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的比较分析
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位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1.1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
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1.2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
因此,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
1.3单价合同的优缺点优点: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缺点: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
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又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投标价计算错误,合同总价格也不予调整。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2.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区别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的区别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的核心合同之一,它规定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不同的计价方式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由承包商给出一个总的工程造价,业主据此确定合同金额。
在总价合同中,工程量和工作内容是预先确定的,承包商需要根据这些信息来计算工程的总造价。
总价合同的优点是简单明了,业主可以清楚地知道工程的总造价,便于进行投资控制。
但缺点是如果工程发生变更,可能会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或者业主投资增加。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由承包商给出各项工程内容的单价,业主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工程造价。
在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和工作内容是分开的,业主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
单价合同的优点是业主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更加公平合理。
但缺点是工程量和工作内容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或者业主投资增加。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商根据工程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来确定工程造价。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工程成本和酬金是分开计算的,业主需要支付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金额。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实际工程成本来确定工程造价,更加公正合理。
但缺点是业主需要支付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金额,投资成本较高。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总价合同简单明了,但可能存在变更导致投资增加的风险;单价合同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更加公平合理,但工程量和工作内容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或者业主投资增加;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根据实际工程成本来确定工程造价,更加公正合理,但投资成本较高。
业主和承包商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以实现双方的最大利益。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区别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
区别
1、总价合同:价格根据确定bai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适用范围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2、单价合同: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单价合同形式被国际承包市场广为采用。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适用范围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紧急工程)。
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
附件:合同类型对比表。
施工合同的价款形式
施工合同的价款形式是指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双方支付施工合同价款的方式。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施工合同的价款形式主要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等。
本文将对这几种常见的施工合同价款形式进行分析。
一、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单价(如元/m³、元/m)在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合同总价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得出。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工程量增减导致的价款变动由承包商承担。
固定单价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对业主有利:由于单价固定,业主可以提前准确预估工程总价款,有利于控制投资。
2. 对承包商有利: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提高管理水平等手段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较频繁的项目。
4. 风险分配:业主承担工程量波动的风险,承包商承担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成本波动的风险。
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款,承包商按照约定的总价款完成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工程量、工程内容、工程周期等均不得变更,否则可能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对业主有利:业主在合同签订时即可确定工程总价款,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
2. 对承包商有利: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施工效率等手段获得更高的利润。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较少的项目。
4. 风险分配: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工程量、工程内容、工程周期等方面的风险。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业主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成本和约定的酬金(利润)。
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如材料费、人工费等,间接成本如管理费、利润等。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风险,所有风险由业主承担。
成本加酬金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对业主不利:业主需要承担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费用,投资风险较大。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不同的计价方式在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上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本文将探讨施工合同的一些常见计价方式,并对其优劣进行分析。
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整个工程的总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就工程的所有内容和范围达成了一致。
这种计价方式对业主来说具有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可以方便掌握工程的资金投入和进度要求。
而对于承包商来说,总价合同可以提供相对稳定的利润空间,避免了开工初期因变更和索赔而带来的不确定性。
然而,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总价合同对工程变更和增项的处理不够灵活。
如果项目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情况或业主提出了新的要求,承包商需要与业主重新协商和签订变更合同,这无疑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成本。
其次,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承担在承包商身上。
如果工程进度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无法获得与增加工程量相匹配的费用。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各项工程的单位价格和数量,最终费用由各项工程量相乘计算得出。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范围比较明确,且工程量可以事先确定的情况。
承包商在进行投标时需要对各项工程进行细致测算和成本控制,以确保合同的盈利。
单价合同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可以灵活处理工程变更和增项。
业主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变更合同向承包商支付额外费用。
同时,单价合同也为资金支付提供了透明度,因为每项工程的费用都可以清晰地计算和解释。
然而,单价合同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单价合同对监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更高。
由于每项工程都有明确的工程量计算出的金额,承包商必须严格把控每项工程的质量,以确保不会因为质量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
其次,单价合同对于变动范围较大的工程来说,估算和测算的准确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可能造成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和一定的利润酬金比例。
建设工程合同按计价方式怎么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实施工程的项目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1. 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2. 可调值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发生某些合同规定的情况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对总价进行调整。
这种合同方式可以使得合同双方在工程过程中承担相应的风险,有利于激励承包方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是根据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得出的。
单价合同又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形式。
1.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出较为详细的工程清单,由承包人填报单价,再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依据计算出总造价。
这种合同方式有利于明确工程量和单价,便于双方计算和核对。
2. 纯单价合同:合同中不提供工程量,只提供工程项目的单价。
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总价款,这种合同方式有利于激励承包方提高工程效率,降低成本。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由成本和酬金两部分组成。
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几种形式。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承包人的酬金是按照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得出的。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分类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分类一、引言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是明确建设方和施工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影响着双方的利益。
因此,了解和掌握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对于建设方和施工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和详细介绍。
二、总价合同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由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出工程总造价,并与发包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合同价格。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或者发生了合同变更、工程量增减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会发生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价格固定,风险分担明确。
对于发包人来说,可以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工程总投资,有利于投资控制;对于承包人来说,则需要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成本,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2. 可调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格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的合同价格。
可调总价合同的价格调整因素通常包括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等。
可调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价格相对灵活,能够一定程度上减轻价格波动对双方的影响。
但是,合同调整的条件和方法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保证合同执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单价合同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由承包人填报单价,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格的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或者发生了合同变更、工程量增减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单价不会发生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固定,工程量的变化会影响合同总价。
对于发包人来说,可以明确工程总投资,有利于投资控制;对于承包人来说,则需要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成本,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2. 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单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的单价。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因素,采用一定的计价方法,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主要包括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因素,按照预定的工程总价进行合同约定的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的,除非出现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否则合同价格不会发生变动。
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两种。
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确定一个固定的工程总价,作为合同价格。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出现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否则合同价格不会发生变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工程周期短、工程变更少的小型工程或者维修工程。
2. 可调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确定一个预定的工程总价,作为合同价格。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工程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因素,按照预定的工程单价进行合同约定的合同类型。
单价合同的价格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得出的,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单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两种。
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确定一个固定的工程单价,作为合同价格。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出现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否则合同价格不会发生变动。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工程周期短、工程变更少的小型工程或者维修工程。
2. 可调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确定一个预定的工程单价,作为合同价格。
工程造价合同属于什么类型
工程造价合同属于什么类型工程造价合同通常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这三类合同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1. 总价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可预见、设计图纸齐全且变更较少的项目。
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的全部费用,承包方负责在约定的预算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此类合同便于业主控制成本,风险主要由承包方承担。
2. 单价合同:当工程量无法准确预计或者可能发生较大变动时,单价合同是较为合适的选择。
该合同类型下,工程量的增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结算,而单价则是事先确定的。
这种方式为双方提供了较大的灵活性,尤其适合长期或复杂的工程项目。
3.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 lus Fee, CF):这种合同适用于项目范围不明确或需要频繁变更的情况。
业主支付实际成本给承包商,并另外支付一定的酬金作为利润。
虽然这种合同使得业主难以控制总体成本,但它能够鼓励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业主和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工程设计的明确程度和可能的变更频率;- 对成本控制的需求和能力;- 风险分配和管理;- 项目的复杂性及规模大小;- 合作双方的信任度和过往合作经验。
无论选择哪种类型的合同,都必须确保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一份标准的工程造价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工程概况,如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工期要求和进度安排;- 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 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机制;- 违约责任与解除条件;- 其他必要的特殊约定。
选择正确的工程造价合同类型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减少争议和促进项目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业主和承包商应在充分了解各自需求和项目特性的基础上,选择最合适的合同类型,并通过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三种计价类型,看过就懂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三种计价类型,看过就懂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工程款给付请求权是承包人最基本的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款产生争议,而工程款计价方式与方法是影响工程款的关键因素。
因此,对工程款计价方式与方法的具体适用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探讨的必要性。
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和风险分担情况,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不同类型合同的风险分担方式和特点不同,其状态补偿方式也不同。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应根据不同合同的特点,选择适合拟建项目的合同类型。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完成一个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计价类型通常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总价合同情况下,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自行计算核定工程量。
总价合同的工程数量、单价及总价一般不变,除约定的合同范围调整或者设计变更可以调整总价之外,也可约定人工、材料和设备等部分要素价格波动依据约定的指数调整总价,除此之外的其他风险则由承包人承担。
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比较简单、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具备完整详细设计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据此填报单价所形成的合同,其特点为工程量变化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单价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单价合同也可约定部分要素价格依据相应指数波动调整单价。
单价合同主要适用于投标时工程数量难以确定,特别是在设计条件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不太明确,合同履行中需增减调整工程范围或工程量的工程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确定和支付。
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额度或者比例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和利润额计算确定,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核定。
成本加酬金合同由发包人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施工合同合同价格计价方法
施工合同价格计价方法一、引言在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的基础性文件,是工程建设各方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价格计价方法是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各方的利益。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的价格计价方法进行详细探讨,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计价方式,以期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参考。
二、单价合同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确定一个固定的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工程价款。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如下:(1)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2)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3)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2. 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
变动单价合同的特点如下:(1)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
(2)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
(3)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三、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工程量等因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完成整个工程的总价。
总价合同的特点如下:1. 承包商需要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承担较大的风险。
2. 业主在合同签订后能够明确工程总投资,有利于投资控制。
3. 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要求简单、工程量容易准确计算的项目。
四、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计算工程价款。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程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难以准确计算工程量。
施工合同的类型和特点
施工合同的类型和特点施工合同的类型和特点是什么?下面本店铺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按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和数量,可以划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2.按计价方式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型。
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整总价合同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招标时的图纸和工程量等说明为依据,承包人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承包实施,并一笔包死。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在完成承包工作内容后,不论承包人的实际成本是多少,均按合同价获得项目款的支付。
采用这种合同形式,承包人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因此,投标报价一般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中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合同工期较短,一般为1年期之内的承包合同等。
(2)可调整总价合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①文件证明法。
合同履行期间,当合同内约定的有关主管部门或地方建设行政管理机构颁发价格调整文件时执行。
②票据价格调整法。
票据调整法是指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依据实际采购的票据和用工量,向业主实报实销与报价单中该项内容所报基价的差额。
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应在条款中明确约定允许调整价格的内容和基价,凡未包括在其范围内的项目尽管也受到了物价浮动的影响但不作调整,按双方应承担的风险来对待。
③公式调价法。
按照约定公式进行调整。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在工程量报价单内,业主按单位工程及分项工作内容列出实施工程量,承包人分别填报各项内容的直接费单价,然后再汇总算出总价,并据以签订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区别
合同类型的选择1、拟定合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时,选择类型,对最后的控制效果不一样,合同履行也不一样,所以我们要把合同类型选对老三类: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新三类: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2、一般来说,固定单价合同对于甲乙双方最合理原理:采用清单计价时,清单是业主提供的,量的问题是有招标人负责;价格是施工单位报的,价报错了,是投标人负责的;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风险共担,最为公平。
正应为如此,国家规范明文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指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当中某个清单子目工程量,暨发布的清单工程量,和同一清单子目结算时,双方认可的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差距≤±15%,按时结算,单价保持不变;差距>±15%,工程量按时结算,单价不在固定,需要调整。
量减少,价格调高。
量增加的,价格调低!固定总价合同:指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当中清单工程量固定,投标人报的价格固定,固定量╳固定价格=固定总价,剩余费用=固定总价为基数╳相应费率。
两个条件1、清单编制人发布的清单文件和结算时的清单文件完全一致【换句话说,我们清单编制时没有任何差错】;2、招标时的图纸和结算时的图纸,完全一致【换句话说,没有任何变更】当以上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固定总价不变!如果以上两个条件有一个不满足,尽管是固定总价合同,也要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原固定总价合同±清单错漏调整额±变更调整额。
选择合同类型的优先顺序合同约定中双方对于风险费用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工程施工合同分类总价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分类总价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合同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其中,总价合同作为常见的工程施工合同形式之一,因其计价方式清晰、风险分配明确而受到广泛采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并重点分析一份标准的总价合同范本,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工程施工合同根据计价方式的不同,通常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几种类型。
总价合同是指承建方与业主约定以固定的总金额完成特定的工程任务,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可预测、设计明确的项目。
与之相对,单价合同则是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费用,适合工程量变化较大的情况。
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是指业主支付所有的施工成本,并给予承建方一定的酬金作为利润。
在总价合同中,由于其总金额固定的特点,使得承建方需要精确控制成本,并在预算内完成所有工作。
这种合同形式的优势在于业主可以清晰地知道项目的总成本,便于进行财务规划和控制。
同时,由于风险大部分转嫁给了承建方,业主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但相应的,承建方则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包括成本超支和工期延误等。
让我们通过一份总价合同范本来具体了解其结构和内容。
一般而言,总价合同范本会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1. 合同双方信息:明确指出业主和承建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2. 工程概述: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和主要特点。
3. 合同总价:列明合同的总金额,并说明是否包含税费、保险等其他费用。
4. 工期要求:规定工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以及任何中间节点的时间要求。
5. 质量标准:阐述工程质量的要求,包括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标准。
6. 变更和调整:说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处理变更订单和价格调整。
7. 付款条件:详细列出付款的时间点、金额和方式。
8.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时的责任和处理办法。
9.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发生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10. 附加条款:根据项目的特殊需求,可能包括保证金、保险、安全环保等其他相关条款。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对比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对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目前主要采用的计价方式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加酬金和可调价格等。
本文将对这几种计价方式进行对比分析,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选择适合的计价方式。
一、固定总价计价方式1.定义: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总价。
在施工过程中,除合同约定的变更外,总价不予调整。
2.优点:对于发包方来说,固定总价合同可以提前明确工程总投资,有利于控制预算;对于承包方来说,由于价格固定,可以充分竞争,降低成本。
3.缺点:固定总价合同对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存在一定风险。
发包方需要承担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而承包方则需承担报价风险。
当工程实际情况与投标时预期相差较大时,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二、固定单价计价方式1.定义:固定单价计价方式是指合同中确定完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优点:固定单价合同明确了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对于发包方来说,可以明确工程投资;对于承包方来说,可以合理预估工程成本。
3.缺点:固定单价合同中,发包方需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而承包方需承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当工程实际情况与投标时预期相差较大时,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三、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1.定义: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是指工程最终的结算价格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计算。
2.优点: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充分保障承包方的利益,减小因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带来的损失。
3.缺点: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发包方承担了工程造价的全部风险。
当工程实际成本超过预期时,发包方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四、可调价格计价方式1.定义:可调价格计价方式是指合同中约定了一些可调整价格的因素,以及调整方法。
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发生的因素进行价格调整。
2.优点:可调价格合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风险,使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更加公平。
建设工程的合同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本文将对这三种合同形式进行详细解析。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协商确定一个完成工程的固定总价,作为双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在总价合同中,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无论发生哪些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承包人不得要求调整合同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较少的工程项目。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人需要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预测工程成本,以确保合同利润。
2. 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由于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化的,双方按照约定的调整方式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变动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双方的风险分担较为合理,但承包人需要密切关注工程进度和材料价格变化,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申请。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工程项目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协商确定相应的单价,累计计算工程总价。
在单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变化和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
单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无论发生哪些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承包人不得要求调整单价。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较少的工程项目。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人需要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预测工程成本,以确保合同利润。
2. 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由于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导致单价发生变化的,双方按照约定的调整方式对单价进行调整。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几种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和可调价格合同。
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该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对于发包人来说,该类合同风险较小;而对于施工方来说,要承担工程量计算和施工期间工程要素价格上涨的风险。
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发包方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施工方承担报价的风险。
在这种计价方式下,工程最终的结算按照工程实际造价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来计算。
固定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是,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这使得施工方存在一定的风险。
而变动单价合同则在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或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从而降低承包商的风险。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工程最终的结算按照工程实际造价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来计算。
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不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发包方承担了工程造价的全部风险。
为防止工程造价不可控的风险,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目标价位,如果超出目标价位,对施工方进行一定的处罚。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不足、工程施工技术先进或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较高的情况。
四、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主要要对可调价格的因素及调整方法进行明确约定,工程竣工后据实结算。
这种合同方式既可以保证发包方的利益,又能让施工方在面临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时得到一定的补偿。
可调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难以事先准确计算工程量和价格的情况。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有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和可调价格合同四种。
不同的计价方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和施工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以降低合同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建设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建设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工程周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合同价格的方法。
建设施工合同计价方式主要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一、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以单位工程量价格计算工程总价款的合同。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
1. 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单价,无论实际工程量发生多少,工程总价款均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2. 变动单价合同: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
变动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
二、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整体工程量和工程周期,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1.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无论实际工程量发生多少,工程总价款均按照约定的总价计算。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2. 变动总价合同: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总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总价进行调整。
变动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加上双方约定的酬金(包括管理费、利润等),计算工程总价款的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分为固定成本加酬金合同和变动成本加酬金合同两种。
1. 固定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成本和酬金,无论实际工程量发生多少,工程总价款均按照约定的成本和酬金计算。
固定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位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1.1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
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1.2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
因此,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
1.3单价合同的优缺点优点: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缺点: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
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又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投标价计算错误,合同总价格也不予调整。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2.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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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 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位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1.1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
言存在一定的风险。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1.2变动单价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例如,在有的总价合同的招标文件中也有 工程量表,也要求承包商提出各项工程的报价,与单价合同在形式上很相似,但两者在性 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 终也按总价结算。
(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价等价格的变化;
(3)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4)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总价合同的特点及应用 采用总价合同时,对发包工程的内容及其各种条件都应基本清楚、明确,否则,承发 包双方都有蒙受损失的风险。 因此,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 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 业主的目标、要求和条件都清楚的情况下才采用总价合同。对业主来说,由于设计花费时 间长,因而开工时间较晚,开工后的变更容易带来索赔,而且在设计过程中也难以吸收承 包商的建议。
第一节
第九节
第十三节
第十四节
第十五节
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 tract):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
予以规定时,则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
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
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
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 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
1.3单价合同的优缺点
优点: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
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整的、
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 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缺点: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
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
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2总价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件下 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 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2.2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可调 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 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 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或者其他工程条 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 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 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又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 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投标价计算错误,合同总价格也不予调整。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2.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 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 减而变化。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 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了充分估计,并将其包含在合同价格之 中。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 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含义、 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 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 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 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 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 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 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 的误差等。
2.3总价合同的特点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 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