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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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标段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管道工程。

(一)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包括路线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交叉口、交通等。管道工程包括雨、污水管道。

(二)排水工程:

1、雨水管道:雨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布置在道路南侧行车道上,距道路中心线4m,行车道路面排水采用路面横坡漫流方式,流入行车道两侧设置的乙型雨水口,通过雨水井、雨水管由西向东就近排入已有河道。

二、工程施工前做好地下管线调查工作

1、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中基础设施管线防护和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生命线的安全。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各地下管线交底及现场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施工现场或毗邻区域内基础设施管线资料,施工单位根据以上资料编制基础设施管线防护措施方案,并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认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现实际管线未标注或标注错误,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并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2、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管线防护措施,并加强检查,做好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危及基础设施管线的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负

责人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三、认识地下管线保护的重要性

地下管线保护责任重大,涉及到极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尤其是地下强电电缆、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军用光缆等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稍微不慎就会酿成重大事故。

四、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加强开挖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严格执行,现场施工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管线、建筑物和构筑物情况进行选择设计放坡、支撑方案。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施工安全。基础土方的开挖及道渣填筑应连续进行。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已开挖好的基础内和基础内不积水,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破坏。

五、明确责任

为切实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强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为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安全员为地下管线保护检督人。

六、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

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沟,确认其埋深及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管线四周一定范围内采用人工开挖。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七、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为保护地下管线以及施工安全,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开展预测、预防工作,找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点,防患于未然。

为确保地下管线,地面交通和工程的安全,杜绝有害事件的发生,施

工时将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

2、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3、开工前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地下管线基本情况调查,详细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大小、埋深、走向、位置,并对有关情况拍照、录像备案,施工前针对不同的管线采取不同的措施,编制可操作的施工组织设计。

4、各类地下管线埋设资料、图纸要有专人保管,地下管线埋设图纸、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要上墙,发生问题,及时联系。

5、施工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进行人工挖设样洞或样沟,确定地下管线的种类、大小、,埋深、走向、位置,并做好标志,确保地下各种管网、电缆等设施在施工中完好无损。

6、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

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7、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公司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程。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线保护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悬挂“地下管线无事故表”和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的“十个不准”。

8、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

测资料。

9、成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10、采取机械开挖前首先探明结构范围内的管线情况,严禁在未探明管线的情况下,就盲目地采用机械开挖。

11、在道路路基土方开挖和管道沟槽开挖之前,在掌握地下管线的埋深、走向、位置的情况下,道路路基及管道沟槽土方开挖施工,其走向、位置要尽量避开地下管线。

12、道路路基土方开挖和管道沟槽开挖施工,其走向、位置无法避开地下管线时,在埋有地下管线位置以人工开挖为主,在开挖施工过程中,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地下管线遭受损坏。

13、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14、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15、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管线,应妥善加以保护,待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允许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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