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物流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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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经济日趋国际化、金融市场发展越发全球化,随着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国内,随着国家振兴十大产业规划的发布,现代物流作为一个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开放系统,连接着多个环节如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服务等,这使得物流企业的风险具有潜在的特殊性,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地区间、地域间贸易摩擦事件时有发生,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事件和突发事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管理的挑战。如在国际物流过程中,索马里海盗事件、货船货物灭失事件,国内贸易中大连港油管爆炸事件、京藏公路大堵车事件等,都是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风险事故,对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产生了很深刻的影响,因此如何识别风险就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运输活动中涉及的风险及其识别
现代物流企业是一个集多种业务于一身的综合性的大型服务业,运输是物流活动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发生物体位移的行为,很自然如果不对运输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在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不管是生产型企业还是流通类企业都可能造成经营管理失败。从2005年以来,由于国际原油价格高位运行,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物流企业运转压力增大,物流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由于物流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恶化,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面临更多的风险。
1.运输合同主体资信不足,导致合同无效或无效履行。如2002年,中海物流与广东健力宝公司签定了第三方物流合同,由中海物流公司负责广东健力宝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服务。自2002年以后,广东健力宝公司就为资金短缺所困扰,无力承担1.5亿至2亿元的物流费用,导致给中海物流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一度使资金周转产生困难。事实上,尽管货主企业拖欠物流费用的原因不尽相同,但物流行业普遍缺乏风险管理。目前,物流企业只是凭借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其进行信用评估,缺乏对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或者采用粗放的信用风险管理方式,为具体操作过程中增加不可控风险。又如,物流公司经常会将一部分货物转交给其他公司或个体货物司机运输,但是在签订合同或填写货运单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主体问题,这样就在事故造成后,引发合同主体不明确等法律风险。
2.因货物运输、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风险。随着物流行业竞争的日见加剧,为了抢得市场份额,物流企业承接超出自身服务水平的货物运输,致使货物受损,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可靠性得不到保证
,导致物流企业口碑下降,业绩评价降低,客户流失。运输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承运人承受不合理的风险。例如,1994年4月中旬,五矿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南京港通过其代理江苏远洋公司向友航公司经营的“郁金香”轮托运价格条件为CIF马来西亚槟城307美元的钢板和303美元的钢卷。友航公司将该批钢材装载在“郁金香”轮二、三号航底部,交货前发现,该批钢材遭到不同程度的腐蚀,钢材上残留有一块块白色晶体状和桔红色物质,对所取样钢材及附着物质化验,化验报告确认,货损是由氯化铵和磷物质附着在钢材上并与钢材接触了一段时间造成的,经过法院裁量,在船舶受载的过程中,将钢材和有包装缺陷的具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混装,属配载不当,是造成钢材遭受腐蚀锈损的直接原因,友航公司偿付258124.61美元,检验费2001.11美元,运输及仓储费2587.88美元,利息损失35573.14美元,共计298289.74美元。
3.合同履行中未及时检验、移交、接收及接受货主特殊指示而产生的违约风险。在国内贸易中,一般贸易中间商直接在生产商和需求方中活动,联系好集装箱后,货品直接从生产商运到码头。物流公司在收货时基本上是凭包装封印交货,很少开箱检查,很多托运人也不肯拆包检查,对包装内的货物是否完好无损、与托运人申报的品种、数量、质量是否一致没有核实,如果到了交货时才发现包装内货物破损又无法证明货物在托运时破损的就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装内的货物是违禁品、危险品就有可能会被行政部门罚款、拘留,物流公司回过来想追托运人责任就很难。还存在一些托运人在货运合同或托运单上没有明确指定收货人,只是写了个电话号码或收货人的简称,有些没有写收货人,货运到后才指定收货人,有些托运人在交货前改变收货人,这些情况下,承运人都没有托运人指定收货人的确切证据,如果托运人不认可,以错误交货为由起诉承运人,承运人很可能要败诉赔偿。
4.货物延迟交付的违约赔偿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强调JIT式的管理,对于货物的延迟基本上处于难以忍受的境地,在运输合同中都写明对延迟交付的惩罚条件。国内由于运输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城市交通拥挤塞车和部分线路实行交通管制,使运输时间不能达到客户要求。如京藏高速大堵车事件,直接造成内蒙古运往北京的煤等生活生产必须品不能按时达到。又如,美国9.11事件后,美国对港口物流提高了集装箱检查时间和力度,对航空运输进行一定的空中管制这些举措,也影响了运输过程的时间,增大货物延迟交付的风险。同时,物流运输
过程中,可能遇到突发的灾害性事件、如交通事故、船舶碰撞以及港口管理不善等都可能导致交付的风险。
5.对环境污染的风险。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对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现在交通拥堵、机动车排放尾气、噪音和超载对公共道路的毁坏等,根据环境保护法,污染者需要对特定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着,运输危险品泄露对环境的破坏。如2005年,京沪高速公路下行线由北向南128公里加700米处(淮安楚州区境内),发生车辆侧翻、危险品泄漏爆炸事故,事故影响周围6个村,1.2万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一死一伤后果。特别是现代物流的特别提倡绿色物流,因此,要打造绿色物流,就要对运输线路进行合理布局与规划,通过缩短运输路线,提高车辆装载率等措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注重对运输车辆的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减少能耗及尾气排放。
二、运输合同在物流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一般物流服务需求企业,根据物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特征,通过制定有约束力的运输合同来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主体权益,进一步保证运输活动风险可控,把经济行为通过法律条文进行规范,将经济活动法律规范化。在运输活动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两方面关系,一是内部关系,即物流活动经营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二是外部关系,即物流经营人与第三方之间关系。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基于企业自身需要,不同货主企业物流活动对外委托方式和形态差别较大,由此导致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与货主企业(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的权责关系不同。
1.运输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日常贸易活动中,运输主体之间主要有以下三种关系,一是货主企业自己从事物流系统设计,而将货物运输、仓储等具体的物流操作活动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这种情况下,货主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就是单纯的运输合同或者仓储合同。二是货主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物流系统开发合同,并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物流操作。三是物流外包合同。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物流服务需求方物流活动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对货物的物流损失负责。
2.运输合同委托方式。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经营方式人之间的关系既可能是委托代理关系,也可能是当事人关系,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一是当事人身份。第三方物流企业与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之间订立物流主合同,然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再又与物流作业实际履行企业订立全部或部分物流操作合同,这样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依据物流主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第三方物流企业与物流作业实际履行企业之间则
依据物流分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如图1所示。
二是兼容身份。第三方物流经营企业与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之间签定物流代理合同。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物流服务需求企业的代理人与物流作业实际操作企业订立物流作业合同,承担部分物流操作业务,具体操作企业对委托人无相关权利,只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同样,第三方物流企业只对委托人负责,如图2。
3.运输合同风险控制。物流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与物流服务需求方之间,都是以物流服务为基本目标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是双方利益的核心。相对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相比,法律风险因为其相对确定、可防可控、以及对于后果的可预见性等特点,所有经济利益的实现都需要通过合同的法律形式实现保障。一是控制法律风险。由于现代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是一种商业伙伴关系,因此,连系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是合同。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利权和义务,保证供应链的完整与高效。所以,签订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更为重要。运输是物流活动中重要的一环,现代物流业要求运输行为应提供合适的运输工具、最便捷的联运方式、最短的距离和最省的时间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给收货人的合同,运输合同的风险就在于承运人能否在准确的时间、将准确数量的货物送至目的地。二是明确风险承受主体。物流企业在合同风险既能体现在物流合作合同方面,还有可能其他业务方面。签订运输合同当客户发生损失时,无论造成过失的是物流商或者分包商,对外赔偿都要由法律约定为主,明确责任,履行合同担保,在发生事故等其他问题时,防止损失扩大。三是承载企业信誉风险。同法律风险相关的就是企业的信誉风险,在物流行业一般是以承运人的信誉接收托运人的货物,双方签订合同,按照客户要求安全、准时、保证质量把货物送给收货人,企业的信誉是十分关键的。
三、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应对的具体方法
为了有效的保证物流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最小化的减少货物在途风险,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
1.重视运输合同的签订
进一步明确运输合同的履行和双方合同的权利义务,并在发生争议以及解决争议时有所依据,将自然风险、经济风险,以及不可控风险,转化为条文化的法律文本。一是所签合同要合理。合同要考虑物流企业和物流服务需求企业的双方利益,达到共赢的目的。目前,在国内外贸活动主要是贸易商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物流运输,但由于法律、市场环境的不完善,在
贸易活动中经常遇到各种问题,例如,委托者拖欠物流企业运费,物流企业延迟交付货物等情况。实践证明,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达成合同的共识,履行合同过程中就不会发生分歧。二是合同尽可能的完善。物流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情况特别复杂,任何一方在签约前要考虑周全,事先明确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的解决方法,很多运输事故正是由于没有这方面规定,导致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产生争议纠纷。比如,明确服务范围。特别是供应商为客户提供长期的物流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的程度和服务期限等。三是合同具有一定的柔性。对运输操作活动中,应把合同定位于中间性、可改进的方案,而非最终方案,特别是在责任明确方面,不承担严格责任制条款。例如,很多外贸企业一般都是与物流企业在年初先签订一个意向性运输合同,明确相关服务范围和责任,并且针对可能引起变化的项目再约定具体的权利。
2.甄选良好的信用合作伙伴
作为现代物流活动中,选择良好的信用伙伴有利于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销售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与信用不佳的企业可能造成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增加财务费用及利息成本,增加坏帐风险甚至发生经济活动中的诈骗等风险。日常实践中,在国内,由于相当数量的客户是贸易企业,而贸易企业的贸易经济额一般比较大,甚至超出自身的资产水平,这样就形成风险不可控制的情况。此外,国际物流企业由于地域、信息传递等因素,大多数企业不能对国外公司的资信状况有深入了解,这也造成信用风险。而往往企业管理过程中,又对企业信用管理是松散的,尤其是客户资信状况不一定有针对性检查,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手段,这样就难以实现对客户资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能力、管理能力等各类风险的全面评估。
3.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风险,是运输过程中发生风险的主要直接原因,根据运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海运集装箱运输过程中风险控制。海运集装箱因其高效、安全、便利等优越性,成为班轮运输的主要方式,防范其风险主要是合理确定箱位。编制集装箱配载计划时,了解航次箱源的挂靠港口、平均箱重,特殊集装箱对运输的额外要求等,然后根据具体的配载要求,重箱在下、轻箱在上的原则,逐一选定合理的具体箱位。在装卸前后要认真检查箱体状况,特别是有特殊设定的箱体,合理固定并进行强度校对。此外,掌握船舶设备状况、气象信息等也是控制风险的
重要举措。
二是公路、铁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公路运输在现在贸易活动中主要是短途,小批量大批次运输,控制其风险主要在运输前,规划运输线路,选择运输工具,准备设备吊装、捆扎,途中对加速度等特殊要求的控制措施,超限设备运输手续及沿途相关通行障碍排除方案,包括运行途中检查方式,运输联系人,以及运输保险的购买等内容。
三是对危险品运输风险控制。与普通货物相比,危险货物的运输具有特殊性、严格化、专业化程度比较高,防范危险品运输风险,首先对危险品类型要进行识辨,现在国内执行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货物,及符合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定的具有危险货物特性的货物等,其次,选择合适的运载工具,检查货物标识和包装情况,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不予装运,再者,制定特殊的运输方案,并且制订应急计划,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