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参考征求意见稿)

合集下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
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4.01.11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办建设函〔2024〕43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制,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人员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
//)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

1.电子邮件:jssjjc@,邮件主题请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基本建设处(邮政编码100053),信封请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3.联系电话:************。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1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工作的意见-鲁建建字[2013]3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工作的意见-鲁建建字[2013]3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工作的意见(鲁建建字[2013]3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近年来,全省建设监理行业发展迅速,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尽快实现投资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建设监理发展中也遇到了诸多制约因素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作质量不高、市场行为不规范、行业整体实力不强、成长后劲不足等方面。

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建设监理责任(一)明确监理工程范围。

各级要加强对实施建设监理重要性的认识,国家规定强制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监理,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针对现阶段全省监理人员数量不足的实际,各地要集中力量,重点加强对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实施建设监理的管理,确保监理企业、项目机构和监理人员足额到位,确保监理人员履职尽责,把有限的监理资源集中到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项目上。

(二)明确监理工作职责。

监理企业是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之一,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界定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的法定责任,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等情况的监督,不能随意扩大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山东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山东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山东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山东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板块,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对山东省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概述1.监理工作内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施工现场巡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控制、协调各方关系、竣工资料审核、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2.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可分为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和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三个阶段。

3.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

(2)质量第一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3)诚信守信原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客观公正。

(4)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各方主体,公平竞争,消除不正当行为。

三、监理工作具体实施1.前期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审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2)招投标管理:组织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合同签订:依法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施工现场巡查:定期巡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2)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工程进度控制:根据施工计划,监控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协调各方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1)竣工资料审核: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2)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3)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建发[2009]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09.02.05【实施日期】2009.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鲁建发[2009]3号)各市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业发展,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省建设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厅二00九年二月五日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建设监理制度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法规制度基本建立,标准规范逐步完善,监理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稳步提高,监理工作日趋规范,建设监理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该制度的推行,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但是,也应该看到,建设监理作为一项新的制度,需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加之管理体制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前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为实现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更好地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为重点,着力法规制度的完善,着力市场环境的营造,着力标准规范的建设,着力队伍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监理工作服务水平和成效。

(二)工作目标:--健全法规制度,为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完善标准规范,尽快实现监理行为标准化和规范化;--改进工作手段,加快监理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进程;--创新人才机制,全面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环境;--调整行业结构,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行业结构体系;--实施品牌战略,争创更多名牌监理企业和精品监理工程,塑造山东监理行业良好形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已取得的证书,继续有效: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2.今后监理证书将合并为一个,全国通用。

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3.报考要求: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4.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5.考试成绩:4年为一个周期滚动。

(当前为“2年一个周期滚动”)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6、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2个基础科目,2个专业科目。

对应关系如下:7、持注册证书和印章执业。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规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附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对于委托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委托程序,签订委托授权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为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经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合格,受所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工程实体质量,是指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行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第五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施工,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建立优质工程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配置与本地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监督力量。

关于征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许可]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就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资质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国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下放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业自律] 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六条[资质分级分类]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第七条[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一)综合资质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3、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15人。

4、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八条禁止的行为;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备案号: JXXXXX-201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DBJ50/T-XXX—201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2014—XX-XX发布 2014—XX—XX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发〔2012〕119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程结合了对我市建设监理市场的调研和相关科研成果,增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指导、检查要求,并在项目监理机构建设、监理人员管理、造价控制、监理资料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本规程编制了大量的实用参考表格,对提高我市建设监理的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工作有较大作用。

本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通过监理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本规程由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本规程主要审查人:目次1总则02术语13基本规定44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54。

1一般规定54。

2项目监理机构54.3各级监理人员职责64.4项目监理机构工地办公场所及监理设施74.5监理人员形象管理8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95。

1一般规定95。

2监理规划95。

3监理实施细则105.4旁站监理方案106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16.1一般规定116。

2工程质量控制126.3工程造价控制166.4工程进度控制176.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77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197。

1一般规定197。

2工程暂停及复工197.3工程变更的处理207。

4费用索赔的处理217。

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处理227.6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227.7施工合同的解除228监理文件资料管理248。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山东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山东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山东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是《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鲁建监[2018]19号)。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作组织和管理:明确了监理单位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要求、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2.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3.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技术要求:对监理单位的技术能力、技术装备、技术标准、技术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4.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质量控制:明确了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监理计划制定、监理报告编制、工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5.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安全管理:规定了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6.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监督管理:规定了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理合同管理、监理报告审核、监理费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范细节可以参考该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10.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13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我们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送你们征求意见。

请于1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及传真:成明************联系邮箱:*****************.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21年10月29日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注册造价工程师接受委派,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置监理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配备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英文译为Supervising Engineer。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考试第五条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七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参与,拟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监理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拟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监理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确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5年;(二)具有土木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4年;(三)具有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3年;(四)具有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1年;(五)具有工学、管理学门类其他学科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016年6号会议纪要(总第243期)征求意见稿

2016年6号会议纪要(总第243期)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请直接在本稿上修改,并签字确认。

请于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联系人:陈瑞项新,电话:66667212,传真:69921177)部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016〕6号(总第243号)时间:2016年6月28日(周二)上午9:00地点:市西区建设指挥部会议室出席:李培杰、张爱东、张海平、史海成吕华、徐文东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宋光华列席:各部室分管负责人议题:一、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二、关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三、关于规划开发工作情况的汇报四、关于企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五、关于法务合约工作情况的汇报六、关于军事用地整合工作情况的汇报一、会议听取了张海平同志关于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1、为保证西客站片区安置一区二地块三期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工作需要,需对施工现场一处障碍物(公共厕所)进行迁移,会议同意由安置一区二地块三期总包单位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经项目管理及审计单位审核,造价约为18万元,据实结算。

2、为保证西客站片区安置二区安置二期(大金小董安置房)自来水工程顺利进行,会议同意由山东省高校基建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公司所属员工刘小龙先行提供办理一户一表手续所需的身份证号,建设银行济南城西支行所办理的扣款账号6217002340021096989。

集团先行支付开户手续费及预存水费共315元,房屋正式移交过户村民前产生的费用由集团支付。

3、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潍坊唯信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报价最低,最终报价为25414元。

会议同意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安置二区安置二期工程(大金小董安置房)信报箱采购工作由潍坊唯信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为25414元,包干使用。

4、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同意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安置二区安置二期(大金小董安置房)自来水远传水表安装工程由专营单位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价款231084元(户表及安装费用为441元/户,共524户),包干使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2个序列。

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不分等级;专业资质设有10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三)业务范围1.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2.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四)其他1.工程监理企业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以依法监理、高效服务为原则,创新和完善工程监理机制,提升施工现场监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2.加强监理行风与文化建设。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和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确保监理服务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3.工程监理企业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承担对外援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政府指令性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4.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避免恶意竞争,遵循行业市场规范,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

二、标准(一)综合资质标准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切工程建设的生命线。

为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和青州“10.3”墙体倒塌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修缮和装饰装修工程)都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履行情况,未公示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建设、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责任,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要停止资金拨付并暂停审批其新上建设项目;对参与建设的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暂扣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六个月以上;对参与建设的外埠企业一律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二)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

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参建队伍,邀请招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突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不得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37/Txxx-201xJxxxxx-201x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ocumentof Shandong 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ocumentof Shandong ProvinceDB37/Txxx-201xJxxxxx-201x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x-xx-xx201x年济南前言为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计划要求,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类与编号;5.工程准备文件资料.;6.监理管理文件资料;7.进度控制文件资料;8.质量控制文件资料;9.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10.造价控制文件资料;11.合同管理文件资料;12.竣工验收文件资料;13.组卷、归档、移交;附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促,难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31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sdjlzgb@),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分类与编号 (5)4.1 分类 (5)4.2 编号 (5)5 工程准备文件资料 (6)5.1 法规文件 (6)5.2 技术文件 (6)5.3 合同文件 (6)5.4 施工单位资质资格文件 (7)6 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8)6.1 工作指导文件 (8)6.2 工作记录文件 (9)6.3 工作成果文件 (12)7 进度控制文件资料 (14)7.1 进度控制审查文件 (14)7.2 进度控制检查文件 (14)8 质量控制文件资料 (16)8.1 质量控制管理文件 (16)8.2 质量控制审查文件 (16)8.3 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18)8.4 质量缺陷、事故处理文件 (21)9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 (23)9.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9.2 安全审查资料 (23)9.3 过程检查资料 (24)10 造价控制文件资料 (27)10.1 工程款支付资料 (27)10.2 费用索赔资料 (27)10.3 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资料 (27)11 合同管理文件资料 (29)11.1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资料 (29)11.2 工程变更资料 (29)12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 (31)12.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资料 (31)12.2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1)13 组卷、归档、移交 (32)13.1 组卷 (32)13.2 归档、移交 (32)附录A 旁站及安全巡视记录范表 (34)附录B 资料归档卷册编号表 (37)附录C 案卷编目式样 (39)本规程用词说明 (41)附:条文说明 (42)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1GeneralProvisions (1)2Terms (2)3BasicRequirements (3)4 ClassificationAnd Number (5)4.1Category (5)4.2 Number (5)5 ProjectPreparation StageDocuments (6)5.1 Egal Document (6)5.2 EchnicalDocument (6)5.3 ContractDocument (6)5.4 Qualification DocumentsOfConstructionEnterprises (7)6 Management DocumentsOfProjectManagement (8)6.1 WorkInstructions (8)6.2WorkRecord Document (9)6.3WorkProduct Document (12)7 ProcessControl Document (14)7.1Review DocumentsOfSupervisor (14)7.2InvestigativeDocumentsOfSupervisor (14)8Quality Control Documents (16)8.1ManagementDocumentsOfQuality Control (16)8.2NvestigativeDocuments OfQuality Control (16)8.3Process FilesOfQuality Control (18)8.4 DocumentsOf QualityDefects&AccidentTreatment (21)9Safety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23)9.1SiteSafetyManagementDetailedRulesforProjectManagement (23)9.2SafetyReview Data (23)9.3Process ExaminationData (24)10CostControl Document (27)10.1TheProjectPayment Data (27)10.2CostClaim Data (27)10.3ProjectCompletionSettlement &Payment Data (27)11ContractAdministrationDocument (29)11.1TemporaryOrFinalReview Data (29)11.2EngineeringChange Data (29)12CompletionAcceptanceDocument (31)12.1Unit ProjectCompletion Approval Data (31)12.2ProjectQualityAssessmentRepor (31)13Generation, Filing, HandOver (32)13.1Generation (32)13.2Filing, HandOver (32)Appendix A On-SiteRecords Van Table (34)Appendix B DataArchive Volume NumbersInTable (37)Appendix C File Catalog Style (39)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41)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2)1总则1.0.1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完善建设项目过程监理技术文件,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参考征求意见稿)仅为征求意见稿。

参考使用。

前言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计划要求,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 工程质量控制;5. 工程造价控制;6. 工程进度控制;7.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8.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9. 监理信息管理;10.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附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促,难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主要起草人员:xxxxxx主要审查人员:xxxxxxx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5)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3.1 一般规定 (6)3.2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 (6)3.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 .. (6)3.4 项目调研及策划 (8)3.5 监理设施、设备及资料准备 (8)3.6 现场办公场所形象建设 (8)3.7 资料收集建档 (9)3.8 合同交底与合同分析 (9)3.9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与审批 (10)3.10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13)3.12 第一次工地会议 (14)3.13 监理例会 (14)3.14 质量、技术、安全专题会议 (14)3.15 开工条件核查 ...................... .. (15)3.16 监理日志 (15)4 工程质量控制 (16)4.1 一般规定 (16)4.2 质量控制的方法 (16)4.3 质量事前控制的主要工作 (17)4.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8)4.5 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处理及程序 (21)4.6 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的监理工作要点 (22)4.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要点 (23)5 工程造价控制 (24)5.1 一般规定 (24)5.2 工程计量 ...................................... (24)5.3 工程经济签证 (24)5.4 工程款支付 (25)5.5 竣工结算审核 (25)5.6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26)6 工程进度控制 (27)6.1 一般规定 (27)6.2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7)7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8)7.1 一般规定 (28)7.2 监理组织机构的岗位职责 (28)7.3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 (29)7.4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 . (30)7.5 安全巡视与安全日志 (32)7.6 安全例行检查 (33)8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34)8.1 一般规定 (34)8.2 工程暂停及复工 (34)8.3 工程变更 (35)8.4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36)8.5 费用索赔 (36)8.6 施工合同争议及解决程序 (37)8.7 施工合同解除 (38)9 监理信息管理 .......................... (39)9.1 一般规定 (39)9.2 信息管理工作 (39)9.3 信息处理方法 (39)10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 (40)10.1 一般规定 (40)10.2 考核内容和处理 (40)附录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定义的商榷意见

关于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定义的商榷意见

工程建设监理 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对工程建设实施的
监督 管 理 。
总之 ,传统意 义上 的监理就 是指 三 控制 两管理一协
调”。
1 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关于监理内涵的描述
什 么是监理 72 0 0 0版 的 《 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在前 言 部分 明确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 .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
工程条件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 工程设计 ,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 .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 术 、经济 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论证 ,编制建
设 工 程设 计 文件 的活 动 。 工 程 总承 包 合 同示 范 文本 {0 9征 求 意 见 稿 ) 20 定义 .工 程
中 ,删 去 了这 些 内容 。 这 对于 建 设 监 理 事业 发 展 无 疑 是 功 德 安全 生产 条 例 实 施 以 后 .对 于 工 程 建 设 各 方 的处 罚特 别
加重了监理方 。笔者做过统计 ,按 照建设部网站公开的处罚 资料 ,2 0 0 1年到 2 0 0 7年 对监理 的处罚次数是对施 工单位
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 .按照合同约定 对工程建设项 目 的设计 、采购 、施工 ( 含竣工试验) 、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 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毕竞侧重点不同 ,不正确 的引用 ,只会给 自己的修 改和完善
带 来 麻烦 。
建设工程标准在线网站 中定义 ,建设单位也称 为业主单 位或项 目业主 .指建设工程项 目的投资主体或投 资者 ,它也 是建设项 目管理的主体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合同的投资 方 ,对该项工程拥有产权 。建设单位也称 为业主单位 或项 目
务活 动”。试着从 各个 角度 进行探讨 ,从 而得 出结论 :如果没有 更深入 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计划要求,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 工程质量控制;5. 工程造价控制;6. 工程进度控制;7.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8.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9. 监理信息管理;10.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附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促,难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主要起草人员:xxxxxx主要审查人员:xxxxxxx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5)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3.1 一般规定 (6)3.2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 (6)3.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3.4 项目调研及策划 (8)3.5 监理设施、设备及资料准备 (8)3.6 现场办公场所形象建设 (8)3.7 资料收集建档 (9)3.8 合同交底与合同分析 (9)3.9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与审批 (10)3.10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13)3.11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3)3.12 第一次工地会议 (14)3.13 监理例会 (14)3.14 质量、技术、安全专题会议 (14)3.15 开工条件核查 (15)3.16 监理日志 (15)4 工程质量控制 (16)4.1 一般规定 (16)4.2 质量控制的方法 (16)4.3 质量事前控制的主要工作 (17)4.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8)4.5 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处理及程序 (21)4.6 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的监理工作要点 (22)4.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要点 (23)5 工程造价控制 (24)5.1 一般规定 (24)5.2 工程计量 (24)5.3 工程经济签证 (24)5.4 工程款支付 (25)5.5 竣工结算审核 (25)5.6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26)6 工程进度控制 (27)6.1 一般规定 (27)6.2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7)7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8)7.1 一般规定 (28)7.2 监理组织机构的岗位职责 (28)7.3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 (29)7.4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30)7.5 安全巡视与安全日志 (32)7.6 安全例行检查 (33)7.7 事故处理 (33)8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34)8.1 一般规定 (34)8.2 工程暂停及复工 (34)8.3 工程变更 (35)8.4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36)8.5 费用索赔 (36)8.6 施工合同争议及解决程序 (37)8.7 施工合同解除 (38)9 监理信息管理 (39)9.1 一般规定 (39)9.2 信息管理工作 (39)9.3 信息处理方法 (39)10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 (40)10.1 一般规定 (40)10.2 考核内容和处理 (40)附录 (42)本规程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1.0.1 为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促进监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依据国家、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监理实际情况,编制本规程。

1.0.2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 山东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遵循本规程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0.5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批和检验项目进行的现场实测验收及检测试验活动。

2.0.2 实测实量项目监理机构在对检验批一般项目进行平行检验时采取的现场量测。

2.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部分或全部采用以预制混凝土构件经装配和连接而成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2.0.4 经济签证施工单位为处理现场发生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外的经济活动所签订的经济文件。

2.0.5 监理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为贯彻安全管理的法定职责在现场派驻的专职或兼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活动的有关人员。

2.0.6进度节点控制计划项目监理机构为实现进度预控,依据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中重要分部分项完成时间点要求自行编制的控制性计划。

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3.1一般规定3.1.1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应依据监理规范、山东省相应规定、监理合同,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并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

3.1.2 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编制指导方针应以合同为基础,体现独立真实监理工作成果。

3.1.3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图纸会审,提出避免质量常见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设计修改意见。

3.1.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保留项目监理机构独立的修改意见文档资料。

3.2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3.2.1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2.2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A.0.1的要求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按《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J12628-2014附录表F.0.1的要求填写。

3.2.3 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

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 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2.4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一般不应少于3人,并应满足所监理工程项目的专业需要。

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

3.2.5工程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时,应提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提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3.2.6 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监理合同终止时,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3.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3.3.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4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7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 进行工程计量。

9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3.4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4 项目调研及策划3.4.1 工程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后,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调研。

3.4.2前期调研形式包括业主访谈、施工单位访谈、电话调查、施工现场查勘、资料搜集等。

3.4.3前期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概况。

包括地理位置、投资额、建设规模、建设工期等。

2 工程各参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包括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 施工现场交通、生活及办公条件等基本情况。

4施工环境条件。

5 监理人员需求情况。

6 工程开工前的工作计划等。

3.4.4工程监理单位应在调研基础上,编制人员进场计划、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编制工程开工前的工作计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