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调查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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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0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一、上报时间
2010年重点税源报表上报日期为2010年2月21日前(若区分局有要求,请以各区分局通知为准),其他各月上报时间由各区分局自定。
二、报送途径
2010年我局继续采用重点税源报表网上直报系统采集重点税源报表,重点税源纳税人无需安装重点税源录入版任务及程序,可以登陆我局网站直接填报报表。相关网上直报在线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
(见附件2),《重点税源报表网上直报系统纳税人在线填报操作指南》
指标口径请参照《2010年重点税源报表填报口径说明》(见附件3)。
三、登陆地址
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的登陆地址为“深圳国税首页——〉办税服务厅——〉办税区——〉网上直报——〉重点税源网上直报”。
四、用户名及登陆初始密码
纳税人进入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登陆界面后,登陆用户名统一为企业纳税识别号,登陆密码如下:2009年、2010年两年都达到重点税源标准的企业登陆密码与其2009年登陆密码一致,系统未做更改。2010年新增达到重点税源企业标准的纳税人登录密码为其纳税识别号。企业进入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陆密码。
五、报表体系
2010年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报表体系包括1张基本信息表、2张月报表和3张季报表的体系,分别是《基本信息表》、《税收月报表》、《工业产品月报表》、《财务季报表》、《房地产企业季报表》和《调查问卷(季报)》。所有重点税源企业必须准确报送2010、2009两年的数据。需要注意的是财务表是季度报表,填写年度累计数。
2010年1-11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的指标均应按月(本季)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通过菜单“计算”键自动计算产生。报表期为2010年12月份时各项报表仅填列全年度累计栏数据,不再填报当月数。其中《财务季报表》可根据企业初步核算的财务情况填报,《调查问卷(季报)》中的“全年”、“本年”改指为2010年。
六、重要提示
填报前请仔细阅读《网上直报系统在线填报操作指南》(附件2)及《2010年重点税源报表口径说明》(附件3),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报表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纳税人数据填写完毕后,需进行审核,审核通不过时需填写审核情况说明,否则无法正常上报。若企业核实实际经营纳税情况属实仍出现错误提示,需要在审核情况说明表填写审核情况说明,然后可以正常上报数据。
1、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金额单位一律为万元。
2、小数位数
“税率”按软件任务设置的保留小数位填写;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计量单位取整数位;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3、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口径而不是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主要在下期申报缴库。
查补税额、滞纳金及罚款和代扣代缴税额,不包含在已缴税额内,需要单列填写。
4、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范围内。
5、信息表指标在年初填报,除非发生错误需要更改、或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外不要随意变动。
6、信息表监控级次,属于总局监控的企业选1(总局监控),非总局监控企业填2。该指标第一个月不需要填写,以后月份根据税务机关审定后的1月份数据填写即可。
7、主管税务机关:格式为各区局代码(罗湖440301、福田440302、南山440303、蛇口440304、盐田440305、宝安440306、龙岗440307、海洋440308)+主管科室(特区内企业按科室顺序填写,如一科为01,二科为02;宝安、龙岗区局企业填写分局代码,各分局代码规定为,宝安区局:西乡分局01、福永分局02,松岗分局03,沙井分局04,
公明分局05,龙华分局06,观澜分局07。龙岗区局:布吉分局01,龙岗分局02,横岗分局03,平湖分局04,坪山分局05,大鹏分局06)。如南山区局管理四科的企业,填写44030304,西乡分局的企业填写44030601,布吉分局的企业填写44030701。该指标第一个月不需要填写,以后月份根据税务机关审定后的1月份数据填写即可。
8、企业集团:如企业属于某企业集团的下属或分支机构填列企业集团名称,如属于华为集团、中兴集团、比亚迪集团、平安集团或艾默生等集团的企业请填写集团名称。
9、是否商业汇总企业:如本企业属于商业连锁企业汇总报送数据的填列“商业汇总”标识。
10、无论是国税所管税种,还是地税管辖税种,都需要全部填写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