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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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7.04•【文号】教党〔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共教育部党组2018年7月4日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国家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综述及展望

国家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综述及展望

国家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综述及展望摘要:本文对国家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和政策进行了梳理和综述,从宏观上把握国家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阐述了各个文件的内在关系,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提出了未来的政策发展趋势。

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专业化我国高校心理建康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经过多年探索逐渐完善。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建康教育,给予了较多政策支持。

对国家20多年来出台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进行综述,有助于从政策层面认识我国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历程,抓住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把握心理健康教育未来发展方向。

一、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国家文件(一)专门性文件。

从1994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起,党和政府出台了多份文件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指导、要求、规范。

包括200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5年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201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2011年6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201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二)综合性文件。

综合性文件有在党相关的报告和决定中提到了心理工作,主要包括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10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1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

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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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46号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各单位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要求,科学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活动,确保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落到实处。

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厅思政处和高校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标准课程代码:课程类型: A类学时:36 适用专业:所有专业一、概述(一)课程性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

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程基本理念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精神,科学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最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2.基本理念遵循一般与具体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相结合;课堂体验与课外反思相结合的设计理念。

(三)课程设计思路1.设计依据(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学生身心发展及学习的特点(4)本课程的设计理念2.教学内容的设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的精神设计十章的教学内容。

二、课程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层面、技能层面和自我认知层面三个方面的内容。

1.知识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和基本概念,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了解大学阶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掌握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14•【字号】皖教秘思政[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35号)各普通高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

各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研究,广泛学习宣传,把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各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其建设标准符合教育部要求。

制定方案要根据本校、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特点,努力创新,突出特色,打造亮点。

三、全面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各单位要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为指导,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的力度,增加投入,完善制度,培训师资,真正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教学环节,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中去,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部、省教育厅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请各校、各单位抓紧落实,同时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

各校、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请于8月底以前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和高校学生处。

联系人:思政处张英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优良品格;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3. 各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

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服务部门、校医院以及各院(系)、研究生院和相关学科教育研究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要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黔教社发[2012]201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社发〔2012〕20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才强国、人才强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各校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提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和条件。

二、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设置,计2个学分。

普通本科高校36个学时,理论教学和拓展训练各占18个学时;高职高专院校32学时,理论教学和拓展训练各占16个学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加强与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就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就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

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与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技能与自我认知三个层面达到以下目标。

知识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心理学的有关理论与基本概念,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了解大学阶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掌握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

技能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自我探索技能,心理调适技能及心理发展技能。

如学习发展技能、环境适应技能、压力管理技能、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人际交往技能与生涯规划技能等。

自我认知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树立心理健康发展的自主意识,了解自身的心理特点与性格特征,能够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心理状况、行为能力等进行客观评价,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够进行自我调适或寻求帮助,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并适应社会的生活状态。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201908)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课程标准。

1.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1.1课程的性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

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课程是学院各专业心理健康教育的必修课程,是培养和提升高职学生心理素养的主干课程,也是学院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基础课程之一。

1.2设计思路本课程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指导,向大学新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自我认知三个层面,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并能初步掌握心理调适的方法与技能,有效地解决成长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升其心理素质。

本课程将教学内容形成课内十二个教学。

力求切合学生心理实际,将知识、体验和训练融为一体,切实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建议课程在第一学年开设。

学时数为32课时,其中课内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26学时,其他6学时,2个学分。

2.课程目标2.1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自我探索技能,心理调适技能及心理发展技能。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如何指导学生在观念、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尽快适应新的要求,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明确提出,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等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应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大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全面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

它对于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在推进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明显的效果。

一些高等学校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或咨询的专门工作机构,开展了相应的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和欢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教社政厅[2002]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1〕1号),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推进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坚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的方针。

根据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增强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感以及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推进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坚持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原则,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2.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

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3.宣传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使学生认识自身的心理活动与个性特点;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认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标准。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1.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应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主管校领导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服务部门、校医院以及各院(系)、研究生院和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应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

2.高校应有健全的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

学校应有机构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院(系)应安排专兼职教师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班委会、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积极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3.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或实施办法.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4.高校应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与目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旨在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必修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了解自我,增强自我认知能力,提高情绪调节能力,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应对压力的能力,预防和解决心理问题,从而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课程目标与内容1.知识与技能目标:学生应掌握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了解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掌握自我认知、情绪调节、人际交往、压力应对等技能。

2.过程与方法目标:学生应学会自我评估,制定心理健康计划,通过积极思考、行为调整来改善心理健康状况。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基础知识、自我认知与自我探索、情绪管理、人际交往与沟通、压力应对、心理危机应对、心理疾病预防与康复等。

三、教学要求与方法1.教学要求:教师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鼓励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和反思。

同时,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2.教学方法:可以采用课堂讲授、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心理测验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

同时,应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课程、多媒体教学等,提高教学效果。

四、考核方式与评估1.考核方式:考核应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部分。

平时成绩可以通过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组讨论参与度等来评定;期末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或操作等形式进行。

2.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应包括学生对心理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与度和积极性等方面。

同时,教师还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是否有改善,是否能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

五、师资要求与资源条件1.师资要求:教师需要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背景,具备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同时,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为学生提供积极健康的心理环境。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等学校⼤学⽣⼼理健康教育⼯作的意见为进⼀步加强和改进⾼等学校德育⼯作,全⾯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加强普通⾼等学校⼤学⽣⼼理健康教育⼯作,提出以下意见:⼀、充分认识加强⾼等学校⼤学⽣⼼理健康教育⼯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标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如何指导学⽣在观念、知识、能⼒、⼼理素质等⽅⾯尽快适应新的要求,是⾼等学校德育⼯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全⾯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在全⾯推进素质教育⼯作中,必须更加重视德育⼯作,加强学⽣的⼼理健康教育。

《中国普通⾼等学校德育⼤纲(试⾏)》明确提出,要把⼼理健康教育作为⾼等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应具备良好的个性⼼理品质和⾃尊、⾃爱、⾃律、⾃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理调适能⼒。

加强⼤学⽣⼼理健康教育⼯作是新形势下全⾯贯彻党的教育⽅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全⾯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段,是⾼等学校德育⼯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等学校培养的学⽣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化素质、专业素质和⾝体素质,⽽且要有良好的⼼理素质。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指导下,⼤⼒加强⼤学⽣⼼理健康教育⼯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全⾯发展对培养⾼素质创新⼈才的必然要求。

它对于提⾼⼤学⽣适应社会⽣活的能⼒,培养⼤学⽣良好的个性⼼理品质,促进⼼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化素质、专业素质和⾝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提⾼⾼等学校德育⼯作的针性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

近年来,各地教育⼯作部门和⾼等学校在推进和加强⼤学⽣⼼理健康教育⼯作⽅⾯做了⼤量的⼯作,进⾏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些成功的经验和明显的效果。

⼀些⾼等学校已经把这项⼯作纳⼊学校德育⼯作体系,成⽴⼼理健康教育、⼼理辅导或咨询的专门⼯作机构,开展了相应的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受到师⽣的⼴泛好评和欢迎。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1. 引言心理健康教育是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和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

2. 标准内容2.1 教育目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状态和积极的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该明确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将其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中。

2.2 组织机构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该机构应该由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组成,具备良好的心理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3 课程设置学校应该开设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健康调适方法、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应对策略等。

课程设置应该有针对性,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发展特点进行调整,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

2.4 培训机制学校应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机制,对心理健康教育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该鼓励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其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2.5 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学校应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干预等服务。

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为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和小组咨询等形式的服务。

2.6 心理健康宣传与活动学校应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与活动,向全体师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保护意识,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

宣传与活动形式多样,包括讲座、展览、主题活动等,能够吸引学生的关注和参与。

2.7 心理健康监测与评估学校应该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监测与评估,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监测与评估结果应该纳入学校综合评估体系,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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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党高工宣〔2011〕47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推动我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
5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高校学生心理课程通知
中共广西高校工委办公室2011年7月7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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