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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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2.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带头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并定期检查公司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按规定进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计划:每年制定一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并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2.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生产设备、场所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安全监测: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有害气体、火灾等安全指标。

四、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

2.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3.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五、奖惩制度1.安全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警告、扣款或者停职等处罚。

3.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会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经企业领导审核通过,并由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2.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例文,其中包括了总则、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奖惩制度等内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流程和措施。

2024年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

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____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

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____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____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

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2024年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各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要确保员工具备高素质的专业能力,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就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以2024年为背景,提出详细的培训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的专业能力提升和持证上岗。

二、培训需求分析1. 员工需求分析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其工作能力的关键。

员工培训需求分析包括:(1) 岗位技能需求: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确定对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如销售技巧、沟通能力等。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以下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专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市劳动部门发给的有效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体检视力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特发性昏劂的疾病,无妨碍本工种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应稳定,变换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场地变换教育。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殊工种的需求日益增长。

但受限于这些特殊工种本身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对从业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开始实施。

这一制度的出台,将对特殊工种从业者的资质、技能和责任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让他们在从业过程中更加专业、安全、负责。

首先,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将对从业者的资质进行严格评估。

特殊工种的从业者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持证上岗资格。

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从业者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让他们具备更好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

只有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的专业从业者,才能够从事具有一定风险和难度的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将对从业者的技能进行全面评估。

特殊工种的从业者需要通过实操考核和技能竞赛,以验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和技巧。

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从业者的工作表现和实践能力,让他们在工作中更加熟练、高效。

只有技能过硬的从业者,才能够胜任复杂和风险较高的工作,并获得公众的信任和认可。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总则为保证作业人员和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为确保本公司的特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公司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公司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一)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我国实施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实施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位,并要求相应的管理人员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1.制度背景和意义2.持证上岗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才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这些证书中包括安全工程师、矿山安全工程师、建筑工程安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

持有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相应的工作职位。

3.持证上岗的意义和效果持证上岗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更好地进行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他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生产培训、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

这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外,我国还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这是因为一些特种作业对于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二是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梯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工作。

这对于提高特种设备的操作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2.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行业包括高处作业、放射性作业、爆破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稳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法规。

持证上岗制度简介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国家为确保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规定从事某些特定工种、特殊专业技术工作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颁发证书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的目的是:确保从事特殊工种、特殊工作的劳动者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知其职业危险因素,具备自我保护能力。

制度的实施,虽然对于企业和从业者多产生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但对于保证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事故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有重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是指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人员。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实践知识,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能够制定和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在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保证生产安全,同时还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企业形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颁发基本按照三个等级划分:中级、高级、资深。

具有中级安全工程师、高级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企业需要通过聘用或培训自己员工的方式来确保拥有足够数量和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危险或特殊工种的工人,如起重机械操作员、电工、焊工、锅炉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准入考核的重要标准。

它是针对特殊工种和行业颁发的,可以证明个人具备特种作业技能相应的学科、知识、技能、素质、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和事故预防、救援与应急技能等方面的一致能力的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分为不同的级别和不同的岗位,根据个人的职业需要和实际能力水平选择不同级别和分类考试。

企业必须在聘用特种作业人员前,对申请人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水平测试,并且从具有证书、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中按规定条件进行录用。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凡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工种,如起重工、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均为特殊危险工种。

3、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应经劳动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进行独立工作。

4、特殊工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专业学习培训考核、体检,合格后方准上岗。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操作时,必须事先由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生产的
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基本知识教育,在未掌握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前,不准进行操作。

6、凡因工伤休息、伤愈复工时,由公司抓住时机进行安全教育,然后安排工作。

7、工人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经教育方能上岗操作。

淄博金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17日。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止特种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害从事本专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严禁伪造、不得涂改。

四、电工、焊工、机械作业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施工电梯司机等必须经市有关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五、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后,方可驾驶。

六、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七、凡工程项目施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已到期的,必须交由市、企业主管部门年审,严禁持证过期者,从事上岗作业。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严禁擅离岗位,不准将本岗位擅自移交给无本特种作业,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九、根据国家行业、企业、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对特种
作业人员进行奖励和处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保障之一,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许多企业采取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制度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全面了解其含义、重要性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指企业内部必须配备持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证书的专业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例如安全主任、安全员等。

这些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从事特定危险性较大或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种的人员,例如高空作业、焊接作业、起重作业等,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这些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规程,以保证其安全操作和事故预防能力。

首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可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持证上岗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能够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其次,持证上岗制度可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学习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持证上岗制度能够有效防止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再次,持证上岗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能够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并形成有序的安全管理机制。

同时,员工也能够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养成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行为的自觉性。

然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证书的真实性问题,一些人可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假证书,从而冒充持证专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为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应加强对证书真伪的核查和验证。

另外,一些企业可能存在持证人员数量不足或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得到有效开展。

特殊岗位持证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持证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持证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在公司作业的相关方。

3定义3.1特种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2特种设备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分类如下:3.3消防设施操作员: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3.3.1消控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小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

3.3.2“消防设施操作员”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级,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级别可负责联动控制器的操作,五级/初级工不可操作带联动控制系统的消控设备。

4职责4.1安环部:安环部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台账建立、证件复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2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本制度组织所有委外培训、取证需求的收集,负责培训及考试、取证的组织实施,负责所有证件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证件管理台账,负责组织证件到期前的复审。

4.3采购部:采购部负责针对委外培训需求采购流程,签订委外培训取证合同,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及进度。

4.4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人员证件台账,负责提报本部门取证需求并配合人资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证,负责对本部门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4.5相关方对接部门:负责在与其他相关单位,如外来施工单位、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进行业务往来过程中,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对相关方进入厂区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一、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为安全事故将会使企业受到巨大损失,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特种作业是工程、技术等方面的重要工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学习才能胜任。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为了确保管理人员能够熟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只有通过了考核的管理人员才能持证上岗,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特定的技能和知识,才能胜任特种作业。

因此,企业需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只有通过了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才能持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3. 证书管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需要颁发证书。

证书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证书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到期后需要重新考核,重新颁发证书。

4. 证书检查和复核企业需要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检查和复核。

对于未持证上岗或证书已经过期的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培训和考核,重新颁发证书。

5. 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特种作业规定的人员,应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应进行立案处理或者处以罚款,以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和利益。

三、实施过程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程序和范围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前需要明确制度的程序和范围。

对于涉及到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共性问题,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2. 培训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了使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特种作业技能,企业应当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应当与管理和作业相关,培训对象应当是企业中的有关人员。

3. 考核与持证上岗企业可以通过考试、实操等方式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附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三、一、二级建造师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岗工作。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工等均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以上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并应满足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的要求。

六、公司主要负责人、附属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参加年度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考核并办理年度的审验手续,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部门。

三、持证上岗制度1. 人员分类根据工作岗位和作业性质,将员工分为以下几类:(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电工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

(2)一般作业人员:除特种作业人员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2. 持证上岗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一般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 证书管理(1)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证书的有效期、复审、换证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证书的有效期、复审、换证等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更新。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4.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持证上岗制度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使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直接挂勾,激励各单位努力完善安全管理,促进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范围: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专职安全员。

2、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省级交通或建设部门培训合格,持相关证件上岗作业。

3、持证类型: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须持安全管理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持安全管理C证。

4、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到期时,要及时参加发证机关组织的复训,办理证件复审,确保所持证件在工程施工期间在有效期内。

5、未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
1、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只能从事所持证件中允许的作业项目。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初中),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持过期证件作业,必须定期接受发证机关组织的复培,复培期限为2年一次。

复培考核合格取得复审证件后,方可继续在原工种作业。

6 、脱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组织有序,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执行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2、持证类型: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总工、须持安全管理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持安全管理C证。

3、以上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管理.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对无证人员及证件过期未复审人员严禁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人员管理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在建筑工地从事相应工作,严禁无证、假证及证件过期人员上岗。

1、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初学者不大于50周岁:(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3、特种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配置劳动作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安全管理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管理持证上岗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4. 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从业人员。

四、持证上岗制度1. 持证上岗原则(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企业应根据岗位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上岗条件。

(3)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2. 持证上岗范围(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

(3)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4)高空作业人员。

(5)有限空间作业人员。

(6)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

3. 持证上岗条件(1)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资格证书。

(2)通过企业安全培训和考核。

(3)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持证上岗程序(1)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3)考核合格后,企业为从业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书。

(4)从业人员凭安全资格证书上岗。

五、安全管理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持证上岗要求。

2. 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上岗条件。

3. 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素质。

4. 企业应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管理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得携带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发放1.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发放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标准;(4)具备相应的技术、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

2.申请人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合格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必须按规定配戴并随身携带,不得丢失、损坏或转让他人使用。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一个月可以重新办理证书更新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证书遗失时,应尽快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5.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检查和核实。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规程,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要求,经过认真准备后进行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和作业工具,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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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组织有序,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执行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2、持证类型: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总工、须持安全管理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持安全管理C证。

3、以上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管理。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对无证人员及证件过期未复审人员严禁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人员管理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在建筑工地从事相应工作,严禁无证、假证及证件过期人员上岗。

1、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初学者不大于50周岁: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配置劳动作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6、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7、项目部对特种人员管理需建立台账,复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备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确保人证相符。

8、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9、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10、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11、坚持上下岗检查原则,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2、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3、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15、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8)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1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18、凡本建筑工地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及其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安全生产职责,同时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自身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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