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经济法概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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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作业一Array
一、单项选择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宪法)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要形式是(组织)
3、中外合作企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方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
4、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5、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6、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
7、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抽查)
8、依法监督管理全国外汇市场的主管机关是(外汇管理局)
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需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是(5年)
10、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裁决书的最终意见取决于(首席仲裁员)
二、多项选择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BCD)
A、国家、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内部组织
D、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
2、破产财产包括(ABC)
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C、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可以有(ABCD)
A、货币
B、实物
C、场地使用权
D、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4、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ABC)
A、自愿、平等
B、公开
C、公平
5、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有(ABCD)
A、独占权
B、转让权
C、投资权
D、标记权、放弃权
6、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制度包括(ABCD)
A、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B、产品标准化制度
C、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D、生产许可证制度
7、仲裁机构包括(BC)
B、仲裁委员会
C、人民法院
8、国有企业厂长的职权有(ABCD)
A经营管理决策权B、生产指挥权及对企业人、财、物的保护权
C行政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权D、对职工的奖惩权
9、私营企业的主要形式有:(ABD)
A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D有限责任公司
10、属于破产债权的主要有:(BCD)
B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债权C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担保债权
D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未受偿的部分
三、判断正误
1、经济法律关系就是经济关系(×)
2、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投资企业的管理政策是一致的(×)
3、经营者为清偿债务而降低销售鲜活商品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发明专利权期满,专利人可继续再申请其专利受到法律保护(√)
5、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实行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统筹管理(√)
6、股东大会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7、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8、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积金应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9、我国合同法把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
1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回答下列问题
1.比较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答: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的效中断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停;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终止。
(2)中止与中断发生的原因不同。引起中止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引起中断的原因是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3)中止与中断的计算方法不同。中止发生后,时效期间连续计算;而中断发生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中止与中断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仅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断在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都可发生。
2.简述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3)要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4)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5)要约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的构成条件:
(1)承诺经由要约的相对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五、案例分析
1、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拆。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规定,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是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日内付保管费,如10日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以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两公司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终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答:(1)甲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董事长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签订转让合同。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成立,是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3)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只能以协议解除。
(4)丙公司不可行使留置权,因为甲公司尚未在10日内不履行付款义务。
2、1983年4月,某自行车总厂委托一家印刷厂设计了金凤牌商标。其文字、图形完全仿制上海自行车公司的凤凰牌商标;同时金凤牌又是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已经注册的商标。该自行车总厂推出的这一商标,致使许多消费者发生误认和误购。直至1983年7月2日,该自行车总厂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此金凤牌商标冒充已经注册的商标。到1983年8月止,该自行车总厂总共组装了这种“金凤”牌自行车共计225000辆,并销售了其中205000辆,行销湖南、黑龙江等23个省、市。该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凤凰牌、金凤牌自行车的商标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此,上海自行车公司和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对该自行车总厂提出了指控。请问:应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