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_简答题
2024考研法硕真题:民法学

2024考研法硕真题:民法学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关于自然人的表述,正确的是: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B.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 自然人的姓名权只能由本人行使D. 自然人的肖像权只能由本人及其近亲属行使2.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关于该合同的生效要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B. 合同标的明确C. 合同形式合法D. 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 下列关于监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是父母B. 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其近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C.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被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D. 监护期间,监护人应当履行对被监护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4. 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B. 物权具有排他性C. 物权变动需要公示D. 物权具有优先性5. 下列关于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 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B. 债权具有排他性C. 债权变动不需要公示D. 债权具有优先性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2. 简述物权的特征和分类。
3. 简述合同的生效要件。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房屋卖给乙,乙支付房价款。
合同签订后,甲将房屋过户给乙。
后甲反悔,要求收回房屋。
乙不同意,诉至法院。
请分析甲乙双方的权益,并判断乙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2. 甲为丙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期间内,丙未能偿还债务。
债权人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
请分析甲的担保责任,并判断乙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1. 论述我国监护制度的设立意义和适用范围。
五、法条分析题(每题20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法学简答题

1、试述民法的含义..2、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点..1、试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2、试析自愿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3、试述诚实信用原则..4、试述公平原则..5、试述公序良俗原则..3、如何理解民法的效力与适用1、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2、试述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分类及其依据..3、试述民事权利的含义及其分类..4、试述民事权利救济..5、试述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关系..1、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2、简述监护的设立与职责..3、简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有何联系与区别1、简述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2、试述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试析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4、试述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5、试述法人的设立与法人的成立的关系..1、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2、试析合伙的法律地位..3、简述普通合伙债务的清偿..4、试述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5、简述两户的财产责任..1、试析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范围..2、民法上的物与物理学上的物有何区别3、阐述孳息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4、物分为特定物与种类物的法律意义何在1、简述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简述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3、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区别何在4、简述附条件的民事行为..5、试述民事行为的效力体系..6、试述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类型..1、简述代理的分类..2、试述代理权的行使及其限制..3、试述复代理制度..4、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如何5、什么是表见代理;其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如何1、试析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2、试述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三者的关系..3、试述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4、我国是否应当建立取得时效制度谈谈你的看法..一、简述物权的概念及特征..二、论述物权的效力..三、简述物权的公示方法及公示、公信原则..四、简述物权的民法保护..1、所有权的概念、特征..2、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意义..3、添附的概念、种类及其法律后果..4、简述交付与动产所有权移转的关系..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6、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其处理原则..1、共有的概念、特征及与公有的区别..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3、简述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4、简述共同共有的形式..5、简述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1、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及内容..3、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4、简述地役权的从属性与不可分性及其与相邻关系的区别..•1、简述抵押物的范围..•2、简述抵押物登记的效力..•3、简述权利质权种类及其质权设立..•4、简述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要件..•5、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6、简述担保物权竞合时的效力。
民法学简答精简

《民法学》1.▲■【简答】简述我国民法的性质。
答: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大体法;(2)民法为行为标准兼裁判标准;(3)民法为实体法;(4)民法为私法。
2.●■【论述】试述民法各项大体原那么的含义。
答:民法的大体原那么是其效劳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当中的民法的全然规那么,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说明民法标准、适用民法标准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大体准那么。
(1)平等原那么。
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平等原那么是民法的首要原那么。
【单项选择】▲(2)志愿原那么。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自己的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依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那么。
是指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稳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4)老实信誉原那么。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老实,守信誉,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5)公序良俗原那么。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仁慈风俗,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1.■■【简答】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
答: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决定着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起指向的对象。
4.■■【论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民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及答案

《民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合伙2、意思表示3、孳息4、质权5、无因管理6、民法7、附期限的法律行为8、不动产9、留置权10、保证11、诚实信用原则12、自然人13、民事行为能力14、内心真意保留15、取得时效16、先占17、添附18、请求权19、支配权20、欺诈二、简答题1、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2、简述抵押权的效力3、简述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4、简述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5、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6、专利权人的权利7、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8、法人的人格权三、案例分析1、[案情]王甲于1986年3月2日从其家中出走,此后音无音信。
(实际在外地做生意)。
他的家人到处寻找四年有余,仍无下落。
于是,在1990年6月,其妻陈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王甲死亡。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发出了寻找失踪人王甲的公告,过了一年的公告期仍无任何结果,便在1991年7月5日判决宣告王甲死亡。
之后,王甲的父母及配偶陈乙、儿子王丙对王甲的财产进行了分割与继承。
冰箱及一套组合家具由陈乙个人所有,余下的音响、彩电、洗衣机、自行车属王甲的个人财产,由王甲的父母继承音响、彩电,由陈乙继承洗衣机,由儿子王丙继承自行车。
同年10月,王丙被该市公民刘丁收养,成为刘家的家庭成员。
11月12日,陈乙同本厂职工马戊结婚,并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带到后夫家(包括继承王甲的部分)。
1992年3月,马戊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陈乙又变成了孤身一人,并且没有再婚。
1992年8月,陈乙因生活所迫,将继承王甲的洗衣机卖给了邻居张甲。
1993年2月4日,王甲突然从外地回到家中,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恢复与陈乙的夫妻关系及王丙的父子关系,同时要求返还其个人财产。
[问题](1).王甲与陈乙的夫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 (2).王甲与王丙的父子关系能否自行恢复?(3).王甲要求返还其个人财产的主张能否得到实现?2、[案情]甲、乙、丙三人协商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1万元,成立一家小百货商店,并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盈余,分扭亏损。
民法学简答题

民法学简答题第1~4章我国民法对时间、空间和对人对事项的效力特点是什么?}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一般规则是:1、法律自施行之日起生效;2、民事立法不具有溯及力;3、自规定失效之日起失效;4、未规定废止之日的,对同一行为的调整规则,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效力1、我国民法以属地法为原则,在中国的一切领域内(领土、领海、领空)有效。
2、全国性的民事法律适用全国,地方性民事法规使用特定区域。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效力适用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人: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
例外情况:身份行为,适用属人法。
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四)对事项的适用效力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说明意思自治原则的特点。
1、人是有理性的。
2、人必须自治。
3、人通过自主参与与他人达到和谐。
4、意思自治不是绝对自由。
5、自主参与、自主选择、自己责任。
三、如何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民事活动的准则,审判的准则,是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
} 基本原则的效力贯穿民法始终,是制定、解释、执行、研究民法的根本性指导原则。
四、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是什么?五、财产关系与身份关系的区别?六、为什么说民法是私法?其特点是什么3、请求权类型体系(1) 依请求权发生的规范基础分为: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亲属权请求权等。
(2) 依请求权产生的方式分为:原权型请求权和救济型请求权。
(3)依侵害的基础权利不同,救济型请求权又分为:救济支配权的请求权和救济债权的请求权。
(4)依请求权的行使分:自力救济请求权和公力救济请求权。
(5)依请求权的功能分:实体法上请求权和程序法上的请求权。
4、救济性请求权在权利体系中的枢纽地位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救济性请求权处于枢纽地位。
因为任何类型民事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债权等)受到侵害,均需救济性请求权予以“保驾”。
另外,实体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又往往需经程序法上的请求权(诉权)实现。
《民法学(1)》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1)》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甲将一匹马出租给乙,租期1年。
租赁期满后,乙表示愿意购买该马,甲同意将马卖给乙。
关于甲、乙间合同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融资租赁合同D. 承揽合同答案:A2.甲委托乙购买一只狗,乙知道甲的弟弟丙经营狗舍。
乙从丙处购买一只狗并交付给甲。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构成无权代理B. 乙构成表见代理C. 乙构成间接代理D. 乙不构成代理答案:B3.甲、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解除合同。
后甲未履行合同义务,乙遂解除合同。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构成预期违约B. 乙构成实际违约C. 乙构成违约与侵权竞合D. 乙不构成违约答案:A4.甲将一幅画卖给乙,乙将画挂在家中。
画上有一只小鸟,甲的邻居丙看到画后,将画盗走。
关于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丙构成侵权行为B. 丙构成违约行为C. 丙构成不当得利D. 丙构成无权占有答案:A5.甲、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准则法院所在地。
后甲、乙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乙向甲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构成协议管辖B. 乙构成选择管辖C. 乙构成专属管辖D. 乙构成共同管辖答案:A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_____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活动中2.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_____债务的行为。
答案:全面、适当3.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者超出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_____代理行为。
答案:法律4.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_____责任。
答案:民事5.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年。
答案:20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2024年秋季《民法学》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秋季《民法学》全国自考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情形属于继承权丧失法定事由的是______。
A.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B.杀害其他继承人的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D.杀害被继承人的2、甲公司正在研制一种新材料,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如果甲公司研制的材料在2017年内投入生产,即出卖给乙公司500公斤。
甲乙之间的民事行为属于______。
A.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B.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D.附期限的民事行为3、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要素中,具有主导性的是______。
A.共有权B.专有部分所有权C.成员权D.转让权4、下列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的是______。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5、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
甲的损害应由______。
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6、甲向银行分批贷款10万元,乙为甲提供了担保。
后来,由于甲的原因,致使银行解除了借款合同。
这时,银行仅向甲出借了4万元。
由于甲无力还款,银行要求乙承担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因主合同解除,乙的保证责任已消灭B.乙应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C.乙应承担4万元的保证责任D.乙不承担任何责任7、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该______。
A.先承担刑事责任B.先承担侵权责任C.先承担行政责任D.按相同比例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侵权责任8、下列对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B.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C.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D.民事权利的取得是由民事主体自主决定的9、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民法学总论》简答题

《民法学总论》问答题一、简答题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观察、处理民法问题的准绳,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民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我国现行民法确立了如下几个基本原则:⑴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又叫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
这条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也是民法的基础原则。
⑵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又叫意思自治原则或私法自治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或彼此的共同意愿,自主地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包括公权力在内的外来因素的干预。
这一原则是民法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原则,是民法基本理念的体现。
⑶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又叫等价有偿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者和司法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当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二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在民法上,只有违背自愿原则的不公平安排,才会成为公平原则予以纠正的对象。
因此,公平原则有助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保证自愿原则的实现。
⑷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的民事主体应当忠诚、守信,谨慎维护对方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等。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原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
⑸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又叫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学自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项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2.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债权C. 人身权D. 行政权答案:D3.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哪几类?A. 自然人和法人B. 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C.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D.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答案:D4.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行为?A. 合同行为B. 侵权行为C. 遗嘱行为D. 行政行为答案:D5. 民法中的“物”指的是什么?A. 有形物B. 无形物C. 有形物和无形物D. 仅限于动产答案:C6.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消除危险C. 赔偿损失D. 行政罚款答案:D7. 民事诉讼时效的一般期限为多少年?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C8.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解除条件?A.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B. 合同一方违约C. 合同双方协议解除D. 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答案:D9. 民法中,下列哪项不是代理行为?A. 委托代理B. 法定代理C. 指定代理D. 行政代理答案:D10.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民事主体的权利?A. 财产权B. 债权C. 继承权D. 行政权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ABC2. 民事权利的种类包括以下哪些?A. 财产权B. 债权C. 人身权D. 知识产权答案:ABCD3.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哪些?A. 权利B. 义务C. 责任D. 行为答案:ABC4. 民事行为的效力包括以下哪些?A. 生效B. 无效C. 可撤销D. 可变更答案:ABCD5.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以下哪些?A. 停止侵害B. 消除危险C. 赔偿损失D. 恢复原状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学简答题

民法学简答题(总4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民法学简答题第一部分总论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一)概念: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法律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但是它是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一)概念: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二)法律特征:1、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三、宣告死亡(★简答★★选)(一)概念: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条件: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
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3、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民法调整的是什么关系?A. 经济关系B. 政治关系C. 社会关系D. 国际关系答案:C2. 根据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格权C. 政治权利D. 知识产权答案:C3. 民法中的“物”是指什么?A. 任何有形的物品B. 任何无形的财产C. 只有有形的财产D. 只有无形的财产答案:A4. 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违反公序良俗C.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D. 所有以上答案:D5. 根据民法,以下哪个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刑事处罚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6. 民法中,哪些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A, B, C7. 以下哪些情形可以构成代理行为?A.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为B.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C.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行为D. 代理人未获得代理权限行为答案:B8. 根据民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以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9. 简述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答:善意取得是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合法交易取得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如果取得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产的来源不正当,那么取得人可以合法地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10. 简述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制度。
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行为。
如果一方因不当得利而获得利益,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失,那么获得利益的一方应当返还该利益。
四、案例分析题1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出售一批货物。
合同履行过程中,张某发现李某存在欺诈行为,张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答:张某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要求李某返还已交付的货物或者支付相应的货款,并可以要求李某赔偿因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
全国2024年秋季高等教育自考试民法学考题含解析

全国2024年秋季高等教育自考试民法学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饲养的一只狗卧在家门前,乙路过时从路边拾起一石头向狗砸去,狗被激怒后扑向乙,乙躲闪及时,狗咬伤与乙同行的丙。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以免责B.丙只能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C.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D.丙可以选择请求甲或乙承担赔偿责任2、下列关于法人分支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人分支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法人分支机构须具备法人的成立条件C.法人设立的子公司是法人的分支机构D.法人分支机构在经营中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承担3、甲有一套房屋,将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不久之后,甲又将房屋抵押给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来,甲擅自将房屋卖给丁。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B.乙不得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C.甲作为所有权人有权不经乙的同意将房屋卖给丁D.丙不得对房屋行使抵押权4、依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是______。
A.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B.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C.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有一定困难的继承人D.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5、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时,才能行使代位权C.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包括债务人享有的各种权利D.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只能通过诉讼方式6、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行为中不体现物权性质的是______。
A.甲居住该别墅的行为B.甲制止乙侵占该别墅的行为C.甲将该别墅做抵押的行为D.甲将该别墅卖给乙,请求乙支付房款的行为7、下列关于子女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B.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一般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C.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D.非婚姻生子女的继承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8、下列对法人民事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民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完整版

五、名词解释题1.公民——具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3.宣告死亡——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的制度。
4.户籍——是确定·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公民的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依,国民法学教材一般是按民法学总论、分论的结构来展开的,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理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民事法律事实(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等;分论部分则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继承权)的理论。
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也是民法学理论的核心和基础。
5.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7.公司法人——是指依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的法人。
8.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9.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10.法律上的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产。
11附期限法律行为一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根据。
12.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又称消极条件。
13.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14.默示形式——是指不通过语言或文字,而以沉默的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
:15.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性质、内容等的理解上有重大的错误。
16.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7.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民法学简答题完整精华版

民法学简答题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符合法定形式。
2、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从我国情况看,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
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3、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主要特点有:1、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2、相邻关系是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
3、在内容上,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
4、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利益。
4、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平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5、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其特征有:1、它是民事主体以达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它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它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6、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
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
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
7、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以一定形式表达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愿。
2、合同的标的须为确定可能。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一致。
民法学复习资料

民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学复习题一、简答题1、简述监护人的职责范围。
答:(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7)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简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其特征为: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主要表现为:(1)独立的组织;(2)独立的财产;(3)独立的责任。
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能够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果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其实质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标的须合法;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4、简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答: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
其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行为须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5、简述物权的特征。
答;物权的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其特征:物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绝对权,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6、简述所有权的特征。
答: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特征:所有权为自物权;所有权为完全物权;所有权为无期限权;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物权。
7、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个人或集体组织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以种植、畜牧等农业生产为目的,对于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的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学简答题 (1)

1.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和功能如何?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其具体效力表现在:(1)它是民事立法须遵循的准则(2)它是解释民法的基准(3)它是民事活动中的基本行为准则(4)它是在没有具体规定时,裁定民事案件的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具有评价功能和补充功能。
其评价功能表现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民法的精神实质,正确的评价民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
其补充功能表现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补充法律的漏洞。
2.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其有何特征?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其特征表现为:(1)客观性。
民事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现象,而不是主观现象。
单纯的主观意志并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
(2)法定性。
何种客观现象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个人决定的。
3.简述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和原则。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两种:(1)事实方式,即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2)法律方式,即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4.民事责任有何特征?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5.简述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民法学 简答题

第1~4章我国民法对时间、空间和对人对事项的效力特点是什么?}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一般规则是:1、法律自施行之日起生效;2、民事立法不具有溯及力;3、自规定失效之日起失效;4、未规定废止之日的,对同一行为的调整规则,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效力1、我国民法以属地法为原则,在中国的一切领域内(领土、领海、领空)有效。
2、全国性的民事法律适用全国,地方性民事法规使用特定区域。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效力适用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人: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
例外情况:身份行为,适用属人法。
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四)对事项的适用效力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说明意思自治原则的特点。
1、人是有理性的。
2、人必须自治。
3、人通过自主参与与他人达到和谐。
4、意思自治不是绝对自由。
5、自主参与、自主选择、自己责任。
三、如何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民事活动的准则,审判的准则,是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
} 基本原则的效力贯穿民法始终,是制定、解释、执行、研究民法的根本性指导原则。
四、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是什么?五、财产关系与身份关系的区别?六、为什么说民法是私法?其特点是什么3、请求权类型体系(1) 依请求权发生的规范基础分为: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亲属权请求权等。
(2) 依请求权产生的方式分为:原权型请求权和救济型请求权。
(3)依侵害的基础权利不同,救济型请求权又分为:救济支配权的请求权和救济债权的请求权。
(4)依请求权的行使分:自力救济请求权和公力救济请求权。
(5)依请求权的功能分:实体法上请求权和程序法上的请求权。
4、救济性请求权在权利体系中的枢纽地位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救济性请求权处于枢纽地位。
因为任何类型民事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债权等)受到侵害,均需救济性请求权予以“保驾”。
另外,实体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又往往需经程序法上的请求权(诉权)实现。
民法学简答题例

“民法学”简答及论述题汇总1.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答: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3受价值规律支配。
2.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答: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地位平等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3.简述我国民法的任务答:民法的任务是民法立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由民法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
民法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项: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4.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理发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根本特性的集中反映,体现着党和国家的民事政策。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5.简述民法的适用范围。
(试述民法的效力)论述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是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
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期间有效,亦即在何时间内可以和应当适用该法律规范。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以下两条规则: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事项;2新法改废旧法。
即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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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 (★★★简答:概念和成立条件)(一)概念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二)成立条件: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当事人须无先履行之义务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先履行抗辩权(一)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二)具备条件:须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不安抗辩权(一)概念: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二)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三)成立条件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须有先履行之义务须对方于合同成立后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须对方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其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供担保(四)效力:先履行方有权中止履行自己之债务,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简答:概念、情形、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④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 构成条件:①须存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事实②须当事人一方有过失,即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具有主观过错;③他方遭受损失,即他方由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④他方所受损失与一方之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4.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①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方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对他方承担责任②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无因管理(★★★简答:概念和构成要件)一、概念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二、构成要件(一)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包括公益事业(二)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三)须无法律上的根据留置权的概念、特征(★简答:留置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概念:是指债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特征: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为动产物权留置权为占有担保物权必须占有与债权有牵连关系的动产(三)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根据特定的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具有牵连关系,即出自同一法律关系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到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公序良俗抵押权的概念、特征 (★★简单: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作为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特征:抵押权是约定的担保物权标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为担保的特定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
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追及性: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追及权,继续行使抵押权相邻权和地役权的区别(★★简答:概念和区别)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制度,属于用益物权;相邻权不是独立的物权制度,是所有权的延伸和限制产生依据:地役权依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产生,且地役权可以办理登记;相邻权的依据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且相邻权根本无须登记内容不同:地役权有偿无偿均可;相邻权为无偿前提条件不同:地役权各方未必相邻,而相邻关系则必须以不动产的相邻为条件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 ★★简答: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是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二)特征:主体: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内容:利用他人的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客体:他人的不动产目的: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效益之提高有偿无偿均可不能为永久期限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简答:概念和特征)概念: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在行使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或接受必要的限制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的特征①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②客体: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③内容:相邻关系的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善意取得 ( ★★★简答:概念和条件、论述)概念: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具备的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为善意(2)转让人为无权处分人(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4)善意取得的财产已发生物权变动物权的概念 (★★简答:概念和特征;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一)概念: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二)物权的特征1. 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2. 权利效力范围: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3. 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4. 权利效力: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而债权则无5. 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设定采任意主义6. 权利的保护方法:物权的保护采取“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损害赔偿方法。
#p#副标题#e#诉讼时效的中止 (★简答:概念和条件)1. 概念: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2. 适用条件①因法定事由而发生: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行使请求权的情况②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③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表见代理 (★★★选择、简答(概念、构成要件)、论述案例分析)(一)概念: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是第三人在客观上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的代理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二)构成要件:1. 代理人无代理权:三种情形2. 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3. 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4. 第三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三)效力: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无权代理(★★★论述:概念,情形、效力)一、概念: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二、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1.未经授权的“代理”。
2.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二、无权代理的效力——效力待定的行为(一)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本人事先知道且没有做否认表示——视为同意本人事先不知道①未经本人追认——无效②经被本人追认——有效(二)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催告权①催告本人在1个月内追认②本人在1个月内未追认——无效撤销权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恶意第三人无催告权(三)法律后果1.对于确定无效的无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2.使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遭受损失的,无权代理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第三人知道对方无权代理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民事责任代理(★★简答: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一、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二、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简答)(一)概念: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期限的特点:1.期限应当是在将来确定发生的,具有未来性。
2.期限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有意定性。
3.期限的目的应当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或终止,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简答:概念和条件的法律特点)(一)概念: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即具有或然性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生效要件: (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生效要件)(一) 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二) 特征:1.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3. 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三) 生效要件:1. 行为人合格:指的是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3. 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 行为形式合法: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 ★★★简答)以两种方式出现:请简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简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一)概念: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二)主要特征: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虽然一出生就有一般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年龄和智力的影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