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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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管理制度

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管理制度

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二十条》的有关精神,根据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建设需要,构建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的合作机制,推进校企之间人员互聘互兼,进一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重点建立和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整合相关专业专兼职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群教学团队,满足专业群教学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

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兼互聘”的含义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是指通过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企业能力为宗旨,校企合作双方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使兼职人员有岗位职务、有工作职责、有具体任务、有锻炼提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互兼互聘”应具备条件1、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合作单位由各专业部遴选、协商后确定,也可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与学校合作关系密切的企业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

2、校企互兼互聘人员一般应为合作单位在编在岗或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少量离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3、校企互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校派出的人员应符合学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一般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的专业带头人或专业骨干教师。

(3)企业派出人员应符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行业认证工程师,并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和专业技术培训经历的专业技术骨干。

聘请不具备以上条件的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或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

三、“互兼互聘”的工作程序1、校企双方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互聘人员岗位需求,确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等推荐互兼互聘人选。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建设实施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建设实施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建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办学与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促进学校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实施成效,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XX)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9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XX省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部署,深化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践,形成全校共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工作机制,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第二条总体目标围绕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注重顶层设计,集成打造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特色,构建“人才共育、基地共建、人员互聘、信息共享、协作服务和文化交融”运行机制,实施“一专一名企、一师一方案、一生一专项”产教融合实践模式,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力争通过2-3年建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产教融合建设成果,学校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等方面建设成效突出。

牵头创建“金乡县职教集团”,力争成为济宁市乃至XX省中职院校产教融合建设的标杆与示范。

第二章任务与举措第三条创新学校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形成适应区域行业企业需要的标准体系搭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将产教融合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学校建设与发展各个环节,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实施落实学校产教融合发展的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职教集团作用,与计算机、财经、商贸、机械、机电类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共建行业核心技能实训基地,合作开发教材、承载合作教育项目等,并逐步形成包括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专职教师组成的师资库。

校企共建制度,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开展实训教学项目,实施“一专一名企、一师一方案、一生一专项”产教融合实践模式,形成“人才共育、基地共建、人员互聘、信息共享、协作服务和文化交融”的长效运行机制。

校企双评价考核办法

校企双评价考核办法

校企双评价考核办法
1.课程评价及方式说明
学生的成绩评定由学院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评定,以主要根据理论知识的掌握(为总结性考核,占50%)、考勤(占5%)、课前任务(占5%)、课堂表现(占15%)、课后任务(占10%)、技能评定(占10%)等六个方面构成。

2.课程过程考核说明
(1)知识的掌握以试卷形式考核,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简答、案例分析等;
(2)考勤及课堂提问依据是平时学生的上课出状况、回答课堂提问的积极性及正确率;
(3)课前任务和课后任务是指每个教学单元中要求学生完成的课前预习任务和课后
任务。

以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给予成绩;
(4)技能评定是指在授课过程中,由学院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根据学生掌握的技能
情况评定。

表1:考核标准。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与企业的合作切入点,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校企资源互补,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合作原则(一)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宗旨,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

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参与企业技术研发,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二)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

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

“以教学为中心,以企业为重点”,以服务换服务,双方共赢。

企业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开发和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

第三条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二)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审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三)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生产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二)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需要,负责制定中长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管理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作;(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各项管理制度;(四)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协调教学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校级、省级、国家级校企合作项目,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负责对各工作小组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考核;(五)每年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组织学校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和实训基地共建协议;(六)负责校外实训基地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七)做好校企合作项目质量信息反馈,定期形成简报,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为调动各专业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督促各专业部与企业行业进行深度合作。

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内容及评价方式每学年学校将对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师型教师培养、顶岗实习管理、学生安置组织及合作模式创新等方面。

采用分档考评的方式,学年末根据企业和学校有关处室的评价确定各专业部的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次,对考核优秀的表彰奖励、不合格的通报批评。

二、考评的组织实施每学年末,学校专门成立校企合作考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开展。

校企合作处负责调查合作企业对专业合作效果的评价,并做好统计;校企合作处、教学实习处、学工处等有关处室对各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顶岗实习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

企业、处室依据参照《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见附件1)对专业部进行考评。

校企合作处根据企业和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其中企业评价占70%,处室评价占30%)确定各专业部的等次。

三、考评的目的和作用校企合作工作的考评,旨在督促和鼓励各专业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各专业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同时,考评的结果还能够反映出各专业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果,有利于对各专业部的专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另附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和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分别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附件2: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一、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计划;二、协调和组织管理专业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相关管理制度;三、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政策,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时对本专业部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提出建议;四、通过企业调研等方式,积极与企业和行业内优秀技术专家联系,建立本专业专家资源库,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各专业技术教学水平的提高。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优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与各类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实训、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

二、合作原则(一)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合作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资源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二)育人为本原则合作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三)依法依规原则合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规则。

(四)平等自愿原则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地位平等,自愿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三、合作内容(一)实习实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安排经验丰富的员工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产学研合作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克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人才培养根据企业需求,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四)技术服务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合作程序(一)意向洽谈学校或企业提出合作意向,双方进行初步沟通和洽谈,了解彼此的需求和优势。

(二)实地考察对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等。

(三)签订协议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内容、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项目实施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双方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定期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评估合作项目结束后,学校和企业共同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合作提供参考。

五、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对合作企业的资质、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旨在将双方的资源优势相结合,实现互利共赢。

为了规范和管理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2. 合作目标校企合作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学校教育和企业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通过学校资源的整合以及企业项目的支持,使双方能够共同开展教育培训、科研创新等活动,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3. 合作范围校企合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实习实训:企业向学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帮助学生了解实际工作环境和业务操作,提高实践能力。

3.2 项目合作: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学研结合。

3.3 人才培养:企业提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具备特定技能和素质的学生,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3.4 就业服务:学校为企业提供就业服务,为企业推荐合适的毕业生,同时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资源。

4. 合作机制为了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合作机制:4.1 合作协议:学校与企业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作内容,确保双方的合作目标一致。

4.2 项目管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

4.3 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共享资源,包括实验室设施、技术设备等,双方共同维护、管理和使用。

4.4 绩效考核:根据合作目标和计划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评估校企合作的效果,并对双方进行奖惩措施。

5. 合作保障为了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以下保障措施:5.1 人员支持:学校派遣专门的工作人员协助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5.2 法律保护: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机密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5.3 信息交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保持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指的是将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两个层面进行评估和奖惩,一方面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和业绩目标,另一方面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表现和道德素质。

通过建立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可以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员工做出更加出色的表现,同时也起到规范员工行为的作用。

首先,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可以对员工的业绩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在这个层面上评估员工主要从绩效方面出发,包括完成业务目标的情况、工作效率、质量标准的达成程度等。

通过比较员工的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的差距,可以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如晋升、加薪等。

同时,如果员工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的要求,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降级、减薪等。

这种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尽力拼搏,并鼓励员工追求卓越,同时提供了一种公正、透明的评估标准。

其次,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还可以对员工的行为表现和道德素质进行评估和奖惩。

在这个层面上评估员工主要从员工的行为举止、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出发。

员工的行为表现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形象和团队的凝聚力,因此对于行为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通过惩罚来制约其不良行为,如警告、罚款等。

同时,对于表现优秀、具备良好道德素质的员工,还可以采取相应奖励措施,如表彰、奖金等。

这种奖惩制度可以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推动员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此外,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还可以帮助公司发现员工的优势和不足,为员工提供个人成长发展的机会。

通过对员工的绩效和行为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估,公司可以了解到员工的优势和潜在能力,进而为员工提供个人发展的方向和培训机会。

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可以定期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通过相关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帮助其改善行为表现。

通过这种方式,既能够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同时也为公司培养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总之,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员工做出更加出色的表现,并规范员工的行为。

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 2

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 2

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在做中教才是真正的教学,在做中学才是真正的学。

”职业学校就是要体现做和教学的结合,要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就必须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考核,双评价”是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

我校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办学思路是加强校企合作,完善“订单培养”、学生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方案,面向企业,培养高素质中等技能型专门人才。

继续探索一条有效的产、学、研联合之路,在实习过程按企业生产模式运作,使学生在校内实训中就能够体验企业精神,学生的产品意识、质量意识和职业素养得到培养锻炼。

做好“双考核,双评价”工作也是建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工学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一)“双考核,双评价”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企业相关要求与制度,共同制定考核评价模式。

(二)学生参加“双考核,双评价”,须经过本专业组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

(三)“双考核,双评价”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细则(一)组织领导1.教学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企业是最关键的一方,是考核评价制度的中心和企业指导老师的提供者。

2.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小组,小组由校企合作办、教务科、督导室、企业管理人员、建筑工程系系部、专业教研组长、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建筑工程系负责实习具体事务。

3.学校必须安排足够的校内教师对学生教学和实习进行管理,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多于30名。

4.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负责学生教学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班学生有对应的企业兼职教师负责。

(二)考核安排1. “双考核,双评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安排。

2. “双考核,双评价”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
(4分)
课程开发
(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每年定期召开课程建设会议,体现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
二级学院当年研讨课程体系的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的得满分,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得3分,没召开的不得分。
3.兼职教师
(6分)
数量
(6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专业要聘请一定数量的企业兼职教师。建有相对稳定的来自企业等有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等兼职教师库。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附件1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校企
合作

组织
领导
(8分)
1.校企合作负责人
(2分)
二级学院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学院领导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高职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校企合作落到实处。
二级学院教师企业锻炼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得3分,两个月以上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5.校内实训基地建设(6分)
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数量
(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合作专业校内实训基地设计布局与行业企业共同完成,设备安排、工作流程科学合理、与企业接轨,实训环境体现企业真实情境和教学训练环境的结合和统一。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院校单位在数量与质量上具有一定的规模与层次。
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院校单位按照本科院校占10%,高职院校占20%,中职学校占70%的比重分别乘以数量,得出最后得分,排名前两位的得满分,3—5位的得2分,其余的得1分。

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校企合作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之一。

校企合作的绩效考核对于促进双方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校企合作绩效考核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校企合作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估双方合作的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促进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实现共赢。

三、考核指标1. 合作项目数量和质量:评估合作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合作项目的科研成果、技术转移和实际应用情况等。

2. 人才培养效果:评估合作项目对学生的培养效果,包括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等。

3. 教学和科研成果:评估合作项目对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成果的影响,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科研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等。

4. 经济效益:评估合作项目的经济效益,包括合作项目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等。

四、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考核。

2. 考核方式: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定量考核以数据为依据,定性考核以实地考察和访谈为依据。

3. 考核程序: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考核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于绩效优秀的校企合作项目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绩效不佳的项目给予警告和整改要求。

2. 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3. 绩效倒逼: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绩效倒逼机制,激励双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提高合作绩效。

六、总结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考核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考核方案,不断提升校企合作绩效,实现共赢发展。

双导师(校、企)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

双导师(校、企)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双导师(校、企)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一、双导师(校、企)选拔标准(一)指导教师选拔标准1.能较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工作认真负责,善于表达沟通、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德才兼备。

3.指导教师一般在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4.指导教师需是专业科室骨干教师。

5.指导教师要求中级及以上“双师型”讲师担任。

6.有过评选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师者优先。

(二)企业师傅选拔标准1.能较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2.工作技能优秀,善于表达沟通、责任心强、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

3.在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4.技能水平需达到高级工及以上水平5.有过成功带新员工经验者、评选为优秀员工者优先。

二、双导师(校、企)培养方法(一)培养条件:1.承担主要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业教师(专任);一线企业兼职教师;2.专业教师(专任)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兼职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实践经验或技术工种中级以上执业资格。

(二)培养方式:校企联合培养专业教师的方式1.校企双方选派专业教师(专任)和企业一线专业兼职教师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班进修学习。

2.选派专业教师(专任)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或参加行业企业举办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

3.与学校合作办学的行业企业开设专业教师(专任)培训班,对专业教师(专任)进行实操技能及企业文化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教师(专任)的实操能力和实践教学的能力,使专任教师3年内达到兼职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

4.学校开设专业教师(兼职)培训班,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对来自企业一线的专业兼职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兼职教师3年内达到专任教师的理论教学水平。

5.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专业专任教师+企业专业技术员”经验交流会,使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交流中各取所长、各补所短。

6.依托学校科研项目和课题,吸引企业高层次人才加入项目组参与课题研究,为学校专业教师(专任)提供项目研究实践方面的指导。

校办企业考核评价制度范本

校办企业考核评价制度范本

校办企业考核评价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办企业的管理,提高校办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公司法》和《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条校办企业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分类考核、激励约束与扶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校办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校办企业考核评价工作由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校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将本制度的要求融入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指标第五条校办企业考核评价指标分为经营效益、管理水平、社会效益和发展潜力四个方面。

(一)经营效益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收益率、负债率等。

(二)管理水平指标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

(三)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学校教育科研、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

(四)发展潜力指标包括: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人才培养和引进、企业文化建设等。

三、考核程序第六条校办企业考核评价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企业自评:校办企业对照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部门评审: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校办企业的自评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综合评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对校办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四)结果反馈: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校办企业,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结果运用第七条校办企业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校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对考核评价优秀的校办企业,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九条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校办企业,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拨付学校资金,限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校对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专业部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将对各专业部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专业部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止匕外,各专业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专业部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我院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学校企业双导师管理制度

学校企业双导师管理制度

一、背景为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我国高校纷纷探索校企合作模式,实施学校企业双导师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各自优势,共同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二、制度目标1.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 促进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 增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升级。

三、制度内容1. 双导师选拔与聘任学校与企业共同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导师,分别担任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

学校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和课程学习,企业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

2. 双导师职责(1)学校导师职责:1)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和课程学习,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3)与企业导师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制定学生培养方案。

(2)企业导师职责:1)指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等实践机会,帮助学生了解企业文化和职业发展。

3)关注学生的职业规划,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

3. 双导师管理制度(1)定期交流:学校与企业定期召开双导师座谈会,交流学生培养情况,探讨合作事宜。

(2)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共同建设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3)评价考核:建立双导师评价考核制度,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实施效果学校企业双导师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1. 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奠定了基础。

2. 促进了校企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推动了产业升级。

3. 增强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总之,学校企业双导师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有助于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校企合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双评 实施方案

双评 实施方案

双评实施方案双评是指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的一种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在实施双评制度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方案,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双评的实施方案。

首先,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双评的实施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包括对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体系应该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

同时,还需要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以确保各项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重要性。

其次,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

在实施双评制度时,需要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和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能够为评价者提供清晰的评价依据,避免主观性评价的出现。

同时,还需要对评价标准进行定期的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

双评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包括评价周期、评价方式、评价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评价机制应该具有透明性和公开性,能够让员工了解评价的流程和标准,增强员工对评价结果的认可度。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反馈评价结果,并提供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建议。

最后,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实施双评制度后,需要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包括对员工的奖惩、晋升、培训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

评价结果应该与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相结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双评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双评制度的作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高职院校校企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

高职院校校企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校企合作双方人才互聘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校企双重考核则是保证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骨干校建设中三层合作多方共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特制定《学院校企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

一、学校对从行业企业中所聘任的兼职教师的考核学校对从行业企业中所聘任的兼职教师的考核内容:(一)负责本专业校企合作相关事宜(二)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学校从行业企业中所聘任的兼职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相应的工作量,从事专业课的教学,并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依据被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规定的课酬标准计发课酬。

(三)指导学生进行校外实习的人数与质量(四)课程建设受聘兼职教师参与所在专业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并为精品课程建设提供相关实践材料。

(五)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受聘兼职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室(实训室)建设方案的制定,参与实验室(实训室)工作。

二、学校对被行业企业所聘任的技术顾问或技术指导的考核学校对被行业企业所聘任的技术顾问或技术指导的教师在聘期内每年年末向所聘企业寄送考核表,由所聘企业对受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一)下企业锻炼的时间受聘教师每年深入所聘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

(二)对所聘企业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受聘教师当所聘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受聘教师必须与企业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三)对所聘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的次数受聘教师每年对所聘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的次数不得少4次。

(四)是否为所聘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受聘教师当所聘企业遇有技术难题时,本人是否能亲自解决或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解决。

(五)是否参与企业进行科技攻关受聘教师当所聘企业遇有科技攻关项目时,如与本人的专业相关,受聘教师必须参与。

(六)为企业所创造的效益受聘教师应通过为企业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和开展科技攻关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

(七)合作的满意度受聘教师的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个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评选双师素质教师、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及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企业与学校合作评价机制

企业与学校合作评价机制

企业与学校合作评价机制中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部分,不仅具有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的目标,同时肩负着为地区行业、企业“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

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中职教育必须紧密联系行业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双方合作模式,创新合作内容和人才评价机制,利用中职院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环境和资源的优势,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校内生产实训基地建设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场地、管理和企业设备、技术、高技能人才的优势,不断改善中职学生实训、实习条件,制定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的工学结合能力。

1 、“引企入校,植教入企”实现生产化实践活动中职院校在教学过程中应准确定位培养工学结合人才的目标,积极探索“筑巢引凤、引凤筑巢、校中有企、企中有校”这一办学特色,结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多形式、多途径、体现专业特点”的工学结合方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同时积极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和人才评价机制,形成“厂中校,校中厂,做中学,学中做”的人才培养格局,满足当地社会和不同用人单位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保证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

校企合作通过筑巢引凤-引企入校-引凤筑巢-送教到企的方式,积极寻找校企合作的切入点,搭建开放的共享资源平台,引入市场运行机制,实行开放办学和办学主体多元化,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实训工作情境下企业化管理的并具有社会服务效益的实训基地,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零距离就业目的。

以“校企一体化”为平台,在校建“企业生产车间”、“企业生产工作室”等形式,引进企业技术、人才、管理和资金,共建“校中厂”生产性实训基地,作为企业生产车间的延伸,做到“以产促学”,形成区域性开放式社会服务平台。

校企双制管理制度

校企双制管理制度

校企双制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遵循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旨在帮助学生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同推进校企双制教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促进资源共享,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校企双制教育的学生和教职工,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并积极执行,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二、学校与企业的责任1.学校责任:(1)确定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学习目标和课程设置,确保教育质量;(2)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保障其各项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3)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践,监督实习过程,评估实习成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4)定期组织校企双制教育交流研讨会,促进双方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2.企业责任:(1)提供真实丰富的实践资源,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实践机会;(2)配合学校规划实践措施,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践,传授实践经验;(3)定期评估学生实习成果,提供实时反馈和评价意见,帮助学生完善自身能力;(4)积极参与校企双制教育管理工作,与学校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学生权利:(1)享受良好的学习环境,获得与实际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2)参与实际生产实践,提升实践能力,提高自身竞争力;(3)获得企业实践经验,增加就业机会,为未来职业发展打下基础;(4)获得学校和企业的保护和支持,保障学习权益和人身安全。

2.学生义务:(1)遵守学校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企双制教育形象;(2)认真学习,勤奋钻研,积极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3)尊重企业实践导师和学校老师,服从安排,接受指导,努力完成学习任务;(4)保护企业及校方教育财产,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实守信。

四、监督与评估1.学校与企业建立相互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实习效果评估,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

2.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实习表现等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激励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努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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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在做中教才是真正的教学,在做中学才是真正的学。

”职业学校就是要体现做和教学的结合,要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就必须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考核,双评价”是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

我校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办学思路是加强校企合作,完善“订单培养”、学生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方案,面向企业,培养高素质中等技能型专门人才。

继续探索一条有效的产、学、研联合之路,在实习过程按企业生产模式运作,使学生在校内实训中就能够体验企业精神,学生的产品意识、质量意识和职业素养得到培养锻炼。

做好“双考核,双评价”工作也是建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工学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一)“双考核,双评价”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企业相关要求与制度,共同制定考核评价模式。

(二)学生参加“双考核,双评价”,须经过本专业组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

(三)“双考核,双评价”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细则(一)组织领导1.教学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企业是最关键的一方,是考核评价制度的中心和企业指导老师的提供者。

2.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小组,小组由校企合作办、教务科、督导室、企业管理人员、建筑工程系系部、专业教研组长、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建筑工程系负责实习具体事务。

3.学校必须安排足够的校内教师对学生教学和实习进行管理,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多于30名。

4.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负责学生教学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班学生有对应的企业兼职教师负责。

(二)考核安排1. “双考核,双评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安排。

2. “双考核,双评价”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学结合学生的管理1.安排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由本专业组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

实习单位在学生参加工学结合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了工学结合领导小组;本专业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工学结合工作,加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学生工学结合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工学结合实习情况,加强工学结合实习指导和管理,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结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建立学校、工学结合合作单位和学生之间的信息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沟通联系。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前,本专业、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双考核,双评价”的管理(一)规范顶岗实习课程管理。

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纪律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课程教学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各个环节。

(二)申报审批制度。

根据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岗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该专业系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更改计划后的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课程教学标准要求;落实实习单位原则上由专业组安排。

(三)安全保障制度。

顶岗实习期间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

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参加顶岗实习一周前请各班级对顶岗实习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购买保险情况等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报告留学校存档。

(四)学习管理制度。

积极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

(五)教学管理制度。

加强对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企业评教评学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弹性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要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实习的进度;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

四、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专业系职责1.加强工学结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加强工学结合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明确对学生工学结合期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认真进行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2.在安排工学结合时,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专业实施方案,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工学结合学习成果,做好工学结合成绩的评定工作。

3.主动加强与工学结合单位和学生的联系,要建立专业指导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工学状态,解决工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指导好学生的工学活动。

4.要与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所在单位协商,允许工期间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返校或在工学单位,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

5.根据教学目标与课程教学标准,设计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等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开展实习的实践教学工作;6.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包括实习课程目标、课程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实习指导纲要等。

7.实习时间要达到两个月以上,专业对口顶岗率达到80%以上。

在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8.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企业/学校双重制度管理。

(二)工学结合实习学生职责1.工学结合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工学结合活动。

对于集中安排的工学结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学习成绩。

2.对于正常安排的工学结合学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到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3.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工学结合学习单位。

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工学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其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工学结合学生在单位应遵守单位纪律,尊重企业指导老师,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工作,遵守所在单位的保密制度。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专业组联系,由专业组与单位协商解决。

若因学生的原因给单位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工学结合学习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工学结合学习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完成工学结合学习任务。

6.工学结合期间,学生在企业的考勤,按企业的考勤制度执行,回校后同时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对于在企业表现极坏,旷工次数达10天以上者,以开除学籍处理。

(三)指导老师职责指导教师由二部分人员组成:一是专业组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指定本专业组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企业指定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是工学结合的学习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工学结合任务。

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应加强联系。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1.熟悉专业工学结合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工学结合学习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参加工学结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将工学结合学生送到企业,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

2.学校指导老师要加强与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学结合学习中的问题,争取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搞好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工学结合学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工学结合学习总结等;4.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5.为保证正常的实习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换岗位。

6.指导教师因公、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要提前一天写出请假条报专业组,经专业组长批准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换人顶班,不准教师间私自换岗。

7.为严肃实习纪律,确保实习质量,特作如下规定:教师如发生以下情况,均属责任事故:(1)无故缺岗、停岗。

(2)未经批准无故缺开实训场地。

(3)三次以上(含三次)实习迟到或提前下指导课。

(4)无指导计划,未做指导准备工作。

(5)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删减“实习计划”中的教学内容。

(6)未经请示,私自换岗。

(7)编制的实习考核试卷内容出现严重错误或严重脱离企业实践;(8)实习期间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人身安全及设备损坏事故;(9)未按有关规定给学生布置实习任务。

(10)不能完成实习任务企业指导教师职责:1.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15人。

2.指导教师要按要求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在学生工学结合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总结材料,保证学生的工学结合的学习质量。

4.在工学结合即将结束时,代表单位做好对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五、成绩考核与评价(一)考核原则学生在工学结合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指导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工学结合实习鉴定表”。

如下表:(二)成绩考核评定1.工学结合一次做单独一门课程成绩计。

考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工学结合学习在统一指导教师指导下,可以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进行,也可以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

填写“工学结合学习工作鉴定表”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日常表现及时登记,结合日常检查中学生的成绩等各方面,评定成绩。

填写“工学结合学习工作鉴定表”和“学生工学结合下厂实习(见习)报告”。

附件1:附:学生工学结合效果量化考核标准班级:姓名:日期:学生实习成绩量化考核评定表(加减分)班级:姓名:日期:实习指导教师签名: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附:工学结合学生违纪处罚规定1.实习期间在校外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学生,学校不发放毕业证书,且不再安排就业,违法情节严重将按法律程序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2.实习学生在校外违反《武汉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3.实习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十五天内未到校报到,按照《武汉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自动退学处理;4.实习学生违反企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5.因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被退回者,学校将根据企业所出具的辞退书按规定给予处理,取消实习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不予毕业;6.有下列情况者均影响正常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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