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条文说明gb5034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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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标准(GB50343-2004)〔引用〕2007-03-22 08:44第一章总那么第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平安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拟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平安,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根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以下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1〕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根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防雷区划分

防雷区划分

国家标准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第3章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 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强雷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0 天及以下的地区;
2 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0 天,不超过40 天的地区;
3 高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 天,不超过60 天的地区;
4 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 天以上的地区。

3.1.3 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见附录D。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
的雷电防护区(LPZ)。

3.2.2 雷电防护区(LPZ)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
续防护区。

(图3.2.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2 直击雷防护区(LPZO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3 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OB)区进一步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4 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5 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免费下载】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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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上)[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369 更新时间:2004-8-20 文章录入:liuc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 起实施。

第5.1.2、5.2.5、5.2.6、5.4.1(2)、5.4.10(2)、7.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6)合理布线: 指如何布线才能获得最好的综合效果。现 代化的建筑物都离不开照明、动力、电话、电视和计算机等 设备的管线,在防雷设计中,必须考虑防雷系统与这些管线 的关系。为了保证在防雷装置接闪时这些管线不受影响,首 先,应该将这些电线穿于金属管内,以实现可靠的屏蔽;其 次,应该把这些线路的主干线的垂直部分设置在高层建筑物 的中心部位,且避免靠近用作引下线的柱筋,以尽量缩小被 感应的范围。在管线较长或桥架等设施较长的路线上,还需 要两端接地;第三,应该注意电源线、天线和屋顶高处的彩 灯及航空障碍灯等线路的引入做法,防止雷电波侵入。
常规防雷装置即传统上所使用的防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带、 避雷线和避雷网。它是继1759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后各国防雷专 家经200多年研究和实践的成果,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实验数据 和长期的实际运行经验。 非常规防雷装置指某些厂商近年推出的所谓的新式防雷装置。本 文所指的所谓新式防雷装置是半导体消雷器、导体消雷器、优化 避雷针和流注提前发射接闪器等(本文这里不指激光引雷装置、 火箭引雷装置和水柱引雷装置等)。各种消雷器的设计思想是企 图中和雷云电荷,把雷电荷消灭掉或限制放电电流;各种提前发 射接闪器的设计思想是企图把避雷针的接闪效果提高,即扩大保 护范围。这几种防雷产品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国际防雷组织所承 认。另外,非常规防雷装置的价格极高,以半导体消雷器为例, 其价格比常规避雷针高几十倍至几百倍 因此防雷设计人员和使用单位应认清这种情况,必须选择优质而 经济的产品。
5.3.1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远离外墙 结构柱,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的高级别区域内。 2 金属导体,电缆屏蔽层及金属线槽(架)等进入机房时,应做等电位连接。 3 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为非金属外壳,且机房屏蔽未达到设备电磁环境要求时, 应设金属屏蔽网或金属屏蔽室。金属屏蔽网、金属屏蔽室应与等电位接地端子 板连接。 5.3.2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保护的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电缆,应在屏蔽层两端及雷电防护区交界 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 当采用非屏蔽电缆时,应敷设在金属管道内并埋地引入,金属管应电气导通, 幷应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幷接地。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 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3 当建筑物之间采用屏蔽电缆互联,且电缆屏蔽层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时,电 缆可不敷设在金属管道内。 4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入户处直接接地。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本文档旨在阐述GB《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相关要点和标准,以指导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的实施。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

其中,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是指用于监测建筑物结构、土体、设备和环境的电子设备和传感器的系统。

2. 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介绍了在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在后续内容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3. 技术要求
本章节详细描述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技术要求,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等。

4. 施工和验收
本章节指导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施工过程以及验收标准。

包括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工序控制、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文档编制等。

5. 运行和维护
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要点,包括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等。

6. 相关标准
本章节列举了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供用户参考和深入了解。

7. 附录
本章节包括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附录文件和示例。

以上是《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简要内容介绍。

该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技术能够安全、稳定、有效地运行,促进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的保护和管理。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GB50343-2004 附录)目 录的计算方法……………………………1 附录A 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的N和NC附录B 雷电波参数………………………………………………………………………………5 附录C 验收检测表………………………………………………………………………………7 附录D 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18 本规范用词说明 ………………………………………………………………………………20附录A 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N和NC的计算方法 A.1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 )可按下式确定 A.1.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K·Ng·Ae (次/年) (A.1) 1 N1式中:K——校正系数,在一般情况下取1,在下列情况下取相应数值: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 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的建筑物取1.7;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湿地带的建筑物取1.5。

 1.3(次/km2·a)(A.2) Ng——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Ng=0.024 Td——年平均雷暴日(d/a)。

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 TdAe——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 2 等效面积Ae,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的高度H<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D)和等效面积(Ae)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D=√H·(200―H) (m) (A.3) Ae=[LW+2(L+W)·√H·(200—H)+πH(200-H)] ·10―6 (A.4) 式中:L、W、H——分别为建筑物的长、宽、高(m) 2) 当建筑物的高H≥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应按等于建筑物的高H计算。

防雷区划分[精彩]

防雷区划分[精彩]

国家标准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第3章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 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强雷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0 天及以下的地区;
2 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0 天,不超过40 天的地区;
3 高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 天,不超过60 天的地区;
4 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 天以上的地区。

3.1.3 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见附录D。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
的雷电防护区(LPZ)。

3.2.2 雷电防护区(LPZ)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
续防护区。

(图3.2.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
不设防区。

2 直击雷防护区(LPZO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
雷防护区。

3 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OB)
区进一步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4 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5 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级

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级

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级GB50343-2004 第4章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 四级。

4.1.2 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
1、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2、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1.3 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 条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应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按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 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确定N(次/年)值N=N1+N2。

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
次数NC可按下式计算:Nc=5.8×10-1.5/C(次/年)。

4.2.3将N 和Nc 进行比较,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1、当N≤Nc 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2、当N>Nc 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2.4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 的计算式E=I-Nc/N 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
1、当E>0.98 时定为A级;
2、当0.90<E≤0.98 时定为B 级;
3、当0.80<E≤0.90 时定为C 级;
4、当E≤0.80 时定为D 级
4.3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设备宜按表4.3.1 选择雷电防护等级。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是为了指导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提高建筑物的抗雷能力。

本文档总结了该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以供参考。

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的防雷技术,确保建筑物和其中的电子设备免受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侵害。

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电子安防系统设计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3. 防雷设计原则3.1 防雷保护等级根据建筑物所处的雷电活动区域和电子设备的重要性程度,确定适当的防雷保护等级,确保系统具备足够的抗雷能力。

3.2 防雷地线系统建立合理的防雷地线系统,将建筑物及其电子设备与地面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以实现雷击的引入和排泄。

3.3 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合适的防雷接地装置,提高建筑物的防雷能力,并确保接地装置的质量和可靠性。

3.4 防雷装置的选择与安装在建筑物的关键位置安装适当的防雷装置,选择合适的防雷保护器件,并确保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4. 防雷施工要求4.1 施工材料选用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4.2 施工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雷施工,包括材料的安装、接地系统的连接、防雷装置的安装等。

4.3 检测与验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测与验收工作,确保防雷系统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5. 维护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维护与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的防雷系统,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

6.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建筑物和电子设备的特点,可以制定其他补充要求,以进一步提高防雷能力。

7. 相关标准和规范列出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供设计和施工人员参考。

以上为《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标准原文。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 引言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是指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系统免受雷电影响的一系列装置和设备。

该规范旨在规范这些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可靠且符合安全要求。

2. 术语和定义本章节对于规范中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3. 防雷系统基本要求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选择和安装防雷装置、接地系统的建设等。

4. 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该章节详细介绍了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大气压电防护、雷电流防护、雷电电磁场防护等。

5. 接地系统的构筑本章节描述了接地系统的构筑和布置,包括接地装置的选择、接地电阻的要求等。

6. 电磁兼容性要求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电磁兼容环境分类、电磁兼容性考虑的方法等。

7. 系统安装与调试本章节提供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原则和步骤。

8. 运行与维护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记录、故障排除等。

9. 其他要求本章节列出了其他与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有关的要求,包括施工标准、工程验收等。

10. 规范的应用该章节为规范的应用提供了指导,包括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适用情况、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等。

11. 规范的引用文件本章节列举了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文件,供读者查阅和参考。

12. 核心建议该章节总结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核心建议,以便读者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规范。

以上是对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一个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相关规范文件。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第5.1.2、5.2.5、5.2.6、5.4.1(2)、5.4.10(2)、7.2.3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四川省防雷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中国电信集团湖南电信公司铁道部科学院通信信号研究所北京爱劳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事达艾力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岱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1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一、填空题1、GB50343-2004主要是对建筑物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2、GB50343-2004强制性条文有第5.1.2、5.2.5、5.2.6、5.4.1(2)、5.4.10(2)、7.2.3条(款)。

3、GB50343-2004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4、内部防雷装置: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5、共用接地系统: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6、建筑物电子信息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率划分为A,B,C,D四级。

7、建筑物中需要保护的防雷设计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二、是非题1、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不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2、接地主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8mm2的多股铜芯导线。

(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3、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4、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人工接地。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6、电子设备宜选择安装在建筑物顶层。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7、电子设备应靠近外墙结构柱,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的高级别区域内。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在本规范中,将 NC 值调整为 NC=5.8×10-1.5/C,这样得出的结果:在少雷区或多雷区,防雷工 程按 A 级设计的概率为 10%—20%左右;按 B 级设计的概率为 70%—80% ;少数设计为 C 级和 D 级。 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们认为是合乎我国实际情况的,也是科信息网
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计算实例
按附录 A 中 N1 式计算程序如下: 一、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N1=K×Ng×Ae (次/年) 1.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Ng=0.024×Td1.3 (次/平方公里·年)
附表 1 Ng 按典型雷暴日 Td 的取值
4 雷电防护分级
4.1 一般规定
4.1.2 雷电防护工程设计的依据之一是雷电防护分级,其关键问题是防雷工程按照什么等级进行设 计,而雷电防护分级的依据,就是对工程所处地区的雷电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 确定电子信息系统是否需要防护,需要什么等级的防护。因此,雷电环境的风险评估是雷电防护工 程设计必不可少的环节。
3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2 关于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少行业根据需要,制定出
本行业标准,如 DL/T620-1997,YD/T5098 等,这些标准划分地区雷暴日等级都不统一。本规范主要 用于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承受雷电电磁脉冲的能力很低,所以对地区雷暴日等级
建筑物综合防雷系统的组成,除外部防雷措施、内部防雷措施外,尚应包含在电子信息系统 设备中各种传输线路端口分别安装与之适配的浪涌保护器(SPD),其中电源 SPD 不仅具有抑制雷电 过电压的功能,同时还具有抑制操作过电压的作用。
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分级计算实例………………………………… 5 5 防雷设计………………………………………………………………………………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上)[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369 更新时间:2004-8-20 文章录入:liuc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第5.1.2、5.2.5、5.2.6、5.4.1(2)、5.4.10(2)、7.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5.4 防雷与接地5.4.1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 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 系统的接地方式。

3 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 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图如图5.4.1-1 和图5.4.1-2 所示。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

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 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 的规定。

5.4.2 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型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共95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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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 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措施进 行综合防护。 1. O. 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 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 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O. 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从21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 和试验参数
2.0.33 插入损耗 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 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dB)来表示。 2.0.34 劣化 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涌保护器原始性能 参数的变化。 2. O. 35 热熔焊 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一 体的连接方法。 2.0.36 雷击损害风险 (R) 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人和物)与受保护对象的总价值(人 和物)之比。
缆金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
能性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S 型结构的接地基准点或M型结构的网格连接。机房等电位 连接网络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 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 为准。
3.1.3 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 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
1 少雷区: 年平均雷暴日在25d 及以下的地区; 2019版本为 少雷区:<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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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1 3 雷电防护分区 (3)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 4 雷电防护分级 (4)4.1 一般规定 (4)4.2 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 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分级计算实例....................................... 5 防雷设计 (10)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10)5.3 屏蔽及布线 (17)5.4 防雷与接地................................................................................. 17 防雷施工 (23)6.2 接地装置安装 (23)6.4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 (23)6.5 浪涌保护器....................................................................................23 施工质量验收 (24)7.1 验收项目.......................................................................................24 维护与管理 (25)8.1 维护 (25)2 5 6 7 81 总则1.0.1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电子信息设备的应用已深入至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电子、微电子装备已在各行业大量使用。

由于这些系统和设备耐过电压能力低,特别是雷电高电压以及雷电电磁脉冲的侵入所产生的电磁效应、热效应都会对信息系统设备造成干扰或永久性损坏。

每年我国电子设备因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惊人。

因此电子信息系统对雷电灾害的防护问题,特别是雷电防护标准的制定,更是迫在眉睫。

由于雷击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雷击强度的随机性,因此对雷击的防范,难度很大,要达到阻止和完全避免雷击的发生是不可能的。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024和国家标准GB50057就已明确指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并非万无一失的。

所以按照本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和采取防护措施后,只能将雷电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大大减小被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遭受雷击损害的风险。

1.0.2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和场所的雷电防护问题,由有关行业标准解决。

,这就是说,凡是雷电可能侵入电子信息系统的通道和途径,都必须预先考虑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将雷电高电压、大电流堵截消除在电子信息设备之外,不允许雷电电磁脉冲进入设备,即使漏过来的很小一部分,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疏导入大地,这样才能达到对雷电的有效防护。

科学性是指在进行防雷工程设计时,应认真调查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在地点的地理、地质以及土壤、气象、环境、雷电活动、信息设备的重要性和雷击事故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对现场的电磁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和计算,并根据表,这样,才能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造一个有效的雷电防护系统,达到合理、科学、经济的设计。

1.0.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遭受雷电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雷击,又有从电源线路、信号线路等侵入的雷电电磁脉冲,还有在建筑物邻近落雷形成的电磁场感应,以及接闪器接闪后由接地装置引起的地电位反击。

在进行防雷设计时,不但要考虑防直接雷击,还要防雷电电磁脉冲、雷电电磁感应和地电位反击等,因此,必须进行综合防护,才能达到预期的防雷效果。

1图,主要是指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金属框架组成的屏蔽笼(即法拉第笼)、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和金属门窗框架等,这些措施是内部防雷措施中使雷击产生的电磁场向内递减的第一道防线。

内部防雷措施中等电位连接的“连接”这个词,在有些标准中使用“联结”,实际上它们是同义词,从历史上沿用的习惯,依然采用“连接”。

建筑物综合防雷系统的组成,除外部防雷措施、内部防雷措施外,尚应包含在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中各种传输线路端口分别安装与之适配的浪涌保护器(SPD),其中电源SPD不仅具有抑制雷电过电压的功能,同时还具有抑制操作过电压的作用。

23 雷电防护分区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少行业根据需要,制定出本行业标准,如DL/T620-1997,YD/T5098等,这些标准划分地区雷暴日等级都不统一。

本规范主要用于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承受雷电电磁脉冲的能力很低,所以对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较之电力等行业的标准要严。

在本标准中,将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天的地区定为强雷区。

3.2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3.2.2 雷电防护区的分类及定义,引用IEC61312-1规定的分类和定义。

34 雷电防护分级4.1 一般规定4.1.2 雷电防护工程设计的依据之一是雷电防护分级,其关键问题是防雷工程按照什么等级进行设计,而雷电防护分级的依据,就是对工程所处地区的雷电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电子信息系统是否需要防护,需要什么等级的防护。

因此,雷电环境的风险评估是雷电防护工程设计必不可少的环节。

雷电环境的风险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考虑当地的气象环境、地质地理环境;还要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结构特点和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重要性及其抗扰能力。

将这些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一个最佳的防护等级,才能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

4.2 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分级4.2.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雷击损坏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值,至今,国内外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024-1:“建筑物防雷”指南A和IEC61662:1995-04雷击危害风险评估指出:建筑物允许落闪频率NC,在雷击关系到人类、文化和社会损失的地方,NC的数值均由IEC成员国国家委员会负责确定。

在雷击损失仅与私人财产有关联的地方,NC的数值可由建筑物所有者或防雷系统的设计者来确定,由此可见,NC是一个根据各国具体情况确定的值。

法国标准NFC-17-102:1995附录B:“闪电评估指南及ECP1保护级别的选择”中,将NC定为5.8×10/C,C为各类因子,它是综合考虑了电子设备所处地区的地理、地质环境、气象条件、建筑物特性、设备的抗扰能力等因素进行确定。

若按该公式计算出的值为10数量级,即建筑物允许落闪频率为万分之几,而一般情况下,建筑物遭雷击的频率在强雷区为十分之几或更大,这样一来,几乎所有的雷电防护工程,不管是在少雷区还是在强雷区,都要按最高等级A 设计,这是不合理的。

在本规范中,将NC值调整为NC=5.8×10-1.5-4-3/C,这样得出的结果:在少雷区或多雷区,防雷工程按A级设计的概率为10%—20%左右;按B级设计的概率为70%—80% ;少数设计为C级和D级。

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们认为是合乎我国实际情况的,也是科学的。

4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计算实例按附录A中N1式计算程序如下:一、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K×Ng×Ae (次/年)1、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N1.3g=0.024×Td (次/平方公里·年)附表1 Ng按典型雷暴日Td的取值2、建筑物等效截收面积Ae的计算(按附录A图A.1)建筑物的长(L)、宽(W)、高(H)(m)1)当H<100m时,按下式计算每边扩大宽度D建筑物等效截收面积Ae=〔L×W+2×(L+W+π×H(200-H)〕×10-6(km2)2)当H≥100m时A2-62e=〔L×W+2H(L+W)+πH〕×10(km)3、校正系数K的取值1.0、1.5、1.7、2.0(根据建筑物所处的不同地理环境取值)4、N1值计算5N1=K×Ng×Ae分别代入不同的K、Ng、Ae值,可计算出不同的N1值。

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计算1、N2=Ng×Ae Ae=Ae1+Ae2式中:Ae1—电源线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见附表2Ae2—信号线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见附录2。

均按埋地引入方式计算Ae值附表2 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2、Ae计算1)取高压电源埋地线缆L=500m,ds=250m 埋地信号线缆L=500m,ds=250m查附表2:Ae=Ae1+Ae2=0.0125+0.1=0.1125(km)2)取高压电源埋地线缆L=1000m,ds=500m 埋地信号线缆L=500m,ds=500m6////2//2/2////查附表2:Ae=Ae1+Ae2=0.05+0.5=0.55(km)三、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N=N1+N2=K×Ng×Ae+Ng×Ae=Ng×(K Ae+Ae)四、电子信息系统因雷击损坏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的确定。

NC=5.8×10-1.5/////2/C式中:C为各类因子,取值按附表3 附表3 C的取值五、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分级计算防雷装置拦截效率的计算公式:E=1-NC/N E>0.98 定为A级0.90<E≤0.98 定为B级0.80<E≤0.90 定为C级E≤0.8 定为D级1、取外引高压电源埋地线缆长度为500m,外引埋地信号线缆长度为200m,土壤电阻率取250Ωm,建筑物如附表3中所列6种C值,计算结果列入附表4中。

2、取外引低压电源埋地线缆长度为500m,外引埋地信号线缆长度为200m,土壤电阻率取500Ωm,建筑物如附表3中所列6种C值,计算结果列入附表5中。

78附表5 风险评估计算实例95 防雷设计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过长的连接导线将构成较大的环路面积会增大对防雷空间图2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方法的组合 1 S型结构一般宜用于电子信息设备相对较少或局部的系统中,如消防、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扩声等系统。

当采用S型结构等电位连接网时,该信息系统的所有金属组件,除等电位连接点ERP外,均应与共用接地系统的各部件之间有足够的绝缘(大于10kV,1.2/50μ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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