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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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1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左权项目部
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2010年8月31日发布实施ZQ-21-15
1.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范围内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过程,保证软件开发的必要性、系统性、及时性,合理配置软件资源,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左权项目部范围内各个业务科室在实现业务管理、工程计算中的所有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建立。
3.相关文件及定义
3.1 软件:计算机程序(介质)+文档
3.2 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建立过程,分为引进(购进)、自主开发、委托开发三种方式。
4.内容
4.1 工程管理部负责提出系统性软件的开发需求,业务科室、专业化公司负责提出与其相关的应用软件的开发需求。
4.2 项目部主管信息管理的领导负责审批软件开发的需求。
4.3 软件的建立过程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并负责软件的系统性维护工作。
4.4 业务科室负责相关软件的运行工作。
4.5 软件介质、文档资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保管。
5.工作流程
5.1 根据项目部信息化的整体需求,工程管理部提出系统建设的软件需求;根据自身业务管理的需要,各个业务科室向工程管理部提出与其相关的软件开发需求。
5.2 工程管理部对软件需求进行分析,确定软件开发的必要性、可行性。
5.3 工程管理部与业务科室协同完成市场调查,确定各个业务型应用软件的建立方式。
5.4 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提出软件开发立项申请,包括软件的管理功能、建立过程(引进、自主开发、委托开发)、预算资金。
5.5 软件开发:
5.5.1 软件引进
5.5.1.1 工程管理部从软件厂商处购买软件。
5.5.1.2 工程管理部对软件进行环境、功能测试,制作备份。
5.5.1.3 工程管理部将软件安装在目的机器,指导用户运行。
5.5.2 自主开发
5.5.2.1 业务部门派专人或小组对本身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搜集、整理全部原始资料,理清业务管理流程,在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完成系统分析报告。
5.5.2.2 根据系统分析报告,工程管理部在软件需求部门的配合下完成系统设计报告。
5.5.2.3 工程管理部组织对系统设计报告进行讨论,确定软件的具体功能。
5.5.2.4 工程管理部按照系统设计报告进行详细设计、编码、测试。
5.5.2.5 工程管理部将软件交付用户运行。
5.5.3 委托开发
5.5.3.1 业务部门派专人或小组对本身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搜集、整理全部原始资料,理清业
软件开发管理制度ZQ-21-15
务管理流程,在软件开发商的指导下完成系统分析报告。
5.5.3.2 根据系统分析报告,软件开发商在软件需求部门的配合下完成系统设计报告。
5.5.3.3 工程管理部组织对系统设计报告进行讨论,确定软件的具体功能。
5.5.3.4 工程管理部测算进行软件开发所需要的人力投入、时间投入,以“人年”为单位计算出工作量。
5.5.3.5 工程管理部计算出软件开发费用,申请项目部批准。
5.5.3.6 工程管理部与软件开发商签订软件开发合同(系统设计报告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进行委托开发。
5.5.3.7 工程管理部将开发商交付的软件进行环境测试,软件需求部门进行软件的功能测试。
5.5.3.8 工程管理部汇总软件的缺陷,由软件开发商对软件进行维护直至最终交付。
6.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