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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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管理制度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2. 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医务科,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4. 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备案。

5.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7. 择期手术患者在完成各项术前检查、病情和风险评估以及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手术前准备管理制度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师应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须的检查。

2.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完善相关术前准备工作,完成术前相关检查,如发现检查有异常,应及时汇报上级医师或请相关科室会诊,落实会诊意见,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

3.手术前手术医师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内容包括:病人病情、手术方式、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医务科,在病历上详细记录。

4.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二类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有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计划,讨论内容须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本及病程记录内,并上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审批。

5.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

6.手术时间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内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7.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8.手术前准备应以制度为准,严禁熟人在未完成术前充分准备及评估前提前手术。

9.手术室有权拒绝未完成相关术前准备的病人进入手术室手术,患者或家属的相关解释说明以及沟通工作由临床手术医师负责。

10.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需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11.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应贴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背面。

12.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13.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应切实做好围手术期病人的相关管理及准备工作,术前需要麻醉科会诊的,临床科室与麻醉科一起做好病人的术前评估工作。麻醉科和手术室应加强监管力度,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报医务科处理。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依卫计委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主刀或一助医生:在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识,特别是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病区护士与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麻醉医生: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二、标识时间:

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识。危重的急诊患者直接入手术室,可以不作标识。

择期: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识。

三、标识原则:手术部位的标识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同意,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识时,或不适合做皮肤

标识的患者如婴幼儿,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在术前谈话单写明手术部位:“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

下列特殊手术可以不做标识:1单器官手术,如前列腺、胆囊,心脏手术等;2介入手术,如心导管插入术、起搏器植入术;3涉及会阴、肛门等解剖上不适宜进行标识的的手术。

四、标识方式:手术标识方式以黑色油性记号笔标识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

1.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性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画“-”;

3.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性记号笔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两个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

4.1,4.2。。。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必要时在手术室C臂机引导下再次标识准确手术部位或手术切口);

4.无法标识的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5.患处已有纱布敷料、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方4到5厘米处,以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

五、手术室护士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区护士一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图形体表标识。若标识有疑问时及时联络医师完成手术部位标识,若无标识可拒绝将患者接到手术室(危重的急诊患者及不需标识的手术除外)。必要时需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到手术室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手术部位标识。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图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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