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件起诉状格式无争议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起诉状原告:王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兴宁区XX路XX号X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王Y,女,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兴宁区XX 路XX号X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王Z,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兴宁区XX 路XX号X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确认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屋(价值XXX元)归原告王X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写明原、被告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性质、价值、共有人等情况)
原、被告是亲兄弟姐妹关系(根据各当事人身份情况如实填写),被继承人王XX、李XX是原、被告的父母亲,分别于19XX年X月X
日、19XX年X月X日去世,生前未有遗嘱、遗赠,原、被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即王XX、李XX的父母亲已先于其二人去世。原、被告的父母去世后,留下遗产即座落于南宁市兴宁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屋,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各被告放弃对该房的继承,由原告一人继承。为办理相关手续,特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座落于南宁市兴宁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归原告王X所有。
此致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
具状人:XXX(须由起诉人亲自签名或盖印)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