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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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中期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了解《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情况,科学评价全省麻风病防治成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进下一阶段防控工作,确保《规划》终期目标如期实现。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制定下发与中期目标完成情况。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情况,以及《规划》中期目标完成情况。

(二)保障措施。麻风病防控工作机制和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麻风病防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麻风病患者救助情况;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对麻风病防治经费的投入情况;麻风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麻风药品供应保障等。

(三)防治措施。麻风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不良反应处置、临床判愈及畸残预防与康复情况;麻风病疫情监测、病例追踪、药品管理情况;麻风病院管理情况;防治工作培训、督导及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

三、评估方法

(一)县级自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通过查阅

相关材料、听取工作汇报、调研座谈、与病人或防治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收集相关文件、防治工作方案和总结、经费投入和人员培训等情况,填写中期评估自查表(见附件1),撰写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2)。

(二)市级复评。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听取工作汇报、调研座谈、与病人或防治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和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与《规划》有关的政策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人员培训与能力建设、工作总结等资料,填写中期评估自查表(见附件1),并撰写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2)。原则上河西五市只汇总各县(市、区)自评情况,不再进行现场复评;其他各市(州)凡“十二五”期间执行过中转麻风病防治项目的县(市、区),应抽取两个县(市、区)进行现场复评;对有现症病人的县(区),须全部开展现场复评。

(三)省级抽查复核。省卫生计生委对“十二五”期间有现症病人的县(区),按80%进行抽查复核。通过查看核对信息系统数据、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调研及座谈、访谈等方式,复核评估各市(州)、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准确性及真实性,了解麻风病防治有关政策制定、经费投入、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及实验室建设等情况,总结全省麻风防治工作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并填写全省中期评估自查表,撰写全省中期评估报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四、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领

导,制定全省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和各县(市、区)卫生局严格按照省上评估方案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对各市(州)数据收集和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省和政、两当疗养院配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管理区域的评估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各市(州)、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地方病防治办公室负责评估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与汇总,确保资料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结果上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在完成本辖区中期评估工作后应按要求将中期评估报告和自评表报省卫生计生委地病办,并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也应按要求将汇总后的各县(市、区)自查资料数据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制科。

附件:1.《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自查表

2.《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中期评估报告撰写框架

附件1

《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中期评估自查表

填表单位:填表人:填表日期: 2016年月日

《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中期评估自查表填表说明

【1】“填表单位名称”:指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唯一对应的名称,全名填写,不能用简称。

【2】“全市(州)、县(市、区)麻防专业人员数”:指辖区内各县(市、区)麻防专业人员总数,不包括兼职人员。

【3】“是否制定消麻危害规划”:指是否制定下发辖区范围的《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如已制定,在“是”字上打钩。

【4】“是否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指辖区范围内是否有麻防工作阶段性目标(或具体的指标),如有,在“是”字上打钩。

【5】“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次数”:指是否召开了制定《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的多个部门(两个及以上)的协调会议,如有召开,则在相应的年份下填写具体的会议次数。

【6】“应检查密切接触者人数”:指与上年度辖区内现症病人和当年新发、复发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实际人数。

【7】“十二五”期间无新发、复发病例的市(州)、县(市、区)无需填写与病例有关的数据。

【8】市(州)填写的数据应是对所辖各县(市、区)的汇总数据。

【9】市(州)、县(市、区)或疗养院填报数据时按照“适用级别”要求填写。

【10】本表中数据收集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附件2

市(州)、县(市、区)

《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中期评估报告撰写框架

一、基本情况

二、《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三、评估结果

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和指标数据,总结《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和进展。内容包括覆盖地区、受益人群、防治效果、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措施与能力建设等。

四、主要成绩及经验

五、主要问题及建议

六、附表

《甘肃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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