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小额施工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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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标的额较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本合同书中空白部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3、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工期日历日。
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竣工标志为工程施工完毕,发包人验收合格,安装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一)暂估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工程结算价=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的工程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有效工程量为依据。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经审计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后无质量问题争议无息一次付清剩余部分质保金。
本项目如有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分包队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上报承包人给专业分包队伍的付款证明(需有专业分包队伍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的原件并提供务工人员领取工资签字、捺印的原件)
水电费按照计算。
(二)固定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工程结算价=固定总价-各项应扣除的费用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后无质量问题争议无息一次付清剩余部分质保金。
六、发包人权利义务
6.1发包人委派的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负责:
6.2提供施工中所需的水、电,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6.3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运输通道,保证施工期间正常使用;
6.4派代表负责施工协调联络;
6.5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时,发包人有权让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七、承包人权利义务
7.1承包人委派的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负责:
7.2承包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与发包人代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7.3承包人驻工地人员: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开工或施工过程中若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的责任。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仍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但发包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形除外;
7.4承包人在施工作业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非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八、工程质量和验收
按发包人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按照现行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九、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开始计算),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责任
10.1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私自将工程分包,严禁转包。若发现承包人私自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当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停建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等违约行为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3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估金额(固定总价)%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工期延误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无条件返修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后重新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造成延误工期的,承包人按10.3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10.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相应顺延,双方不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违约
责任。
十一、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