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合集下载

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 项目

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 项目

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1. 背景介绍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一直是我国建筑行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推动,各地区的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也逐渐得到了改善和提升。

在这个全国范围内的项目中,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都积极参与,通过不断的改进和升级,促进了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2. 项目意义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的意义重大。

它有助于提升全国建筑施工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口碑。

通过加强对施工工地安全的管理和规范,能够有效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几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个项目也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优质工程的建设和完善。

3. 项目执行为了达到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的目标,各方都需要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增加对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施工。

4. 项目效果通过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的推动和实施,我们能够看到明显的成效。

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提升,工人们更加重视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氛围得到改善。

另施工工地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呈现下降趋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有效控制。

这些成效不仅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正面影响,也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

5. 个人观点作为建筑行业从业者,我对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充满期待和信心。

我认为,只有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才能够保障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我将继续积极支持和参与这个项目,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全国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中,我们需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既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措施,也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生产法(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生产法(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生产法(6篇)第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生产法一、指导思想为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特拟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一)安全目标1、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2、杜绝火灾发生事故;3、杜绝重大交通事故;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5、杜绝建筑物坍塌事故;6、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二)安全考核指标1、确保本公司全年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2、确保本公司做好在建项目和其他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3、控制一般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伤残事故。

三、工作重点计划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

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设安全办公室,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启动生产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

3、充分落实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抓好人员培训、作业场所危害申报、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

5、深化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然比较多。 (5)建筑市场的监管不到位。 (6)事故查处不到位。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由于受 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和基础薄弱的 制约,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 醒认识到,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 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 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1)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
“十一五”时期,虽然每年事故起 数和死亡人数都在下降,但事故总量仍 然比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 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 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 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2011
培训课件
一、当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国 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最新 政策和要求;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编制 背景、依据、适用范围、意义及强制性规定 与要求;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主要 内容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全生产形势一直 相对比较好,百亿元建筑业增加值 死亡人数一直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 一半左右,如2009年全国百亿元建 筑业增加值死亡人数为3.58人,山 东只有1.25人,河南只有1.35人, 陕西只有1.90人,辽宁只有1.94人。
2、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暴露出的 突出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清单1. 安全管理体系- 设立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合理实施。

-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保证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 进行岗位安全责任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岗位安全风险并具备相应的防范措施。

- 定期检查岗位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设置明确的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保持警惕并遵守安全规定。

- 落实施工现场管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 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4. 安全防护设施- 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道畅通无阻,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

- 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在高风险环境下的个人安全。

- 安装可靠的防护设施,如护栏、防护网等,防止人员坠落和物体飞溅伤害。

5.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 系统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 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6.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 对特殊工种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 制定特殊工种的施工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 进行特殊工种的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一些主要要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471466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7号令)

471466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7号令)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第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施工规程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

第四条总承包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各个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并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该予以受理,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规定的程序提出延期申请,由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一)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二)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经查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办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关于2023年全国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关于2023年全国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关于2023年全国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今天向大家通报一下2023年全国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

建筑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质,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我想给大家汇报一下2023年全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建筑业事故数量出现了下降趋势,但事故的严重程度有所上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仍然较大。

具体数据如下:全国共发生建筑业事故318起,造成死亡人数达到142人,受伤人数为386人,直接财产损失达到5亿人民币。

这些数据表明我们在建筑业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一些导致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一些企业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

虽然政府对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但一些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投入。

其次,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部分建筑工人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随意处理和运用工具设备,纵容自身安全隐患。

此外,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背景。

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建筑业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盲区,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推动建筑工人安全意识的提高。

政府应该加大对建筑业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安全教育培训机会,并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监管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其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建筑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责任体系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其中关于“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的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予以明确,即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主要体现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上。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实施行政监管上,旨在形成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综合性的特点。

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主要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或者制定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4)制定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5)指导和监督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建设系统企业资质管理。

(7)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8)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制定建设系统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9)统计全国建设系统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动态。

(10)组织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建筑施工企业具体是指什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知、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道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内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容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违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应受到什么法律制裁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出炉→

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出炉→

据最新消息,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近日出炉。

本次考评结果显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以下是本次考评的具体情况。

首先,本次考评共涉及全国各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共有3000多家企业参加了考评。

从考评结果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具备了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特别是一些大型建筑企业,通过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其次,本次考评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机制等方面。

评估标准严格,对各项指标要求较高。

在这次考评中,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表现突出,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另外,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通过投入资金,改善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提高了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同时,一些企业在安全培训教育和事故应急机制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本次考评也揭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仍有一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视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了解,存在安全管理漏洞。

其次,有的企业虽然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下了一定工夫,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偏差和失误,需要进一步加强。

另外,一些企业在安全培训教育和事故应急机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表明,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为社会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服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9

(3)各地安全工作不平衡。
2019年与2019年相比,全国事故起数下 降38.23%,其中有9个省下降50%以上,但 有的地方还上升,如山西上升225%、内蒙 古上升71%、天津上升40%、海南上升25%、 吉林上升22%;2019年与2019年相比,全国 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5.29%,其中有7个省下 降50%以上,但有的地方还上升,如山西上 升260%、吉林上升100%、内蒙古上升56%、 海南上升25%、江西上升12%。
按照处罚权限,涉及特级、一级施工 企业及甲级监理企业的资质和一级建造 师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由地方向我 部提出处罚建议,然后由我部进行处罚, 但实际上各地上报要求部里处罚的非常 少,甚至可以说少得可怜。
以2009年为例,全国共发生了21起较 大事故,但各地上报要求部里处罚的只 有3起事故,降低企业资质只有1家,吊 销建造师证书只有2人,吊销监理工程师 证书只有2人。
(6)事故查处不到位。
虽然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 对照法律法规还远远不够。每年几百起的 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了多少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值得我们反思。根据我们对各地事 故查处情况的统计,在已作的处罚中,经 济处罚方式较多,对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 的处罚很少,2009年分别只占处罚总数的 5.03%和8.68%。
从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看: ①有的弄虚作假, ②有的出借、出租, ③有的资质挂靠, ④有的隐瞒不良行为、 隐瞒质量安全事故。
以上这些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我 们的安全生产埋下了大量的隐患,带来了 极大的危害。并且,从大量发生的事故调 查说明,其中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去 年上海“11.15”火灾、吉林梅河口事故都 是如此。因此,我们必须下决心、下功夫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必须严厉打击各种违 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谁颁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谁颁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谁颁发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必备资质之一,它的颁发机构对保障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监管和指导作用。

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谁来颁发呢?本文将为您深入解答。

什么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国家为规范建筑施工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而设立的管理制度。

它是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活动的必备证件,也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意味着企业具备了保障项目安全施工的能力和条件。

它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构主要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各省级、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全国建筑施工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具体工作。

各省级、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他们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对申请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其安全管理体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以及施工项目的安全控制措施等情况,最终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

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 审核评估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这个过程主要是对企业的资质、人员素质、安全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企业具备从事施工活动的能力。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全国建筑施⼯安全⽣产形势分析报告全国建筑施⼯安全⽣产形势分析报告(20XX年度)20XX年,全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部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产的⼀系列重要指⽰和⼯作部署,牢固树⽴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着眼长效,完善法规,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国建筑施⼯安全⽣产形势总体稳定。

⼀、20XX年建筑施⼯事故总体情况20XX年,全国共发⽣房屋建筑和市政⼯程建筑施⼯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事故”,本分析报告对象即为建筑施⼯事故)859起、死亡1012⼈,与上年相⽐,事故起数下降了3。

27%,死亡⼈数下降了3。

44%;其中共发⽣建筑施⼯较⼤及以上事故(⼀次死亡3⼈及3⼈以上事故)35起、死亡144⼈(其中重⼤事故2起,死亡21⼈),与上年相⽐,事故起数下降了10。

26%,死亡⼈数下降了1。

37%。

图⼀:20XX年、20XX年建筑施⼯事故起数⽐较图⼆:20XX年、20XX年建筑施⼯事故死亡⼈数⽐较全国有13个地区建筑施⼯事故死亡⼈数下降,下降幅度超过全国平均值(全国下降平均值3。

44%)的有11个地区。

其中下降幅度超过15%的有8个地区:西藏⾃治区(100%)、四川省(55。

77%)、陕西省(44%)、⼭西省(41。

67%)、新疆⾃治区(34。

78%)、辽宁省(32。

2%)、北京市(30。

77%)、河北省(15。

15%)。

20XX年,有13个地区建筑施⼯事故起数和死亡⼈数都⽐上年同期上升。

其中,天津市事故起数上升66。

67%,死亡⼈数上升70%;宁夏⾃治区事故起数上升60%,死亡⼈数上升45。

45%;⼴西⾃治区事故起数上升10。

53%,死亡⼈数上升45%;河南省事故起数上升10。

53%,死亡⼈数上升37。

04%;江苏省事故起数上升28。

13%,死亡⼈数上升22。

62%;安徽省事故起数上升10。

81%,死亡⼈数上升21。

62%;内蒙古⾃治区事故起数上升5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一、安全生产管理目的及原则1.1 目的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范。

1.2 原则1.2.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2.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和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1.2.3 全员参与原则:全体员工应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1 组织机构2.1.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计划,监督实施并评估效果。

2.1.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日常运行,并承担相关培训和教育工作。

2.1.3 安全生产责任人:各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

2.2 工作流程2.2.1 安全生产计划编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

2.2.2 安全生产培训: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2.3 安全检查和巡视: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2.2.4 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职责和义务3.1 企业职责3.1.1 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1.2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确保实施。

3.1.3 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条件。

3.2 员工职责3.2.1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2.2 及时向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和反映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2.3 主动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材料、应急预案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单位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总包:中铁二十局
分包:福建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
项目经理
法人代表
9
2006.3.16
2006.3.16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北京飞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3
中毒
作业人员使用移动式工具脚手架进行厂房雨蓬安装作业,在将移动式工具脚手架从厂房中门向北门移动时,脚手架钢管立杆与10KV高压线(高压线距地面6.4m)接触,造成3人触电死亡。
因卸料平台失稳,在吊装过程中发生垮塌,导致3人坠落,造成3人死亡。
建设单位
绵阳市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绵阳市久佳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级)
项目经理
董文昌
法人代表
8
2006.2.28
2006.2.27
北京市地铁十号线十标段工程(已结案)
3
物体打击
施工人员在1号竖井(长6米、宽4米、深18米)使用龙门吊运土方时,龙门吊电动葫芦钢丝绳突然断裂,导致吊斗(长1.5m、宽1.5m、高1.15m,重2吨)坠落,将下方3名施工人员砸伤致死。
建设单位
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襄樊市利民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龙海市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襄樊市分公司(二级)
项目经理
严继明
法人代表
严继明
4
2006.1.18
2006.1.17
重庆市南岸区龙腾新居工程(已结案)
4
坍塌
施工人员安装设备时,边坡突然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
建设单位
重庆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甲级)
监理单位
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
施工单位
总包: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分包:重庆市双氏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三级)
项目经理
何建国
法人代表
禹荣全
5
2006.2.22
2006.2.21
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果品仓储用房及配送中心工程(已结案)
3
坍塌
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统计表
截止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序号
报告日期
发生日期
工程名称
伤亡人数
事故类别
简况
有关单位
死亡
重伤
1
2006.1.5
2006.1.4
黑龙江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职工集资住宅工程(已结案)
3
坍塌
挖掘机在基坑内埋设护壁钢管桩,2名工人在坑内扶钢管配合下桩时,土方坍塌,将1人埋入土中,坑上9人下坑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坍塌,共造成3人死亡,3人负伤。
建设单位
江苏常工房地产开发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无锡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项目经理
沈建国
法人代表
沈良兵
3
2006.1.17
2006.1.16
湖北省宜城市楚都工业园区横二路排水工程(已结案)
4
3
坍塌
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排水管沟挖土施工。因土石方发生坍塌,有1人被土方埋住,现场另外6人跳入沟底施救,又发生第二次坍塌,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北京飞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北京飞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曹瑞林
法人代表
10
2006.3.27
2006.3.16
河南平顶山市明源工业城2#公寓楼工程
3
1
触电
施工人员在搭设二层西部外脚手架时,由于钢管脚手架立杆固定不牢,倒在建筑物西侧10kv高压线上,造成3人死亡,1人烧伤。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拆除高三层的临时建筑时,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16人受伤。
建设单位
北京市果品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北京市方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施工单位
总包: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建一级)
劳务分包:河北保定天诚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白剑飞
法人代表
6
2006.2.23
2006.2.21
建设单位
文山新兴水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甲级)
监理单位
南京中材诚信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施工单位
中国五冶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一级)
项目经理
杨国生
法人代表
程并强
12
2006.3.23
2006.3.22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涌金苑商住楼工程(已结案)
3
高坠
施工人员拆卸塔吊时,塔吊顶开架从塔身约20米高处突然下滑,当滑至塔身约10米高处又被卡停。其中3人在顶升架卡停时被甩出顶升架,坠落至地面,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建设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
黑龙江四方建设工程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总包:黑龙江省隆庆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级)
分包:黑龙江天圣土石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史兴俊
法人代表
2
2006.1.12
2006.1.11
江苏省无锡市尚城.欧风国际商住公寓楼工程
3
塔吊倒塌
在进行基础挖土过程中,塔吊整机倒塌,塔吊吊臂砸倒临时宿舍,造成1名塔吊司机及3名在宿舍休息的工人死亡.
云南省景谷傣族彜族自治县半坡乡中心小学教室拆除工程(已结案)
3
坍塌
施工人员在拆除教室过程中砖墙倒塌致使3民工被压死亡。
建设单位
景谷傣族彜族自治县半坡乡中心小学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私人包工头
项目经理
法人代表
7
2006.2.24
2006.2.21
四川省绵阳市富临丽景花城住宅楼工程(已结案)
3
高坠
建设单位
平顶山市明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平顶山市明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三级)
项目经理

法人代表
陈宝红
11
2006.3.18
2006.3.17
云南省文山州新兴水泥厂原料配料站工程
6
塔吊倒塌
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塔臂突然折断,塔吊整体倾倒,造成6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建设单位
安吉县涌金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杭州精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级)
施工单位
安吉县引拓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二级)
租赁单位:杭州市前锦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苗根(二级)
法人代表
王新良
13
4.14
2006.4.13
河北省涞源县东内环路山水名都工程
3
坍塌
该工程临建工棚因山体滑坡被砸毁,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
建设单位
涞源县山水名都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涞源县建筑设计室(丙级)
监理单位
保定市第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施工单位
涞源县谈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三级)
项目经理
谈月文
法人代表
谈凤桐
14
2006.5.3
2006.5.2
陕西省西安市天朗城市花园二期工程
3
1
高坠
施工人员在拆除施工电梯时,电梯出现故障,在进行维修过程中,梯笼由12层突然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