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选房政策

网友你好,盘城街道回复如下:
本次盘城新居房屋安置方案经盘城街道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实施的,浦口区107号文件没有具体实施办法,街道依据往年通常做法及房产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就以上4个质疑,具体答复如下:
1、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的按照6000元/㎡收款,拆迁户选剩的面积不予补偿。针对由于房屋套型的原因,每户的协议面积不可能都和房屋套型对上,采取每户在协议面积基础上加10㎡,对于只有一套安置房计划的,在加10㎡以后采取就上安置,价格执行均价1750元/㎡,对于1套以上的在加10㎡以后剩余面积仍然不够第2套或第3套的面积的,采取给予再超20㎡以内,但价格执行6000元/㎡,这个价格是参照盘城地区商品房价格并报物价局备案的。梅楼组本次参加选房的共101户,超面积选房的只有35户,其中只有2户选最小套超面积,其余都是因为想要大一点的房屋所致(应选59的却选了75的,应选75的却选了92的),安置房建设计划是根据协议面积建造的,本次101户高新区已经拿出1010㎡进行补贴了,远远超出收6000元/㎡的240㎡的面积。
2、现在盘城街道商品房值6000元/㎡吗? 盘城街道盘锦花园的二手房价格在6500元左右,儒林学士府二手房价格在6300左右,盘金华府二手房价格在7000左右,鑫庭雅苑二手房价格在7200左右。
3、拆迁安置房5年内不能上市,为什么?由于本次安置房的土地是采取划拨的形式取得,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房屋性质为拆迁安置房,房产部门有规定,土地采取划拨形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5年内不允许上市,5年后可以上市,倘若拆迁户出售的话,政府有优先回购,就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利益。有部分梅楼的拆迁户在裕民家园已经拿到一套安置房,由于裕民家园的房屋土地是高新区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报市政府批准定性为中低价商品房,因此房屋在办好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后即可上市。
4、 按照107号文件拆迁面积置换,拆我多少应该还我多少。
盘城街道房屋拆迁补偿执行的文件是浦口区【2004】107号文件及2008年6月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补偿的有证面积是指有房屋产权证、建设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在2证都没有的可以参照暂行规定计算,人均35㎡计算为有证(前提一是同一户籍人口实际居住,二是他处没有住房的)剩余面积为无证计算,补偿价格为砖混房屋444元/㎡,砖木的348元/㎡,确认为有证的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注明面积、价格、年代等,无证的房屋不在协议中注明,房屋安置是依据拆迁补偿协议中注明的有证面积为准,不是拆我多少安置多少。

盘城街道征地拆迁科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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