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202006080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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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
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工作,加
强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管,提高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群众住房和生产生活水平。
根据《湖南
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市
及时对全市范围内危房改造、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
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自查情况
资金说明
XX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4896户,中央拨付资金3672万元,省级投入资金1646万元,市州投入资金万元,县市区、乡镇投入资金553万元,其他投入9192万元,合计万元。
XX年,我市危房改造任务3546户,其中中央拨付资金万元,市州投入资金万元,县市区、乡镇投入
资金万元,合计万元。
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了《XX年XX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XX年XX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XX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下达了《关于做好农
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确保危房改造资
金安全,真正起到改善贫困农户住房条件的作用。
二是邀请XX市人民检察院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进行监管监察,预防腐败现象,对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农户对象确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封堵
制度上的漏洞,保护危改农户利益,保护工作人员。
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天元区试点危改工作绩效
评价,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年危改工作进
行审计,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让危改资金的效益发
挥到最大,群众满意度达到最高。
三是开展了坚决纠正危房改造政策不落实和缩水
走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活动,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农村
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
示等相关程序,严把“入口关”。
对于活动中查纠出
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上报及通报,相关人员移送
了人民检察院。
二、整治活动基本情况
我局于8月份进行专项督查,共抽查了10个乡、约200户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查阅了相关信息资料,
听取了县市区和部分乡镇的两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
报,并实地走访了部分农户。
总的来说,各县农村危
房改造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效果明显。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措施落实。
为加强对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或县(市、区)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
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关定向,真正负起
责任。
各县(市、区)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
方案,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村屯,把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班子成员、每个干部、每个村,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从县到乡镇、
到村,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措施到位,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
有重点、有组织的顺利实施。
二是认真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使用。
各
县(市、区)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并且整合交通、扶贫、发改、水利、建设、民政等部
门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规范资金
拨付使用程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专项专用。
三是严格把关,推进公平、公正、公开。
各县(市、区)严把各项关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住在最危
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绝大部分县市区乡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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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
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和“五级告知”制度,并
开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障质量安全。
各县市区均建立、完善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设立专户,实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专项资金帐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的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汇报。
同时,加强了对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建立危房改
造户危房户档案和上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
责材料的分类、补充、归档、录入及数据统计上报等
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钢筋、水泥、手工费等建筑成本
不断上涨,而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有限,农村危房改
造补助资金相对较低,因此,对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
政府的补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不能彻底解决农村困
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二是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
要对改造户进行审核、公示,现场拍摄改造前、中、
后照片,还要对改造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管理等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目前各县市区危
改办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而且大部分危改办工作人员
兼任了其他工作,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因此,无法
开展正常的督查工作,各级各地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
作还有待加强。
四是部分县乡镇办理程序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
补助申请审批程序办事,三级公示执行不到位。
部分
县降低补助标准,把多余的资金用来扩大改造范围,
扩大范围部分工作进展缓慢。
芦淞区住建局存在没有
把上级下达的任务完全分配给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民生100”工程的重要内容指标。
建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
领导直接抓、各有关单位协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包村、单位包屯、干
部包户工作制度,为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提供坚强
有力的组织保障。
2、进一步加强危改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机构,加强危改办建设,配
足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有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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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落实。
同时,要按照规定落实好工作经费,保证
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3、进一步加强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省补助为辅,并可通
过银行贷款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
要健全资金管
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任何
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
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依法
严肃追究责任。
4、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公示和告知制度。
各县市区、乡镇、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补助审批程序办事,认真执行三级评议、公示制度。
一是村级。
村级
评议小组组成人员要有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根据
危房等级评定结果和村民的贫困程度,对所有申请者
的材料进行评议,按贫困程度初步议定参与农村危房
改造的顺序,并将议定结果在村级和屯级公开栏或村
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给乡镇;二是乡镇级:乡镇收到村委会上报的名单后,组
织人员实地核验,并召开评议大会,参加评议大会的
人员要有村委会代表、实地核验组组长、乡镇班子成员。
乡镇评议确定补助对象后在乡镇级、村级公开栏
或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级危改
办。
三是县市区级。
县市区危改办收到乡镇提交的名
单后,组织召开部门联审会议进行审批。
对有异议的
对象,组织人员上门进行复核。
审批结果在县危改办
公告栏、乡镇政府公告栏、村委会公告栏以及有获得
补助名额的屯级公告栏或村民小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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