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doc
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为大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科学、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质量性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合肥市城区2017—2020年学前教育提升计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紧紧围绕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100所(公办园28所,民办园72所),另有小学附属幼儿园和幼教点16所。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6所,县级一类幼儿园 19所,市级一类幼儿园9所。
全县在园幼儿2267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18.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90%。
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学前教育仍是我县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公办幼儿园比例低,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集聚增长,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学前教育发展结构,积极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均衡发展,努力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原则(一)公益普惠原则。
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协调发展原则。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努力实现幼儿园布局结构与城镇化发展、社会需求相协调,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
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模板】
XX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17〕14号)、《XX 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局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通知》(江教发字〔2017〕59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XX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推动学前教育健康持续优质发展。
至2016年,全市共有注册登记幼儿园67所,比2013年增加6所幼儿园,增长9.8%;规范化幼儿园62所,占比92.54%;在园幼儿24500人,比2013年增加1300人,增长5.6%;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83%。
幼儿园共有教职工2450人,其中专任教师(含园长)1644人,比2013年增加221人,增长15.53%;大专以上学历1193人,比2013年增加503人,增长72.9%。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较薄弱的环节,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学前教育投入不足,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偏低;规范化公办镇(街,下同)中心幼儿园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扶持需进一步落实;师资队伍不稳定,各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工作和科研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一系列文件要求,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规划实施,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省政府拟于近期召开安徽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现就大会交流材料的准备通知如下:一、每市提供两份交流材料,一份为各市的交流材料,一份为由市选择一个县区的交流材料,材料上报后,我厅将从中择优确定作为大会交流材料,由市政府或县区政府领导在会上交流。
二、会议材料从政府角度围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介绍各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措施、经验、成效、下一步打算。
具体如下:1、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包括公办园数、民办园数,在园幼儿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
2、项目工程实施情况。
包括已经完成的新建、改扩建、增设附属幼儿园的数量、面积等;项目布局与确立、招标及施工监理、资金管理、建设档案资料等。
3、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包括市级、县级财政分别投入的数量、是否列入财政预算等。
4、学前教育奖补情况。
包括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的政策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界定标准、扶持资金、实施效果、存在的突出问题,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收费情况等;企事业单位办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等奖补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号),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年)、第二期(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所(公办幼儿园所,民办幼儿园所),在园幼儿万人(公办万人,民办万人),专任教师人(公办人,民办人),分别比年增加所、万人、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较年增加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设定的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目标,“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全省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特别是老城区幼儿园缺乏,教师数量短缺,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工作有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
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教基函[2013]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3.01
【实施日期】201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教基函〔2013〕2号)
各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6号)的要求,我厅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6号),对我省网络巡展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要求,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大部分市、县(市、区)上报了巡展材料,我厅经过审查筛选和整理,确定了巡展网页版面和内容。
目前,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的网页已经开通,将于近日正式在安徽教育网挂载,并已与教育部及兄弟省实现联网,供教育部及各地随时浏览。
现就下一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要高度重视网络巡展工作
网络巡展是宣传各地学前教育工作亮点的重要途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务必要高度重视网络巡展材料报送和观展工作。
各市教育局除报送市级材料外,须督促所辖。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模板】
XX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 ﹞41 号)精神,深入践行“做有未来的教育”发展理念,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满足辖区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按照《XX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XX 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 —2020 )年>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 ﹞139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制定我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 ﹞9 号)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XX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围绕“实现两个率先,领跑中部城区发展”的总体目标,紧抓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新机遇,以“建设、均衡、优质”为主线,以“公益、普惠、科学”为原则,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遵循教育规律,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幼儿园内涵发展,提高保教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幼儿园,持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截至2016 年,全区共有17 个街道办事处,203 个社区(含行政1村)。
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161 所(公办性质幼儿园35 所、民办幼儿园126 所),其中省级示范园16 所、市级示范园17 所、市一级园42 所、市二级园17 所、市合格园4 所,占总数的59.6% ;普惠性幼儿园67 所(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2 所),占总数的42% 。
全区在园幼儿43098 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069 人,占总数的46.6% ;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3039 人,占总数的53.4%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5544 人,占总数的12.9% 。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9.6%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8% ,幼儿园教职工6624 人,其中园长174 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占99.1% ;专任教师3617 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占82.2% 。
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_2020年区县政府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_2020年区县政府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0年区县政府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X年以来,我县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办特色,精细管理”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县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实施“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压力,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教师数量短缺、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城乡园际质量差距较大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教育工作的相关精神,落实“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X—X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县X-X年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 年)》精神和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学前教育发展活力;坚持依法办园,保障教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内涵发展,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大力推进全县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
到X年,全县基本建成广覆盖、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X%,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X%。
三、重点任务(一)扩大普惠资源。
积极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偏远地区和县城学前教育资源,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我区人口整体素质,全面建设教育强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稳步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前教育发展宏伟目标,特制订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我区总人口25万,主城区人口5万,农村人口20万。
现有学前三年幼儿5375人,幼儿园28所,其中区公办幼儿园14所,驻区企业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11所。
区公办园在园幼儿1400人,企业在园幼儿248人,民办园在园幼儿699人,全区在园幼儿总数2347人。
全区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43.7%。
我区直属公办幼儿园现有教职员工217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专任教师占公办教师的57.3%。
目前,我区学前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与社会需求有较大差距、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是学前教育发展滞后。
全区有17所公办幼儿园,能容纳2280人,其中农村公办园有8所,幼儿园总体数量少,不能满足乡镇适龄幼儿入园问题,致使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没有达到100%,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适应。
二是办园条件差。
我区有证民办幼儿园共11所,部分无证民办园在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我们多次规范整顿,但效果不明显,由于公办园数量少,无法解决供需的矛盾,无法整体提升办园条件。
三是专业教师比较缺乏。
我区直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缺口较大,大多数学前教师半路出家或改职成为幼儿教师且编制挂在学校,这些幼儿教师水平较低,素质较差,无法满足学前教育的需要。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最新)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X政办字〔X〕71号),进一步巩固第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等4部委《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X〕3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X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
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继续保持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0%以上。
——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规划新建幼儿园18所、改扩建幼儿园8所,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持续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明确管理责任和机制。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逐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基本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确保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逐步建立幼儿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幼儿教师招考引进力度,实现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学历达标。
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培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打造一支优质学前教师队伍。
二、重点任务(一)增加学前资源供给。
充分考虑二胎政策、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幼儿园,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城乡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交钥匙”工程,引导建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全区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
农村地区要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街道政府作用,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部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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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30•【字号】芜政办秘〔2018〕78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8年3月30日芜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幼有所育”的要求,不断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提高办园质量,为适龄幼儿提供优质公平的学前教育。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皖教基〔2017〕12号),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2011年以来,我市以实施两个“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截止2016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485所,其中公办园99所。
在园幼儿9.08 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90.2%。
全市幼儿园现有教职工9321人,比2013年增加2220人。
其中专任教师5065人,比2013年增加1239人。
3年间,建设公办园40所,改扩建公办园16所。
全市现共有省一类园8所,市一类园23所,市优秀民办园73所,优秀率占21.5%。
我市通过实施两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薄弱的环节之一,与党的十九大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工作有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
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教基函[2013]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3.01
【实施日期】201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教基函〔2013〕2号)
各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6号)的要求,我厅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6号),对我省网络巡展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要求,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大部分市、县(市、区)上报了巡展材料,我厅经过审查筛选和整理,确定了巡展网页版面和内容。
目前,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的网页已经开通,将于近日正式在安徽教育网挂载,并已与教育部及兄弟省实现联网,供教育部及各地随时浏览。
现就下一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要高度重视网络巡展工作
网络巡展是宣传各地学前教育工作亮点的重要途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务必要高度重视网络巡展材料报送和观展工作。
各市教育局除报送市级材料外,须督促所辖。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14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14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我省将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市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须在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
省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将于3月底前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为了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我省各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现就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工作事关今后三年乃至今后5-10年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大计,各地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实施。
要明确责任科室,牵头负责人,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保证人力物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争取政府重视,强化政府行为发展学前教育是重大民生工程,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
各市、县(区)教育局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密切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谋划当地学前教育发展。
同时,要依靠党委和政府,积极做好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投入、编制、土地等重要问题要争取其他部门的政策支持,努力做到政策有突破,目标具体化,措施有落实。
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行动计划
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652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89 所,占幼儿园总数比例25.9%;民办园4831所,占幼儿园总数比例74.1%。
在园幼儿104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55.1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53%;民办幼儿园48.9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47%。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0%。
幼儿园专任幼儿教师47004人,全省师幼比1:22.1,其中公办幼儿园226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8.2%;民办幼儿园243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1.8%。
2007-2009年,学前教育投入7.4亿元,占同期教育投入2.4%,其中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3.1亿元,占同期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1.05%。
同时,我省学前教育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
经费投入水平较低,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师资队伍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
办园体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偏低,“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与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快幼儿园覆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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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2011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7895所(公办幼儿园2982所,民办幼儿园4913所),在园幼儿192.6万人(公办74.1万人,民办118.5万人),专任教师75743人(公办21919人,民办53824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3877所、91.8万人、4615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3%,较2010年增加35.8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6.9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设定的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的目标,“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全省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特别是老城区幼儿园缺乏,教师数量短缺,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二)坚持公益普惠。
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创新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有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共建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四)坚持政府主导。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办好学前教育。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普及和普惠水平,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要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的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条件质量逐步提高,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科学保教氛围更加浓厚。
四、重点任务(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充分考虑二孩政策实施、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因素,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
(二)完善体制机制。
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积极破解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普惠程度不高等难题。
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
加大公办幼儿园办园机制的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实现形式和渠道,激发公办幼儿园办园活力,形成管理激励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
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依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250号)、《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师〔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突出重点,在本地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做好公办幼儿园编制保障工作,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的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
加大学前教育社会宣传力度,促进家园联系,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普及科学保教知识。
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推进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向农村延伸、向民办幼儿园延伸、向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延伸,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
五、主要举措(一)完善布局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 合理布局规划幼儿园。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尤其是二孩政策实施后带来人口出生率的变化,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城区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确保教育用地配建小区幼儿园,农村按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配建幼儿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2. 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支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
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开办幼儿园,扩大特殊学前教育资源。
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或增设附属幼儿园。
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3.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制定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提升普惠性幼儿园服务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1. 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省市统筹,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省级、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县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2. 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推动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 落实幼儿园登记制度。
2017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三)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
1.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实际需要和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
幼儿园建设涉及的税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减免。
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园。
2 . 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
支持各地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以及改善办园条件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鼓励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入园。
3. 健全幼儿资助制度。
按照中央奖补、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实施的渠道,进一步健全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4. 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按规定程序,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支持体系。
1. 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各市、县(区)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
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2. 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3. 健全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机制。
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