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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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布革乡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经教代会审核通过,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内容

(一)教学常规管理评估(100分)

各完小教学常规管理分完小、教研组(语文或数学)和教师个人3个层级评估,评估内容为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中所列各项指标。

每学年上下学期由中心学校抽调人员分别对各完小进行评估(如只评估1次,则成绩相同),每次评估各占50%。

教学常规管理评估分=完小评估分×40%+教研组评估分×30%+教师评估分×30%。

(二)教师个人综合评估分(100分)

以本学年末全县一至六年级教学质量水平测试评估科目为准,换算成百分制计算。

1.教学成绩评估分(70分)

<1> 平均分以实考学生平均分计算;

<2> 学生系数:15人及其以下的计0.97;16至30人的计0.98;31至45人的计0.99;46人及其以上的计1。

<3> 科目系数:

A.上一个语文或数学的科目系数计1;上一个科学的科目系数计0.85。

B.两个语文学科:同年级计1.04,不同年级计1.05;两个数

学学科:同年级计1.03,不同年级计1.04;两个科学学科,同年级计0.9,不同年级计1;三个及以上科学学科:不同年级计1.03,同年级计1.02。

C.一个数学和一个科学:计 1.02;一个数学和两个科学:计

1.03。

D.一个语文和一个科学:计1.03;一个语文和两个科学:计

1.04。

E.一个语文和一个数学学科:计1.05。

2.巩固率(10分)

计算公式:下学期末实考人数除以开学第一周录入学籍系统人数,超过100%的按100%计算。达到100%的记10分,每流失1人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转出手续齐全及死亡人数不计)

3.教学进步率评估分(20分)

<1> 一年级(三年级科学)进步率=(本学年末所任单科平均分-乡平均分)-(上学期本班对应单科平均分-乡平均分)。

<2> 二至六年级进步率=(本学年末所任单科平均分-乡平均分)-(上学年末本班对应单科平均分-乡平均分)。

<3> 教师绩效进步分,基础分为12分,以全乡同年级单科进步率计算,进步1分则加1分,最高分为20分,倒退1分则扣0.5分,扣完为止。(注:当年只要是第一的计20分;第二的计17分,超过17分的按计算办法计算)

4.职务系数

校长乘以1.1,教务、总务乘以1.08,毕业班参考科目乘以1.06。

教师成绩评估分计算办法:

实考平均分达乡平均分计50分,高1分加1分,低1分扣0.5分,再乘以学生系数及科目系数。(此项最高分70分)

教学成绩评估依据每年各校教师教学评定成绩进行评估,包括成绩评估分、巩固率、进步率等内容。教师个人综合成绩分=(成绩评估分+巩固率评估分+进步率评估分)×职务系数。(注:任多个参考科目的,取多个科目的平均分。此项最高分为100分)(三)完小综合评估分(100分)

完小教学成绩评估分=完小一至六年级巩固率所得分+完小一至六年级教师个人综合评估平均分×60%+目标任务评估分×20%。

1、巩固率计算公式:下学期末实考人数除以开学第一周录入学籍系统人数,超过100%的按100%计算。达到100%的记10分,每流失1人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转出手续齐全及死亡人数不计)

2、目标任务评估(100%)。各完小一至六年级评估平均分与类别差,跟上学年一至六年级评估平均分与类别差持平,评70分,高1分加1分;低1分扣1分。

(四)班级评估分

班级教学成绩评估分=班级巩固率所得分+统测科目教师个人成绩评估平均分×60%+目标任务评估分×20%。

1、巩固率计算公式:下学期末实考人数除以开学第一周录入学籍系统人数,超过100%的按100%计算。达到100%的记10分,每流失1人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转出手续齐全及死亡人数不计)

2、目标任务评估(100%)。班级评估平均分与类别差,跟上学年评估平均分与类别差持平,评70分,高1分加1分;低1分扣1分。

二、学校类别

一类学校:团坡完小、六鲁完小、六朋完小、当别完小、四箐小学;二类中心完小、多依完小、大坡完小、罗斯完小、八大河完小。

三、评估结果应用

(一)评估结果既用于分配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所得奖金,又用于教师绩效考核及履职晋级考核。

(二)奖金兑现办法

1.核算比例

教育局评估所得奖金,10%用于中心学校成员;15%用于完小校长和班子成员, 35%用于非毕业班获奖教师, 40%用于毕业奖教师。奖金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计算方法:

(1)完小校长和班子成员奖金﹦教育局评估所得奖金×15%÷完小成绩评估分之和×完小成绩评估分。

(2)非毕业班教师奖金﹦教育局评估所得奖金×35%÷非毕业班目标任务在70分以上的班级总分×班级评估所得分。

(3)毕业班教师奖金﹦教育局评估所得奖金×40%÷学校毕业班测试评估科目总分×学校毕业班教师个人评估分。

(4)中心学校成员奖金按听课评估分、联系学校教学成绩评估分计算,各占奖金总额的50%。

鲁布革乡中心学校

二○一五年九月

附:1.鲁布革乡中心学校教学教研常规管理考评表

2. 鲁布革乡完小教学教研工作考评

3. 鲁布革乡小学教研组工作考评表

4. 鲁布革乡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考评表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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