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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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引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当今经济领域中的重要力量,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
为了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管理程序做出了详细说明。
本文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帮助企业了解认定标准和申请程序,为企业顺利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提供指导。
一、认定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1. 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技术成果和专利数量等方面应具备一定的指标,以体现其技术创新能力。
2. 经营管理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认定标准中将重点考察企业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和创新管理能力等方面。
3. 市场竞争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企业的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地位、品牌影响力等将成为认定的重要指标。
二、认定程序1. 材料准备企业在申请认定前,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主要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等相关证件,以及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企业完成材料准备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具体的申请方式和材料要求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3.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方面。
同时,相关部门也可能会对企业的现场进行抽查和调查。
4. 认定结果公示认定结果一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企业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如果企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5. 获得认定证书如果企业顺利通过认定审核,将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2222949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3a.png)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13.01.30•【字号】•【施行日期】201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文件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造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13年1月30日附件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经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认定,除融资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区域或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示范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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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7.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培育库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24日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小微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规范小微企业培育工作,切实发挥好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的作用,根据本省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库是推进我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由政府部门、社会化服务机构、小微企业多方共同参与建设,通过遴选一批符合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入库,开展省市县三个层级梯度培育,动态掌握企业最新需求,运用标签体系做精做细小微企业画像,聚焦聚力开展资源链接和政策扶持,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小微企业培育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梯度培育、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微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小微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省级培育库的建设管理。
第五条各市、县(市、区)小微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本级培育库的建设管理。
第六条合作部门、机构应立足职能优势,在各自领域内积极做好企业入库推荐和培育工作。
库内企业应对自身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合理利用库内资源促进发展。
第七条设置县级入库标准,企业原则上须符合该标准方可进入培育库:(一)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二)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三)上一年度纳过税。
浙江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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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并开展研发和创新活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赋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四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全省范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按照《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范围;(二)具备科学技术研发能力,拥有研发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有效运用对外引进的知识产权,并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四)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独立,符合相关的财务指标要求;(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科技政策及相关法规要求。
第六条申请企业应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分.挣明;(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四)企业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应提供审计报告;(五)技术研发项目和成果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第八条初审由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进行,主要审核企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核实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复审由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主要评估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审核技术研发项目和成果的真实性和价值。
第十条认定结果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一)税收优惠政策;(二)贷款贴息政策;(三)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五)人材培养和引进支持。
中小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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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中小科技型企业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含量的企业。
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对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企业规模、科技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介绍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首先,企业规模是中小科技型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员工人数一般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也有一定的规模限制。
这是因为规模适中的企业更有利于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加快科技创新和提高竞争力,同时也更符合中小企业的定位和政策支持。
其次,科技创新能力是中小科技型企业认定的核心指标。
企业需具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成果,包括自主研发的产品、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等。
另外,企业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人员比例和科研团队,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和经济效益。
此外,自主知识产权也是中小科技型企业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企业需要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这些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可以反映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和政府支持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企业的市场表现、管理水平、社会责任等方面也会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认定产生一定影响。
企业需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前景,同时也需要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这些方面的综合表现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认定结果。
综上所述,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涉及企业规模、科技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需要企业全面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需要政府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发展机会。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认定标准和政策支持,能够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225f30f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24.png)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境内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第三条定义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依靠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具有高新技术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认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科研人员数量、知识产权等因素。
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五条申请材料申请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成果、研发投入证明等。
第六条认定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认定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公正性。
第七条审核程序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以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核查。
第八条认定结果认定机构根据审核情况,做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结果,并向企业告知。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九条政策扶持对于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贷款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等政策扶持。
第十条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的监督,确保认定程序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第十一条办法修订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其他与本办法有关的具体措施和细则,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内容。
通过认定工作和管理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浙江省杭州市-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指南
![浙江省杭州市-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67f4f695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83.png)
浙江省杭州市-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指南浙江省杭州市-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指南一、引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浙江省杭州市制定了本指南,用于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和标准。
本指南具有法律效力,并适合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认定标准1. 企业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中小企业的定义,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研发投入企业在研究与开辟方面的投入应达到一定比例,且在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
3. 研发人员企业需拥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4. 知识产权企业应积极申请和运用知识产权,并具备相关的专利、商标或者著作权等。
5. 创新成果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创新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
6. 经营状况企业应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企业应向相关部门提交认定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 审核评审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审核,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知识产权等方面。
3. 实地考察对通过初审的企业,相关部门将进行实地考察,以核实企业的真实情况。
4. 认定结果经审核评审和实地考察,相关部门将赋予企业认定结果,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附件列表1. 企业基本信息表2. 研发投入及财务数据表3. 研发人员情况表4. 知识产权申请和运用情况表5. 创新成果清单6. 实地考察报告样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科技型中小企业: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 研发投入:指企业在科研与开辟方面的资金、人力、物力等投入。
3. 研发人员:指从事科研与开辟工作的员工,包括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的人员。
4. 知识产权:指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5. 创新成果:指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2e1ec6c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de.png)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1. 引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具有高新技术含量、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的科技创新水平,浙江省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认定、评价和支持。
2. 认定条件为了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登记地在浙江省范围内;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符合一定比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核心技术;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 认定程序3.1 申请材料准备企业在申请认定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情况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提交申请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浙江省科技厅。
申请材料需要经过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3.3 评审过程评审由浙江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
评审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分确定。
4. 认定结果与支持政策4.1 认定结果通知浙江省科技厅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申请企业。
认定成功的企业将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证书。
4.2 支持政策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将享受以下支持政策: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享受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和创新创业资金扶持;优惠税收政策: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人才引进: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行政服务:享受政府提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如知识产权保护等。
5. 评估与绩效管理为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浙江省将定期进行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科技活动经费使用情况、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评估。
6. 结论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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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认定范围1.认定对象:在浙江省范围内注册、经营且符合中小企业定义的科技型企业,申请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技术成果为核心,依靠技术创新和人才为支撑的小微企业。
三、认定条件1.企业概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工商登记,经营状况正常,且符合中小企业的定义。
2.技术条件: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并具备市场竞争力。
3.创新能力:企业应具备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并能持续投入资金、人员和设备用于科技创新。
4.财务状况: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有稳定的经济效益。
四、申请材料1.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注册资料、财务状况等。
2.企业资料:包括企业登记证明文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人员情况等。
3.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成果介绍、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核心技术文件等。
4.财务资料: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
五、认定程序1.申请阶段:企业提交认定申请材料,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评审阶段:经初步审核合格的企业,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3.认定阶段:根据评审报告,认定机构将作出认定结果,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
4.公示公告:认定结果经公示公告后生效。
六、认定效果1.权益保护: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支持和优惠。
2.宣传推广:认定企业将纳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并予以宣传推广。
七、认定监督相关部门将对认定结果进行定期监督,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撤销认定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件1、企业申请表格2、评审专家名单3、认定结果通知书附件一:企业申请表格附件二:评审专家名单附件三:认定结果通知书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指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内资企业。
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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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创新型经济的实现。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的企业认定以及相关管理实施。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便捷的认定评价体系。
第五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认定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二)认定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
(三)初步审核通过后,认定管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四)评审意见经过认定管理机构审核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五)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形成认定意见,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管理机构。
(六)认定管理机构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企业,并公示相关信息。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认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与管理,保证认定程序的规范与公正。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认定结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认定要求的企业进行取消认定或者吊销证书的处理。
第七章附件
本文档附件包括:
1.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相关法律法规
附录1:中小企业促进法:一部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旨在确保中小企业的权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与保护。
附录2:《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计划》:发布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计划,旨在提供政策支持和创新资源保障。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f1bc813f18583d04964592b.png)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2〕11号)文件精神,鼓励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运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积极开展技术难题洽谈和招标活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就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技术创新项目)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需是中国浙江网上技术难题招标正式签约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
重点支持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一体化、节能与环保、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项目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2.有望获得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可成为部、省级新产品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本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3.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额的3%以上,但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可不受此款限制。
5.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6.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已获省、市(县)、企业联合招标配套经费的项目可除外。
(三)以下项目和企业不予支持:1.不符合国家和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方针的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以及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良的企业。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
二、申报与受理程序(一)申请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
2.申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
3.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交易成功的签约合同。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776c4554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f2.png)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一、导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中小企业,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国家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详细介绍认定条件、申请流程、认定效果等相关内容。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2)具备科技创新能力。
(3)符合中小企业的定义。
(4)行业分类与高新技术领域相适应。
其中,科技创新能力主要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技术研发人员等指标。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评价指标1.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在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
企业申请认定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
2.研发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对研发活动进行一定的投入。
投入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资源,企业申请认定时,应提供研发投入的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如研发经费、研发设备、研发实验室等。
3.技术研发人员科技型中小企业应雇佣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技术研发人员。
技术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发能力。
企业申请认定时,应提供技术研发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流程1.材料准备企业申请认定时,应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研发投入证明、技术研发人员证明等。
2.填写申请表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申请表格中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技术研发人员等内容。
3.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将填写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如科技厅、工信部等。
申请材料需要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并递交到指定地点。
4.材料审查相关部门或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23〕115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23〕1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9e3889a8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0d.png)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23〕115号)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一节技术创新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主要考核以下方面:1.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2. 技术创新投入的比例;3. 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市场影响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影响力评价主要考核以下方面:1.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2.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地位;3.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满意度。
第三节经营状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评价主要考核以下方面:1. 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2. 利润水平和财务稳定性;3. 资金使用效率和偿债能力。
第三章评价程序第一节申报和初审1.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给评价机构;2. 评价机构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二节现场评估1. 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影响力和经营状况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2. 根据情况可以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估。
第三节终审和认定1. 评价机构根据现场评估结果,进行终审和认定;2. 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
第四章评价结果的公示和监督第一节评价结果的公示1. 评价机构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2. 公示期内,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诉。
第二节评价结果的监督评价机构对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其持续符合评价标准和要求,如发现不符合的情况,将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资格。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国科发政〔2023〕115号文件。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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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简称“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在浙江省内注册,以依法从事自主研发和创新的科技活动为主要目标,具备高新技术成果开发能力,并对其进行实质性运作的企业。
第四条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由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为企业提供特殊优惠和不正当的便利条件。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三)拥有一定规模的研发团队和研发设施,并具有创新能力;(四)近三年内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五)具备市场化运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七条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科技型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二)具有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认定资质;(三)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第三章申请材料第八条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三)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四)研发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五)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说明;(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调研。
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十条申请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缴纳认定费用。
第十一条认定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二条初步认定决定不合格的企业可以在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认定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复核。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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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说明各相关企业:请各企业按照流程进行网上中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第一步,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1、用户注册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选择的用户类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用户。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itf江肖科扶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谀书・ ^^HoatrHHWwsnteiitwuiB i«t上年衣幕二总* (人】<*>么址免贾人KU人工诈件JL.©哦入I方元)003元〉产iKn)爭究开*0用枝入E工朋电话么“网it,収孑ar元〉±^»e. »*>«・帜;»£疋正住加妝和u公si备注:1、单位是万元2、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0%;3、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左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戊ttJLOl舛明9B处4 ■叭o H^wip^rwrr®««i ^etta a>£BW aw fflp«cTSBH iWTAJir社仝w牌代:佩.tn«mem庄q弟空《万元〉而总曲】上-XitTttWSfifCb“ 4c» W “上・«LM1B (万(fS务)佰・牧人F.1. a 15ftX4-*mY<K.b*i・e■久穴♦eoawxwJ・M他:枝携抱方嬰黑上传>4. ■»*"必HIW*8•文*♦ift«awxw备注:1、创新成果一般指相应的知识产权2、其他地方要求上传的附件,一般指公司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相应荣誉证书等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MCI廉r个人広粤*trs»■■KG n«»a 在出*»«»A备注:3、上传证明材料贰I吿料技创新云眾勞平台R.込爼材利忖如-"誓稣塑“"构代讥HfEBsnxeiME 切隗.WJ• —. a-AfOc主蜜蓦本能立•认并IS交"•名件ft«AHS爭机号MMrX [脚芾•]TME •申袈朴3:常昌乂及瞬(H«j MIC*更•ft纶曹s JC印K换斤一at 奔对EMPM:^曲干“賈 EG•人*TS® M«9 i*Sw .t« ar<«阪个agiE珀罚酸啊a" 请点击生成1、请选择所在的市、区县,比如江干区的企业,选择杭州市.江干区,在同意承诺前的方框中打钩。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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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浙江这片充满活力和创新的土地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像是一颗颗闪耀的星星,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则是指引这些星星发光发亮的重要指南。
先来说说这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吧。
就好比我们参加一场比赛,得有明确的规则,才能知道谁是真正的优胜者。
对于浙江的企业来说,这个办法就是那套清晰明确的比赛规则,让那些有实力、有创新精神的中小企业能够脱颖而出,获得应有的认可和支持。
我曾经接触过一家做智能环保设备的小企业,他们的团队充满了激情和创造力。
一开始,他们在市场上摸爬滚打,虽然有好的产品理念,但总是感觉缺了点什么。
后来了解到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仿佛找到了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
他们对照着认定标准,努力提升自己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实力。
这个认定管理办法里,对于企业的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强度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比如说,企业科技人员占比要达到一定比例,这可不仅仅是一个数字,背后意味着企业要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像那家智能环保设备企业,就专门设立了吸引人的人才激励机制,从各地招揽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才。
还有研发投入强度,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企业得真金白银地投入到研发中去,购买先进的设备,开展前沿的研究。
这家小企业为了达到标准,老板咬咬牙,把原本准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资金,先投入到研发新的环保技术上。
那阵子,整个团队都忙得不可开交,日夜奋战在实验室和车间。
而认定成功后,好处也是实实在在的。
政府会提供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比如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项目推荐等等。
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就像是一场及时雨,能让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跑得更快更稳。
那家智能环保设备企业,在获得认定后,不仅得到了一笔资金支持,用于改进生产工艺,还在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中获得了优先推荐的机会,订单一下子多了起来。
总之,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就像是为企业搭建的一个舞台,只要企业有真本事,就能在这个舞台上大放异彩。
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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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品研制等相关活动的中小企业认定。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目的是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透明。
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基本要求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品研制等相关活动。
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六条将对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提供财税、融资、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专项扣除等。
第八条将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务补贴力度,提供创新创业补助资金。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专有技术的优先购买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认定条件第十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
第十一条技术创新能力的认定条件包括研发人员数量、科研投入占比、科技成果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认定条件包括专利申请数量、科技成果转化率、技术转让收入等指标。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能力的认定条件包括管理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市场营销能力等指标。
第十四条财务状况的认定条件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指标。
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十五条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自查和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来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第十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程序包括资料准备、评审申报、评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
第十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周期一般为三个月,其中评审审核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八条认定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公正、客观、准确地进行评审。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标准.pptx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标准.pptx](https://img.taocdn.com/s3/m/b6bf2e59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89.png)
04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趋技术创新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创 新为核心,不断推出具有 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和解 决方案。
数字化转型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普及, 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加快数 字化转型,提升生产、管 理和服务的效率。
国际化发展
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 业开始拓展国际市场,提 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05
案例分析
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案例分析
案例名称
某智能制造企业
成功因素
该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核心技术,同时积极拓展市场,与多家知 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案例描述
该企业专注于智能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通过 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实现了自动化生产线和智 能仓储系统的集成,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
详细描述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通常在数百万至数亿元人民币之间。不同国家或地 区对于资产规模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 资产基础才能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能力
总结词
技术创新能力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 和创新能力。
详细描述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技术、专利或科技成果等。此外,企业还应具备一定的研发投入,用于支持 其技术创新活动。
对比结论
国内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环境、竞争优势和面临的问题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制 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策略时,应充分考虑国内外市场的特点和企业自身条件,采取有 针对性的措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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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该企业的成功在于其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典型 特征,如技术创新、自主研发、高成长性等。同 时,该企业也注重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为企业 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https://img.taocdn.com/s3/m/a0f3dcdb49649b6648d74784.png)
一、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企业 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 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 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要求认定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区)科技局提出认定申请, 经所在地科技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数据进行初审,并征
求同级财税部门意见后,上报市科技局;
2.书面材料: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包括:企业上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度负债表、损益表、2013年第一季度企业负债表、损益 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申请书附件 材料合订在一起,不要另外加封面。
一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
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规定的范围,能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 居民企业。
一、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一)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 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 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必须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有二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四)企业经营者应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科 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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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一、认定管理办法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是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7〕88号),认定要求为: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认定要求为: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若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认定方式/程序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模块注册、填报并上报,由省科技厅授权各地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审核,最终由省科技厅汇总发布认定文件。
认定时间和批次:按最新文件规定,原则上每年3月、6月、11月底前各报备一次,全年一共三次。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网()上注册、填报并上报,由地方科技部门负责初审,省科技厅负责认定备案并公示公告结果,最后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认定时间和批次: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认定备案。
三、后续维护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2月底前在云平台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各设区市科技部门审核合格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连续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省科技厅将适时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清理工作。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认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下年度3月份之前必须更新上年度的信息,否则将不能享受175%加计扣除政策。
四、政策享受
1.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项科技型企业的省级资质荣誉,部分区县有1-5万元的财政补助。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2020年期间,登记入库企业的企业可享受加计扣除175%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