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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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为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考纪,贯彻落实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保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00—4:00进行理科综合考试。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文、理两科考试。
二、报名工作
1、各地应认真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综合考试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与当地招生部门确定考生建档号编号的要求,印制各种考试用表,明确填报规定日期及要求等等。
2、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0日,逾期不予补报。
3、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学校按规定时间到市、县(市、区)会考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报名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4、各地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凡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考试。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一律回原户籍、原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如在原学籍所在地无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读并参加会考的考生,其成绩我省予以认可,但相关学科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并加盖省级公章后,由市报省进行处理。在省内异地借读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学籍学校报名参考;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原学籍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校报名参考。考生应全面了解高考综合考试的有关规定,因考生本人报名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综合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的组成部分,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成绩三年有效。其中,报考2007年高考的学生及社会人员,其报考资格如下:(1)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文、理综合考试成绩都必须合格。
(2)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以外的人员参加高考,须持有2005、2006年或本年度参加综合考试的成绩(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3)2004年(含)以前高中毕业并已取得综合考试成绩的学生,必须参加2007年综合考试(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4)无高中文凭以同等学力报考2007年综合考试的社会人员,必须持有2004年(含)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参加2007年综合考试(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6、各地在报名时应仔细核对考生的姓名、学籍号和建档号等,不得有重号。市、县(市、区)会考办应对报考者的相关报名信息认真进行复核。11月21日前各市会考办须将综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后连同试卷需要数等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
三、试卷、答题卡的包装、分发、运送和保管
综合考试试卷、答题卡在启用前(含“启封”和启封后“使用完毕”前,下同)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试结束后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在运转的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到绝对保密和安全,严防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
1、包装。试卷分科目分袋包装,每袋试卷为30份;答题卡单独装袋,每袋A、B卡各15份,答题卡袋上注明学科名称。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袋前须认真核对,严防差错。密封后须加盖密封专用章。
2、分发。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上报的试卷、答题卡需要数,按县(市、区)分发。
3、运送。试卷、答题卡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以下简称《保密规定》)第三章有关规定。运送试卷、答题卡的运输车辆要具有密封、防潮、防盗性能,车况良好;押运人员由会考办负责人、公安或武警组成,两人以上押运;运送途中,在任何情况下,试卷、答题卡押运现场不得少于两人看管。严禁搭乘与试卷、答题卡运送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搭载与试卷、答题卡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向上级会考、当地教育、公安及保密部门报告。
试卷、答题卡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综合考试;
(2)保密观念强,能遵守国家和教育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制度;
(3)身体健康。
4、保管。试卷、答题卡的保管必须符合《保密规定》第四章有关规定。试卷保密室的硬件设施必须符合《保密规定》中的要求。市、县(市、区)试卷保密室须经上级会考办、同级教育、公安、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启用。试卷保密室墙上醒目处应张贴《试卷保密室负责人职责》、《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守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当地会考办、公安局、保密局值班电话号码等,并须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有条件的考点应设置保密室;无条件的考点,须设有符合保密条件的试卷、答题卡存放点,并派两名以上人员值守,用于暂存当天开考的试卷、答题卡。试卷、答题卡于开考前送至考点。考试结束后,经验收、密封、清点无误后,立即送回县(市、区)会考办保密室。如发生泄密事故,必须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要求,立即报当地教育、公安、保密部门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迅速查明原因。对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保密室必须每班四人昼夜值班。任何情况下,试卷、答题卡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认真填写《试卷、答题卡接收和发放单》(见附三 ),《试卷、答题卡接收和发放单》由市、县(市、区)会考办封存备查。考点领取试卷、答题卡须在开考前两小时内,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
5、今年各市到省领取试卷、答题卡的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前准备工作
1、考点设置、布置
(1)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若干考点。考点应相对集中,应设置在有利于安全保卫、外界干扰少、设施条件较好的学校。
(2)各考点须在校门口悬挂红底白字“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考点”的横幅,以及标语、彩旗等,营造既庄严又和谐的气氛。
(3)在考点内醒目处,放大张贴《考场平面示意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等。
(4)设置警戒线。在距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考前考生不得进入禁区。考试期间,严禁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点。
(5)考点内要设立“问讯处”、“医务室”、“车辆停放处”、“送考人员休息处”等,并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
(6)考点必须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有专人值班,以便及时收集处理有关情况。
2、考场的设置与布置
(1)考场应采用通风、采光、桌椅条件良好和有足够使用面积的教室,并确保安全、安静。
(2)每考场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原则上要求考桌背向考生)、单行排列,前后左右距离应在80厘米以上,考桌标记单须张贴在靠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3)清除考场内墙壁和黑板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图表资料,清除考桌桌肚内杂物,室内整洁无纸屑。
(4)考场门口应张贴本考场考试号起讫号,门外应设置物品摆放处,供考生摆放携带的书包、资料等物品。
3、打印、发准考证
各市、县(市、区)会考办应提前打印准考证,并于考前一个星期前发给考生。
4、考前指导
(1)各考点、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加强考前指导,让每位考生都熟悉考试规则、程序和答题要求。考点学校还须配备一定数量的2B铅笔、空白垫纸板、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及空白草稿纸,供考生应急之用。
(2)考试前一天,考点、考生所在学校要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
(3)各级教育、会考部门要督促考点、考生所在学校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
(4)切实安排好考生考试期间的生活,搞好饮食卫生,安排好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5、考点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