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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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工作总结
依法履职不辱使命--县人大工作总结
伴随着祖国前进的步伐,县人大常委会走过了20年的奋斗历程。2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我县的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20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20次、人大例会120次,作出决定、决议120项;二是围绕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和调研;三是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暂行规定》,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坚持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履职宣誓制度,不断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为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辖区内的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10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五是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让来访者期待而来,满意而归。
二、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民族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为适应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了《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着手制定《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和《彝族自治县石门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自治条例的制订和完善,不仅推动了依法治
县进程和民主法制建设,而且在保障自治县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民族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2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不断深化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建立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制度;二是及时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20年来,县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800件。县人大常务会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使提案的面商率、满意率、解决率逐年提高;三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对代表的培训。为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会前培训、专题培训、集体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认真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在全县
11个乡镇中开展了县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活动。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不仅增强了代表的职务意识,而且进一步密切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五是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勤劳致富、干事创业和“争先创优”活动。根据县人大代表分布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实际,在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勤劳致富、干事创业和“争先创优”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大代表,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风采,发挥了人大代表作用。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加快发展献计献策。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先后撰写调查研究报告160篇、专题调研204个,不仅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而且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挂钩联系乡镇村工作。从主任到一般职工,经常到挂钩联系乡镇、村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认真履行项目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手抓人大工作,一手抓经济建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四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委和上级
人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的自身建设,为做好人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0年来,县人大常委十分重视自身建设,把自身建设作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来抓,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15项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坚持县人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县人大党支部学习制度、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南方12省16县人大研讨会和省州县各类学习及培训;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三讲”、“三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三是加强了人大宣传工作。20年来,县人大机关及人大工作者积极撰写各类文章,先后在《云南人大》、《大理人大》等报刊媒体上发表400余篇文章;四是进一步改善了人大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新建了县人大机关办公楼,又建盖了县人大代表活动中心综合楼,美化、绿化了机关大院、购置了两辆工作用车,为人大机关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