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及送检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备案表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备案表
致:
(施工单位) 贵州锦华丰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凯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黔东南博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公司现决定由蒙军(监理单位) 廖永蓉(建设单位) 两位同志担任凯里市苗医苗药研发项目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
有关印章和签字。
如下,请查收备案。
建设(监理)单位全称(公章)
年月日
见证取样、见证送检认可印章见证人员签字
见证开始时间年月日
说明:此《图案表>)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机构备案。
见证取样送检员培训

GB50204-2002中7.2.1的规定,按同一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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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水泥
• 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 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二、检验项目 • 根据相关规范和省内技术文件规定,材料的检验项目分为必检项目和其它
检验项目。 • 必检项目有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其它项目有细度、碱含量、三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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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粗细骨料
• 岩石风化等自然条件作用形成的。按产源天然砂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河砂、海砂颗粒圆滑、质地坚固,但海砂内常掺有贝壳碎片及可溶性盐类, 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山砂系岩石风化后在原地沉积而成,颗粒多棱角,并含 有粘土及有机杂质等,坚固性差,河砂比较洁净,所以,配制混凝土时宜采 用河砂。人工砂是岩石经破碎筛选而成,人工砂富有棱角,比较洁净,但细 粉、片状颗粒较多,成本较高。
(三)安定性
•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四)细度 • 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比表面积大于300m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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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水泥
检验批与检验项目
一、检验批
(一)检验批的概念
根据规定,检验批是按同一的生产条件 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 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二)检验批的确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与送检
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一)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范围(建建[2000] 211号)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
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见证取样各见证送检记录表

贵州公路建设项目
都匀市173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见证取样各见证送检记
编号:1-04见证取样-工程名称:
都匀市173至夏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取样部位:
k6+750-k6+774矩形边沟砌筑(右侧)
样品名称:
砂浆抗压试件
取样数量:1组
取样地点:
K6+760砂浆搅拌站
见证取样记录
见证取样一组砂浆抗压试件M
7."5
取样人:
取样见证人:
取样日期:
____年__月__日见证送样记录见证送样一组砂浆抗压试件M 7."5
送样人:
送样见证人:
送样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检测单位:
接收人:
日期:
说明:
1、此表见证人分别在见证取样和送样后及时填写,并由取(送)样人、见证人签字,存入该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档案。
2、本表主要记录确保该组(次)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已采取的措施和确保该组(次)送样的真实性,已采取的措施。
最新整理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资料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编号:01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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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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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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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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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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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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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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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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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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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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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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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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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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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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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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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编号:。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名册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名册一、背景见证取样是一项重要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样品的采集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并可追溯。
见证送检人员名册则是用来记录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的基本信息,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管理。
二、操作流程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名册的操作包括以下步骤:1. 组织人员:确定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并将其记录在名册中。
2. 准备材料:准备好所需的见证取样相关文件和材料。
3. 进行见证取样:见证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样品进行取样,并记录详细信息。
4. 填写名册:见证人员将取样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填写在见证送检人员名册上。
5. 完成操作:操作结束后,将名册整理妥当,并妥善保存。
三、见证取样人员信息记录要求见证取样人员信息记录要求如下:1. 姓名:见证取样人员的姓名。
2. 工作单位:见证取样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
3. 职务/职称:见证取样人员的职务或职称。
4. 联系方式:见证取样人员的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四、见证送检人员信息记录要求见证送检人员信息记录要求如下:1. 姓名:见证送检人员的姓名。
2. 工作单位:见证送检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
3. 职务/职称:见证送检人员的职务或职称。
4. 取样日期:见证送检人员见证取样的日期。
5. 取样地点:见证送检人员见证取样的具体地点。
五、数据保密为了保护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的隐私和数据安全,名册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和使用名册相关信息。
六、名册的管理与追溯名册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更新和备份。
同时,为了方便追溯,名册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七、总结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名册是一份重要的文档,它记录了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的基本信息,保证了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质量控制。
遵循以上操作流程和记录要求,可以有效地进行见证取样工作,并确保其合规性和规范性。
同时,名册的管理与追溯是保障文档安全和数据隐私的关键环节,需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员授权表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员、见证员授权登记表
备案号:
1、本表用于宜昌市城区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取样员、监理单位对见证员授权,单位意见应明确,经本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监督机构备案后到检测机构办理相关检测;
2、各单位对本单位授权人员资格和行为负责(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3、单位名称应用全称,工程名称应准确一致;
4、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各一份。
附件。
见证员办事指南

见证、取样人员办事指南培训、考试报名查分及证书领取继续教育报名证书延续证书变更证书补办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培训、考试报名一、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不满65周岁;2、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专业及其以上学历;3、未在证书撤销期内。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培训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3、学历证书原件;4、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附粘于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三、收费标准:1、见证员理论培训240元/人、理论考试60元/人;2、取样员理论培训220元/人、理论考试60元/人、操作培训60元/人、操作考试60元/人;3、培训费用包括教材、午餐。
四、上课、考试时间:待报名人数达到开班要求,会以短信方式通知领取听课证、准考证,并按听课证、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培训、考试。
五、考试注意事项:1、应考人员应遵守《见证、取样人员考场守则》;2、参加考试时,请带好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B铅笔和橡皮(用于填写答题纸)、黑兰钢笔或水笔(用于填写个人考试信息);3、取样员考试分为理论和操作两个项目,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次考试且在6个月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证书。
不合格项目应在考试分数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报名手续。
查分及证书领取一、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260自行查分,也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网()->见证取样->网上查分,自行查分。
二、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成绩合格者凭以下材料至报名处领取证书:1、准考证(如准考证遗失,本人领取带好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带好单位介绍信);2、加盖社保中心印章的聘用单位近期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内退人员、协保人员、退休人员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清单样张见文件通知)。
三、见证、取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证书失效:1、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2、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的;3、年龄超过65周岁的;4、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5、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见证取样员检测培训资料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见证取样员概述 • 检测基础知识 • 见证取样操作规范 • 检测技能提升 • 见证取样员的工作流程 • 见证取样员的管理与培训
目录
CONTENTS
01
见证取样员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设备
根据检测任务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设备,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
制定取样计划和方案
根据检测要求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和方案,包括取样点、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等。
取样的实施与记录
实地取样
按照取样计划和方案进行实地取 样,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
样品标识与记录
对所取样品进行标识,并详细记 录取样的位置、数量、方法等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定进行批准和签发。
06
见证取样员的管理与培训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见证取样员的管理规定
见证取样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 应资格证书。
见证取样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公 正、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影响 。
见证取样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和 技能,能够准确完成取样、封样和送 检工作。
数据处理
对实验数据进行整理、分 析、转换等处理,以提高 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果判定
根据标准要求对实验结果 进行判定,确定产品是否 符合规定要求。
03
见证取样操作规范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取样的原则与方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工程质量见证员和取样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工程质量见证员和取样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11.18•【字号】黑建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11.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工程质量见证员和取样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黑建监[2008]35号)各市(地)、省农垦和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做好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企业见证员、取样员岗位证书换证及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黑建人[2008]61号)文件工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决定举办工程质量见证员和取样员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
二、培训时间及费用(一)培训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日,报到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二)培训费用:培训费每人35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参加人员(一)各地市及省农垦、森工总局监督站选派的监督人员或检测人员4-6人(作为当地的师资)。
(二)各地市从监理单位选派技术骨干3-5人,从施工单位选派技术骨干3-5人,此项人员考试合格颁发见证员和取样员岗位证书。
(三)各地取得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单位接样员1-2名。
四、培训地点(一)此次培训具体工作委托黑龙江省农垦职业培训站具体实施;(二)学员报道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9号,金三角招待所,联系电话:*************,82265518,130****6234。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21和16路汽车到省妇儿中心下车。
五、相关要求1、请各监督站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组织工作。
2、换证的学员带近期一寸照片2张,考试合格换发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验印并编号上网的岗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