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
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
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引言概述: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是为了指导广东省高考考务工作而编写的一份手册。
本手册旨在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以确保高考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本手册的详细内容。
正文内容:一、考务组织与管理1.1 考务组织机构的设置1.2 考务组织人员的职责分工1.3 考务组织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1.4 考务工作的计划与安排1.5 考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二、考场准备与管理2.1 考场的选择与布置2.2 考场设备与器材的准备2.3 考场的安全与保密措施2.4 考场的环境与氛围管理2.5 考场的突发事件处理三、考生管理与服务3.1 考生报名与信息录入3.2 考生信息核对与确认3.3 考生座位编排与调整3.4 考生考试须知与规则宣布3.5 考生考试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四、考试安全与保密4.1 考试安全检查与监控4.2 考试作弊与违规行为的处理4.3 考试试卷的保密与管理4.4 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4.5 考试结束后的试卷保管与处理五、考试评卷与成绩管理5.1 评卷人员的选拔与培训5.2 评卷规则与流程的制定5.3 评卷质量的监督与抽查5.4 成绩的统计与录入5.5 成绩查询与申诉处理六、考务工作总结与改进6.1 考务工作的总结与分析6.2 考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6.3 考务工作的改进与优化措施6.4 考务工作经验的分享与交流6.5 考务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升总结:本手册详细介绍了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考务组织与管理、考场准备与管理、考生管理与服务、考试安全与保密、考试评卷与成绩管理以及考务工作总结与改进。
通过遵循本手册的指导,广东省的高考考务工作将能够更加顺利、高效地进行,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同时,本手册也强调了考务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升,以不断提高高考考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本手册能够为广东省的高考考务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参考。
高考工作方案
高考工作方案为了确保高考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制定了以下高考工作方案:1. 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高考将于每年6月举行,考试时间为连续两天;- 考试地点将在全国各地的指定高中及考点进行。
2. 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和历史等;- 考试内容覆盖了相关课程的全面知识和应用能力。
3. 考试流程和规则-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并准备好必需的考试材料;- 考试开始前,考生需要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对,并按照座位表坐好;-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互相交流、传递物品或抄袭;- 考生应当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完成试卷,不得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4. 评卷和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试卷将统一收集起来进行评卷;- 评卷时,将根据标准答案进行客观题的批改,主观题由专业教师进行评分;- 成绩将在考试后两个月内发布,并通过官方网站和短信通知考生。
5.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考生,可以申请补考,但需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 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如自然灾害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期或调整。
6. 高考成绩使用- 高考成绩将作为评定考生是否升入高等院校的重要依据;- 不同高校和专业的录取标准会有所不同,综合成绩、个人素质、面试等均会综合考虑。
7. 高考后的学校安排- 高考结束后,考生需按照填报志愿的结果,参加高校的录取及注册工作;- 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和学生个人意愿,分批次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8. 安全保障和监督- 考试期间将加强考点的安全检查和监控;- 监考老师将负责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的维护;- 对于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高考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细致实施,可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也为高校录取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
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准备,发挥自己的潜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湖南高考考务工作手册
湖南高考考务工作手册湖南高考考务工作手册一、考务组织高考的考务组织是成功举办一场高质量考试的关键之一。
考务组织应该准确、细致、高效地执行各项工作。
1.考务领导班子建设在考点的考务领导班子要成立,包括考务主任、副主任、考场主任和监考员。
考务主任是考务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必须深入了解高考考试的各个环节,对应的工作要求和规范做到心中有数,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2.招募监考员考点应该根据省考试招聘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做好监考员的招募工作。
招募范围初步设定在中学教师、中小学校长、校级教研员等具有一定教学、考试经验的教育工作者,确保监考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水平。
3.考点的规划和准备考点要合理规划和准备,要考虑到人员数量、考场规模、交通、通讯、供电、消防等问题,确保考点的安全和顺畅工作。
考点的环境要整洁卫生,考试设备要检查是否有故障,确保设备故障率低。
二、考场考试工作1.考场的准备工作。
考场具有标准化、统一化特点,要考虑到考试的公正、规范性、舒适性因素。
考场要提前布置好,而且要便于考生公正地进行考试。
要确保考场的门窗关闭、光线、通风、温度等条件符合要求,保证考生的身心健康。
2.考场的管理和维护考场的管理要严格,让考生不受外界干扰,保证正常及时顺利举行考试。
同时,要注意维护考场的安静、卫生、保密等。
考试中,要检查考场的软硬件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如桌椅是否摇晃、计算器、手表是否准确等。
3.考场考试时的注意事项考场的考试时,监考员要认真答疑,同时检查考生的准考证等。
考试时,监考员要保持警觉,对考试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如舞弊等情况行为上进行监管,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关注考试中考生成绩的有序管理和记录,方便统计分析总体考试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的工作考试结束后,考务组要及时登记沟通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落实各种考试信息,并按照考试结果进行分析。
同时,要及时对考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计划防范和完善,做好下一次考试的准备工作。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为健全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全国统考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全国统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五条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第六条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设立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处置,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全国统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备与所承担的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二条全国统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
各省级考试机构由1名负责人亲自接收,签发回执,并负责本地区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保密工作。
高考考务室管理制度
高考考务室管理制度1. 引言高考是中国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和进入高等教育的重要标准。
为了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公开,高考考务室的管理非常关键。
本文档旨在介绍高考考务室管理制度,包括考试安排、考生管理、监考人员管理等方面。
2. 考试安排2.1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应事先确定,通常根据高考日程安排,确保考生和监考人员能够准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应尽量避免与其他重要活动冲突,以免给考生和工作人员带来困扰。
2.2 考点选择考点的选择应考虑到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性。
同时,考点应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考试设施和场地条件。
2.3 考场布置考场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布置,包括座位间距、考生考号牌分发、考场监控设备等。
考场布置应保证考试的公平和秩序。
3. 考生管理3.1 考生报名考生报名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包括身份核验、证件审核、报名费缴纳等。
考生报名信息应妥善保存,方便后续的考务管理。
3.2 准考证发放考生在通过报名审核后,应及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高考的重要凭证,要求在考试期间始终携带并妥善保管。
3.3 考生入场考生入场时需要进行身份核实,并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3.4 考生座位安排考生座位应按照考试规定进行安排,要求座位之间的间距适当,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和秩序。
考生应按照座位号就座,并严禁交流和作弊行为。
4. 监考人员管理4.1 监考人员选拔监考人员应通过严格选拔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选拔过程应公开、公正,并确保监考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2 监考人员培训监考人员在考务室管理前应接受专业培训,包括考试纪律、作弊防范、考试规则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考试形式和要求。
4.3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确保考试秩序,监督考生严守考试纪律,及时发现和处理作弊行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
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一、考试实施〔一〕考试时间考试考务应本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科学标准的原则,做到全省统一要求,统一步调,令行禁止。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1.组织机构设主考、副主考及考务、监控、保密、信号、宣传、监察、安全保卫、后勤、医疗等人员或机构。
2.人员配备〔1〕主考1人,副主考3-5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由考区主任聘任。
〔2〕监考员每考场2人,要尽量男女搭配。
〔3〕每4个考场配备1名流动监考员或备用监考员,要尽量男女搭配。
〔4〕试卷验收员假设干,可由考务人员兼任。
〔5〕保密员2人以上,信号员〔司铃员〕2人。
〔6〕系统管理员1人以上,电子监考员2人以上。
〔7〕考试工作人员假设干,其中包括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后勤保障人员等,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
〔8〕监考、试卷验收、保密、系统管理等人员须符合选聘及任职条件。
二、考场设置〔一〕考场应宽敞明亮,安静通风,桌椅整齐,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40W日光灯不少于6只。
〔二〕应配备以下用具:1.计时钟表1只;2.考试用课桌椅30套,适合成人使用;3.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4.座号标签30张〔尾考场除外〕。
内容及样式如以下图示:5.考场标签1张,内容及样式如以下图示:6.监考工作用品1套,包括草稿纸〔8开白纸〕、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 铅笔、白色粉笔、小刀、浆糊、橡皮和装订工具等。
7.用于放置非考试物品的桌子1张。
〔三〕考场布置1.每个考场考生数最多为30人,要单人、单桌,考生之间距离80厘米以上。
考试用桌要整齐排列,有条件的考场,与墙壁〔不含前部墙壁〕之间的距离保持50厘米以上。
监控镜头要调校到正对考生脸部,考桌桌口要尽量反向朝前摆放,考桌排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例一 例二门门2.座号标签按座号的顺序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3.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
高考考务工作计划方案7篇99范文网
高考考务工作计划方案7篇高考考务工作计划方案(精选篇1)试卷的安全保密是普通高考工作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
为了保证20__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试卷(含试卷、答卷、答题卡,下同)安全、保密,根据教育部《g 》的要求,特制订沙洋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1、成立县20__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长:副组长: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
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
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
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公安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
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保密局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带队,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
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
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
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
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高考考务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公平、公正地参加高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考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透明。
2. 保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3. 提高高考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提高考试质量。
三、预案组织1. 成立高考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成立考区、考点、考场三级考务组织机构,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高考考务工作。
四、预案内容(一)考前准备1. 考务办公室负责制定高考考务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
2. 考区、考点、考场三级考务组织机构根据考务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3. 对考场进行布置,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静、通风良好。
4. 对考试用品进行检查,确保考试用品的质量和数量。
5. 对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考试期间1. 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实行封闭管理。
2.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交由监考员保管。
3.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传阅等。
4. 监考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考场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监考员提出,不得自行解答。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滞留。
(三)考试结束后1. 考务办公室对考试试卷进行收集、整理、封装,确保试卷安全。
2. 考区、考点、考场三级考务组织机构对考场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3. 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为今后高考工作提供借鉴。
五、应急预案1. 突发事件:如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发生意外,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 考试作弊: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立即采取措施,严肃处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考务人员工作安排与要求
考务人员工作安排与要求考务人员工作安排与要求考试是每个学生都要经历的过程,而考试的顺利进行离不开考务人员的认真安排和细致管理。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质量,考务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和规定来进行工作安排。
本文将就考务人员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做详细的阐述。
一、工作安排1、考试场所和设备的准备考务人员需要提前到考试场所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达到考试标准。
要检查教室、座位、桌椅、黑板、考官桌、考生桌、墨迹擦、文具等考试必备的设施设备,确保考生能够在合适的环境中安心参加考试。
2、考生的管理考试过程中,考务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的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要在考试前向考生进行宣导,禁止抄袭、作弊和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同时,在考试期间,要严格禁止考生通讯和交流,防止有不正当的行为出现。
3、考试的流程和时间安排考试的流程和时间安排是考务人员工作的重点之一。
要在考试前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详细规划。
确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时间,保证考试的公正和准确。
同时对于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及时开考,按时关门,保证考试的严格按规定进行。
4、考试成绩的维护与公示考试过程结束后,考务人员要认真统计成绩,及时更新以及核对考试成绩,并公示考试结果,确保考试结果能及时、正确地被反映。
同时,还要确保考生的成绩不被泄露和篡改,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求1、法律意识强考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定。
要认真对待考试人员的权益,杜绝作弊、抄袭等行为,保证考试过程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2、责任心强考试管理工作极其繁琐,需要考务人员具备责任心,做到认真细致,精益求精。
要时刻关注考试过程中的安全等事项,尽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3、沟通协调能力强考务人员要在考试中与各方保持沟通,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如考试场地、设备、考生的个别情况等。
要与考生、教师、监考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山东:高考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从教育部门获悉,⼭东省招考院出台2010年《⼭东省普通⾼校招⽣考试考务管理⼯作实施细则》,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以及监考⼈员的选聘进⾏了详细规定。
有⼦⼥参考不能监考⾼三⽼师不监考本地根据细则,考试⼯作⼈员的选聘实⾏推荐学校校长负责制和教育局长把关制。
坚持回避制度,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考的,不能担任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和⼯作⼈员。
当年⾼中毕业班⽼师不得在本县(市、区)担任监考⼯作。
考试期间,监考、考务⼈员舞弊,主考⽴即终⽌其监考和考务⼯作,调换备⽤⼈员接替⼯作,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因管理不善或监考⼈员不负责任造成考场纪律松懈、出现作弊⾏为的考区、考点,除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责任外,取消下⼀年度设⽴考点的资格。
考⽣遗失准考证先进场同时补发⾼考时,考⽣忘带或遗失准考证,要先验证考⽣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相符,可安排考⽣进考场应考,同时经流动监考员通知考⽣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
如果确系丢失,由县市招⽣办处理补发;如考⽣忘带,由考⽣领队取来送⾄考场。
考⽣与准考证及存根照⽚不符时,如果是在考⽣⼊场时发现的,禁⽌其进考场,并⽴即将情况报告考点。
考试过程中发现的,⽴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将考⽣带到考点办公室,听候处理。
确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招考院处理。
抢答或拖答都违规考⽣晕场可就地治疗考试时,考⽣如果抢答,第⼀次当众警告,第⼆次⽴即制⽌,并记下第⼆次抢答考⽣答哪道题,答在什么地⽅,答了什么⽂字,如实记⼊《考场违规⾏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
考⽣如拖答,监考员⽴即制⽌,如实记⼊《考场违规⾏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
考⽣如出现晕场、⽣病等突发状况,要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的,⿎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
主考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就近医院治疗。
如果离考试结束时间超过30分钟,则实⾏隔离治疗。
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
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引言概述: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是为了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份重要文件。
本手册旨在为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提供准确的指导和规范,以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下面将从六个大点来详细阐述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的内容。
正文内容:1. 考试安排1.1 考试时间安排:手册将详细列出广东高考的考试时间安排,包括各科目的考试日期、时间和考试持续时间等信息。
1.2 考场布置:手册将提供关于考场布置的具体要求,包括座位安排、考生信息表的摆放位置、监考员席位等,以确保考场环境整洁、有序。
1.3 考场设备:手册将明确要求考场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如考试用具、计算器、电子设备使用规定等,以确保考生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考试。
2. 考务人员管理2.1 监考员选拔和培训:手册将规定监考员的选拔标准和培训要求,确保监考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执行考务工作。
2.2 考务人员配备:手册将详细规定各个考点所需的考务人员数量和职责分工,确保考点的考务工作有序进行。
2.3 考务人员考核:手册将制定考务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机制,以激励考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
3. 考试安全3.1 考场安全措施:手册将阐述考场的安全措施,包括考试期间的保密措施、防止作弊的措施等,以确保考试的安全性和公正性。
3.2 考试监控:手册将规定考试期间的监控要求,包括视频监控、纸质试卷的保管等,以确保考试过程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3 考试违规处理:手册将明确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流程,包括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措施等,以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4. 考生管理4.1 考生报名:手册将规定考生报名的时间、方式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考生信息核对:手册将明确考生信息核对的流程和要求,包括考生身份核实、照片核对等,以防止考生身份混淆和替考现象。
4.3 考生须知:手册将提供考生须知,包括考试规则、考场要求、违规行为的后果等,以帮助考生正确了解考试要求和规范。
高考考点考务工作方案
高考考点考务工作方案XXX高考考点考务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高考是国家级考试,要求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为保障2011年高考工作规范、科学、安全、公平进行,根据省有关高考文件精神,特制订此方案。
二、考点工作人员分工主考:XXX副主考:XXX主考助理:XXX考务负责人:XXX考务人员:XXX、XXX试卷运送负责人:XXX保卫负责人:XXX后勤负责人:XXXXXX:XXX时间确认:XXX医务:XXX屏蔽、听力播放:XXX听力监听:XXX三、考前主要工作工作项目:1、听力设备检查、试听;2、桌椅调剂修整;3、电路清查,教室插座检修;4、门窗玻璃修整;5、屏蔽,灯光检查;6、考场标语文字覆盖。
具体内容:校园有关硬件设施准备:1、校园场地、教学楼楼道、考场的清扫整理。
2、听力设备检查、试听;3、桌椅调剂修整;4、电路清查,教室插座检修;5、门窗玻璃修整;6、屏蔽,灯光检查;7、考场标语文字覆盖。
各类考务材料的张贴与宣传:1、考点横幅的悬挂;2、办好考试宣传栏、考生守则、考场平面图、时间表、考试科目、曝光台、规章等张贴布置。
完成时间:6.3日前:校园有关硬件设施准备;6.4-6.6日上午:具体内容;6.4日前:各类考务材料的张贴与宣传。
责任人:XXX、XXX、XXX。
服务设施安排及指示标志:1、考点办公室;2、医务室;3、带队教师休息室、提前半小时交卷、学生休息处;4、茶水处;5、厕所标识;6、车辆停放处。
考点办公用品:1、考场用品袋,含钥匙、试场单、座次表、考务实施规则、小刀、浆糊、2B铅笔、0.5mm签字笔、考场标语(沉着、认真、细心、守纪)、草稿纸、条形码;2、考试的各种表格:缺考考生汇总表、答题卡移交清单、试卷分发回收登记表、备用试卷启用登记表、偶发事件处理登记表、缺考考生条形码登记表、监考员履行职责记载表;3、监考教师分组座次(组);4、试场座次(组);5、监考教师注意事项;6、大黑板抄写监考教师名单;7、考点办公室音响设备安装;8、保密柜。
高考考务工作责任书通用2篇
高考考务工作责任书通用2篇高考考务工作责任书 1协__点负责人妥善完成考试的__管理,并具体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服从考点负责人指挥,检查考点、考场布置情况。
二、负责本楼道范围内考场监考员与考点负责人的联络,保证考点负责人与各考场之间的信息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三、考前在楼道内引导考生入场,开考信号发出后,及时提醒并督促尚未进入考场的考生进入考场。
四、考试期间在考点楼道流动巡视,维持所辖楼道、考场的秩序,制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区域。
五、主动热情为考生服务,做好场外的监护工作。
如有考生上卫生间要负责跟随。
如发现__行为应及时向考点负责人反映。
六、__本楼道范围内监考员的工作,防止监考员随意脱岗。
如有个别监考员上卫生间,临时接替其监考工作。
七、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八、不准向有关人员询问试题、索要试卷,更不准为考生传递信息或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
九、开考15分钟后给缺考、空白试卷加盖蓝色缺考、空白章,并负责填写《__区2023年普通缺考考生汇总表》,每场考试结束后上交考务办公室。
十、服从考点负责人安排验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试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装订,放入卷袋;答题卡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同侧同面,平铺放入塑料袋中,再装入答题卡袋,密封。
十一、协__点负责人对__考生进行处理(加盖__章),填写《__考生情况登记表》和《考生__处理意见书》,并对考生的__考生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在《__考生汇总表》上,每场考试结束后上交考务办公室)。
考点__:__考务工作人员签字(后附纸签名):__2023年__月__日高考考务工作责任书 2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教办46号文件精神,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做好高考考务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书:一、__考点全体涉考工作和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__和责任追究制。
高考考务人员工作要求
高考考务人员工作要求
一、考试前准备
1.考务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完成对考试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考务人员应熟悉考试流程和考场规则,了解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掌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3.考务人员应提前领取考试试卷、答题卡和相关考试材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考场布置
1.考场应保持整洁、卫生,考场内的桌椅、电脑、监控设备等设施应完好无损,符合考试要求。
2.考场应设置明显的考场标识,包括考场名称、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
3.考场应设置安全出口标识,确保考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三、考生入场管理
1.考务人员应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开启考场门,并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身份验证。
3.考务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信息,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考试过程管理
1.考务人员应在考试过程中加强对考场的巡视,确保考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答题。
2.考务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及时收发试卷和答题卡。
3.考务人员应严肃处理考场内的违纪行为,维护考场秩序。
五、考试后工作
1.考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试卷、答题卡等相关考试材料进行
整理和归档。
2.考务人员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系统,确保考生能够及时查询到自己的成绩。
3.考务人员应对考场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考场环境卫生和安全。
高考考生考务指导与服务管理制度
高考考生考务指导与服务管理制度考试是高考的核心环节,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一套科学有效的考务指导与服务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高考考生在考试期间得到充分的指导和服务,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下文将对高考考务指导与服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论述。
一、考务指导1. 考前指导考前指导是考生备考阶段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举办考试说明会,向考生和家长详细介绍考试的相关规定、注意事项和考试流程。
同时,提供备考指导材料,包括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等,帮助考生有针对性地备考。
2. 考场指导考场指导是考生参与考试前的必要环节。
考试机构应提前将考生分配到相应的考场,并提前安排考场指导员进行考场布置和考场秩序的管理。
考场指导员应向考生详细介绍考场规则,如禁止携带通讯工具、禁止作弊等,并向考生演示考试过程,使考生对考试环节有所了解,减少考试中的紧张感。
3. 考试后指导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考试后指导,对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考试机构可以组织考生座谈会,听取考生的反馈意见,以便改善考试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同时,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渠道,及时通知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和方式。
二、考务服务管理1. 考生信息管理为了保证考生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考试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考生信息管理系统。
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在系统中的准确录入。
同时,考试机构应妥善保存考生信息,做好信息的备份和保密工作。
2. 考试场馆管理考试场馆是考生参与考试的重要场所,场馆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考试的顺利进行。
考试机构应选择合适的场馆,并对场馆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安排。
场馆的布置应符合考试要求,保证每个考生的座位宽敞、通风、明亮。
同时,要为考生提供充足的洗手间和休息场所,确保考试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 考务人员培训管理考务人员是考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素质和专业水平直接决定了考试的质量和规范。
考试机构应对考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考试规程、考场管理、考试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高考考务管理规定
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引言】高考是中学生人生道路上一个重要的节点,对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说,考试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
为了维护高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各级考试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高考考务管理规定。
【第一点:考生报名】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于考生报名做了明确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举例说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等资料,防止考生冒名顶替。
【第二点:考场安排】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要求考试部门精心安排考场,确保考场环境的安全与舒适,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条件。
举例说明:合理安排考场座位,确保考生之间的距离,减少作弊机会。
【第三点:监考人员】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要求监考人员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提高整个考试过程的安全性和公正性。
举例说明: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考试规则,并能够及时处理考场纠纷。
【第四点:考试安全】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严格,确保考生的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举例说明:禁止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第五点:考试违纪处理】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违纪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维护考试的公平性。
举例说明:对于作弊行为,严肃处理,取消该科目成绩,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点:考试改卷】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改卷过程进行了细致规定,确保考试评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举例说明:采用多人评卷制度,相互审核,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对成绩的影响。
【第七点:成绩公布】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要求考试部门及时准确地公布考试成绩,方便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
举例说明:提供成绩查询系统,保证考生信息的安全,方便考生查询成绩。
【第八点:复查与复议】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规定了考生复查与复议的程序,为考生对不满的成绩提供申诉和保障的机会。
举例说明:要求考生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考试部门按照程序进行复核。
【第九点:抗议与上访】高考考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考生及家长的抗议与上访渠道,为解决可能的问题提供了途径。
高考考务办规章制度
高考考务办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高考考务工作,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考考务工作应遵循政策法规,秉承教育公平原则,确保考生合法权益,维护考试秩序。
第三条高考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时间、试题等内容。
第四条考务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保守考试机密,不得泄露考题或传递考生答案。
第五条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作弊或干扰考试秩序。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考考务工作。
第二章考务组织第七条高考考务工作的组织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考点、监考人员等各方协调配合。
第八条每个考点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务组织、监督考场秩序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考务工作应根据考生人数、场地条件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考场、监考人员等资源。
第十条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信息应提前告知考生,确保考生能够准确了解考试安排。
第十一条考务组织工作应密切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确保考试期间安全稳定。
第三章考试制度第十二条高考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试题由专门组织编制,不得外泄。
第十三条考试时间、地点、规则等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更改。
第十四条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五条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与他人交流,不得查阅书籍、笔记本等教具。
第十六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收集试卷,保证考试过程的严密性和高效性。
第四章考务管理第十七条考务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考务档案,妥善保存考生信息、试卷密封等重要资料。
第十八条考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九条涉密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严守考试机密,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考试信息。
第二十条考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考务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考试效率,便于数据管理和查询。
第五章考务保障第二十二条考务保障工作应充分考虑应急预案,确保考试期间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
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为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考纪,贯彻落实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保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00—4:00进行理科综合考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文、理两科考试。
二、报名工作1、各地应认真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综合考试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与当地招生部门确定考生建档号编号的要求,印制各种考试用表,明确填报规定日期及要求等等。
2、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0日,逾期不予补报。
3、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学校按规定时间到市、县(市、区)会考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
报名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4、各地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
凡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考试。
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一律回原户籍、原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如在原学籍所在地无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
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读并参加会考的考生,其成绩我省予以认可,但相关学科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并加盖省级公章后,由市报省进行处理。
在省内异地借读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学籍学校报名参考;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原学籍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校报名参考。
考生应全面了解高考综合考试的有关规定,因考生本人报名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综合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的组成部分,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成绩三年有效。
其中,报考2007年高考的学生及社会人员,其报考资格如下:(1)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文、理综合考试成绩都必须合格。
(2)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以外的人员参加高考,须持有2005、2006年或本年度参加综合考试的成绩(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为健全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全国统考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全国统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五条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第六条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设立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处置,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全国统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备与所承担的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二条全国统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
高考考务操作流程
高考考务操作流程一、考场准备1.考场检查:考务组组长和考务员需要提前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检查,确保考场环境整洁,设备齐全,供电正常。
2.分配座位:根据考试报名表和考场座位表,考务组组长和考务员需按照规定的座位安排,将考生准确分配到相应的座位上。
3.准备考试材料:包括准备考试试卷、答题卡、考试工具等,并记录考点、考场、座位等要求在统一的考场巡查表上。
二、考前准备1.考生签到:2.校验考生身份:巡考员按照规定,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和验证,确保考试过程的身份真实性。
3.分发考试材料:考务员按照考场座位表的顺序,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分发给考生,并对考生确保收卷。
4.检查考生用具:考务员在考试开始前,检查考生所携带的文具、手机等物品,必要时可进行查看和收缴。
5.准备考试环境:考务员需要确保考场环境安静、无杂音,同时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设置。
三、考试监督1.宣布考试规则:考务员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
2.监考:巡考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严格监考,确保考场秩序和考试安全进行。
3.解答疑问:巡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有关考试内容和考试环节的疑问进行解答和答疑。
4.裁判考试纠纷:如有考生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提出申诉,巡考员需要及时处理并裁判。
四、考试结束1.考试完毕:巡考员按照考试时间结束,宣布考试结束,并收回考试材料。
2.考试材料回收:考务员按照规定,对离开考场的考生进行检查,确保答题卡等考试材料顺利收回。
3.记录考试数据:考务员需要记录考试数据,包括考生人数、缺考人数、违规人数等,并清点考试材料。
4.解散考场:巡考员宣布考试完毕,考生离场,考务员进行考场清理,确保考场环境整洁。
五、考后工作1.完成考点统计:考务组组长在完成考场清理后,对考点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到主管部门。
2.保管考试材料:考务组组长和考务员需要将考试材料进行密封、装箱,并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送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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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为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考纪,贯彻落实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保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00—4:00进行理科综合考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文、理两科考试。
二、报名工作1、各地应认真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综合考试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与当地招生部门确定考生建档号编号的要求,印制各种考试用表,明确填报规定日期及要求等等。
2、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0日,逾期不予补报。
3、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学校按规定时间到市、县(市、区)会考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
报名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4、各地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
凡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考试。
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一律回原户籍、原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如在原学籍所在地无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
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读并参加会考的考生,其成绩我省予以认可,但相关学科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并加盖省级公章后,由市报省进行处理。
在省内异地借读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学籍学校报名参考;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原学籍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校报名参考。
考生应全面了解高考综合考试的有关规定,因考生本人报名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综合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的组成部分,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成绩三年有效。
其中,报考2007年高考的学生及社会人员,其报考资格如下:(1)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文、理综合考试成绩都必须合格。
(2)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以外的人员参加高考,须持有2005、2006年或本年度参加综合考试的成绩(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3)2004年(含)以前高中毕业并已取得综合考试成绩的学生,必须参加2007年综合考试(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4)无高中文凭以同等学力报考2007年综合考试的社会人员,必须持有2004年(含)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参加2007年综合考试(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6、各地在报名时应仔细核对考生的姓名、学籍号和建档号等,不得有重号。
市、县(市、区)会考办应对报考者的相关报名信息认真进行复核。
11月21日前各市会考办须将综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后连同试卷需要数等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
三、试卷、答题卡的包装、分发、运送和保管综合考试试卷、答题卡在启用前(含“启封”和启封后“使用完毕”前,下同)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试结束后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在运转的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到绝对保密和安全,严防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
1、包装。
试卷分科目分袋包装,每袋试卷为30份;答题卡单独装袋,每袋A、B卡各15份,答题卡袋上注明学科名称。
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袋前须认真核对,严防差错。
密封后须加盖密封专用章。
2、分发。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上报的试卷、答题卡需要数,按县(市、区)分发。
3、运送。
试卷、答题卡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以下简称《保密规定》)第三章有关规定。
运送试卷、答题卡的运输车辆要具有密封、防潮、防盗性能,车况良好;押运人员由会考办负责人、公安或武警组成,两人以上押运;运送途中,在任何情况下,试卷、答题卡押运现场不得少于两人看管。
严禁搭乘与试卷、答题卡运送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搭载与试卷、答题卡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
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向上级会考、当地教育、公安及保密部门报告。
试卷、答题卡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同时符合如下条件:(1)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综合考试;(2)保密观念强,能遵守国家和教育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制度;(3)身体健康。
4、保管。
试卷、答题卡的保管必须符合《保密规定》第四章有关规定。
试卷保密室的硬件设施必须符合《保密规定》中的要求。
市、县(市、区)试卷保密室须经上级会考办、同级教育、公安、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启用。
试卷保密室墙上醒目处应张贴《试卷保密室负责人职责》、《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守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当地会考办、公安局、保密局值班电话号码等,并须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有条件的考点应设置保密室;无条件的考点,须设有符合保密条件的试卷、答题卡存放点,并派两名以上人员值守,用于暂存当天开考的试卷、答题卡。
试卷、答题卡于开考前送至考点。
考试结束后,经验收、密封、清点无误后,立即送回县(市、区)会考办保密室。
如发生泄密事故,必须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要求,立即报当地教育、公安、保密部门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迅速查明原因。
对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保密室必须每班四人昼夜值班。
任何情况下,试卷、答题卡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认真填写《试卷、答题卡接收和发放单》(见附三 ),《试卷、答题卡接收和发放单》由市、县(市、区)会考办封存备查。
考点领取试卷、答题卡须在开考前两小时内,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
5、今年各市到省领取试卷、答题卡的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前准备工作1、考点设置、布置(1)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若干考点。
考点应相对集中,应设置在有利于安全保卫、外界干扰少、设施条件较好的学校。
(2)各考点须在校门口悬挂红底白字“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考点”的横幅,以及标语、彩旗等,营造既庄严又和谐的气氛。
(3)在考点内醒目处,放大张贴《考场平面示意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等。
(4)设置警戒线。
在距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考前考生不得进入禁区。
考试期间,严禁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点。
(5)考点内要设立“问讯处”、“医务室”、“车辆停放处”、“送考人员休息处”等,并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
(6)考点必须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有专人值班,以便及时收集处理有关情况。
2、考场的设置与布置(1)考场应采用通风、采光、桌椅条件良好和有足够使用面积的教室,并确保安全、安静。
(2)每考场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原则上要求考桌背向考生)、单行排列,前后左右距离应在80厘米以上,考桌标记单须张贴在靠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3)清除考场内墙壁和黑板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图表资料,清除考桌桌肚内杂物,室内整洁无纸屑。
(4)考场门口应张贴本考场考试号起讫号,门外应设置物品摆放处,供考生摆放携带的书包、资料等物品。
3、打印、发准考证各市、县(市、区)会考办应提前打印准考证,并于考前一个星期前发给考生。
4、考前指导(1)各考点、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加强考前指导,让每位考生都熟悉考试规则、程序和答题要求。
考点学校还须配备一定数量的2B铅笔、空白垫纸板、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及空白草稿纸,供考生应急之用。
(2)考试前一天,考点、考生所在学校要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
(3)各级教育、会考部门要督促考点、考生所在学校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
(4)切实安排好考生考试期间的生活,搞好饮食卫生,安排好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5、考点组织机构考点设考点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市、县(市、区)会考办聘任。
考点主任主持并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负责组织本考点工作人员的选聘等,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根据主任的安排分管有关方面的事务。
考点设立考务组、保密保卫组、宣传组、后勤组等若干职能组(具体职责详见附件一)。
考点按考生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个考场配监考教师两名。
同一考场中的监考教师应来自两所不同的中学,并注意性别、年龄、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搭配。
考点正、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性和纪律性强,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2)熟悉并能掌握考试的工作程序与要求;(3)身体健康;(4)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综合考试。
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综合考试,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回避对象本人不声明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本人已声明,负责人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所有考点工作人员一律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培训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二)的要求培训后,持证上岗。
6、综合考试巡视考试期间,省、市、县(市、区)均派出督察、巡视组,代表省教育考试院到各考点监督、检查考试准备工作与考试实施情况,其职责详见附件一。
五、考试实施1、考场内考生座位按下列样式编排样式一:样式二:答题卡的A、B卡可参照此样式中的一种分发。
2、考试注意事项(1)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监考教师职责》(详见附件一),在每场考试开考前,要统一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了手机、小灵通等现代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详见附件二《金属探测器使用规范》)。
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主持本考场考试,并在考试期间正确使用《考试规范化用语》(详见附件二)。
监考教师有权制止除考点主任(副主任)、场外监考员、巡视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任何情况下,只要考场还有一名考生,监考教师都不得擅离考场。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详见附件四)。
(3)考试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包括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传出考场。
备用试卷和答题卡不得无故拆封,如确需启用备用试卷和答题卡,须填写《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启用审批表》(详见附件三),并经考点主任批准,由考点主任、副主任两人签字后方可启封。
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启封后未使用的空白试卷、答题卡,在考试过程中,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须有专人看管,不得传阅,严禁传出考点。
考试结束后,被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答题卡和《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启用审批表》同考生试卷、答题卡一起送县(市、区)会考办,由县(市、区)会考办负责验收、保存。
(4)考试期间考场发生意外情况,按《综合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二)相应条款处理。
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应立即报上级会考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并按上级指示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应急处理。
六、试卷、答题卡的回收1、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均应认真填写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规定的内容。
立即送交考点主任验收后,按规定将试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装订、密封;将答题卡从小号到大号顺序装袋、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