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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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检查
1、先描述通则规定以外的的检查项目,其他 应符合XX剂型下有关规定(附录X)。
2、通则规定的检查项目要列出具体数据的, 或通则规定以外的检查项目,其描述次序为相对密 度、PH值、乙醇量、总固体、干燥失重、水中不溶 物、酸不溶物、重金属等。 3、如对通则中某项检查有特殊规定的,如小 金丸可写“除溶散时限不检查外,其他应符合丸剂 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IA)。
五、质量标准研究程序 1、依据法规制定方案
总方案的设计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新药审批办法》中对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研 究的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标准拟定的各项内容参 照现行版《中国药典》。
2、查阅有关资料
根据处方组成,查阅组方中药味的主要化学 成分及理化性质的文献资料、与功能主治有关的 药效学研究及质量控制方面的文献资料,为制定 质量标准提供参考和依据。
质量标准是新药研究中重要组成部分。中 药制剂的质量标准共包括名称等十余项内容。 质量标准的书写具规范的格式,具体要求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现行版)。其内容 如下:
一、名称 二、处方 六、检查 七、浸出物测定 十一、注意 十二、规格
三、制法
四、性状
八、含量测定
九、功能与主治
十三、贮藏
五、鉴别
制定质量标准的意义和原则:质量标准的制定必须 坚持质量第一,充分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的原则。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药品质量管理的法规和 条例,建立了法定的药品质量监督机构。2001年12月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从法 律上保证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权利。 对全面控制药品质量的科学管理的五个方面规范即 《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非临床研究用药质量管理规范》(GLP)、 《临床研究用药管理规范》(GCP) 《药品供应质量管理规范》(GSP) 有的已在研定实施,有的条例尚在拟定中。为实现中 药制剂的现代化、科学化和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2、制剂色泽如以二种色调组合的,描写时以后者为主, 如棕红色,以红色为主,书写时颜色、形态后用分号。色泽 避免用各地理解不同的术语,如青黄、土黄色、肉黄色、咖 啡色等。
3、外用药及剧毒药不描述味。
(1) 丸剂 水丸
各种剂型描述举例如下:
沉香化气丸: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微甜、
苦。
蜜丸 艾附暖宫丸: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 味甘而后苦、辛。 (2) 散剂玉真散 本品为黄白色至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3) 片剂牛黄解毒片 本品为素片或包衣片,素片或包衣片除去包衣后 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4) 颗粒剂 午时茶颗粒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十、用法与用量
第二节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 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
第二节
二、处方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1、成方制剂应列处方
单味制剂为单一药味,故不列处方,而在制法中说明 药味及其份量;制剂中使用的药引、辅料及附加剂一般不 列入处方中,在制法中加以说明。 2、处方中的药材名称
凡国家标准已收载的药材,一律采用最新版规定的名 称。地方标准收载的品种与国家药品标准名称相同而来源 不同的,应另起名称。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药材,应采 用地方标准收载的名称,应另加注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质量标准的分类
(一)国家药品标准
现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 经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 品标准。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根据新药研究的不同阶段制订相应的新 药质量标准。
按照《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要经过个阶段:
1、临床研究用质量标准
临床用药的质量标准可以保证临床用药质量的均衡性,这对保 证临床试验的安全和得出正确结果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今后中试以 至投产的质量评价、修定制定正式质量标准提供了依据。
3、处方药味的排列 根据中医理论,按“君、臣、佐、使”顺序排列, 书写从左到右,然后从上到下。 4、处方中的炮制品写法 处方中药材不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净药材(干 品);某些剧毒药材生用时,冠以“生”字,以引起重 视;处方中药材属炮制品的,一般用括号注明,与药典 方法不同的,应另加注明。 5、处方量 处方中各药材的量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重量以 “g”为单位,容量以“ml”为单位,全处方量应以制成 1000个制剂单位的成品量为准。
四、制定质量标准的前提
(一)药物组成固定
处方药味及份量是制定质量标准的依据,直接影响评价指标的 选定和限度的制定。因此在制定质量标准之前必须要求获得真实、 准确的处方才可开始进行质量标准的研究和实验设计。
(二)原料稳定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制定之前,须制定药材和辅料的质量标准。 在临床研究及中试阶段以及后期生产,都要严格按药材质量标准所 规定的项目投料。
(三)制备工艺稳定
新药的研制在处方确定以后,结合临床服用要求,确定剂型, 进行工艺条件的研究,优选出最佳工艺条件,至少是适合中试生产 规模,条件具备后,制备工艺稳定后,才可进行质量标准的实验设 计。因为尽管处方相同,而工艺不同,致使所含成分及其量不同, 直接影响鉴定、含量测定等项目的建立和限度的规定。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气香异,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甜,
(12)酊剂 颠茄酊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绿色的液体;有微臭。 (13) 流浸膏及浸膏剂甘草流浸膏 本品为棕色或红褐色的液体; 味甜,略苦涩。甘草浸膏 本品为棕褐色固体,有微弱的特殊臭气 和持久的特殊甜味;遇热软化易吸潮。 (14)膏药狗皮膏 本品为摊于兽皮或布上的黑膏药。 (15)橡胶膏剂伤湿止痛膏 膏;气芳香。 本品为淡黄绿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皮
(5) 锭剂 紫金锭 本品为暗棕色至褐色的长方形或棍状的块体;气特 异,味辛而苦。
(6) 煎膏剂二冬膏 本品为棕黄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味苦。
(7) 糖浆剂川贝枇把糖浆 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 苦、凉。
(8)合剂(口服液)小建中合剂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微香, 味甜、微辛。中药口服液一般均有颜色,且难以达到澄明,性状描 述时应予注意。 (9)滴丸剂满山红油滴丸 (10)胶囊剂 龟龄集 味咸。 (11)酒剂舒筋活络酒 略苦。 本品为黄棕色的滴丸;有特异香气。
四、性状
一种制剂的性状往往与投料的原料质量及工艺有关。原 料质量保证,工艺恒定则成品的性状应该是基本一致,故质 量标准中规定制剂的性状,能初步反映其质量情况。制剂的 性状指成品的颜色、形态、形状、气味等。 1、除去包装后的直观情况,按颜色、外形、气味依次 描述;片剂、丸剂如有包衣的还 应描述除去包衣后的片芯、 丸芯的颜色及气味,硬胶囊剂应写明除去胶囊后内容物的色 泽;丸剂如用朱砂、滑石粉或煎出液包衣,先描述包衣色, 再描述除去包衣后丸芯的颜色及气味。
2、暂行或试行药品质量标准
新药经批准后,其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批准为试生产的新药, 其标准试行期为3年,其它新药的标准试行期为2年。
3、正式的药品质量标准
新药的试行质量标准期满,生产单位提出转正申请,经省级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该药 品安全、有效、稳定、可控,其质量标准转为正式国家标准。
3、荧光鉴别一般应采用365nm波长的紫外光灯,写 为“臵紫外光灯(365nm)下观察”。如用其他波长紫外 光灯观察,应在括号内注明。
(三)色谱鉴别 在复方制剂中最常用的是薄层色谱鉴别。
1、中药制剂中有与《中国药典》收载品种的同一药味, 一般尽可能采用与药材相同条件进行薄层色谱鉴别,描述 也应统一。有些处方由于某些药味干扰,难以统一或虽无 干扰,但在同一薄层板上可实现同时检出几味药使操作简 单,可采用其他条件。 2、薄层色谱鉴别中如利用上项鉴别剩余的供试品溶液, 可不再重复写其供试品溶液制备方法,可先写对照品(或 对照药材)溶液的制备方法,再写“照薄层色谱法(附录X 页)”试验之后,写“吸取鉴别(X)项下的供试品溶液与 上述对照品(或对照药材)溶液各Xul”;而用上项鉴别的 滤液(溶液)或药渣,再进行处理后才制成供试品溶液的, 应首先描述其处理方法。 此外,高效液相色谱很少直接用于中药制剂的鉴别, 气相色谱适宜于制剂中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鉴别。
第九章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
药物分析
第一节


一、制定质量标准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的质量规格及检测方法所作 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 部门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有 效。 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根据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所 制定的符合中药特点控制中药质量的技术规范。
权威性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 品标准,遇有产品处于合格边缘,或需要仲裁时,只有国 家标准,特别是国家药典具有权威性。
科学性 质量标准的制定,需要有足够量的实验次数, 积累大量的数据资料,其方法的确定与限度的制定均应有 充分的科学依据。 进展性 质量标准是对客观事物认识的阶段小结,即 使国家标准也难免有不够全面之处。随着生产技术水平提 高和测试手段的改进,应对药品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在申报新药中要求的临床研究用质量标准、试行质量标准 转为国家标准的过程中均可不断完善。
(二)企业标准
药品生产企业为保证药品质量制定 的企业内部标准。一般高于法定标准要 求,主要指多增加了检测项目或提高了 限度标准,作为创优、企业竞争,保护 优质产品本身,严防假冒的重要措施。 国外较大的企业均由企业标准,对外保 密。
三、质量标准的特征
药品应具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及可控性。而质量 标准在保证药品上述性质的同时,本身又具有如下特性:
3、实验研究 对质量标准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试验研究, 积累原始数据,为质量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 4、制定质量标准草案 制定标准时,对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 “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原则,既要 结合实际,又要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限度 的制定要以药效学研究和临床应用结合起来 进行合理地制定。
第二节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七、浸出物测定
根据剂型和品种的需要,根据《中国药典》现行版浸 出物测定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溶剂和方法进行测定。 并规定限(幅)度指标。 八、含量测定 先写含量测定测定方法,再另起一行写含量测定限度 规定。 九、功能与主治 1、功能要以中医术语来描述,力求简明扼要。要突 出主要功能,使能指导主治,并应与主治衔接,先写功能, 后写主治,中间以句号隔开,并以“用于”二字连接。 2、根据临床结果,如有明确的西医病名,一般可写 在中医病症之后。
五、鉴别 鉴别方法包括显微鉴别、理化鉴别。编 写顺序为:显微鉴别、一般理化鉴别、色谱 鉴别。 (一)显微鉴别 应突出描述易察见的特征。正文写“取 本品,臵显微镜下观察”,其后描述处方药 材鉴别特征,所描述的每味药材鉴别特征都 用句号分开,但不需注明是什么药材的特征。
(二)一般理化鉴别 1、一般鉴别反应,如《中国药典》附录中已有规定, 照《中国药典》附录方法。 2、样品配成供试溶液,分别做两项鉴别试验时,而 二者鉴别试验叙述较简短,可写在一项鉴别中;若叙述 较长,又再无其他鉴别项,可先写处理方法,然后写 “溶液(或滤液)照下述方法试验”;如鉴别不止两项, 鉴别试验叙述较长,需分别做鉴别试验时,可分项描述。
三、制法
1、制法项下主要叙述处方中药物共多少味(包括药引、辅 料)。各味药处理的简单工艺,对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艺,应列 出控制的技术条件(如时间、温度、压力、PH值等)。保密品种 制法可略(但申报资料中应有这部分内容)。 2、属于常规或《中国药典》已规定的炮制加工品,在制法中 不需叙述,特殊的炮制加工可在附注中叙述。 3、制法中药材粉末的粉碎度用“粗粉”、“中粉”、“细 粉”、“极细粉”等表示,不列筛号。 4、一般一个品名收载一个剂型的制法;蜜丸可并列收载水蜜 丸、小蜜丸与大蜜丸;制备蜜丸的炼蜜量要考虑各地气候、习惯 等不同,应规定一定幅度,但规定幅度不应过大,以免影响用药 剂量。 5、单味制剂如属取原料直接打粉或直接投料,按常规方法制 作的,不需经过各种处理的,可不列制法,如珍珠粉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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