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报检指南及流程图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出境货物报检时需要提价哪些资料,出境货物报检的流程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境货物报检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出境货物报检流程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上填写中文品名、H.SCODE、产地,货值等相关信息,而HS编码的选择是填写报检单的关键,怎样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查找货物的HS编码,这就需要了解货物的特征、用途和外形等有效信息在海关商品编码书上查找对应的HS编码(如地板,一般根据是实木地板还是复合地板来划分H.SCODE)。
对于商品编码则是由十位数字构成的,前两位是章、次两位是品目、后六位就是子目,找到正确地HS编码后,就可以找到该货物的计量单位及相应监管条件,根据H.S.十位编码可以查到货物的监管条件,如:1为进口许可证;4为出口许可证;5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7为自动进口许可证;A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出境货物通关单;F为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P为进口废物批准证书;Y为原产地证明;t为关税配额证明;有了以上的信息就可以完整的填写报检单。
二、报检所需单据所需单据:箱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报检委托书(正本)、作检单位商检注册号。
报检的箱单、发票可为复本,报检完毕后出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在青岛口岸需换通关单)或者换证凭单(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后提供,但我们需先打出报检单,到商检局换单),然后与其它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递单进行进口申报。
三、异地做检和口岸做检(一)异地做检:工厂在当地做完商检后直接出通关单,然后直接进行报关;另一种出换证凭条,将换证凭条传真给报关行,然后到商检局换取通关单。
(二)口岸做检:货物运到场地后,报关行向海关递交全套的报检单据,提前一天跟商检人员预约,商检人员安排时间到场地验货。
如无问题,一般三天可完成。
四、报检时间(一)出口报检:货到场地到船开前至少一天前这段时间报检。
若货需要作检,货到场地后至少两天才能报检完毕。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办理流程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办理流程一、了解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1.进口食品定义(1)进口食品类别①农产品②加工食品③保健食品(2)卫生标准①国家标准②地方标准2.相关法律法规(1)食品安全法(2)进出口检验检疫法(3)相关部门规章二、准备申请材料1.进口食品申请表(1)表格填写①申请单位信息②进口食品信息(2)申请签字①法人签字②公章盖章2.相关证明文件(1)进口合同①买卖双方信息②交易条款(2)产品检测报告①出口国检测机构报告②食品安全标准符合性证明(3)其他相关文件①原产地证书②商检证书三、提交申请1.选择提交方式(1)线下提交①到当地检验检疫局②到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机构(2)在线提交①登录官方网站②填写在线申请表2.提交申请材料(1)材料完整性检查①核对申请表②核对证明文件(2)领取受理回执①记录申请编号②了解办理时限四、检验与审核1.资料审核(1)初审①材料完整性审核②申请信息核对(2)复审①实地检查(如必要)②产品抽样检测2.检验结果通知(1)通过通知①短信通知②邮件通知(2)不通过通知①理由说明②申诉渠道五、领取检验合格证明1.准备领取材料(1)身份证明①法人身份证②代理人身份证(2)申请回执①受理回执原件②复印件2.领取流程(1)前往检验机构①提供领取材料②填写领取登记(2)获取合格证明①核对信息②签字确认六、后续管理1.证书保存(1)合格证明保存①电子存档②纸质存档(2)定期检查①证书有效期②续证准备2.食品安全管理(1)建立档案①进口食品档案②检验记录档案(2)定期培训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②法规政策培训。
进口货物的检验与报检(ppt4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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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2004年至2005年10月底统计,仅浙江检验检疫部 门对全省涉及违法行为的进口旧机电企业立案处罚 22起,涉及进口货值近600万美元,累计处罚金额 70万元。 • 违法行为主要是:
– 以旧充新,违规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逃 避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 – 伪造铭牌,变更制造日期,骗取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 书 – 进口安全环保卫生项目不合格的旧机电产品。
–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劳动保护等重要进口商品及 其生产企业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符合要求的发给安 全质量许可证书,并加施检验检疫安全标志或卫生标志。
• 3、旧机电产品:
– 产品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以此为准)和监管管 理(货到使用地 6个工作日内持《免有检验证明书》正本或 备案书正本、装运前预检验报告正本和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 本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报检;未明确使用地的,由进境口岸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
四、进口商品报检的地点与时限
• 对转关运输的进口商品,应在最终报关地实施检验。
• 需结合安装调试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及开件后 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报检和检验。 • 一般商品入境前或入境时报检。 • 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成套设备,应在出口国装运 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主管部门监督。
五、报检单据的准备与填制
• 一般单据 • 报检单、外贸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 • 特殊单据
•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强制性认证、民 用商品验证或其他须经审批审核的货物,应提供有 关审批文件。 • 报检品质检验的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样品(如 需)等。
目的地和报 关地不一致
出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任务二出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进出口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对其出口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报检。 上述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
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实施备案管理的原料品种目录和备案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出口
食品的原料列入目录的,应当来自备案的种植、养殖场 种植、养殖场应当建立原料的生产记录制度,生产记录应当真实,记
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备案种植、养殖场应当依照进口国家(地区)食品 安全标准和中国有关规定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并建立疫情疫病监测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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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四)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为掌握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性,进口食品收货
人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 1.食品进口记录2.进口食品梢售记录 (五)实施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及相关措施 1.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行风险监侧制度 组织制订和实施年度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检验检疫机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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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三)确定检验检疫要求 (1)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
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2)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 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 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3)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 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
食品进口报检基本操作流程:

食品进口清关食品进口报检基本操作流程:1、标签预审资料备齐,送至检验检疫机构制定标签预审窗口或科室进行标签预审核。
一般为1个工作日,既会告知通过或者退单重新制作标签,重新预审核。
2、现场申报标签预审通过后,备齐所有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
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其中包括预录入和现场申报,预录入半个工作日、申报半个工作日)。
3、安排查验取样查验取样工作一般由运输车队安排完成,基本预约检验检疫需提前1个工作日,现场查验时,查验官员会对需要取样化验的产品进行取样化验,并开具取样凭单交由车队或货主。
如果不需要取样化验的产品,则查验无误后放行。
4、标签备案目前检验检疫局已对所有进口食品标签进行标签备案做出要求,因此备案工作一般在货物查验时一并提交。
标签备案须提前对标签样张与备案信息进行预录入并用U盘导出,将导出信息交给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备案窗口,将U盘中备案信息拷贝到备案老师系统中(此项工作一般都是标签审核、查验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
目前各口岸以基本可以完成标签终审工作,因此,一般情况两周内出备案结果(根据机构备案量而定)。
对进口食品已取得备案号的,预审核标签工作,需提供标签备案号,这样可加快审核,顺利通过。
5、送样化验送样化验工作由检验检疫机构车辆将样品送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试验室进行,送样时间一般0.5——1个工作日(无特殊情况)。
收到样品后实验室无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出具化验结果。
6、货物清单发送在标签进入备案状态,查验合格后,等待化验结果出具证书的时候,货主或货代需将此批进口货物的清单,发送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邮箱中,以备实验室结果出具后,现场出证。
7、出卫生证书根据标签备案与实验室结果出具相关卫生证书,两者必须全部完成后可出具卫生证书,标签备案通过和实验室结果出具后,一般出证5——7个工作日(常规化操作时间)。
8、其它事项8.1、标签整改除标签预审环节会出现版面整改以外,在货物实际查验时,会进行实物加贴中文标签的整改工作,整改根据场地仓库的实际情况,一般在1——2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特殊情况也有超过2天)。
进口食品法定验检疫指南

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检疫指南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44号令)、《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进出口预包装食(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二、受理单位: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三、基本流程:(一)首次从事预包装食品进口业务单位须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1、国内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生产企业备案;3、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注册(仅限于乳品类、肉类、水产品及制品类、燕窝、高温炼制的畜禽动物油脂类);4、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备案。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国内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并提交下列材料: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2、相关批准文件;3、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5、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6、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进口预包装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等,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评定。
(四)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
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收货人办理退运手续。
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报检的要求梳理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报检的要求梳理一、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属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内的进境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应在进境备案报检时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预核销单、输出国(地区)正本官方检疫证书或卫生健康证书复印件。
1、审核进境动植物产品是否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公告禁止入境的国家或地区。
对各类动植物疫情公告及禁令禁止进境的货物不予受理报检。
2、属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内的进境货物,审核《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预核销单。
进境货物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签约方、品名、进境口岸、输出国家和地区、进境日期、注册厂编号等,是否与预核销单以及电子核销系统中的信息相符,预核销单报检核销量应与进境货物量(净重)一致(进境活动物不允许分批核销)。
变更进境检疫物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5%以上,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变更生产、加工、使用、存放单位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失效的情况包括:超过有效期或许可数量核销完毕的自行失效;国家依法发布禁止有关检疫物进境的公告或禁令后,已签发的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动废止;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等。
一般贸易性进口肉类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用海运方式或海运后转陆运运输进口的,自签发之日 1 个月后生效;空运方式入境的,自签发之日7 日后生效。
3、输出国(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
审核检疫证书是否与已经备案的证书样本一致,或是否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特定证书的要求。
审核检疫证书所列品名、数重量、产地、进境口岸、注册厂号是否与进境货物一致。
特定国家签发检疫证书需在证书联网核查系统中作核销手续。
4、集装箱运输的肉类产品,需要审核“口岸进境冷冻肉智能化抽采样系统”中的电子信息,集装箱号的录入须符合该系统的要求。
进境的冷冻或冰鲜肉类、水产品,收货单位需出具将货物存放于备案冷库中的书面承诺。
进口食品报检必知的随附单据要求

进口食品报检必知的随附单据要求1进口食品报检时一般需要提供哪些随附单证?进口食品的报检随附单证包括一般随附单证、专业类随附单证。
一般随附单证主要是指由检务科负责审核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贸易性单据和代理报检委托书(代理报检适用);专业类随附单证主要是指由施检科室负责审核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样张、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如进口乳制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的)等。
此外,根据《关于发布和的通知》(2012年第55号)要求,进口食品收/发货人需要进行备案,报检时需要进口销售记录管理规定>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注明收/发货人备案号并提供上一批货物的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首次进口的还需要提供首次进口声明,上一批未销售的还需要提供上一批货物未销售声明。
在具体报检时,根据进口食品的品种不同,所要求提供的具体单证资料也会有所不同。
2酒类产品报检时在单证资料上有什么特殊要求?进口酒类在报检时除了按照普通进口食品提供相关随附单证外,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如果进口美国产的葡萄酒,则须提供总局规定版本的《葡萄酒出口证书》。
3日本食品可以进口吗?报检时有什么特殊规定?目前我国禁止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10个都县的食品进口。
允许进口的日本食品在报检时须提交中方确认的原产地证明书。
如果进口来自日本的乳及乳制品、茶叶及制品、水果制品和蔬菜制品,除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原产地证明外,还需要提供日方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
4进口乳制品报检时需提供哪些特殊单证?(1)进口乳制品应提交质检总局确认版本的国外官方乳制品卫生证书,荷兰输华乳制品兽医卫生证书已实施无纸化,报检时只需注明证书号码即可;(2)首次进口的乳品,报检时应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标准中引用的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标准。
进出口商检网上申报系统报检录入操作指南

退单。
转基因:转基因产品/非转基因产品
用途判定(该必类货填物)是否全国首次进口:动植物及产品
填写入境货物的使用范围货物或新旧目废的状态,,如同C种IQ用200、0 食用、
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成套、设备实、验成套、设药备散用件、分批饲进用口使、用仅
用于工业用途等
进口原木/板材:注明是否带有树皮
特殊物品:血液、血清、微生物、人体组织、 腺体、病毒、细菌等使用。
HS编码(必填)
➢ 输入有效的10位数HS编码。HS编码应与货物相对应,并与海关报关时的 HS编码一致。
➢ 非法检货物带有木包装、集装箱的,按主体货物的编码输入,新造集装箱 和周转集装箱均按86章编码申报;新造木质包装和反复使用的木质包装 按照44章编码申报。
➢ 原按00章“木质包装”或“集装箱”品名申报无效,录入系统中已经取 消了00章编码。
跨直属海关关区时,不要填错。
关联报检号和关联理由(选填)
可以进行追溯,包括换证凭单/条超过有效期、进口复出口 ;出口复进口;出境预检、登检换证、与其它报检批拼箱、 保税出库、进口车辆换证。
使用人(选填)
填写入境货物销售、使用单位的信息。 如有,请据实填写。作为后续监督可用。
提货单号(D/O单号)(有条件必填) 填写入境货物的提货单或出库单号码。当运输方式为“航空 运输”时无需填写。
境外生产企业:填写入境货物的国外生产厂商名称 。系统默认为发货商。
贸易方式(必填)
➢ 境外与特殊监管区之间的进出境货物,需选择“23保税区进出 境,25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贸易方式;
➢ 原产中国从国外退运的货物报检时,需选择“27退运货物”;
➢ 进境或运出境维护修理的物品,需选择“35修理物品”;
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程序

一、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程序(一)进出口商备案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的规定的要求办理。
(二)报检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以下报检材料:1、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原产地证、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检验检疫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文件,进口乳及乳制品报检时还应提供有效的官方卫生证书;2、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文件;3、首次进口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文件;4、进口用来进料或来料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复出口的,应提供使用用途的声明;5、进口转基因食品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复印件;6、须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7、根据风险状况,为控制疫情疫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8、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2)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3)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5)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包括现场检验、标签检验、感官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内容。
报检的流程

报检的流程出口报检主要流程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上填写中文品名、H.SCODE、产地,货值等相关,而HS编码的选择是填写报检单的关键,怎样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查找货物的HS编码,这就需要了解货物的特征、用途和外形等有效信息在海关商品编码书上查找对应的HS编码(如地板,一般根据是实木地板还是复合地板来划分H.SCODE)。
对于商品编码则是由十位数字构成的,前两位是章、次两位是品目、后六位就是子目,找到正确地HS编码后,就可以找到该货物的计量单位及相应监管条件,根据H.S.十位编码可以查到货物的监管条件,如:1为进口许可证;4为出口许可证;5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7为自动进口许可证;A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出境货物通关单;F为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P为进口废物批准证书;Y为原产地证明;t为关税配额证明;有了以上的信息就可以完整的填写报检单。
二、报检所需单据所需单据:箱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报检委托书(正本)、作检单位商检注册号。
报检的箱单、发票可为复本,报检完毕后出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在青岛口岸需换通关单)或者换证凭单(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后提供,但我们需先打出报检单,到商检局换单),然后与其它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递单进行进口申报。
三、异地做检和口岸做检(一)异地做检:工厂在当地做完商检后直接出通关单,然后直接进行报关;另一种出换证凭条,将换证凭条传真给报关行,然后到商检局换取通关单。
(二)口岸做检:货物运到场地后,报关行向海关递交全套的报检单据,提前一天跟商检人员预约,商检人员安排时间到场地验货。
如无问题,一般三天可完成。
四、报检时间(一)出口报检:货到场地到船开前至少一天前这段时间报检。
若货需要作检,货到场地后至少两天才能报检完毕。
因此请货主把握好送货时间。
(二)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后即可报检。
最快约需要一天报检完毕。
进口货每一票都要查验,上午向海关申报,下午预约,次日上午查验。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服务指南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进口食品合格评定二、事项类型:行政执法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三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应当公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第六条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第十二条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
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二)相关批准文件;(≡)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食品进口流程

【食品进口】【食品进口流程】一、需提供的材料:(一)《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标明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食品标签样张共8份。
(三)进口食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
(四)生产商和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企登记证(复印件)。
(五)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如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皇家特级、销售经久不衰、法定产区、珍藏版、**指定产品)时,须提交证明材料。
(七)如标签上标注“经GMP或ISO9002认证”,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如标签上标注曾获得某些荣誉或奖牌,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九)保健食品则需提交卫生部批准的保健批文(复印件)。
(十)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十一)所有的审核上报材料,凡有外文资料的均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二、标签样张:(一)申请审核的食品标签样张应为最终进出口时所实际使用的标签样张。
(二)标签样张制作时应尽量将所使用的标签制作在同一页A4纸上。
如标签样张大于A4纸的,在提供原样张的同时,还须提供不小于7寸的照片或扫描在A4纸上的样张3份,以便制作证书用。
(三)进口食品标签只须提供进口时所实际使用的标签样张。
当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加贴在主展视版面的固定位置,加贴好后形成标签样张,报请审核。
食品进口时,加贴的位置及内容必须与所审批合格的标签相一致。
(四)食品标签中标注的外文内容,则需提供一份样张翻译件进行说明,以解释标签中外文的含义。
三、需加盖公章资料:1.生产商及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销售证明或原产地证明3.盖章纸40张(所有资料都要盖章20张)4.样品(带包装盒)达到200g(进口数量不同会有不同/口岸人员会^^^一些)5.原标签样张2份原样张的翻译件2份6.中文标签样张(电子版)7.盖过章的申请书2份(食品标签申请书)8.食品成分表(含量)四、办理程序:1、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2、客户提供资料3、报国家质检总局4、取得证书五、办理所需时间:时间为:第一次办理大约70个工作日(出证)六、政府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收取食品(化妆品)标签登记审核费(含证书),每种标签300元,检验按23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牛奶的检验检疫流程

牛奶的检验检疫流程
一、进口牛奶检验检疫流程
1.申报牛奶进口
(1)填写进口申请表
(2)提供进口合同和发票等资料
2.抽样检验
(1)海关或相关部门进行抽样检验
(2)检验牛奶质量及安全指标
(3)如有问题,进入后续处理程序
3.边境检疫
(1)检查牛奶是否符合边境检疫规定(2)确认无携带有害生物
4.核发检疫证书
(1)符合要求后,颁发检疫证书
(2)核实证书内容准确无误
二、出口牛奶检验检疫流程
1.申报牛奶出口
(1)填写出口申请表
(2)提供出口合同和其他必要文件
2.质量检验
(1)检验牛奶质量和生产标准
(2)确保符合目的地国家的要求
3.边境检疫
(1)确认牛奶符合目的国边境检疫规定(2)检查无携带有害生物
4.签发检疫证书
(1)完成检验后,颁发出口检疫证书(2)核实证书信息准确性。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报检的要求梳理

属 于需 办 理 进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审 批 名 录 内 的 进 境 预 包 装 食品 、 食 品 原 料 及 食 品添 加 剂 等 , 应 在 进 境 备 案 报 检 时 提 交 《 进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许 可证 》 预 核 销单 、 输 出国 ( 地 区) 正本 官方 检 疫 证 书 或 卫 生健 康 证 书 复 印 件 。 1 、 审 核 进 境 动植 物产 品是 否 来 自农 业 部 、 国家 质 检 总局 已发 布公 告禁 止 入 境 的 国家 或 地 区 。 对 各 类 动 植 物 疫情 公告
F I N A N CE E C 0N OM Y 金 融 经 济
进 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报检的要求梳理
口 童 晓 颖
( 上 海理 工 大学 管理 学院 , 上海 2 0 0 0 9 3 )
摘 要 : 国 际 贸 易 形 势 的 发 展 对 我 国现 有 的 进 口食 品检 验 检 疫 工 作提 出 了更 高 的标 准 和 要 求 。 为 了适 应 新 形 势 发 展 的 需要 ,关 于进 口食 品 检 验 检 疫 工 作 的 相 关 报 检 流 程 也 应 尽 快 加 强 和 完 善 。 本 文 将 进 口食 品 分 为 动植 物 产 品 、 预 包装 普 通 食 品 、 预 包装 保 健 食 品 、 预 包装 转 基 因食 品 、 非 预 包装 食 品 或 非 销 售 食 品 、 食 品 原 料 及 添加 剂 、 食 品 包装 等 七 个 类 别 . 有针 对 性 地 阐述 和 分析 了不 同种 类 进 口食 品 的 报
合市场准入条件 . 或 是 否 已与 我 国 签订 检 疫 双 边 协 定 。
输 出 国家 或 者 地 区 的 , 变 更 进 境 口岸 、 指 运 地 或 者 运 输 路 线 的. 变更生产 、 加工、 使用 、 存放 单位 的 , 需 要 重 新 申 请 办 理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00072901200Y)一、事项名称: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2007〕0503号)第八条第二款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84号令发布,海关总署第243号令修订)第十九条海关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
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
(四)《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43号令发布,海关总署第2431号令修订)第七条海关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五)《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6号令发布,海关总署第243号令修订)第十条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
四、实施机构:厦门海关隶属海关五、法定办结时限:无六、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备案系统生成备案编号。
八、结果样本: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拟进口的食品和化妆品种类。
十二、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纸质版,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进口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原件;2(三)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原件;(四)2 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原件(食品品种、数量)。
进口食品如何报检

进口食品如何报检
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在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 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 份)、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
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饮料酒还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要求自行制作。
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检验检疫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接受检验检疫。
二、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如食品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标签审核豁免手续。
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标签豁免证明》、货物发。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办事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办事指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55号公告,~进口食品收货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一、收货人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注意事项:请贸易公司尽快去外经贸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辖区内出口生产企业如无法办理请提供情况说明。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事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追溯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进口食品来源、流向/销售,或自用核销,台帐格式,空白登记表格,。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注意事项:部门、岗位职能要详细描述,设置兼职或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个人信息,学历、专业、岗位资格证等信息,。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注意事项: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存放地点须在我局认可的备案库中选择。
食品种类和存放地点简单说明即可。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二、系统备案收货人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端管理系统地址:,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附件,~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以及承诺书等信息。
收货人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收货人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检验检疫机构对收货人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核实后~发放备案编号。
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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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报检指南及流程图
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或标签备案申请资料(3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等],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8.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单证。
报检后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合格《卫生证书》方可销售使用。
申请中文标签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
备案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
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制作。
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贸易合同/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