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法规}海洋法与渔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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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颁布了《渔业许可 证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渔政管理 工作暂行条例》、《渔政船管理暂行办 法》;
• 1982年8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
• 1984年5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
• 1989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64年6月国务院批转的水产部制定的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草案)》。
• 2、1967年至1978年渔业立法停顿时期
• 3、1979年以来加强渔业法制时期
•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00年10月31日通过了修订后的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79年2月,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 保护条例》;
保护暂行条例(草案)》;
• 1957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渤海、黄 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的
补充规定》;
• 1957年7月水产部颁发的《对渔轮入侵禁
渔区的处理指示》;
• 1962年4月水产部发出的《关于制止在浙
江敲舟古作业的通知》;
• 1962年7月国务院批转的水产部制定的
《渤海区对虾资源繁殖保护试行办法》;
域、滩涂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
定的程序处理。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人
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 (3) 国家需征用的集体所有的水域、滩 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的有关征地规定办理。
• (4)加强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郊重要养殖 水域的保护。
• (5)鼓励和支持水产良种的选育、培育、 推广;新品种需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
• (3)实行总可捕量制度。 • (4)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捕捞
船作出了规定。 • (5)对渔港建设和渔监工作作出原则规定。
• 4、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 (1)加强增殖渔业资源和渔业资源增殖征
收费。
• (2)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和其生存环境,建 立该保护区。
• (3)禁止炸鱼、毒鱼,电鱼、使用禁用的 渔具、捕捞方法、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 网具等。
• (4)规定可捕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等。 • (5)禁止捕捞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禁止
• 生效时间 《渔业法》生效为1986年 7月 1日 , 修 订 后 《 渔 业 法 》 于 2000 年12月1日起施行。
• 适用对象 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单位 或个人。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 。
• 2、养殖业
• (1)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养 殖使用证。
• (2)当事人因使用国家确定用于养殖业水
审定委员会审定,并规定了苗种进出口 办法。 • (6)加强养殖生产技术和病害防治工作; 规定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 要求科学地定确殖养密度、合理饵投用 药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 3、捕捞业
• (1)捕捞业的发展方针是鼓励、扶持远洋 捕捞业的发展,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 量,但远洋捕捞需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
第十章 我国主要渔业法规
• 我国渔业法规发展历史 • 一、古代的渔业限制 • 二、民国时期的渔业法规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渔业
法规的发展 • 1、1949年至1966年逐步进行渔业立
法时期
•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渤海、 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 命令》;
• 1957年4月水产部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
(2)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海洋大型拖网、 围网作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发放;其他作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捕 捞许可证属于不可转让类型。颁发捕捞 许可证的条件是∶
• 有渔船检验证;有渔船登记证书;符合 有关其他条件。
• 许可证中规定了作业类型、场所、时限、 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等。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主要内容
《渔业法》共分六章五十条。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五章法律责 任;第六章附则。
• 一、《渔业法》的立法目的 • 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
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 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 和人民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法”;具体 地说:
制度相衔接 • 3、完善、加强了渔业管理制度,适应渔
业资源生态环境的变化
• 4、规范了行政主体行为,适应渔业管理 依法行政的需要
• 5、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适应市场经济 下依法治渔的需要
• 三、《渔业法》确定的渔业生产方针和 管理原则
• 1、确定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
• 2、养殖业的发展方针 鼓励全民所有制 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
• 1、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
合理利用; • 2、发展人工养殖; • 3、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 4、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 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 二、《渔业法》的主要特点 • 1、注重渔业的科学管理,体现了渔业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 • 2、扩大和调整适用范围,与国际新海洋
适于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业;
Fra Baidu bibliotek
• 3、捕捞业的发展方针 国家在财政、信 贷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远 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资源的可
捕捞量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
• 4、渔业监督管理的原则 国家对渔业的
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 四、《渔业法》贯彻实施要点 • 1、全面贯彻养殖业各项管理制度,保障
• 1、《渔业法》适用的效力效力的地域包
括: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包括内海和
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缔结、参 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有关国际法 规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 域;
• 4)以及沿海、江、河、湖沿岸的滩 涂。
养殖业健康发展
• 2、争取政府支持,扶持远洋渔业的发展;
• 3、加强渔船管理,全面实行捕捞许可证
制度; • 4、创造条件,稳步推行捕捞限额制度;
• 5、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资源和环境的
保护力度; • 6、推进渔港立法,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 • 7、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 五、《渔业法》的主要规定
• 1982年8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
• 1984年5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
• 1989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64年6月国务院批转的水产部制定的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草案)》。
• 2、1967年至1978年渔业立法停顿时期
• 3、1979年以来加强渔业法制时期
•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00年10月31日通过了修订后的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79年2月,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 保护条例》;
保护暂行条例(草案)》;
• 1957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渤海、黄 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的
补充规定》;
• 1957年7月水产部颁发的《对渔轮入侵禁
渔区的处理指示》;
• 1962年4月水产部发出的《关于制止在浙
江敲舟古作业的通知》;
• 1962年7月国务院批转的水产部制定的
《渤海区对虾资源繁殖保护试行办法》;
域、滩涂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
定的程序处理。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人
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 (3) 国家需征用的集体所有的水域、滩 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的有关征地规定办理。
• (4)加强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郊重要养殖 水域的保护。
• (5)鼓励和支持水产良种的选育、培育、 推广;新品种需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
• (3)实行总可捕量制度。 • (4)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捕捞
船作出了规定。 • (5)对渔港建设和渔监工作作出原则规定。
• 4、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 (1)加强增殖渔业资源和渔业资源增殖征
收费。
• (2)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和其生存环境,建 立该保护区。
• (3)禁止炸鱼、毒鱼,电鱼、使用禁用的 渔具、捕捞方法、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 网具等。
• (4)规定可捕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等。 • (5)禁止捕捞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禁止
• 生效时间 《渔业法》生效为1986年 7月 1日 , 修 订 后 《 渔 业 法 》 于 2000 年12月1日起施行。
• 适用对象 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单位 或个人。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 。
• 2、养殖业
• (1)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养 殖使用证。
• (2)当事人因使用国家确定用于养殖业水
审定委员会审定,并规定了苗种进出口 办法。 • (6)加强养殖生产技术和病害防治工作; 规定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 要求科学地定确殖养密度、合理饵投用 药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 3、捕捞业
• (1)捕捞业的发展方针是鼓励、扶持远洋 捕捞业的发展,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 量,但远洋捕捞需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
第十章 我国主要渔业法规
• 我国渔业法规发展历史 • 一、古代的渔业限制 • 二、民国时期的渔业法规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渔业
法规的发展 • 1、1949年至1966年逐步进行渔业立
法时期
•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渤海、 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 命令》;
• 1957年4月水产部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
(2)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海洋大型拖网、 围网作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发放;其他作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捕 捞许可证属于不可转让类型。颁发捕捞 许可证的条件是∶
• 有渔船检验证;有渔船登记证书;符合 有关其他条件。
• 许可证中规定了作业类型、场所、时限、 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等。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主要内容
《渔业法》共分六章五十条。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五章法律责 任;第六章附则。
• 一、《渔业法》的立法目的 • 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
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 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 和人民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法”;具体 地说:
制度相衔接 • 3、完善、加强了渔业管理制度,适应渔
业资源生态环境的变化
• 4、规范了行政主体行为,适应渔业管理 依法行政的需要
• 5、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适应市场经济 下依法治渔的需要
• 三、《渔业法》确定的渔业生产方针和 管理原则
• 1、确定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
• 2、养殖业的发展方针 鼓励全民所有制 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
• 1、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
合理利用; • 2、发展人工养殖; • 3、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 4、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 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 二、《渔业法》的主要特点 • 1、注重渔业的科学管理,体现了渔业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 • 2、扩大和调整适用范围,与国际新海洋
适于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业;
Fra Baidu bibliotek
• 3、捕捞业的发展方针 国家在财政、信 贷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远 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资源的可
捕捞量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
• 4、渔业监督管理的原则 国家对渔业的
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 四、《渔业法》贯彻实施要点 • 1、全面贯彻养殖业各项管理制度,保障
• 1、《渔业法》适用的效力效力的地域包
括: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包括内海和
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缔结、参 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有关国际法 规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 域;
• 4)以及沿海、江、河、湖沿岸的滩 涂。
养殖业健康发展
• 2、争取政府支持,扶持远洋渔业的发展;
• 3、加强渔船管理,全面实行捕捞许可证
制度; • 4、创造条件,稳步推行捕捞限额制度;
• 5、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资源和环境的
保护力度; • 6、推进渔港立法,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 • 7、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 五、《渔业法》的主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