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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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进步奖公示内容

浙江省科技进步奖公示内容

浙江省科技进步奖公示内容(2018年度)直接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情况和社会效益单位:万元)3 / 152.推广应用情况和经济效益(非完成单位)4 / 153.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限600字)主要完成人员主要完成人员主要完成人员主要完成人员对本项目主要科学发现的贡献(限300字)参与完成泵阀类铸件铁型覆砂铸造生产线设计和配套专用设备的研制,为主完成翻箱机、过渡小车等单机设备的设计研制,参与完成8项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

主要完成人员主要完成人员对本项目主要科学发现的贡献(限300字)参与完成泵阀类铸件铁型覆砂铸造生产线设计,参与设计造型机、移箱机、送箱等设备的设计,参与完成9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

主要完成人员主要完成单位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论文、专著目录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报奖说明-面向泵阀铸件的先进成型技术及自动化生产线'项订报奖戈冲材料中*发明专利《一种升降式射砂头自动加砂机构旅氐「种箱卡螺栓谜松装賢趴丈-"种箱掘螺栓锁紧装胃肌衣-种钱型的消艸裝也和方法肌电_种连续分箱合箱机轧十种浇注平年定位装W、「种带箱卡试输迖小车3,穿梭式顶扳的铁型覆砂铸造中的铁出消理装n和方法;M •种用于铁型覆砂铸适的浇口杯裝程和浇注方法M -神井箝“ 顶孔和出铸件机緘《—种带振动的铁型射砂孔沾理装賓村方刘M和L仑文縫泵阀类祷杵覆砂铢型铸造工艺玻生产线录懺型皤砂铸适技术在泵阀错件主产上的应用札轡铁里復砂铸造时工艺设计利发展》*匕三工位下顶式自动射芯机的研发》其专利发明人和论文作若中N顼口忙姿完成人员黄列群、何芝梅、薛存球,旳益诚、洪华泽“费谨峻、宋忙就,汤瑶、胡鸿斌=朱国已知晓并同意该专利及论文作为”面間泉阀铸件的光进成型技术及自动化生产线播项时报2018年度浙江雀科技进步奖支悻材料,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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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最新)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最新)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近年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改革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签订合同(任务)书,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均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履行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和义务。

相关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另有验收管理办法的,按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验收.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合同(任务)书为依据,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验收资料和提供实验示范基地的真实性负责,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只依据所提供验收资料作出相应验收结论。

因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或编造相关科研数据等原因造成出具的验收结论不客观,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齐全;(二)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三)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应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四)项目经费到位情况和财政资助经费使用情况;(五)项目实施和财政资助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项目验收可通过会议验收、通信评议验收方式组织进行。

会议验收由验收组成员采取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察看现场、观察演示、质询等程序,同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通信评议验收采取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验收组各同行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还可以采取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等方式,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组织验收。

第七条重大和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组织验收。

财政经费支持强度较小的科研项目(简称一般科研项目,下同)和软科学研究项目可采取通信评议验收。

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是由衢州市科技局颁发的,标志着该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试验、应用等各个环节都已经完成,达到了预期的技术指标和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环保效益。

接下来我们一步一步地来了解一下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第一步:项目申报科技项目验收的第一步就是项目申报,申报阶段需要提交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书、技术方案等相关材料。

科技局对于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精选出一些具有市场前景、技术实用价值较高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二步:开展项目科技项目一旦获得批准,就需要正式启动项目实施,包括项目实验、科研、开发、创新、推广等环节,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

此过程要求科研人员精益求精,专业踏实,全身心地投入到科技项目中,严格按照预期的时间表和目标完成项目进度。

第三步:验收申请项目实施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向科技局递交验收申请,列出验收项目的所有科技成果、技术指标、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数据。

科技局也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安排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对项目的研究成果、技术创新程度、经济效益、市场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认证。

第四步:验收合格如果相关部门的技术验收符合规定,达到了相应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市场应用前景较好,那么科技局将颁发“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予相关单位或科研团队,该证书是标志着该科技项目已经顺利通过衢州市科技局的严格审批,同时也是该项科研成果的认可和肯定,可以为相关单位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竞争力。

总之,“衢州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是政府对于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认可和评价,证明科技项目经由严格的审核以及全面的评估之后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对于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来说,该证书不仅能增强他们的创新动力,同时也为他们争取更多的研发平台和项目资金提供了保障。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方案工程验收证书〔供参考〕验收证书编号:浙中科验字〔〕号方案编号:工程名称:方案类别:完成单位:〔盖章〕验收日期:浙江省卫生厅二 O 一一年制一、工程根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方案类别方案编号工程学科领域□ 独立研究□ 与企业合作□ 与院校、院所合作□ 与国外合作研究合作情况□ 其他□ 原始性创新□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技术创新方式□ 国内技术二次开发□其他□无密级□秘密□机密□绝密密级工程开始日期工程完成日期省卫生单位配套主管部门配总经费经费自筹备注厅拨款套经费- 1 -二、完成单位单位名称单位法人单位属性姓名第一完成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传真归口主管部门合作单位合作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完成内容123456- 2 -三、工程负责人及工程组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项目E-mail负责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在工程中的奉献工作单位出生技术专工作在本工程中姓名职务业单位签名年月承当的任务工程组成员- 3 -四、合同规定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 4 -五、工程实施情况〔包括技术目标实现情况、成果形式及应用等〕- 5 -六、工程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科技论文科技著作专利申请受其中创造理和授权〔篇〕〔本〕专利数〔件〕其他〔件〕知识产权社会经济效益〔对中医药医疗效劳的奉献及由此产生经济效益数据〕七、工程组织管理及资金配套使用情况- 6 -八、验收意见年月日,浙江省中医管理局有关家温州医学院承当的浙江省中医科技划目??〔目号:〕行通信收。

收家由、、、、五位家成。

将五位家的收意如下:1、目提供料全、范,符合收要求。

2、目通⋯⋯ 〔要体出工作量、研究途径和方法〕,探了⋯⋯。

〔具体的研究内容作出价。

〕3、目研究说明了⋯⋯。

〔具体研究所得出果的意和社会效益作出价。

〕4、已表文篇。

〔可包括利、著作等内容。

〕5、目浙江省中医管理局助万,使用合理。

〔如果是自筹目,第 5 点不需要写。

〕收家目已完成〔如果家目完成量一般,可以写“根本完成〞〕合同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指,一致同意通收。

嘉兴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

嘉兴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

嘉兴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2009年2月12日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管理,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下列科技成果必须登记:(一)有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所产生的科技成果。

(二)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

(三)申请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相关成果。

(四)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成果。

第三条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主动登记。

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鼓励、支持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数据可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依据。

对企业自筹经费取得的科技成果,经登记上报后,可作为抵扣研发经费的依据。

第五条市科技局管理指导全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管理本区域范围内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第六条市科技局委托特定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科技成果登记机构,承担全市市级科技成果登记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七条科技成果完成人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市级科技成果登记的,由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合格后,送市科技成果登记机构登记;须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由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合格后,送省科技成果登记机构登记。

科技成果不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每年1月31日前,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应做好上年度登记科技成果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指导、监督服务。

统计结果汇总至市科技局,作为科技行政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九条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登记材料规范、完整;(二)已持有相关证明;(三)不涉及国家秘密;(四)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科发计[2009]277号【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09.12.21【实施日期】2009.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发计〔2009〕277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是省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

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是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四位一体”,实现“五个转变”的内在要求,是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的重要途径。

各科技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相关研发任务和目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加强管理,使项目按时结题验收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项目合同(任务书)执行的严肃性。

凡经省科技行政部门立项并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书的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任务书)明确的任务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题验收。

如项目执行过程中遇见技术难题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任务书)截止期前2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当视项目研发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合理确定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与合同(任务书)执行时间。

三、调整项目合同制和任务书管理的范围。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计〔2005〕240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现将《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浙科发计〔2002〕16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立项、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项目验收的内容和方式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2.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省科学技术厅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第六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通信评议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等三种方式。

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通信评议验收:指通过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书面审核验收:指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验收说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验收说

XX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验收说明1、验收流程个人申请验收→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科教中心形式审核→省卫健委审核→委托验收→单位录入验收意见→省卫健委确认评价结果→证书分配→验收结果公示→验收证书盖章2、验收方式项目验收一般采用函审验收和会议验收。

⏹会议验收:省部共建项目、委托验收项目⏹函审验收:科研基金项目、技术成果项目3、验收组织单位⏹省委:省部共建项目、委托项目⏹XX主管部门:科研基金项目、技术成果项目4、验收管理分工⏹省卫生健康委:验收申请终审,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结果确认评价⏹省医学科教中心:验收申请形式审查、项目延期审核⏹XX主管部门:验收申请初审,组织项目验收⏹项目依托单位:验收申请初审,录入验收结果5、验收专家选择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从专家库中推荐专家,XX主管部门审核,省委确定验收专家和专家组长,验收专家组成有如下要求:1)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2)以相关领域专家为主;3)以省级专家和正高职称为主;4)不能选择自己所在单位的专家;5)一个单位只能邀请一位专家.6、课题完成时间省医药卫生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对于研究过程复杂、研究任务较多、成果目标要求较高的项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需延长实施期限的,可在执行期内网上申请提出延期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科教中心审核。

每个项目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2个月。

7、验收时间应在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项目到期1年XX完成验收工作。

8、验收材料1)验收意见表(空白一份、模板一份)2)项目验收申请表;3)立项文件;4)项目合同书;5)工作总结;6)技术总结;7)经费决算报告;8)XX、专利等证明材料;9、验收意见格式由省委统一模板,如下:。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1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

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二)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人、被评估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确保委托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有序。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浙科发计〔2008〕299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99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和《科技行政事务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办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监理是指受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称“委托方”)委托,由有关组织(以下称“监理方”)依据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规定、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和项目监理合同等,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以下称“被监理方”)进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中财政分期补助数额较大的重大项目和部省会商项目的监理。

第四条按我厅行政事务委托的有关规定,监理工作原则上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负责实施,也可委托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实施。

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监理的,应施行公开招投标来确定监理方。

第五条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科研任务执行情况、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等;2.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3.项目的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4.项目完成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精)

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精)

附件1:
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验收证书
(丽水学院)
验收证书编号:丽团验字〔〕号计划编号:(与合同书一致)
项目名称:(与合同书一致)
计划类别:科技创新人才专项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完成单位:(与合同书一致)
验收日期:
丽水学院团委
二○一○年四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承担单位
三、项目信息
-2-
四、合同规定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以及实施情况
五、项目实现效果情况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合同栏目要求,据实统计出各子项目的汇总数据)
七、验收意见(验收专家填写)
八、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浙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准确评价项目实施成果,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依照国家、省级科技计划实施的各类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

三、验收原则(一)科学性。

评价标准需科学合理,能够反映项目实施的技术性和实际效果。

(二)公正性。

评审过程公正公开,避免利益冲突和人事因素干扰。

(三)客观性。

评审结果需要客观反映项目实际情况,尽可能准确地衡量项目绩效。

(四)及时性。

验收需要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阶段,及时组织验收。

(五)实用性。

验收结果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指导与借鉴。

四、验收程序(一)准备阶段项目组需要向省级科技计划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的验收申请,提供项目的工作总结、资金使用情况、技术报告等丰富的材料。

(二)组建专家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领域和实际需要,组建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委员会,由具有相关领域背景、具有决策和评审经验的专家组成。

(三)验收会议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召开验收会议,必要时还需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员参与。

(四)验收报告针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评审专家委员会需要出具验收报告,对项目实施绩效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价,并给出改进建议。

(五)验收结论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结合专家评审报告,确定项目验收结论。

对于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需要提交整改意见和时间表等措施,以达到验收标准。

(六)验收结果公示经省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予以公示,并向主管和承担单位下发通知书。

五、验收标准(一)技术目标科技计划项目的技术目标需要达到既定的要求,成果需得到论证,可证明其可行性。

(二)产业化科技计划项目的产业化规模、成果转化等方面对产业发展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三)开拓性科技计划项目需突破原有技术水平,开拓新领域,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申请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起止年月: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形式:
申请验收时间:
申请验收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七年制
0- 0 -
1- 1 -
2- 2 -
注:按合同规定应到位的经费,“到位”是指90%以上经费到位,“基本到位”是指50-90%的经费到位,“未到位”是指50%以上的经费未到位。

经费使用对照合同预算要求,“基本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在20%以内,“不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超过20%,“有违规现象”是指经费支出不符合科技经费使用范围。

3- 3 -
4- 4 -
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
1、本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或理论)成果事实存在。

3、提供验收的实物(样品)与所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一致,并事实存在。

4、本项目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完成单位(盖章)
(或个人)签字:
年月日
5- 5 -
建议验收组成员名单
- 4-。

浙科发计〔2017〕146号-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浙科发计〔2017〕146号-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的范围。

凡经省科技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签订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

各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均应按本办法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履行项目承担(依托)单位的法人责任和义务。

相关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另有验收管理办法的,按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验收。

第三条项目验收的依据。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原则。

项目验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提交的验收资料、实验数据和提供的试验示范基地的真实性,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依托)单位负责,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只依据所提供验收资料以及验收现场作出相应验收结论。

因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或编造相关科研数据等原因导致出具的验收结论不客观,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二)合同书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三)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四)项目配套经费到位情况和财政经费、自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验收申请程序。

项目负责人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验收申请书并提交验收资料,经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验收组织单位。

报请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需由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申请程序采取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组织、集中上报的方式。

浙江省公益技术和钱江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流程

浙江省公益技术和钱江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流程

浙江省科研计划项目(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钱江人才)验收流程附件1:浙江省科研计划项目(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钱江人才)验收需准备的材料一、关于项目验收所需的材料1、项目合同书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提纲应包括:项目立项背景及意义、项目组织实施的情况、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项目主要成果等)3、项目技术总结报告4、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决算报告5、与项目成果相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6、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7、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价表8. 浙江省科技厅公益技术和钱江人才项目验收申请书(此项不需装订入验收资料汇编,只作申请验收留底用)二、关于填写《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价表》为进一步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面填写《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调查表》,并作为项目验收材料提交验收专家组。

学校科技处负责要求验收专家组对上述表格所反映的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并在验收意见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

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前,课题组需登录到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写《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调查表》。

三、关于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决算报告1、分期拨款类项目科技拨款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课题组向计财处提出申请,参照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参考样式出具财务决算报告,需财务处盖章。

2、科技拨款在20(含)-50万之间的项目,由课题组向计财处和审计处提出申请,参照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参考样式出具审计报告(需计财处、审计处盖章),无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需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有合作企业自筹经费的项目,在学校审计前应将提供合作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自筹经费决算报告,说明自筹经费的开支情况,其中大额的设备费、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要列出清单并附相关发票复印件。

四、关于项目涉及的技术、经济指标等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等1、经济指标:由项目合作或协作单位出具证明并盖财务专用章,说明通过应该项目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产品销量等。

浙江省水利厅科技项目

浙江省水利厅科技项目

浙江省水利厅科技项目
验收证书
验收证书编号:浙水科验字[ ] 号
计划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验收日期:
浙江省水利厅
二○一六年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注: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填写;
学科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4)填写。

二、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
三、承担单位
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五、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六、项目实施情况(包括进度完成、目标实现、成果应用等)
七、项目经费财务决算表
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财务决算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计划项目编号:
八、验收意见
九、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十、验收组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9.12.21•【字号】浙科发计[2009]277号•【施行日期】200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发计〔2009〕277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是省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

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是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四位一体”,实现“五个转变”的内在要求,是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的重要途径。

各科技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相关研发任务和目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加强管理,使项目按时结题验收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项目合同(任务书)执行的严肃性。

凡经省科技行政部门立项并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书的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任务书)明确的任务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题验收。

如项目执行过程中遇见技术难题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任务书)截止期前2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当视项目研发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合理确定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与合同(任务书)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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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证书
验收证书编号:浙科验字〔〕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完成单位:
验收日期: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OO六年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项目计划类别
代码
项目行业分类
代码
项目技术领域
代码
项目学科领域
代码
技术创新方式
代码
项目开始日期
项目完成日期
总经费
自筹
银行
贷款
省科技厅
拨款
市县、部门
(篇)
科技著作
(种)
专利申请
受理(件)
专利授权数
(件)
其中发明
专利数(件)
获奖情况
国家发明奖
(项)
国家自然
科学奖
(项)
国家科技
进步奖
(项)
省部级科技
进步奖(项)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八、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副组长(签字)
九、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项目组
成员
姓名
出生
年月
技术
职务
专业
工作
单位
在本项目中
分工
年参加本项目工作时间
四、合同规定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
五、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技术目标实现情况、成果形式及应用等)
六、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
经济效益
年增产值
(万元)
年增利润
(万元)
年增税金
(万元)
年创汇
(万美元)
年节汇
(万美元)
知识产权
科技论文
配套经费
备注
二、承担单位
第一承担
单位
单位名称
所在地
代码
单位
类型
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归口部门
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
职责*
1
2
3
4
5
6
7
8
合作单位
总数△
承担单位数
参加单位数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mail学历代码源自学位代码专业技术职务
代码
专业
在本项目中的分工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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