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2010社保基数统计表及最低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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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今年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9 月 19 日,西安市公布了“2010 年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249 个代表性职位(岗位) 的工资指导价位被“明码标价”,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西安市 2010 年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最低排名前 10 位中,露天采矿挖掘机司机、矿 物处理人员、缝纫工、裁剪工、垃圾清运工、餐具清洗保管员、摄影师、乳品加工工、保洁 员、收购员平均年薪不超过 14000 元,其中,露天采矿挖掘机司机平均工资最低,年薪为 10729 元。工资指导价位最高排名前三的岗位年平均工资分别为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327692 元、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196553 元、银行信贷员 95148 元。对于大家熟知的职位指 导价位平均数如下:计算机网络技术员为 34465 元/年,保险推销员为 53678 元/年,银 行储蓄员为 56321 元/年,餐厅服务员为 17203 元/年,简单体力劳动工为 18459 元/年。
14796 1217 13024 1083 11461
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
最低工资标准
34032
2836
600/560/ 520/480
29749
2479
600/560/ 520/480
25008 23760
2084 1980
540/500/ 460/420
20475
1706
540/500/ 460/420
收入>社平3倍
社平3倍
1514 ~ 7572
1702 ~ 8508
1702 ~ 8508
1702 ~ 8508
1702 ~ 8508
480 ~ 7572(12620)
执行时间
单位 (%)
个人 (%)
纯个人
(住房公积金总额不 基数最低为
2010.1.1 ~ 22001100.112.13~1 22001100.112.13~1 22001100.112.13~1 2010 12 31 2010.4.1 ~ 2011.3.31
1997 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 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 1997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 220 元/月;二类标准为 195 元/月;三类标准为 170 元/月;四类标准为 145 元/月。在陕政办发[1995]1 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 每类标准增加 20 元/月。
据介绍,工资指导价位有利于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确定 工资水平提供比较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XXXX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XXXX年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 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
7 月实施:7 月 1 日起陕西提高最低工资 西安城六区 760 元/月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08)
1995 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 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 199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 200 元/月;二类标准为 175 元/月;三类标准为 150 元/月;四类标准为 125 元/月。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109 号)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已经省政府 2006 年第 9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陈德铭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 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基数确定范围(元)
收入<社平60%
社平60%
社平60%<收入<社平3倍 收入
收入>社平3倍
社平3倍
1270 ~ 6347
1487 ~ 7437
1487 ~ 7437
2005 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 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 490 元/月;二类标准为 460 元/月;三类标准为 430 元/月;四类标准为 400 元/月。
2006 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 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 540 元/月;二类工资区 500 元/月;三类工资 区 460 元/月;四类工资区 420 元/月。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 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四条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一)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 系的;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三)在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内的劳动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 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008 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 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 600 元/月;二类工资区 560 元/月;三类工资区
520 元/月;四类工资区 480 元/月。
陕西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平均上涨 15%-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
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 2010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确定, 以 2009 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293 元为基数,2010 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 增长基准线为 15%,增长上线为 20%,增长下线为 5%。 工资增长要向一线职工倾斜 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要依据我省 2010 年度企业工资 调控目标,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增长方案要充分考 虑一线职工,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一线职工 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非国有企业应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相应合理提高企 业职工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也应参照年度 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增长幅度较去年大幅提升 与 2009 年相比,今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幅度明显。2009 年陕西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 长基准线为 10%,增长上线为 15%,增长下线为零增长。而今年增长基准线与去年上线持 平,下线也由零增长提高到了 5%(注: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职工的工 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去年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省不少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各方对工资调整比较敏 感。但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一季度来看,我省各项经济指标明显向好,而且增加职工收入也 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 今年以来,上调工资成为主基调。继广东、山西、吉林等省区宣布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后, 近日我省也宣布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每月增加 122.5 元,调整幅度达 22.7%。此后各 地又纷纷发布了 2010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从横向比较看,2010 年山西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 15%,上线为 25%,下 线为 3%;天津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 15%,上线为 22%,下线为 6%。与我省大体持平。 新闻链接 今年陕西 GDP 增长目标为 13% 2009 年 12 月召开的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上公布:陕西 2010 年主要经济目标为 GDP 增长 13%,固定资产投资净增 2000 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12%。 2009 年,陕西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14660 元和 3580 元,均增长 14%。根据 5 月 20 日发布的《2010 年陕西蓝皮书》预测,今年全省经济增长速度将会加快, GDP 增长 13%~14%;预计全省消费将平稳增长,汽车类、家电类、居住类商品仍将是消费 热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幅将分别达到 15%、13%和 22%。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负担的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以 及劳动者的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职工教育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
的一次性补偿费用等。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全省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履行下
列职责: (一)拟定全省最低工资制度实施方案; (二)划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类别; (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四)监督检查全省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 第六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
15 区(县)工资类区调整
此次最低工资调整中,共有 15 个区县工资区域类别发生变化,下一步将逐 步缩减四类工资区域使用范围。
由原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
由原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宝鸡市陈仓区、凤县, 榆林市榆阳区;
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高陵县
得超过25%)
20%
8%
2%
1%
7%
2%
0.50%
0
1
0
社平70% 19% 0 9% 0 0
2010.7.1 ~ 2011.6.30 5~20%
5%
0
2009年员工社保基数缴纳范围
保险项目
参照源自文库在岗平均工资
(元)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2116 2479 2479 2479 2479 2479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时间:2010-07-12 13:19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q 点击:次陕西省最低工资 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109 号)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已经省政府 2006 年第 9 次常 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陈德铭 二○○六年五月二十 日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
17654
1471 15473 1289 13504
490
490
2010年员工社保基数缴纳范围
保险项目
参照 在岗平均工资
(元)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2524 2836 2836 2836 2836 2524
基数确定范围(元)
收入<社平60%
社平60%
社平60%<收入<社平3倍 收入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年均工资 月均工资 年均工资 月均工资 年均工资 月均工资 年均工资 月均工资
2005年度
2004年度
2003
年均工资 月均工资 年均工资 月均工资 年均工资
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
30293
2524
25391
2116
21239
1770
16918
1410
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七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社会救济金,低于平均工资的
原则确定和调整。主要依据下列因素: (一)当地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责任编辑:佚名 q)
我(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 7 月 1 日起调整。昨日(20 日)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召开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
2001 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 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 320 元/月;二类标准为 290 元/月;三类标准为 270 元/月;四类标准为 245 元/月。在陕政发[1999]54 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 每类标准增加 60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