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与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修编情况简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修编情况简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一、修编目的1、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
2、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变化规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
3、为了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促使规范的内容不断更新完善。
4、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体系。
二、修编的必要性1、相关法律等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实行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规定;财政部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等规费方面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为“08规范”的修改提供了基础。
2、“08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3、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需要进入计价规范“08规范”出台时,一些不成熟的条文采用了条文说明或宣贯教材引路的方式。
经过实践,有的已经形成共识,如计价风险分担、物价波动的价格指数调整、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处理等,需要进入计价规范正文,增大执行效力。
4、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一是有的专业分类不明确,需要重新定义划分,增补“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等专业;二是一些项目划分不适用,设置不合理;三是有的项目特征描述不能体现项目自身价值,存在缺乏表述或难于描述的现象;四是有的项目计量单位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是有的计算规则界线划分不清,导致计量扯皮;六是未考虑市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七是与传统的计价定额衔接不够,不便于计量与计价。
5、附录部分需要增加新项目,删除淘汰项目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满足计量、计价的需要,应增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同时,应删除技术规范已经淘汰的项目。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川建发〔2022〕112 号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预防和制止工程款拖欠,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造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 《四川省建造管理条例》,《建造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造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造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路线、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发包人自行确定.若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则应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一个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仍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方式计算工程造价.包括标底及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具体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工程造价计价遵循的依据:(一)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府及有权部门规定的规费;(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计价定额》);(四) 工程造价计价的政策性规定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以及组价办法等;(五)发、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要以及招、投标文件 ;(六)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要、设计变更以及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工程竣工图;(七)发、承包人签字认可的现场签证、索赔;(八)发、承包人不能预见的其他事项或者风险等。
4《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
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公司成本〔2014〕82号签发人:周玉山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的通知中铁二十局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单位: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从本通知印发后,各承包单位要立即按照本规定要求对前期已经进行现场收方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收方及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洽商)完工确认单》(简称《完工确认单》),办理完工工程量确认手续,同时要对前期安排的现场签证事项进行整理,按照本规定要求填报《现场签证单》。
二、除中铁二十局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部外,其他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前期收方及签证资料填报并报送至监理单位,8月25日前未填报的,当月涉及到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从2014年9月份起正式按照《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执行,当月不完善《完工确认单》和《现场签证单》的,对应的工程量当月不予计量。
三、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部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前期收方及签证资料填报并报送至监理单位,9月25日前未填报的,当月涉及到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从2014年10月份起正式按照《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执行,当月不完善《完工确认单》和《现场签证单》的,对应的工程量当月不予计量。
四、本通知印发前已经报送至公司山水时光项目部、山水屹城项目部的,可按照原格式继续办理审核审批,请公司相关部门尽快审核,确保8月25日前完成审批。
五、物资部负责将本规定要求传达给部门负责管理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具体要求由物资部自行安排。
六、本规定由公司成本合约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成本合约部主管造价工程师联系。
附件:《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8月16日附件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完工收方及现场签证办理工作,便于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一、工程量现场收方1.适用范围(1)合同清单内项目及变更新增项目依据施工图纸(原设计图纸、变更图纸)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的;(2)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清单内项目及变更新增项目确需按实计量的项目;(3)合同中未约定计量规则或计量规则不详细而导致无法计量工程量的项目;(4)发包人现场临时指令施工项目及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引起的承包人额外工作,估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综合单价法 根据需要消耗的实物工程量与实物单价计算措施费。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
项目,主要是指与工程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 2)参数法计价 按照一定的基数乘以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
招标控制价中的方法相同,但确定的依据有所差异,主要体现在: 1)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若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2)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确定综合单价的依据之一,没有企业定额时,
可参照企业自身情况参照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3)资源可获取价格 4)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管理费费率可根据本企业近年的企业管理费核算数
《计价规范》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 斥总价合同。
总体上来说,采用单价合同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要求,并且单价合同在 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的特点,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
四、合同价款的约定方法
规费、税金项目 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
采用综合单价 按项计算的
综合单价分析表 计算的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暂列 金额 明细
表
材料 暂估 单价
表
专业 工程 暂估 单价
表
计日 工表
总包 服务 费计 价表
三、投标价的编制
(二)投标报价的编制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核心是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与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
4
(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三)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四)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五)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六)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七)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八)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九)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五条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招、投 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履行期间, 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遵循以下规定确定工程价款: (一)当中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 (二)当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发、承包双方没有违反招标文件中 关于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实际行为的,应当以施工合同为准; (三)当后续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合同文件与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当以 后续合同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除工期在半年和合 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下之外,应当采用单价合同。 第十七条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 2008 计价规范和省的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除法律法规有规定之外,出现下列情形的, 不予计量与支付:四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 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 2008 计 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发 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 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 2 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 7 日前书面通知所 有投标人。
现场签证存在问题
现场签证存在主要问题一、施工现场签证发生的原因由于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如业主资金原因、业主的功能要求发生变化等,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因素。
二、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1、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签证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或虽明确了但具体操作规定没有细化,造成施工过程中签证的依据不足,签证的范围和标准不能准确把握。
2、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漠。
现场管理人员不重视签证,缺乏造价控制意识,特别是有的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有的现场管理人员抵不住施工方的利益诱惑,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从而导致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在某工程的一条临时道路的签证内容:路面宽度7米,路面长度108米,手摆石0.4米,碎石分层压实0.4米,泥沙石分层压实0.15米。
经现场查看实际的工作内容为:路面宽度5米,路面长度90米,无手摆石,碎石分层压实0.2米,泥沙石分层压实0.1米,签证与实际工作内容出入很大,这样的签证势必为业主造成经济损失,造成国有建设资金投资的损失。
3、现场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
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组成概念不清,有些签证将现场施工围墙、施工用房,投标中应由施工方考虑的措施费用等内容也给予签证。
4、对设计缺乏有效约束。
有的图纸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也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设计环节经济控制要求不够,没有进行多方案论证。
由于设计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出工程联系单现象,资料中反映出设计人员仅作签名,并无相关意见,因此给签证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5、施工方为了自身施工方便或其它原因考虑,任意修改原先已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代表批准确认的施工方案,签证人员对由此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也进行了签认。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通过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仍应执行本办法关于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并加盖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造价工程师、编审单位执业印章及公章。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取得本省工程造价执业印章的招标人,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九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国家或者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2、本办法;3、《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计价规则》);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5、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招标要求及其补充文件;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8、其他相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常见工程造价争议处理讲解
清单与定额的关系
1、清单以项目实体划分,现行定额以工序划分,定额对应清单项目
的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2、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不相同。定额数量除以清单数量,
得到清单综合单价中的定额含量。
3、清单综合单价类似于01综合定额。现行土建、装饰、安装、市政
定额从01单位估价表调整而来。
4、清单全国统一,定额各省编制。定额是投标报价的参考。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是否未经核定不能计取基本费:各市规定不一样。
3、材料检验试验费 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 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 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的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础垫层,以及临时生活和生产用房等。
造价工程师在招投标阶段的工作任务
1
工程量
(
单价
)
审核招标控制价
造
经费及价差
价 工 程
各种包干合同和主要 材料指标
师 在
招标控制价是否合理
建 设 单
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招 投标的组织管理
位
招
精密合理地拟定招标文件条款
标
中
择优选择承包商
的
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合同方式
工
作
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
参与招标答疑时尽可能明确今 后工作可能采取的一些造价控 制措施
4.9.3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 决:
1.双方协商; 2.提请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 3 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9.4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 工程量清单计价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送审稿】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
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在承包人编制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约定的依据要求: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 约定的时限要求: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3 约定的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 约定的形式要求:书面合同。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何谓合同实质性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场签证表
现场签证表
工程名称:标段:编号:
施工单位日期
致(发包人全称)根据指令人姓名年月日的口头指令或你方(或监理人)年月日的书面通知,我方要求完成这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写)
(小写),请予核准。
附:1、签证事由及原因
2、附图及计算式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请经复核:
□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复核意见:
□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签证
□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一、编制背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二OO三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从二OO六年初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审查,完成了《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于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纠正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招投标中滋生的腐败,整顿建设市场的秩序,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竞争,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和质量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价格市场化。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
按照政府部门真正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求,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将推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第六章 工程索赔
•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 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 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 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 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 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 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 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 位应于28天内答复,逾期不做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 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 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 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 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 延工期20天。
索赔报告的内容 (重点P234)
1.总论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
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2.根据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
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 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 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 6.3.5索赔的技巧(重点)P237-238
1.要在投标报价时就考虑索赔的可能 2.商签好合同协议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有书面确认 4.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5.余额追索 6.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7.搞好公共关系
案例
•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 成的X小区附件。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 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定金为合同价 的20%。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 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返回 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
4.2.9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最 高限价未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可向 招标人提出未按规定编制地具体内容,并可提 出更正要求。若招标人不予受理或受理后办理 情况投标人不满意的,投标人应按招投标监督 机构规定的时限在开标前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下页
返回
4.2.5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 清单按本规则第4.1.5、4.1.6和4.2.3条的规定计 价。
4.2.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 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 估算;
上页 2 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单价应根据省、市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
本条文为原有条文,做了局部修改。
本条规定了措施项目的不同计价方式和包含的
上页
内容。
下页
返回
4.1.6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 按照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为不可 竞争费。
本条为强制条文 本条文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对于安全文
明施工费,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 上页 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目费用参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的规定,
要求投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 报价。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本条为强制条款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
上页
提供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优选文档.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与现场签证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索赔。 √同意此项索赔,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略) 发包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注:1.在选择栏中的“口”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费
3.6
用 附件1
索
索 赔
赔 申 请
关于暂停施工的通知
XX建筑公司XX项目部: 鉴于你项目部承建的我校教师住宅楼工程主体已封顶,应
与 现
( 核 准
职工的要求,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于XXXX年X月X日下午 户代表查看施工质量。请你们暂停施工半天并配合参观检查工
场 签
) 表 及
证
附 件
特此通知
XX学校 住宅建设办公室(章)
XXXX年X月X日
3.6
费
用
索
索 赔
注:1.在选择栏中的“口”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
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案例一——背景与问题
某建筑公司于2002年4月16日与某厂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工业厂房 的施工合同。建筑公司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该 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 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 铲挖土机施工,租赁费为450元/台班。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完工。在 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起事件:
问题:1.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要求索赔, 并说明原因。
2.每起事件工期索赔各为多少天(假定在关键线路上)?总计工期索赔多少天? 3.如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应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 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建筑公司应向厂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效索赔证据的要求 真实性 证据在合同实施中确定存在和发生 全面性 证据能说明事件全过程;索赔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数额 关联性 证据能互相说明 及时性 证据的取得和提出应及时 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书面文件|双方签字|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师签字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 3.6.1 索赔条件
索赔证据的种类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 3.6.2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若承包 索赔事件 人认为 已经发生
应按合 同约定
承包人向发包人 发出索赔通知
无合同约定
单
项 承包人在索赔事件
索 赔 程
发生28天内,向发 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超过28天
不能 追加付款 获得 工期延长
序
索赔在发包人确认前,承包人应保持索赔记录
一 事 一
与承包人协商
批准后
在合同约 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
定时间内 发出再提交资料通知
6
工程名称: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编号:
3.6
费
用
索
索 赔
赔 申 请
与 现
( 核 准
场 签
) 表 及
证
附 件
致:XX学校住宅建设办公室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由于你方工作需要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 写)贰 仟 壹 佰 柒 拾 叁 元 叁 角 柒 分,(小写)2173.37元,请予核准。 附:1.费用索赔的详细理由和依据:根据发包人“关于暂停施工的通知”(详见附件一) 2.索赔金额的计算:(详见附件二) 3.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现场人工、机械、周转材料数量及租赁合同(略) 承包人(章)(略)
承 包
索赔事件发生42天内,递交详细索赔报告
人 索赔事件有连续影响,递交中间索赔报告
索
索赔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递交最终索赔报告
赔
发包人 按合同 约定时 间对承 包人提
出的索 赔进行 答复和 确认
发包人在合 同约定时间 内未作答复
视为该索赔 已经认可
发包人应在28 批准 不批准 天内作出回应 进一步收集资料
赔 申 请
与 现
( 核 准
场 签) 表 及证Fra bibliotek附 件
附件2 一、人工费
索赔费用计算表
编号:第XX号
1.普工20人:20人×42元/工日×0.5=420元 2.技工40人:40人×48元/工日×0.5=960元 小计:1380元 二、机械费 1.自升式塔式起重机1台:1×526.2元/台班×0.5×0.6=157.86元 2.灰浆搅拌机1台:1×18.38元/台班×0.5×0.6=5.15元 3.其他各种机械(台套数量及具体费用计算略):50元 小计:213.37元 三、周转材料 1.脚手架钢管:25000m×0.012元/天×0.5=150元 2.脚手架扣件:17000个×0.01元/天×0.5=85元 小计:235元 四、管理费 1380×25%=345.00元 索赔费用合计:2173.37元。
XX建筑公司XX项目部: 鉴于你项目部承建的我校教师住宅楼工程主体已封顶,应
与 现
( 核 准
职工的要求,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于XXXX年X月X日下午 户代表查看施工质量。请你们暂停施工半天并配合参观检查工
场 签
) 表 及
证
附 件
特此通知
XX学校 住宅建设办公室(章)
XXXX年X月X日
3.6
费
用
索
索 赔
发包人在28天内未回应,视为该索赔成立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 3.6.2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总索赔 一揽子索赔
综合索赔
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 数起索赔事件,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承包 人必 须提 供的 证明
承包人投标报价是合理的 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 承包人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
不可能用其他方法准确计算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 工程量清单计价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2009年02月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 3.6.1 索赔条件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
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索 正当的索赔理由
解释
赔 三
有效的索赔证据
要 在合同约定的时
素 间内提出
重要点
有效的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 2.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发包人或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种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记录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 3.6.4 发包人对工期索赔的处理方法
造价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索赔。 √同意此项索赔,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略) 发包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注:1.在选择栏中的“口”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费
3.6
用 附件1
索
索 赔
赔 申 请
关于暂停施工的通知
综合索赔涉及的因素 过多,一般难以成功,
应尽量避免采用
3 工程量清单计价
5
• 3.6.3
承包 人
3.6 索赔与现场签证
发包人对费用索赔的处理程序
在合同约 向 发包
定时间内
人
递交
费用索赔意 向通知书
发包 人
指定 专人
收集与索赔 有关的资料
递交
受理索赔,初步审核
费用索赔 申请表
进行费用索赔核对
造价师复核索赔金额
承包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复核意见: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你方 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经复核:
不同意此项索赔,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索赔,索赔金额的计算,由 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复核意见: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你方
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经复核,索赔金额为 (大写)贰仟壹佰柒拾叁元叁角柒分,(小 写)2173.37元。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如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6.国家和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