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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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内容第十章知识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会计基础内容第十章知识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会计基础内容第十章知识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第一节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一、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基金等。

(一)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二)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出售时取得的价款与其出售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基础(Basic Accountancy)是指会计事项的记帐基础,是会计确认的某种标准方式,是单位收入和支出、费用的确认的标准.对会计基础的不同选择,决定单位取得收入和发生支出在会计期间的配比,并直接影响到单位工作业绩和财务成果。

会计基础是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特别是为了确定收入和费用所归属的会计期间、确定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金额,为运用适合于有关交易和项目的重大概念而提供的方法。

会计基础是一种计量标准,它不可能脱离会计体系整体而发挥作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只有在有效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下才有实际意义。

会计基础是现代会计学的重要分支,研究会计学的根本问题,阐明会计基本理论、基本办法和基本技能。

是会计从业资格的课程内容。

远期结售汇会计处理

远期结售汇会计处理

第四条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应在现有的会计核算基础上增设以下会计科目:1、“应收期汇合约”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到期日的资产状况。

2、“应付期汇合约”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签订日的负债状况。

3、“递延期汇折价”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到期日与签订日之间由于远期汇率和即期汇率差异带来的影响。

“应收期汇合约”科目为一级“应收账款”下的二级科目,“应付期汇合约”科目为一级科目“应付账款”下的二级科目,“递延期汇折价”科目为资产类一级科目。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状况进行对应的账务处理。

签约日,应收期汇以与银行约定的远期汇率借记“应收期汇合约”(本币种记账),签约日对应的结售汇业务以当日即期牌价贷记“应付期汇合约”(原币、本币种记账),两者的差异借记或贷记“递延期汇折价”。

资产负债表日,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调整计算“应付期汇合约”账面余额,并确认汇兑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期汇折价”进行摊销,摊销方式按月进行。

摊销时,根据立账时方向反向分摊,借记或贷记“递延期汇折价”,贷记或借记“财务费用”,该科目在合约期内摊销完毕。

结算日,按照结算日的即期汇率冲销“应付期汇合约”(原币、本币种记账)账户余额,借记“应付期汇合约”,贷记“银行存款”(外币户),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同时,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收到卖出外币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贷记“应收期汇合约”;结转最后未摊销完毕的“递延期汇折价”。

第六条。

第七条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如果使用了保证金,那么应单独对远期业务的保证金进行专门核算与管理。

第八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应收期汇合约”、“应付期汇合约”、“递延期汇折价”的期末余额,财务费用中应单独列示进行远期业务实现的损益。

第九条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发生的金融手续费均在“财务费用”——手续费内核算,不单独列示。

金融资产基本账务处理解析

金融资产基本账务处理解析

金融资产基本账务处理解析【摘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这四类金融资产各有特色,其具体核算方法各不相同。

本文旨在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基本账务处理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应用新准则。

金融资产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而产生的一个概念。

该准则实际上并未对金融资产给出明确定义,而是对其确认范围进行了规定。

该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金融资产,是指企业的下列资产:(一)现金;(二)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三)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因此,根据准则可以认定,库存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贷款、投资等这些基本金融工具都属于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按其具体核算特点的不同,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中,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原来的处理方法变化不大,笔者主要对另外三类金融资产的基本账务处理进行分析、总结。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权类、债权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法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该账户有别于“投资收益”账户,核算的是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具体账务处理如下:(一)取得金融资产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时的公允价值)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全部款项)(二)持有期间收到股利或利息时借:应收利息(债权类)应收股利(股权类)贷:投资收益(三)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发生增减变动时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反向处理。

【汇算清缴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财税处理实务

【汇算清缴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财税处理实务

【汇算清缴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财税处理实务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详见表-1:情形会计处理分录收到取得时已宣告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利息或资产负债表日计息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工艺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差额)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表-1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税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一项投资性资产,在持有期间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税务处理,情况不同税务处理结果也不同。

详情见表-2:分类法规出处税务处理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间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新套期会计准则是财务会计领域的重要变革之一,它在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上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

本文将就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进行探讨。

1.远期结售汇的定义在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是指企业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而进行的未来某一确定日期进行的外汇买卖行为。

远期结售汇可以通过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掉期等方式进行。

在新套期会计准则下,企业进行远期结售汇的核算方法主要有名义金额和市价金额两种。

(1)名义金额核算法根据名义金额核算法,企业在进行远期结售汇时,按照合同金额进行会计确认,不考虑市场汇率的变动对企业实际损益的影响。

这种核算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的会计风险,更加稳妥。

但名义金额核算法也容易导致企业对外汇市场的变动失去敏感性,无法及时调整风险暴露。

3.价值变动准则在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还对于企业在进行远期结售汇过程中价值变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远期结售汇合约的价值变动情况将其计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这一规定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1.优劣比较从名义金额核算法和市价金额核算法两种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来看,它们各有优劣。

名义金额核算法可以降低企业在远期结售汇过程中的会计风险,更加保守,但同时也可能导致企业对市场变动的反应迟缓。

市价金额核算法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但也可能增加企业的会计风险,需要更加敏感地对待市场的变动。

2.企业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经营情况和外汇风险敞口情况选择适用的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

对于风险敞口较高的企业,可以选择名义金额核算法,更加稳妥。

而对于风险敞口较低的企业,可以使用市价金额核算法更好地反映市场实际情况。

3.风险管理不论采用哪种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企业在进行远期结售汇时都需要加强风险管理。

在远期结售汇过程中,企业应当对市场汇率进行及时监测,及时调整风险敞口,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实际损益的影响。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和思考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跨国经营和国际贸易的频繁进行,汇率风险管理日益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

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已经成为各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新套期会计准则对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思考。

一、新套期会计准则下的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1. 远期结售汇基本概念远期结售汇是指在当前时点签订的具有未来交割期日的结售汇合同。

远期结售汇的核算方法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关系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健康。

2. 新套期会计准则下的远期结售汇核算要点新套期会计准则将远期结售汇的核算纳入套期会计范围,并要求企业采用套期会计将远期结售汇合同的公允价值计入会计核算。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后,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对汇兑损益进行调整,以反映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应用1. 制定套期会计政策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管理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合适的套期会计政策,确定是采用成本套期会计还是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远期结售汇合同。

对于涉及不同货币的交易,企业应当谨慎考虑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2. 识别套期会计工具企业需要对可能产生远期结售汇风险的交易进行识别和分类,并选择合适的套期会计工具进行套期,以降低远期结售汇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企业还需要对套期会计工具的成本和效益进行评估,确保套期会计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 远期结售汇的日常管理和核算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远期结售汇管理程序,制定远期结售汇的交易策略和操作规程,对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企业对远期结售汇的核算和报告准确、及时和完整。

三、新套期会计准则下远期结售汇核算方法的思考1. 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平衡在新套期会计准则下,企业需要通过套期会计来管理远期结售汇的风险,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套期会计的成本。

远期外汇合约及其会计处理

远期外汇合约及其会计处理

远期外汇合约及其会计处理远期外汇合约是指企业与经营外汇业务银行签订的,由银行按照双方约定的远期汇率在未来时期将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书面协定。

远期外汇合约是我国出现最早、企业运用最广的外汇衍生品种。

本文主要探讨企业运用远期外汇合约规避外汇风险和投机套利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远期外汇合约的分类和会计处理要解决的问题企业以外汇远期合约的方式进行外币交易的目的一般有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两种。

其中套期保值的合同又可分为以下4种业务:(1)对企业外币交易中的应收、应付项目进行套期保值;(2)对外币约定承诺的套期保值;(3)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保值;(4)对企业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保值。

而投机则主要是为博取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差而取得收益的外币业务。

外汇远期合约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有:(1)怎样确定外汇远期合约交易中的利得和损失;(2)何时对外报告利得和损失。

二、远期外汇合约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将套期保值分为3种: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其中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这3种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公允价值套期中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中的有效套期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若为预期交易,则原来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一、概述在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需要出售一些金融资产。

这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等。

出售这些资产会对机构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1. 根据交易类型确定会计科目根据出售的金融资产类型和交易方式,确定相应的会计科目。

例如,如果是股票交易,则需要将出售收入记入证券投资收益科目;如果是债券交易,则需要将出售收入记入债券投资收益科目。

2. 记录出售收入在确定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后,需要将实际的出售收入记录到账户中。

具体操作方式为,在贷方记录实际收入金额,在借方记录相应的账户减少金额。

3. 计算损益在完成上述操作后,需要计算本次交易所带来的损益。

具体操作方式为,在贷方记录本次交易带来的利润或亏损金额,在借方记录相关的损益减少或增加金额。

4. 重新评估剩余资产在出售一部分金融资产后,机构持有的剩余资产的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因此,需要重新评估这些剩余资产的价值,并将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出售金融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出售金融资产时,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出售收入中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2. 缴纳税款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并按照相关法规及时缴纳。

3. 申报税款在缴纳税款后,还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已经缴纳的税款,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1. 出售金融资产前需要进行充分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交易安全可靠。

2. 出售金融资产可能会对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策略产生影响,需要进行充分考虑和规划。

3. 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五、总结出售金融资产是金融机构日常经营中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同时,还需要进行充分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对交易带来的影响进行充分考虑和规划。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一、前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汇管理日趋严格,远期结售汇的业务逐渐成为银行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算涉及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多个方面,如何准确地核算该业务,成为银行机构关注的重点。

为了解决远期结售汇的会计核算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发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针对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

本文从办法的重要性、办法的内容、实施的难点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办法的重要性1、制定办法的背景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银行业务,会计核算难度较大。

此前,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尚未有专门的规定,各家银行在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如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披露不清、资产负债表不够准确等。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规范,制定了《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2、办法的意义办法的出台,对于统一银行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加强风险管理控制、提高资产负债表准确度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使银行更好地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提高内部财务管理的水平,从而更好地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并带来更好的发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中外资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境内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

2、远期汇率基准的确认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汇差是银行获得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准确的确认远期汇率基准至关重要。

远期汇率基准的选择应该以实际市场情况为依据,确定具体的计算方法,需根据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约束性要求和银行的内部规定相结合,同时要注意基准确定的稳定性、可行性和适用性等因素。

3、计算利息和汇兑损益银行跨期结售汇业务的核算中,计算利息和计提坏账准备等内容也较为重要。

在计算利息过程中,银行需充分考虑市场利率的变化以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等因素。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是指对于一种特定类别的金融资产,机构在其购买时的目的是进行短期交易,以获得短期利润。

本文将探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的基本概念和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和特点。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那些在成交当天即可卖出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目的是进行短期买卖,以获取短期的资本增益。

与长期持有类别的金融资产相比,交易性金融资产更容易流动,其价值也更容易波动。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记录:机构在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记录购买日期、购买数量、购买价格等相关信息。

这些记录需要详细准确,以便后续分析和核对。

2. 销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记录:当机构决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记录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信息。

同样,这些记录也需要详细准确,以便进行后续的核对和分析。

3. 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其在市场上能够获得的市价。

机构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需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估计,并将其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4. 计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容易波动,机构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报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间会产生一定的收益,包括利息和股息等。

机构需要将这些收益及时记录,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体现。

此外,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一些相关事项:1. 合规性要求:机构在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

特别是在公允价值估计和减值准备计提方面,需要遵循专业的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

2. 内部控制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账务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强化审批和记录的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等。

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作者:李良敏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1年第06期在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日益发展,企业的涉外业务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问题,关系到许多进出口企业的风险,因此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本文从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出发,来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计量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远期处汇合同的价值。

一、远期合同与远期外汇合同概述随着企业涉外业务的增加,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各种各样的金融工具应运而生。

衍生工具常见的类型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合同和互换合同四种。

其中远期合同(forward contract)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套期保值工具,它是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是双方承诺以当前约定的条件在未来进行交易的合约。

远期合同是必须履行的协议,不同于可选择不履行权利的期权。

远期合同也与期货不同,其合约条件是为买卖双方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而定制的,是通过场外交易达成,而期货则是在交易所买卖的标准化合约。

远期合同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同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

远期合同是现金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所以,买卖双方一旦签订远期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均拥有金融工具交换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构成了相应的金融资产,义务构成了相应的负债,又由于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因此,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远期合同的价值就能可靠的加以计量。

在作为衍生工具的远期合同中,远期合同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同、远期股票合同。

远期外汇合同(foreign exchange forward transaction ) 是远期合同中的一种,是远期合同的一个子类别,是在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种类外币的协议,又称期汇交易。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一、增设相关会计科目为准确核算远期结售汇业务,需增设如下会计科目,并于2013 年6 月13 日正式启用:(一)表内会计科目。

1.增设“530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一级科目,用于核算衍生金融工具在持有期间发生的估值变动金额。

本科目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余额双方反映,顺序排列在“520 支付系统资金往来”科目后,与“71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配套使用。

增设“53001 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远期结售汇合约因市场汇率变动而发生的估值变动金额。

估值产生收益时借记本科目,估值产生损失时贷记本科目,余额双方反映。

该科目与“71801 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配套使用。

2.在“440 结售汇”一级科目下增设如下二级科目:增设“44006 客户远期结售汇”科目。

此科目为外汇业务经办行(以下简称经办行)专用科目,核算本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远期兑换的业务,包括由于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以及经办行接受客户委托而产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科目按币种核算,办理远期结汇业务时,以外币贷记本科目,以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办理远期售汇业务时,以人民币贷记本科目,以外币借记本科目,余额轧差后反映在贷方。

排列在“44005 结转损益”之后。

增设“44007 客户远期结售汇平盘”科目。

此科目为经办行和总行共用科目,用于核算总行和各经办行之间发生的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远期兑换的业务,以及总行与具备资格银行之间发生的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远期兑换的业务。

本科目按币种核算,办理经办行远期结汇交割业务(经办行向总行远期售汇)时,总行以人民币借记本科目,以外币贷记本科目;经办行以外币借记本科目,以人民币贷记本科目。

办理经办行远期售汇交割业务(经办行向总行远期买汇)时,总行以外币借记本科目,以人民币贷记本科目;经办行以人民币借记本科目,以外币贷记本科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在开展金融活动过程中,金融企业所拥有的可以直接出售
给第三者以获取金钱收益的金融资产。

针对其出售的账务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准备出售凭证。

准备出售凭证,需要准备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文件,其中包括出售合同、交易双方账户信息、交易记录、金融资产凭证等。

其次,进行账务核算。

根据准备的出售凭证,对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
核算,核算工作包括完成资产出售记录账,并完成货物或服务收入记账,账务处理工作以及生成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凭证等。

再次,实施出售确认程序。

出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后,需要验证交易双方的账
户信息,以及完成出售金额的确认,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最后,生成结算报告。

完成了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后,最终需
要生成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结算报告,利用数字系统完成,以显示出售金额、实现收益及其他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流程,因为金融资产一旦出售,
就可能产生重要的金钱收益,所以准备出售凭证,进行账务核算,实施出售确认程序,并生成结算报告,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指的是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按照一定的汇率,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完成外汇交易的一种业务。

这种业务在国际贸易、跨境投资和金融市场等方面都有广泛应用,可以有效降低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成为企业和个人进行跨境交易的重要工具。

在传统的现货交易中,购买外汇的汇率是即期汇率,即当天的汇率。

而在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客户可以选择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购买或出售外汇,并锁定当时的汇率,从而提前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这种业务适用于即将发生跨境贸易或投资的客户,可以通过提前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和成本。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流程是客户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约定未来某个时间点进行结汇或售汇的交易。

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会根据市场情况为客户提供一个合理的汇率,客户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在双方达成一致后,金融机构会要求客户提供一定的担保,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约定的时间点到来后,金融机构会按照约定的汇率向客户出售或收购外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降低汇率风险。

由于跨境交易的价格通常以外币结算,汇率波动会对交易价格带来不确定因素,这种风险可以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汇率来规避,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

2.节约交易成本。

远期结售汇业务中确定的汇率较为稳定,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同时,该业务中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差额利率等,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在跨境交易中的竞争力。

3.提高资金利用率。

企业在跨境交易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订金或保证金,如果采用即期结汇方式,这些费用可能需要提前支付,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利用率。

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结汇或出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优化投资组合。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使企业更加灵活地选择外汇资产配置,从而优化投资组合,增加收益率。

总的来说,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有效降低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投资组合优化。

规范远期外汇买卖账务处理xx

规范远期外汇买卖账务处理xx

规范远期外汇买卖账务处理一、远期外汇买卖相关定义:远期外汇买卖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按照所签订的远期合同规定的汇率,在未来的约定日期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

凡是交割日在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的外汇买卖均为远期外汇买卖。

择期外汇买卖是远期外汇买卖的一种,是指约定时不确定具体交割日,而是确定某一段时期,在该时期的任一工作日交割。

通常金融机构办理交割日为一年的远期或择期外汇买卖。

二、远期外汇买卖条件:1、远期外汇买卖业务认定为套期工具的一种,业务性质和内容必须建立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基础之上,套期工具和被套保项目的所有主要条款均能准确地匹配,可认定因被套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可以相互抵消。

2、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包括:名义金额或本金、到期期限、内含变量、定价日期、商品数量、货币单位、汇率等。

3、未实现盈亏额的计算方法:[即期市场价格-敞口头寸成交价格]×敞口头寸金额。

4、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的性质是为防范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对未来预期支付或收到外汇所做的套期,认定为现金流量套期。

5、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的有效性评价采用主要条款比较法,当以下全部条件同时满足时,可以认定该套期是高度有效的:A、远期买卖合同与被套期的预期商品买卖交易,在商品买卖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相同。

B、远期买卖合同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为零。

C、进行套期有效性评价时,不考虑远期合同溢价或折价变动对其价值的影响,或预期商品买卖交易的预计现金流量变动以商品的远期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远期外汇买卖帐务处理原则及举例:远期外汇买卖帐务处理应当按照现金流量套期的规定处理:1、远期外汇买卖产生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会计经验:远期结售汇的账务处理

会计经验:远期结售汇的账务处理

远期结售汇的账务处理
某公司,需要向境外支付货款USD100。

 公司凭借境外采购合同向银行购汇USD100,以即期汇率7.3结汇RMB7300,存为1年期的人民币定期存款。

 公司以该定存作为抵押,和银行签订1年期的借款合同,银行借款USD100,
用以支付境外货款。

 公司和银行签订协议,1年之后,定存和借款到期时,以约定的汇率7.0,用RMB7000向银行购汇USD100,用以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和银行达成上述一揽子协议时,即期汇率、远期汇率、定存利率、借款利率均已确定。

汇率差收益、定存利息收入,借款利息支出均能正确计算并确定。

 请教:
 上述经济业务,在新会计准则的框架下,如何正确的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远期结汇,新准则下属于套期保值准则规范的范围,要么作为公允价值套期,要么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你说的例子,远期结汇即为合约工具(称为Y),要是严格按照准则核算,期
末必须获取银行关于该合约的报价,合约价值的变动计入套期损益,同时汇率变。

远期结汇业务会计处理示例

远期结汇业务会计处理示例

远期结汇业务会计处理远期结汇分为汇兑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汇兑损益为本期与上期即期汇率的变动结果,公式为:汇兑损益=本金*(本期即期汇率-上期即期汇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对远期合约而言,期初与本期远期汇率的变动结果,一般远期合约期初的公允价值为零,如果到交割日,远期为0期,本期即期汇率等于本期远期汇率,公式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金*(上期远期汇率-本期远期汇率)。

(1)2011年10月1日,即期汇率6.2,签订6个月远期结汇合约,约定2012年3月31日卖出100万美元,约定远期汇率6.3,公允价值无变化,远期合约不作会计处理。

假设100万美元已在账上,折合**620;(2)2011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4,当日3个月远期汇率6.24,100万美元存款的汇兑损益调整:借:银行存款-美元20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20=100*(6.4-6.2)借:交易性金融资产6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00*(6.3-6.24)(3)2012年3月31日,即期汇率6.48,按远期汇率6.3交割,100万美元存款的汇兑损益调整:借:银行存款-美元8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8=100*(6.48-6.4)远期合同到期交割:借:银行存款-**630借:投资收益24贷:银行存款-美元648贷:交易性金融资产6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贷:投资收益6汇总上述:1.-24(交割日投资收益)+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总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18,相当于:基于交割日,进行远期操作与不作远期操作的比较:远期合同约定的汇率6.3,与交割时的即期汇率6.48比较,这项“投资行为”损失18,100*(6.3-6.48)=-18。

2.-18(总投资收益)+ 28(汇兑收益)= 10(净收益)。

净收益10,相当于:基于远期合约签订日,进行远期操作与不作远期操作的损益变化:远期合同约定汇率6.3,与远期合约签订日的即期汇率6.2比较,实现净收益10,100*(6.3-6.2)=10。

远期结售汇业务介绍

远期结售汇业务介绍
远期结售汇业务介绍

CONTENCT

• 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应用场景 •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优势与风险 •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流程 •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监管与政策 •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01
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在远期外汇市场上,按照约定的 汇率、币种和期限,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交割或清算。
个人或企业可以根据未来外币需求量,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以锁定未来外币兑换的汇率,降低因汇率波动带来的成 本。
03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优势与风险
优势
锁定汇率风险
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帮助企业提前锁定未来外汇 交易的汇率,从而避免因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远期结售汇业务通常涉及较大金额的交易,企业 可以利用这种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 结构。
信用风险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对手方可能违约,导致企业无法按照约定汇率进行 外汇交易,造成损失。
流动性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难以在市场上找到合适的对手方进行远期结 售汇交易,或者在需要提前平仓时难以找到平仓对手方。
操作风险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复杂性可能导致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从而 引发风险。
04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流程
跨境投资与融资
跨境投资与融资涉及不同货币之间的 转换,汇率波动对投资收益和融资成 本产生影响。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为 跨境投资与融资提供汇率保障。
企业可以利用远期结售汇业务,提前 锁定投资收益或融资成本,确保跨境 投资与融资的顺利进行。
其他应用场景
其他应用场景包括国际旅游、国际教育、国际运输等。在这些场景中,个人或企业可能需要兑换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 提供更为灵活和稳定的汇率保障。

远期结售汇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远期结售汇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远期结售汇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1、公司将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

2、于合约交割日结算的收益或亏损,即合约交割日当日的即时外币结汇汇率与远期合约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转出。

3、举例:2007年9月1日,A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约定公司在2008年的一定期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上述银行卖出总额分别为110万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1)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查询外汇牌价,美元兑人民币2007年12月28日远期汇价表(最好采用2007年12月31日的远期外汇牌价,由于休假日无法获得,因此以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汇价代替),D:该远期汇率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来交割的远期银行买价,即资产负债表日远期汇率(2)会计处理①2007年9月1日不做账务处理,将交易性资产-远期结售汇进行表外登记②2007年12月31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124,520.00贷: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同 124,520.00③2008年1月实际交割110万美元(结汇时银行买入汇率为7.1806,交割日约定汇率7.3826)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10万元*7.3826) 8,120,860.00贷:投资收益 (110万元*(7.3826-7.1806)) 222,200.00贷:银行存款(美元) 7,898,660.00同时:借: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同 124,52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124,520.004、业务管理:(1)将远期结售汇合同进行记录(2)将本年度实际交割的外汇结售汇情况进行逐笔登记(3)统计本年度至2012年10月31日已按远期外汇合同签订的远期汇率交割结汇的汇兑损益,调整转入投资收益: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贷:投资收益-远期外汇合同(4)2012年11月起,按远期外汇合同交割的结售汇业务按以上举例中第“③”的第一部分做账务处理。

远期销售合同的会计处理

远期销售合同的会计处理

一、收入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对于远期销售合同,企业应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1. 与合同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已交付给客户或客户已取得商品的控制权;2. 企业已收取或取得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3.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远期销售合同中,企业通常在以下情况下确认收入:1. 合同约定了交割时间,且在交割时,企业已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2. 合同约定了交割时间,但在交割前,客户已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且企业已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

二、金融工具计量远期销售合同中的商品价格通常受到市场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将远期销售合同作为金融工具进行计量。

具体处理如下:1. 企业应将远期销售合同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 采用公允价值对远期销售合同进行初始计量;3.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远期销售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后续计量。

三、汇率变动在远期销售合同中,如果交易货币与人民币存在汇率变动,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 采用交易日的汇率将交易货币折算为人民币;2. 将折算后的金额与原合同金额进行比较,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信息披露企业应披露以下与远期销售合同相关的信息:1. 远期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对手、商品或服务、交易金额、交割时间等;2. 远期销售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3. 远期销售合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总结远期销售合同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涉及收入确认、金融工具计量、汇率变动等多个方面。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比。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汇率变动、市场利率等因素对远期销售合同的影响,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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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结售汇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1、公司将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

2、于合约交割日结算的收益或亏损,即合约交割日当日的即时外币结汇汇率与远期合约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转出。

3、举例:2007年9月1日,A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约定公司在2008年的一定期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上述银行卖出总额分别为110万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
查询外汇牌价,美元兑人民币2007年12月28日远期汇价表(最好采用2007年12月31日的远期外汇牌价,由于休假日无法获得,因此以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汇价代替),
D:该远期汇率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来交割的远期银行买价,即资产负债表日远期汇率(2)会计处理
①2007年9月1日
不做账务处理,将交易性资产-远期结售汇进行表外登记
②2007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124,52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同 124,520.00
③2008年1月实际交割110万美元(结汇时银行买入汇率为7.1806,交割日约定汇率
7.3826)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10万元*7.3826) 8,120,860.00
贷:投资收益 (110万元*(7.3826-7.1806)) 222,2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7,898,66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同 124,52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124,520.00
4、业务管理:
(1)将远期结售汇合同进行记录
(2)将本年度实际交割的外汇结售汇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3)统计本年度至2012年10月31日已按远期外汇合同签订的远期汇率交割结汇的汇兑损益,调整转入投资收益: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投资收益-远期外汇合同
(4)2012年11月起,按远期外汇合同交割的结售汇业务按以上举例中第“③”的第一部分做账务处理。

即:于合约交割日结算的收益或亏损,即合约交割日当日的即时外币结汇汇率与远期合约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

(因远期外汇合同为2012年度开始签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2012年年末确定,本年度交割时无须及转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10万元*7.3826) 8,120,860.00 贷:投资收益 (110万元*(7.3826-7.1806)) 222,2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7,898,660.00
(5)年末统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账务处理按以上举例中第“②”进行处理。

(6)2013年以后,在实际交割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根据远期外汇合同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举例进行账务处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交割日同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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