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员工激励股权方案
员工激励股权方案第1篇员工激励股权方案一、前言本公司秉持着共创、共享、共担的原则,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激励股权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种长期、稳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激励对象1. 激励对象:公司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和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2. 激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
三、股权激励方式1. 限制性股票: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方可获得股票所有权。
2. 股票期权: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四、激励额度1. 总额度: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 个人额度: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贡献、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激励额度。
五、激励条件1. 限制性股票:(1)激励对象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如3年、5年等;(2)激励对象需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3)激励对象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
2. 股票期权:(1)激励对象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如2年、4年等;(2)激励对象需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3)激励对象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
六、激励期限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约定条件后,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3年。
2.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满足约定条件后,股票期权的行权期为5年。
七、股权激励实施流程1. 制定方案: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批:董事会审批通过股权激励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告:公司将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 签订协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授予: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6. 激励对象行权:激励对象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通用版虚拟股权激励协议5篇
通用版虚拟股权激励协议5篇篇1通用版虚拟股权激励协议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设立一种虚拟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员工提供一种通过参与公司的发展和增长而获得激励的机制,从而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定义1. 虚拟股权:指公司向员工授予的,不具有实际股权形式,但具有与实际股权相似的权益的一种激励计划。
2. 参与员工:指被公司选定参与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
3. 分红日:指公司于每年确定的用于支付虚拟股权对应价值的日期。
4. 解除限制日:指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虚拟股权对应权益的日期。
三、虚拟股权计划1. 虚拟股权分配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贡献程度,决定向参与员工授予虚拟股权,并告知员工获得的虚拟股权数量和条件。
2. 虚拟股权价值公司根据公司的价值和增长情况确定虚拟股权的价值,并在分红日向员工支付相应的价值。
3. 条件限制员工获得的虚拟股权需遵守公司规定的条件限制,如连续工作一定年限、达成一定的绩效目标等。
4. 解除限制在员工满足条件限制后,公司将在解除限制日向员工支付虚拟股权对应权益,并员工可享有对应权益。
5. 虚拟股权转让员工不得将其获得的虚拟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取消其虚拟股权。
四、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1. 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
2. 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参与员工披露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包括计划的设立、实施细则、获得虚拟股权的员工名单和数量等。
3. 业绩评估公司应按照既定的标准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授予虚拟股权或支付对应权益。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变更,但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但解除前需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
六、协议的生效和解释1. 本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公司设定的期限。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11月修订)(2015年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为提高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和自我管理的工作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争能力,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鼓励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文化,特制定本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定义第二条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转让权和继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
承权,只有拟制分红权(即获得与虚拟股权收益金额相等的激励基金)。
有效期限第三条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年-2017 本计划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即2015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例的分红权,计划有效期满后,经股如在该方案的有效期内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其他的股权激励计划,分红权。
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后可以中止该计划。
组织实施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1 (结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明细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配方案;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授予等事宜。
)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
2 ()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3 4)股东大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
(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二章第五条授予对象确定的标准和范围..)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1)其他公司认为)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 必要的标准。
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新授予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老员工等。
授予对象的确定第六条报经董事虚拟股权的授予,由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在可选范围内提名确定具体人员名单,经董公司可以调整当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会批准。
1-5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附件四-授予通知书(含奖励协议)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_______先生/女士:经【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定,您已正式获准成为《【XX】公司XX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公司拟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您通过【持股平台名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股权利益的权利(“激励股权”),激励股权的性质为【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份/股票增值权】。
您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上限数量所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上限数量”),相关股权的授予价格为__ _元/注册资本;如您全部认购,所需缴付的出资总计__________元。
在上限数量范围内,您有权全部认购或部分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拟授予您的激励股权。
此外,公司为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请参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公司财务部(联系人XXX)。
请注意,您的激励股权收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条款及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不时更新的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则的约束,并需遵守附件所列各项约束。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人签名后的《授予通知书》和《参与确认书》原件亲自提交(外地员工以邮寄的形式)至公司人力行政部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处,并于授予截止日前将相关拟认购股权的对应出资款通过您本人的账户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以及出资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请您于汇款日当天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财务部_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
同时,财务部将在收到以上股权出资款后第一时间通知告知您本人,并在1个月内向您本人开出收据。
如公司财务部在约定时间前未收到您的出资款,将视为您已经放弃本次获授相应股权的权利。
感谢您对公司所做的贡献!期望您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功!通知人(盖章):【XX】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通知人(签名): 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通知书需严格保密,被通知人签名确认后,由公司负责收回。
股权激励系列:经典好文,一文看透虚拟股权
股权激励系列:经典好文,一文看透虚拟股权展开全文股权激励系列文章目录索引股权激励虚拟股权方案股权激励期权方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权方案股权激励TUP计划方案股权激励业绩股权方案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方案股权激励信托方案与资管计划方案导言虚拟股的核心理念是“分利不分权”,由于其操作相较其他股权激励方案更简单,加上给的是虚拟股,不是真实的股权,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虚拟股权实际上很多公司都在做,尤其是民营企业。
在很多企业来咨询股权激励模式选择时,如果老板不知道如何选择哪种模式的时候,尤其是企业规划不明朗的前提下,我们会推荐虚拟股权。
当然,如果企业家有明确想法的时候,股权激励方案的方式可以多种选择,经过股权激励模式与企业自身情况的匹配度,最终确定下来的就是为企业量身定做的股权激励方案。
01 虚拟股权概念概述1.虚拟股权概念与特点虚拟股权是股权形式的虚拟化,不是真正意义的股权。
俗称“虚股”。
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在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关于虚拟股权就是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权激励对象一种虚拟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根据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权升值收益,但是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股权也不能转让或出售,并且在离开公司时失效。
在非上市公司中,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
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份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
因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分,非上市公司不能称为股票。
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股权的分红及其股权在股票市场的升值收益。
根据虚拟股权的定义延伸出来的要义,虚拟股权的法律要素主要是以下几点:第一,企业授予激励对象的不是真实的股权,而是形式上的股权。
这种股权不会出现在股东名册里,也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注册里。
[1]第二,公司根据一定要素评估进行考核,以此来分红。
一般情况下,工龄、职位、企业业绩目标、员工业绩要求是重点考虑因素。
北京互联网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 教育文库
北京互联网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教育文库一、激励目标股权激励的核心目标在于留住人才、激发潜能、共享成果。
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方案,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爱,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激励对象1.核心团队成员:包括公司创始人、高管、技术骨干等,他们对公司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优秀员工:在过去一年中,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员工。
3.关键岗位人员:如研发、销售等关键岗位的员工,他们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
三、激励方式1.股权分配:根据员工的岗位、贡献和潜力,分配一定比例的股权。
具体分配比例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股权激励基金:设立专门的股权激励基金,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3.股权期权:为员工提供一定期限的股权期权,使其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享有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四、激励周期1.股权激励周期: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
短期激励周期为1年,中期为3年,长期为5年。
2.股权期权周期:一般为3年,员工在期权到期后方可行使购买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条件1.员工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如3年。
2.员工需达到公司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
3.员工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
六、激励效果评估1.设立专门的股权激励效果评估小组,定期对股权激励效果进行评估。
2.评估指标包括:员工满意度、员工流失率、公司业绩增长等。
3.根据评估结果,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整,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七、实施步骤1.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周期等。
2.征求意见: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征求对股权激励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3.审批通过:将股权激励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4.实施股权激励: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分配股权。
5.监测与调整:对股权激励效果进行持续监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风险防控1.制定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2016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2015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股转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式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还未得到运用;其中一部分激励计划其实质为一次无任何限制条件、无任何等待期的股权转让或定向发行股份,不具有股权激励的约束性质。
新三板股权激励模式之比较在整理并分析股转系统披露的所有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可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较上市企业而言,无论从实施条件、激励模式还是股票的来源等,其形式都更为灵活且丰富。
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这些模式或被单一使用,或被混合使用。
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等其他激励模式,或被主流激励模式所包含、或不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本文便不再铺开赘述。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案例分析:截至目前,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仁会生物”,代码:830931)仍是唯一一家挂牌前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后成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
2014年2月仁会生物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十年,公司分四次授予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总数为317万股,占当时股本总额3.52%,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激励对象主要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关键业务骨干等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人才。激励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三、激励模式
本方案采用以下三种激励模式:
1.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 RS):公司无偿或有偿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并设定相应的解锁条件。
三、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设定锁定期,待锁定期结束后,按照约定条件分批解锁。
2.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3.虚拟股权:授予激励对象一种不具有所有权和表决权的股权,享有公司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
四、激励额度
1.总额度:公司设置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权作为激励额度。
本股权激励方案旨在为民营企业提供合法合规的激励措施,以充分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企业持续发展。希望全体激励对象珍惜机会,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第2篇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一、引言
本方案旨在为民营企业设计一套科学、合理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股权激励计划,以此激发和保持核心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2.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年,且年度绩效评价合格;
-公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虚拟股权:格;
-公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2.个人额度:根据激励对象职位、贡献、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激励额度。
五、激励周期
1.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3年,分3年解锁,每年解锁1/3。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2022年月特别提示: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大股东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
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受让大股东持有的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的行权价格根据行权对象的职位、工作年限分别设定不同的行权价格。
在本激励计划生效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息、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股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宜,激励股权的比例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年,即股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权行权完毕之日止。
6、本激励计划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或大股东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一章释义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第二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公司经营管理层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机构,依据管理办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拟订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二)负责组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负责股权激励计划日常管理和运营,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虚拟股权激励协议5篇
虚拟股权激励协议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激励员工、促进企业发展,拟对乙方进行虚拟股权激励;乙方愿意作为甲方的激励对象,接受甲方的虚拟股权激励。
基于上述背景和互相信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虚拟股权激励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虚拟股权激励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
二、定义与解释虚拟股权:指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公司股份的某种权益,乙方享有分红权、增值权等权益,但一般不享有表决权等实际控制权。
该虚拟股权为甲方的单方面的权益激励措施,不涉及乙方的实际股权变动。
三、股权激励内容1. 乙方被授予的虚拟股权数量为_______股。
该股权对应的具体数量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乙方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2. 乙方享有虚拟股权的分红权,有权根据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获得相应比例的分红。
分红的金额和比例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政策确定。
分红期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分红方式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3. 乙方持有的虚拟股权具有增值权,即当甲方股价或估值上升时,乙方持有的虚拟股权的价值相应增值。
具体增值方式按照甲方公司的估值调整和相关制度执行。
但请注意,虚拟股权不具有表决权等实际控制权。
篇2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及市场竞争能力,决定采用虚拟股权激励方式对员工进行激励;乙方作为甲方的优秀员工,同意接受甲方的虚拟股权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虚拟股权激励协议书
虚拟股权激励协议书一、协议简介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本协议旨在通过虚拟股权激励计划,推动公司业绩的提高,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通过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
二、协议内容1.虚拟股权授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授予虚拟股权,授予期限为三年。
虚拟股权仅代表乙方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享有部分经济利益,不带有表决权、受益权、股东权益等。
2.虚拟股权行权(1)虚拟股权授予后满一年,乙方即可行使其中的10%(2)虚拟股权授予后满两年,乙方即可行使其中的30%(3)虚拟股权授予后满三年,乙方即可行使其中的60%乙方行使虚拟股权所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法纳税。
在行使期限内未行使的虚拟股权自动失效。
3.协议解除(1)乙方离职或被辞退后,未行使的虚拟股权自动失效。
(2)甲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计划上市或实际上市,但是乙方持有的虚拟股权无法转化为实际的股权或者作为股权替代品清算;•公司发生严重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乙方持有的虚拟股权无法转化为实际的股权或者作为股权替代品清算。
三、协议效力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内容以文本形式存储,并设定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
2.本协议内容系双方共同商定,若有涉及本协议未盖章印章或其他正式签署文件未涉及的事项、变更、补充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生效。
3.本协议的执行、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范。
四、协议解释如本协议发生解释纠纷,双方应协商一致。
如协商无果,双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需退还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
六、协议签署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公司实股激励方案
公司实股激励方案第1篇公司实股激励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于优秀人才的需求愈发迫切。
为了吸引、激励和留住关键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公司决定实施实股激励计划。
本方案旨在通过让员工持有公司实股,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激励对象1. 激励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2. 激励对象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且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员工。
三、激励方式1. 股权类型:本次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
2. 激励额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作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激励额度。
3. 股权来源:公司从现有股本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激励股票。
四、激励计划实施流程1. 制定方案:公司董事会制定本激励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3. 签署协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激励股票授予:完成审批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股票。
5. 限售期: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股票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抵押、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6. 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达到公司设定的解锁条件,方可解锁股票。
7.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五、解锁条件1. 业绩考核:激励对象需完成公司设定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2. 个人考核:激励对象需通过公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3. 在职年限:激励对象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
六、权益保障1. 激励对象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资产增值等。
2. 公司应为激励对象提供必要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3. 激励对象应遵守公司章程、股权激励协议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资格。
七、附则1.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协议等相关规定执行。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标准版)》一、激励对象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2.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二、激励方式本次股权激励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进行,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益,激励对象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但实际不持有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激励规模本次股权激励规模为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分别分配30%、30%、40%的虚拟股权。
四、激励价格激励价格为每股1元,激励对象购买虚拟股权时,需按照激励价格支付相应款项。
五、激励周期本次股权激励周期为四年,分为授予期、锁定期和解除锁定期。
1.授予期:自激励方案实施之日起,激励对象获得虚拟股权;2.锁定期:自授予期结束之日起,激励对象持有的虚拟股权进入锁定期,锁定期为两年;3.解除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将虚拟股权转换为实际股票,享有表决权。
六、激励条件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2.激励对象所在部门业绩达到公司预设目标;七、激励效果1.提高员工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2.留住人才:股权激励有助于留住核心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3.增强公司凝聚力:股权激励让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绑定,增强公司凝聚力;4.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股权激励激发员工潜能,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八、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规模、激励价格等;2.审批方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股权激励方案;3.签订协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购买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虚拟股权;5.跟踪管理: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确保激励效果;6.解除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将虚拟股权转换为实际股票。
九、风险提示1.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市值;2.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公司业绩未达预期等风险;3.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出,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2022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情况: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授予股票期权76万份,行权价格为1元/股;此次行权条件为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谊生泰注射液”新药证书、“谊生泰注射液”生产批件、“谊生泰注射液”通过GMP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
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上述“三证齐全”的目标,则首次期权激励对象所获得的期权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折扣后分期行权;此次激励对象为7人,均系在公司工作满6年且为公司主要产品“谊生泰”研究和开发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研发技术人员;此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为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
2022年11月20日,首次授予的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
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约定的行权条件中的期限未到。
2022年5月公司通过了该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授予方案,确定了第二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条件。
(2)该激励模式之于公司与员工的利弊(包括股权激励的共性与该激励模式的个性)☆于公司而言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规范公司的治理机制,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率。
该次股权激励的对象均为公司的经理、主管等,为公司的中高级管理员工,而这些“中坚力量”正代表公司的管理效率,股票期权的授予带来的财富以及“主人翁”心理必定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使激励对象在心理上从“员工”变成“老板”,进而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效率。
这一效率直接体现在加快了公司实现短期目标的进程。
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条件为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三证齐全”,虽然截至目前仍无法确定该目标是否能够实现,但是至少该股权激励方案潜在的巨大利差对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加速的作用;人才——固定并约束现有人才,吸收并引进外来人才。
新三板股权激励研究方案(案例最全版)
新三板股权激励研究方案(案例最全版)新三板股权激励基本介绍股权激励是为充分发挥人才潜力、实现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
股权激励的本质便在于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与其他一般激励的显著区别便在于它的长期性、约束性。
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多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挖掘当然显得更为重要,故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新三板法律法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只见于新三板法律法规中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作出了相应的安排,故目前新三板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条件大多比照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新三板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股权激励的全部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依照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虚拟股权激励协议模板通用版7篇
虚拟股权激励协议模板通用版7篇篇1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公司发展迅速,需要优秀的员工支持,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甲方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实施虚拟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增强乙方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乙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
二、股权激励方式甲方通过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进行激励。
虚拟股权指乙方在甲方的虚拟股权体系内持有的股权单位,不直接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架构的变化和实际股东权益的变动。
乙方通过持有虚拟股权,享受相应比例的分红权及投票权等。
虚拟股权不涉及实物的交易及权属变动。
三、激励股权数量及比例甲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对乙方激励的虚拟股权数量及比例。
具体数量及比例如下:激励虚拟股权数量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虚拟股权比例的_________%。
四、股权激励期限本协议的股权激励期限为_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发放虚拟股权;(2)按照公司盈利情况,确定分红方案并及时向乙方发放分红;(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培训机会;(4)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的监督和管理。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工作职责;(2)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分红权及投票权等;(3)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在协议期限内不得擅自离职或违反公司规定,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分红与投票权行使1. 甲方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每年度分红方案,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方发放分红。
2. 乙方持有的虚拟股权享有相应的投票权,可参与公司相关决策事项的表决。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 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2015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和自我管理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文化,鼓励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特制定本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第二条定义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
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拟制分红权(即获得与虚拟股权收益金额相等的激励基金)。
第三条有效期限本计划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即2015年-2017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计划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分红权。
如在该方案的有效期内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其他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后可以中止该计划。
第四条组织实施(1)公司董事会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明细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授予等事宜。
(2)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
(3)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4)股东大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
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五条授予对象确定的标准和范围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新老员工等。
第六条授予对象的确定虚拟股权的授予,由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在可选范围内提名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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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 1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和自我管理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文化,鼓励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特制定本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第二条定义
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能够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
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拟制分红权(即获得与虚拟股权收益金额相等的激励基金)。
第三条有效期限
本计划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即 - ,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计划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分红权。
如在该方案的有效期内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经过了其它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后能够中止该计划。
第四条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明细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授予等事宜。
(2)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
(3)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4)股东大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
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五条授予对象确定的标准和范围
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它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新老员工等。
第六条授予对象的确定
虚拟股权的授予,由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在可选范围内提名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后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公司能够调整当年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新员工可作为当年度的激励对象。
原则上员工需在公司工作满一个自然年后(自入职到该方案每年的实施时间)方可享受该方案。
第三章授予数量的确定第七条虚拟股权持有数量
虚拟股权的授予数量,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确定股权级别及其对应基准职位股数(经董事会表决同意后基准职位股数可按年度调整),根据个人能力系数和本司工龄系数确定计划初始授予数量,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最终授予虚拟股权数量。
虚拟股权的初始授予数量=基准职位股数*能力系数*本司工龄系数
虚拟股权的最终授予数量=虚拟股权的初始授予数量*绩效考核系数
第八条股权级别及职位股数确定
表1股权级别(职位股数)评定表股权级别评定标准
基准职位股数(股)
1级经过按指令能基本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40,000
2级能够独立、合格地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60,000
经过自己的技术专长或团队管理能较好地完成80,000
3级本岗位的工作
经过她人或团队管理能完成工作目标,业绩卓越100,000
4级且能保持团队稳定
本方案实施或修订后,公司未来因权益分派、股票发行或其它因素导致总股本变动的,则上述基准职位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