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用的计算折旧的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合集下载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摘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是一个重要议题。

在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时,企业需要考虑不同方法对税收的影响。

本文分析了常见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减值准备法和投资额售价法,并探讨了它们对税收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率和财务状况。

不同的折旧方法可能导致税负率的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现金流。

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综合考虑税收筹划的因素,确保能够最大化利润并维护良好的财务状况。

通过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可以实现税收优惠,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税收、直线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减值准备法、投资额售价法、税收筹划、税负率、企业财务状况。

1. 引言1.1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用于计算资产减值的一种方法,其选择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还会对企业的税收造成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折旧费用的计算和税负率的变化方面。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会导致折旧费用的大小不同。

直线折旧法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之一,其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平均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的折旧费用稳定且较为平均。

而双倍余额递减法则是将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作为基数,每年以固定比例递减,初期折旧费用较高,后期逐渐减少。

不同的折旧方法选择会直接影响企业在税务申报时的折旧费用数额,从而影响税收的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还会影响企业的税负率。

税负率是企业税收占利润的比重,而折旧费用是企业可抵扣的税前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纳税基础。

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会使企业在税务申报时的纳税基础变化,进而影响税负率的计算结果。

税负率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缴纳额,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是企业在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价值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逐渐减少的一种现象。

对于企业来说,折旧是一项重要的成本,可以通过折旧计入成本来减少税务负担。

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税务策略,以减少所得税。

本文将分析三种常用的折旧方法(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法)下的所得税计算。

首先,直线折旧法是最常用的折旧方法之一、该方法假设固定资产的价值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是均匀地减少的,因此在每年折旧计算中,折旧费用是固定的。

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利润-折旧费用)×税率其中,利润是企业在一年内所获得的净收入,折旧费用是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额,税率是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税率。

其次,加速折旧法是一种在固定资产早期使用阶段折旧费用较高,后期折旧费用逐渐减少的折旧方法。

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中,折旧费用是固定资产净值的两倍余额乘以一个固定的折旧率。

而在年数总和法中,先计算固定资产预计寿命的总和,再根据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比例计算折旧费用。

对于加速折旧法下的所得税计算,需要先根据折旧方法计算出折旧费用,然后再根据公式进行计算。

以上面提到的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利润-折旧费用)×税率在这个公式中,利润是企业在一年内所获得的净收入,折旧费用是根据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出的折旧费用,税率是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税率。

最后,年数总和法是一种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在使用寿命的各个年份中的折旧方法。

在年数总和法中,折旧费用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中的每一年是不同的。

所得税计算公式与前面两种折旧方法类似:所得税=(利润-折旧费用)×税率其中,利润是企业在一年内所获得的净收入,折旧费用是根据年数总和法计算出的折旧费用,税率是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税率。

综上所述,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都可以使用相同的公式,即利润减去折旧费用再乘以税率。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不易变现、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由于其具有长期使用价值,但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值,因此需要进行折旧处理。

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方式不仅影响企业的财务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还会对企业的所得税产生影响。

本文将从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影响。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一般采用的是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如年限折旧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不同的折旧方法会使得资产的净值和折旧费用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费用。

采用年限折旧法的企业在前几年的折旧费用较高,由此减少了纳税利润,降低了所得税负担;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则在前几年的折旧费用较低,增加了纳税利润,增加了所得税负担。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所得税税负。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财务成本的影响。

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呈现不同的盈利情况,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成本。

采用年限折旧法的企业在前几年的折旧费用较高,会使企业报表上的财务成本增加;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则在前几年的折旧费用较低,会使企业报表上的财务成本减少。

这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都会产生影响,因此企业需要综合考虑税务和财务的影响,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税收政策的影响。

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都有一定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也不例外。

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折旧处理方式上面临新的选择,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财务成本和投资决策。

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折旧处理方式,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企业在拥有固定资产时,需要进行折旧处理,来反映固定资产的消耗和降价。

折旧处理方式的选择对企业的会计利润和所得税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将探讨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直线折旧法直线折旧法是一种基本的折旧处理方法,企业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计算,每年折旧金额相同,分摊了固定资产的使用的成本。

直线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比较简单,计算方法简单,容易理解和掌握。

会计利润稳定,但是实际使用寿命不同的资产,其使用效益分布可能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会计利润与经济效益不一致,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盈利能力。

由于会计利润稳定,直线折旧法适合于分红比较稳定的企业。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资产残余价值的两倍递减折旧,折旧率大于直线法,前几年折旧额较大,后几年折旧额较小。

双倍余额递减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较大,前期企业折旧额增加,税前利润降低,减少企业的所得税支出,但后期折旧额较少,税前利润增加,所得税支出会增加。

但是,双倍余额递减法会导致资产抵扣过快,使资产过早报废,还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实际效益不一致。

三、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按报废年限的总和计算出折旧率,并按该折旧率计算折旧额。

年数总和法的折旧额前期较小,后期较大,折旧率与直线法相近。

年数总和法的优点是减轻了前期折旧负担,符合资产实际使用周期,能够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盈利能力。

但是,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复杂,实现难度较大,需要专业会计人员进行计算。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有很大的差异。

不同的折旧法会对企业的税前利润和所得税支出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应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处理方式,以实现真实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和减少所得税支出的目的。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公司为了表现资产的使用价值逐年减少而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将资产原值逐年转化为费用的过程。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而折旧则是固定资产耗损的定量表现。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非常重要,正确的折旧处理方式可以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而错误的折旧处理方式则会增加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1. 折旧方法的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不同的。

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法。

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折旧方法,它可以平均分摊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使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都能够计提相同的折旧费用,从而达到稳定的利润和稳定的所得税负担。

加速折旧法则可以在固定资产初期提高折旧额,不利于减少企业在初期的所得税负担,但可以在后期减少折旧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年数总和法则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折旧费用,这种方法对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影响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取舍。

2. 折旧年限的确定折旧年限是指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的资产其使用寿命是不同的,决定了资产的折旧年限。

对于同一种类型的资产,不同的折旧年限会对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产生巨大的影响。

折旧年限的确定需要考虑到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和市场的要求,恰当地确定折旧年限对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有重要的作用。

3. 折旧额的计算折旧额的计算是指按照所选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计算出每个会计期间的折旧费用。

折旧额的计算是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正确的计算可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而错误的计算则会增加企业的税负。

在折旧额的计算中,需要考虑到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的变化,合理地确定折旧额对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是非常重要的。

4. 折旧额的使用正确使用折旧额也是对企业所得税负担的重要影响。

在资产的折旧费用计提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地使用折旧额,不能随意地使用折旧额,因为随意地使用折旧额会增加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是企业长期投资的基础,同时也是企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企业实行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

本文将探讨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与类型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斤重不变的折旧率,把固定资产原值线性地分摊到每年的损益表上。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中,由于使用、时效、经济技术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价值的逐渐降低和耗损,因此需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来反映电度有限的变动情况。

根据折旧的基础和折旧方法的不同,固定资产折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定额折旧:按照固定的折旧率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不考虑资产残值影响。

常见的有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二)不定额折旧:按照固定的折旧额折旧或按照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益折旧。

常见的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生产工作量法等。

(三)增减法折旧:把折旧期内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考虑进去,按照单项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发生时间的先后,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区分、记录资产增加或减少引起的增减金额,进行相应的折旧。

二、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的计算,因此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直线法折旧直线折旧法是最常见的定额折旧法之一,具体分为平均年数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在直线法折旧下,每年折旧额基本相同,因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也相对较小。

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实施直线法折旧后,可以按照折旧额直接计算所得税。

例如,一公司一台原值为10万元,使用年限为5年的车辆,采用平均年数法折旧,每年折旧2万元。

假设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直线法折旧,每年的所得税开支如下:折旧额:2万元/年所得税前利润:10万元/5年=2万元/年所得税开支:2万元×25%=0.5万元/年从上面的数据可知,该公司采用直线法折旧,所得税的开支相对较小。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为了核算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和价值减少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方式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和税收,因此对企业所得税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通常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直线法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再平均分摊到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量或产出量来计算折旧费用;而双倍余额递减法则是以固定资产的净值为基础来计算折旧费用,每年折旧费用是前一年净值的两倍。

1. 直线法直线法的折旧费用是固定的,不受固定资产的使用量或产出量的影响。

这种折旧处理方式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势是稳定,有助于预测企业的税负。

因为固定的折旧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纳税基础,以此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而且,直线法的折旧费用相对稳定,可以避免出现因直接影响企业盈利状况而导致企业所得税负担剧烈波动的情况。

2. 工作量法工作量法的折旧费用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量或产出量进行计算的,折旧费用会随着生产量的增加而增加。

这种折旧处理方式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影响也比较明显,当企业的产量较大时,折旧费用也相应增加,这会导致企业的纳税基础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负担相应增加。

3. 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时,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还需要考虑资产的使用情况、企业盈利状况、资产折旧情况等多个因素。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折旧处理方式。

若企业希望能够稳定折旧费用,从而稳定企业税负,适合选择直线法;若企业的产量较大,选择工作量法可能会使企业所得税负担相对增加;而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可能会使企业所得税负担在不同年份发生波动。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是有影响的。

一方面,在税收方面,不同的折旧处理方式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的折旧处理方式会影响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净值,从而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

几种常用的计算折旧的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几种常用的计算折旧的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几种常用的计算折旧的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使用年限法又称年线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

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其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一定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称为固定资产折旧率。

它反映一定期间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使用年限法的特点是每年的折旧额相同,但是缺点是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费越来越多,到资产的使用后期修理费和折旧额会大大高于固定资产购入的前几年,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额和利润。

2.产量法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其计算公式为: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总产量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当年产量×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产量法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的配比情况。

3.工作小时法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其计算公式为:使用每小时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耐用总小时数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当年工作小时数×使用每小时的折旧费用工作小时法同产量法一样,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的配比情况。

4.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

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浅析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摘要:本文对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进行讲解,并把它们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比较。

经过比较后发现,双倍余额递减法对企业效益最好,对于企业资金的运作有着极大的帮助,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

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及比较1、直线法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优点是根据各期间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工作负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这种方法不能充分有效地考虑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影响3、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一直是财务管理者关注的重要问题。

不同的折旧处理方式可能会对企业的所得税产生不同的影响。

本文将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折旧处理方式的选择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我们来看一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利润来计算的,一般来说,企业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

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是被认为是成本的一部分,可以从企业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所以,选择合适的折旧处理方式可以对企业所得税产生直接的影响。

我们来看一下折旧处理方式的选择。

一般来说,折旧可以按照直线法、倍数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不同的折旧处理方式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折旧费用,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所得税。

以直线法和倍数余额递减法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它们的影响。

直线法是指每年折旧费用相等,而倍数余额递减法则是每年折旧费用递减。

如果企业选择直线法进行折旧处理,那么每年折旧费用相等,会平均分摊到每个年度的成本中,从而降低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

而倍数余额递减法则是在资产的前几年折旧费用较高,后几年折旧费用逐渐减少,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前几年获得更多的折旧扣除,减少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

折旧处理方式的选择还可能涉及到税务政策的影响。

有些国家和地区可能对不同的折旧处理方式有不同的税收政策。

有些国家可能鼓励企业使用特定的折旧处理方式,以促进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升级。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选择合适的折旧处理方式可以减少企业的利润和所得税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的差异,企业在选择折旧处理方式时需要考虑不同的因素,包括税收政策、资产类型和资产使用状况等。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浅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摘要: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使得固定资产的损耗得到弥补,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在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及各项开支费用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而企业生产成本的高低又对企业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

在最新的历史形势下,探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对于企业的长足发展乃至市场经济的稳定进步都有着极强的长远意义。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常见折旧法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直接影响着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以及是否获得强大的社会效益。

由于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直接受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影响,因而国家对此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说明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自由选择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法,而不同的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以下将对此作出比较具体性的说明。

一、若企业会计所运用的会计方法与税务处理要求保持一致则折旧方法与税务折旧准予扣除要求一致也就是说,在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运用加速折旧法将满足条件的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后,其余的固定资产所借助的手段都是直线法计提折旧,所以,在计算企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度的时候,将会根据相关规定把固定资产折旧的额度进行扣除,与此同时,相关的计税基础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不会存在任何不同,在会计工作方面,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资产或者负债也就不需要确认。

除此之外,因为一些准予扣除但是没有扣除的项目一般来讲不会存在,所以在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核对之时,如果企业的业务不在一些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的范围之内,那么在进行企业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工作之时,也就没必要进行纳税空间的划分。

相反的是,如果企业在税收减免的期间内能够赢得更大程度上的效益,则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样一来可以将企业当做利润的部分作为折旧费扣除,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和更大的空间内加重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从经营收入中扣除费用后需要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在核算费用时计提的一种经济性虚拟成本,对企业所得税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概念、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概念(一)直线法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再按照已确定的使用年限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是计算简单、明确可行,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使用寿命。

然而,这种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直线法将资产的原值均匀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导致资产净值逐年减少,进而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计算的,因此资产净值的减少将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资产折旧的利润调节作用在纳税前利润计算中,企业需要将固定资产折旧作为一项费用扣除,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前利润,从而减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度。

直线法的折旧计算简单,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前利润,最终减少企业所得税。

(二)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早期阶段,按更快速度计提折旧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费用逐渐降低。

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加速折旧法使得资产在早期年限内折旧费用更高,进而减少了纳税前利润,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

这种方式理论上可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税前利润的调整作用加速折旧法在早期年限内计提较高的折旧费用,降低了税前利润,减少了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度。

3.资产残值的决定加速折旧法中的资产残值对所得税有一定影响。

由于加速折旧法在早期会计期间内计提较高的折旧费用,所以残值的确定不准确可能导致企业在最后几个会计期间内的折旧费用过低,进而减少了资产净值,增加了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度。

4.扣除限额的影响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费用对一些固定资产的扣除有一定限额,超过限额的折旧费用无法用于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略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略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略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略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摘要】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因此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进行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法.目前,会计准则规定的折旧方法中,主要是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计提折旧对企业各期所得税的影响,并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折旧一、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方法1、年限平均法。

也称直线法,它是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基准进行分摊,将固定资产的的应提折旧总额平均分摊到使用期间各年的一种折旧方法。

当固定资产各期损耗程度相同时,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这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固定资产在各期中的损耗程度不同,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时,就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各期实际使用情况,提取的折旧数与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也就不相符。

2、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这种方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3、年数总和法.也叫年限积数法,是以折旧当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作分子,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作分母,分别确定各年的折旧率,然后用各年折旧率乘以应提折旧总额,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企业为某一固定资产选择的折旧方法与税法所许可的折旧方法不一致,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1、企业所得税受折旧费用的多少影响。

由于折旧费用可以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所以折旧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销售成本或期间费用的大小,从而决定了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最后就影响企业税前利润的高低.2、企业所得税受折旧方法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摘要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活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使企业减少赋税,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过举例分析说明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地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启发我们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折旧方法,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经济效益;所得税绪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在生产成本及费用中所占的比重相当大,企业生产成本的高低,费用的大小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进而影响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所以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之间差别相当大,下面就以具体的案例来分析研究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例1,振华公司购买的价值150万元的生产线,残值按10%估算,估计使用年限为五年。

该企业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五年内,该企业未扣除折旧的税前利润为50万元。

如果公司可以在折旧方法上作出选择,那么公司应该采用哪一种折旧方法呢?下面我们不妨先对不同折旧方法下的税收情况做一个分析。

下面分别运用直线法和加速折旧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企业每年的应纳所得税额。

(1)直线法又叫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成本-估计残值)÷估计有效使用年限或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成本-估计残值)×直线折旧率其中:直线折旧率=1÷估计有效使用年限×100%按直线法计算,每年的折旧额为150×(1-10%)÷5=27(万元),五年累计折旧额为:27×5=135(万元)。

该企业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50-27=23(万元)五年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15(万元)(2)双倍余额递减法,其计算公式如下:每年折旧额=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折旧率实际工作中应用的固定折旧率,常为直线折旧率的一定倍数,其公式为:每年折旧额=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倍直线折旧率其中:两倍直线折旧率=2×(1÷有效使用年限×100%)但是,在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应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不同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

不同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

不同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折旧是会计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长期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时间流逝和价值消耗导致的减值现象。

对于企业来说,折旧是分摊资产成本并计入损益表的一种方式,可以减少当期的税负并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然而,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这取决于折旧方法对资产价值的处理方式。

在会计实践中,常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减值残值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折旧方法,并分析它们对所得税税负的影响。

首先是直线法,这是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折旧方法之一。

直线法假设资产的价值在使用寿命内均匀消耗,每年折旧金额相等。

这种折旧方法没有考虑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实际价值变动,因此折旧费用会按照固定比例计提。

这种折旧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企业的折旧成本,并且可以根据资产价值和使用年限计算折旧费用。

然而,由于直线法没有考虑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实际价值变动,这可能导致所得税税负的差异。

因为税法通常要求根据资产实际价值计提折旧费用,而直线法可能计提的折旧费用超过了实际需要,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其次是减值残值法,这种折旧方法在计算折旧费用时将资产的残值考虑在内。

残值是指资产使用寿命结束后的估计价值。

减值残值法根据资产的残值和使用寿命计算出每年的折旧费用,从而在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不同比例计提折旧。

这种折旧方法相对于直线法更加精确地考虑了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变动情况,减少了折旧费用的浪费。

然而,减值残值法可能导致较高的折旧费用,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最后是双倍余额递减法(DBDM),也称为加速折旧法。

这种折旧方法将折旧费用与资产的发票价值相对应。

初始折旧费用高于直线法和减值残值法,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少,直到资产的发票价值为止。

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在资产初期能够更快地摊销成本,以应对资产在初期的使用价值下降较快的情况。

由于折旧费用在前期较高,企业在初期可以获得较大的税收优惠。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费用逐渐减少,可能会导致后期较高的税负。

折旧费用的计提方法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折旧费用的计提方法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折旧费用的计提方法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摘要: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其核算涉及定义、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减值、处置等诸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正确与否,既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反映信息的质量,又会影响到利润表所反映信息的质量。

其中固定资产的折旧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具有比较大的影响,由于企业会计与税法核算累计折旧的方式依据不同致使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差异,因而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减变动,从而影响企业净利润的增减变动。

文章通过相关资料分析了折旧费用的计提方法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及对策。

关键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所得税费用;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累计折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8号规定国家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所得税费用 = 所得税额 * 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所得税法规定的项目计算确定的收益,是计算缴纳所得税的依据。

由于企业会计税前利润与应交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口径、计算时间可能不一致,因而两者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暂时性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和经营活动而购置的长期使用价值不断降低的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电脑、汽车等。

这些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次数的增加
而逐渐降低其使用价值,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折旧处理。

折旧可以理解为通过计提一定的费
用来反映资产的使用价值消耗程度,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合适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方法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

例如,直线法是一种常用
的折旧方法,其计算简单,但计提的折旧额相对较小,会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而加速折
旧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在早期减少折旧的计提,从而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企业在使用某种折旧方法后,如果发现该方法不适合当前情况,可以对其进行调整。

但调整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调整后的折旧费用与之
前的折旧费用可能存在差异,导致企业所得税金额发生变化;另一方面,调整后的折旧方
法需要在当前年度及以后年度使用,因此会影响未来多年的所得税负担。

3. 折旧会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综上所述,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重要的影响。

企业在制定折
旧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而制定出最优的折旧政策,减少税负。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

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筹划的重点。

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

但资产的计价几乎不具有弹性。

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作合理避税筹划的文章。

于是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其目的在于将固定资产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

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1.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的原值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预计净残值的多少同样会影响折旧额的计提,现行制度规定,各类行业资产净残值的比例,仍在固定资产原值的3%-5%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

因此在确定使用年限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有形损耗,而且应考虑固定资产无形损耗及其它因素。

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具体参考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的内容。

二、折旧年限对所得税的影响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为合理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会计实务:不同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

会计实务:不同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

不同折旧方法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差异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

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到企业成本、费用的计算,也影响到企业的收入和纳税,因此,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是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

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国家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一般只能选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

国家为了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加快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允许某些行业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通知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技术改造规划和承受能力,在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区间内,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

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经财政部批准的企业等,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在折旧年限内的前几年,所得税的数额相对减少,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以后年度的所得税会逐渐增加,总税负是不变的。

但是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加速对设备的更新,促进技术进步,从而给企业带来良性循环,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几种常用的计算折旧的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使用年限法又称年线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

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其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一定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称为固定资产折旧率。

它反映一定期间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使用年限法的特点是每年的折旧额相同,但是缺点是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费越来越多,到资产的使用后期修理费和折旧额会大大高于固定资产购入的前几年,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额和利润。

2.产量法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其计算公式为: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总产量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当年产量×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产量法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的配比情况。

3.工作小时法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其计算公式为:使用每小时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耐用总小时数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当年工作小时数×使用每小时的折旧费用工作小时法同产量法一样,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的配4.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

加速折旧有多种方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1)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率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个递减分数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数字总和。

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2)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年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

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

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

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

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

这是因为年限平均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扼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

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

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

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

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下面我们利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例3.广东某鞋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80000元,预计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

如表1-1所示,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资金成本率为10%表1-1 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表1)直线法: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180000-10000)/5=34000(元)估计使用年限5年。

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34000=6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66000×33%=21780(元)第二年利润额为:90000-34000=5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56000×33%=18480(元)第三年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86000×33%=28380(元)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34000=4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46000×33%=15180(元)第五年利润额为:76000-34000=42000(元)应纳所得税为:42000×33%=13860(元)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21780+18480+28380+15180+13860=97680(元)应纳所得税现值为:21780×0.909+18480×0.826+28380×0.751+15180×0.683+13860×0.621=75350.88(元)0.909、0.826、0.751、0.683、0.621分别为1、2、3、4、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下同。

(2)产量法每年折旧额=每年实际产量/合计产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第一年折旧额为: 1000/4660×(180000-10000)=36480(元)利润额为: 100000-36480=63520(元)应纳所得税为:63520×33%=20961.6(元)第二年折旧额为: 900/4660×(180000-10000)=32832(元)利润额为: 90000-32832=57168(元)应纳所得税为:57168×33%=18865.44(元)第三年折旧额为: 1200/4660×(180000-10000)=43776(元)利润额为: 120000-43776=76224(元)应纳所得税为:76224×33%=25153.92(元)第四年折旧额为: 800/4660×(180000-10000)=29184(元)利润额为: 80000-29184=50816(元)应纳所得税为:50186×33%=16769.28(元)第五年折旧额为: 760/4660×(180000-10000)=27725(元)利润额为: 76000-27725=48275(元)应纳所得税为:48275×33%=15930.75(元)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20961.6+18865.44+25153.92+16769.28+15930.75=97680.95(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20961.6×0.909+18865.44×0.826+25153.92×0.751+16769.28×0.683+15930.75×0.621=74873.95(元)(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1/估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双倍直线折旧率会计制度规定,在计算最后两年折旧额时,应将原采用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用当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去估计残值,将其余额在使用的年限中平均摊销。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1/5×100%=40%第一年折旧额为:180000×40%=72000(元)利润额为:10000-72000=28000(元)应纳所得税为:28000×33%=9240(元)第二年折旧额为:(180000-72000)×40%=43200(元)利润额为:90000-43200=46800(元)应纳所得税为:46800×33%=15444(元)第三年折旧额为:(180000-72000-43200)×40%=25920(元)利润额为:120000-25920=94080(元)应纳所得税为:94080×33%=31046.4(元)第四年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第四、第五年的折旧额=(180000-72000-432000-25920-10000)/2=14440(元)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14440=65560(元)应纳所得税为:65560×33%=21634.8(元)第五年利润额为:76000-14440=61560(元)应纳所得税为:61560×33%=20314.8(元)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9240+15444+31046.4+21634.8+20314.8=97680(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9240×0.909+15444×0.826+31046.4×0.751+21634.8×0.683+20314.8×0.621=71863.81(元)(4)年数总和法:每年折旧额=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和×(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本例中,使用年数总和为:1+2+3+4+5=15第一年折旧额为:5/15×(180000-10000)=56666(元)利润额为:100000-56666=43334(元)应纳所得税:43334×33%=14300.22(元)第二年折旧额为:4/15×(180000-10000)=45333(元)利润额为:90000-45333=44667(元)应纳所得税:44667×33%=14740.11(元)第三年折旧额为:3/15×(180000-10000)=34000(元)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应纳所得税:86000×33%=28380(元)第四年折旧额为:2/15×(180000-10000)=22666(元)利润额为:80000-22666=57334(元)应纳所得税:57334×33%=18920.22(元)第五年折旧额为:1/15×(180000-10000)=11333(元)利润额为:76000-11333=64667(元)应纳所得税:64667×33%=21340.11(元)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4902.22+14740.11+28380+18920.22+21340.11=97680.65(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4300.22×0.909+14740.11×0.826+28380×0.751+18920.22×0.683+21340.11×0.62 1=72662.33(元)从上面计算中,不难得出,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冲减了税基,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款,相当企业在最后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