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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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食品安全法及GB7718解读ppt
![食品安全法及GB7718解读ppt](https://img.taocdn.com/s3/m/f15d839bd4d8d15abe234e7f.png)
1.2新食品安全法亮点
• 网络销售食品首次纳入监管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 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 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 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 生产者要求赔偿。 • 补充了监管空白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 费者权益
2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Ø 目前执行的标准GB 7718-2011 Ø 应用广泛
2 .1GB 7718解读
4.3 标识内容豁免 4.3.1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 盐;固态食糖类;味精。 4.3.2 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 表面面积小于10c㎡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 地址。
1.3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困境
Ø 食品安全工作面临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乡镇街道 执法能力薄弱、食品犯罪入罪难追诉 Ø 新食品安全法对轻微违法的罚款额度偏高、执行 存在困难问题 Ø 转基因食品标签标识过于简单,现实中大部分消 费者对转基因食品了解不够,造成谈“基”色变 Ø 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激素等源头污染问题未 能从根本上解决,应从种植养殖环节加强监管力 度
2 .2 特殊膳食类食品标签标示
Ø 4 .4.1 应标示预包装特殊 膳食用食品的食用方法、 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必要 时应标示调配方法或复水 再制方法。 Ø 4.4.2 应标示预包装特殊 膳食用食品的适宜人群。 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婴 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适宜人群按 产品标准要求标示
2 .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
Ø 根据GB 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要 求: Ø 4.1.2 标签中应对产品的配方特点或营养学特征进 行描述,并应标示产品的配别和适用人群,同时还 应标示“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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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对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依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修订食品安全法,采用的是全面修订的方式,修订的力度比较大,修订后该法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共增加了50条。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关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明确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法,同时明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上述关于法律适用范围的规定,与现行食品安全法相比,作了三处修改:一是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二是增加规定“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适用食品安全法;三是明确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规定,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现行食品安全法有关监管体制的规定作了调整,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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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7期亮点1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将质量技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将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活动纳入《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县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药监派出机构,将监管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亮点2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细化和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控制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进一步强调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食药监、卫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家食药监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说明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说明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61ab6939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dc.png)
说明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该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该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如下:1. 食品安全责任制:该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负责。
2.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该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技术及条件。
3. 食品追溯制度: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可追溯食品的来源、生产加工过程、流通环节等信息,以便于追溯食品安全问题。
4.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该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对新食品原料、新食品添加剂等进行科学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5. 食品标识和广告:该法规定食品标识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广告应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
6. 食品监督抽检:该法规定了食品监督抽检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和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查处和处理。
7.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设立责任制度、加强监管、强化标准要求等措施,旨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
同时,该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https://img.taocdn.com/s3/m/a92bc33d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31.png)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导语: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篇幅和内容上均有大幅扩展——条款从104条增加至154条,字数从1.5万字增加至将近3万字。
根据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介绍,此次修改反映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三方面需要。
本次修法力度大,制度构建变化多,主要亮点有:1. 明确监管体制以国务院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多部门参与、协调、信息共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于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改善监管部门分段管理的现象。
2. 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防范风险,健全食品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风险监测评估的评估因素、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形、风险评估结果的影响,以及风险评估信息在各有关行政部门之间,以及人民政府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及新闻媒体之间的流通。
3. 扩大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强了对于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其中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如该第三方平台未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其将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4. 明确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设立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保证食品可追溯的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鼓励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田间到餐桌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旧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旧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04c943e1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b4.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旧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安全法(2009与2015版比较)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应当遵守本法律规定的2015年版增加了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此项规定为2015年版新增条款)第五条原2009年版规定由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现改为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原2009版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现2015版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以及第八条(2015年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均为新增条款。
第九条对应2009版的第七条,新增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等,为2015年版新增条款。
第十一条对应2009年版的第九条,新增了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PPT 50张)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PPT 50张)](https://img.taocdn.com/s3/m/426b9126844769eae009ede6.png)
四、新旧不同(餐饮)
8、新法第四十八条(新增)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 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 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 撤销认证,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 调查不得收取费用。
二、新法特点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从原来的
104条增加50条变成154条,对八大方面的制 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 过程监管制度。 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 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 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三、八大亮点
1、婴幼奶粉: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实施注册
四、新旧不同(餐饮)
7、新法第四十七条(新增)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 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 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新旧不同(餐饮)
11、新法第五十六条(新增)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 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 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 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 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 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 位。
四、新旧不同(餐饮)
4、新法第四十三条(新增)
新食品安全法的九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的九大亮点](https://img.taocdn.com/s3/m/7040399e8762caaedd33d4e4.png)
食品安 全法的成果
第一,明确了农业部门的职责。
第二,明确了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
第三,明确了公安部门的职责。
第四,增设了基层食品药品的监管机构。
2
突出风险治理
第一,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理念。
第二,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制度。
第三,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制度。
第三,强化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协同。
第四,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第五,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9
突出法律责任
第一,坚持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第二,增加行政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三,提高财产罚款的数额。 第四,加大处罚的力度。 第五,确立了首付责任制。 第六,加大惩罚性赔款。 第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增加违法、执法的责任。 第九,对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的处罚。
第四,完善了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制度。
3
突出全程治理的理念
第一,确立了食品安全全程治理的理念。
第二,加强食品安全的产地、源头的把关。
第三,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完善生产经营者的过程控制。
4
突出企业的责任
第一,完善各类食品主体的共同义务。
第二,确定不同类别食品安全的主体义务。
5
对特殊食品实行特殊监管
7
创新机制
第一,建立贡献褒奖机制。 第二,建立抽考监督机制。 第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第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建立责任约谈机制。 第六,建立责任连带机制。 第七,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第八,建立信息衔接机制。
第九,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机制。
8
突出社会共治
第一,确立了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理念。
第二,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2015食品安全法与09版对比
![2015食品安全法与09版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b975d9370722192e4536f676.png)
09版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 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 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 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 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 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 洁的售货工具
15版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 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 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 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 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 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 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 具和设备;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 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 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 的规定。
15版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 添加剂的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 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 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 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 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添加剂;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 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变化
增加“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增加了 “生物毒素”, 由“重金属、污染物质” 修订为“重金属等污 染物质” 增加“(三)、(四)” 款 增加“食品添加剂;” 增加“食品添加剂;”
09版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 运输工具等污染的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 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变化
删除“加强” 删除“专职或者兼职” 删除“做好对所生产经营” 增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 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 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全面负责。” 增加了“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 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 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 费用。”款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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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https://img.taocdn.com/s3/m/0070fb7427d3240c8447ef13.png)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亮点1: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亮点2: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亮点3: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的资质审查、检查、报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样检验义务和报告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义务。
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受处罚。
亮点4: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殊食品,严格监管。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亮点5: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亮点6: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
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亮点7:提供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要受到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8: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要受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9: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https://img.taocdn.com/s3/m/7f256944804d2b160b4ec02c.png)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者:程省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15年第11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这部新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网络食品交易、保健食品等食品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均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也是新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这也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旨在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正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储和加工。
但目前让消费者担心的是,一些不法商家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超量添加。
这些食品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当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环。
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更是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此前,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就明确指出,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制现在,网上和微信朋友圈销售食品的商家非常之多,其中一些商家并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手续。
特别是微信朋友圈的商品,基本上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如何才能确保在网上购买食品及进行餐饮消费时,安全健康?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涉及。
食品安全法解读(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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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设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县级以上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等, 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 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 会等进行信息交流沟通(第23条)。
20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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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紧 密衔接。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公布。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 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会 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第27条),
• 基本定位
在不改变食品安全法基本结构,不改变机构监管部 门职责的前提下,以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 目标,以创新监管制度、强化各方责任为重点,增强监 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0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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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思路和理念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巩固食品 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 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强 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 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重在防患于未然, 消除隐患;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方面 的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 格监管;加强对农药和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加大对食 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销售过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现象抬头
(杭州广琪过期面粉事件、上海福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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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通经营,秩序混乱
◆食品储存、运输、仓储和批发
零售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 冷、热链断裂,走私肉—冷冻仓储
◆ 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食品市场监管薄弱 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 批发市场经营假冒、山寨食品、 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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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修订背景及过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终获通过。
从2013年10月~2015年4月历时1年半的时间,这部食品安全法律修正案走过了哪些“路径”?又有哪些变化?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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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监管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该法覆盖了食品的生产、流通、市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与之前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相比,具有更全面、更严格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生产环节要求根据新法规,食品生产环节必须遵循“从源头控制,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生产标准、生产工艺、检测方法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等,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
此外,新法规还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制度,建立了监督管理机制。
2. 食品流通环节要求食品流通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
新法规明确规定了食品流通环节的要求,包括了对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流通追溯、食品经营者、物流企业等的监管要求。
同时,新法规还对食品流通的信息采集与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加强流通环节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
3. 市场监管要求市场监管是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和手段,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食品欺诈、虚假宣传、食品追溯等内容。
二、食品安全法的监管1. 监督机构为有效监管食品安全,新法规明确了监管机构,包括国务院、中央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形成了以中央为主,省、市、县、乡为辅的多级监管体系,实现了食品安全的全程跟踪和监管,全面保障了食品安全。
2. 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旨在实现“全程、全要素、全民监管”,即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为此,监管机构在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上都设置了监管措施,采取限制生产许可证、强制清查、日志备案、抽检抽查等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实施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措施。
3.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
监管机构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公开检测结果、发布食品安全知识等方式,提升了公众参与的质量和效率,引导消费者健康地消费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亮点](https://img.taocdn.com/s3/m/e0baa928f5335a8102d220e6.png)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亮点导语:《食品安全法》是我国经济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理解这部法律的体系及规范内涵,对于理解和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该规定内容吸收了国际食品安全治理的新价值、新元素,不仅是《食品安全法》修订时遵循的理念,也是今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遵循的理念。
新法体现的亮点以下几点:亮点一:8个方面的制度设计确保最严监管,包括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建立最严格的标准;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亮点二:6个方面的罚则设置确保“重典治乱”,包括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如构成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增设行政拘留,新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大幅提高罚款额度,新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强化民事责任追究。
亮点三:4个方面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包括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者,消费者协会要当好监督者,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包括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性义务,即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义务,即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包括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2015与2018食品安全法对比
![2015与2018食品安全法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dfecfe62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27.png)
2015与2018食品安全法对比
2015年《食品安全法》与2018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最大的变化是:
一、增加了食品安全责任
1. 严格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业、个人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标准;
2. 对非法经营食品的行为强制性的追究刑事责任;
3. 增加了食品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规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4. 增加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更多的责任追究范围;
二、扩大了监管范围
1. 强化了餐饮服务管理,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加强了食品检测报告的管理,提高了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3. 扩大了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增加了食品安全审核和监督检查的内容;
4. 扩大了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增强了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
三、建立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报警、预警、应急处置等制度;
2. 建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宣传;
3. 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标准;
4.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公众健康饮食、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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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包子吃,却吃下不少“超标铝”;明明食品袋上写着生产日期,不想买到了“早产儿”;去知名快餐店吃汉堡,不料里面含有“回锅重做”的过期肉……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少人已经到了时刻担心“吃出祸患”的地步。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法程序。
24日下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法律亮点多多,下面,记者为您详细盘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法律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声音:
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的做法,我们理应加以借鉴。
——王明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法律规定: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声音: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高度发达,现在有2400多种,多数是化学合成品,虽然一再强调按标准添加,但实践中乱用、滥用现象十分突出,在监管上几乎是空白。
很多商家大量宣传食品添加剂功能积极的方面和作用,但对其负面作用却无人宣传,老百姓根本不知情。
——宋心仿(全国人大代表)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法律规定: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声音:
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去监督销毁。
因为既然是召回的食品还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应该是比较严重的事,这个必须去现场监督。
——王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法律规定: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声音:
既然不能完全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能不能同样采用标注的方式?一方面老百姓有知情权,另一方面对它的销售有影响,迫使加快科技进步,尽早淘汰剧毒、高毒的农药。
——杨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法律规定: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声音:
市场准入关,一定要把住。
香港的蔬菜是内地供应过去的,但是香港的蔬菜是安全的,而我们内地的蔬菜不安全,同样一个产地,为什么到香港就安全,产地反而不安全呢?差就差在检测上。
供港的蔬菜在产地是要进行检测的,到香港进入批发市场之前也要检测,不合格产品,不退回就地销毁。
——刘振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法律规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声音:
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但是作为网络消费者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而且也很难追。
所以,这个首责应该是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因为你接受了商家这个项目,你就要对这个项目质量负责。
——陈世春(全国人大代表)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法律规定: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声音:
名义上保健品不得宣称治疗功能,但是实际上都隐含着治疗。
大多数保健品都添加药品。
保健品实际上损害的都是低收入阶层的利益。
有调研表明,领退休金的群体最容易上保健品的当。
——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法律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声音:
目前我国婴儿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这种现实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因此赞成对婴儿乳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
在改革深化过程中有些许可必须要下放、有些许可必须聚焦。
——买买提明·牙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声音: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因此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是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重要方式。
但现实中,投诉无门、举报不纠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很多消费者受到侵害后往往自认倒霉,这也助长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刘政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法律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
大或蔓延;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
声音:
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了最严格的各方的法律责任制度,而且对生产经营企业有了最严厉的处罚制度,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官员和监督部门也实行了最严肃的问责,对一些检验检测部门也实行了最严厉的追责制度。
——陈泽民(全国人大代表)【文章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