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2020生态保护红线-8项行业标准汇编
HJ2020《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编制说明
附件17《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编制组二〇二〇年五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3)2.1 《指南》是适应生态保护工作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3)2.2 《指南》是新时期生态红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 (4)2.3 《指南》是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4)3标准制定的基本目的、原则和技术路线 (5)3.1 制订目的 (5)3.2 制订原则 (5)3.3 制订依据 (5)3.4 技术路线 (6)4国内外现状分析 (7)4.1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现状 (7)4.2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应用现状 (10)4.3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应用平台现状 (12)5目标定位及工作流程 (14)5.1 目标 (14)5.2 定位 (14)5.3 工作流程 (15)6标准结构框架 (16)7主要条文说明 (17)7.1 适用范围 (17)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7)7.3 术语和定义 (18)7.4 基本原则 (19)7.5 建设内容 (20)7.6 功能要求 (23)7.7 建设运行要求 (36)8与国内外同类标准对比与分析 (37)9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37)10参考文献 (39)《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17年2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核心要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环评公示-阳102井回注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阳102井回注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开发事业部评价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阳102井回注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开发事业部法人代表焦亚军联系人傅尔达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长窖酒业园区天然气勘探开发事业部联系电话158*****传真/邮政编码645250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正东镇***立项审批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文号浙油勘字(2020)92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B1120)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增临时占地1000m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4%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03月项目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根据中石油总部批复的开发方案,浙江油田公司在泸州开展的太阳-大寨区块8亿方页岩气产能建设,计划部署平台64个,开发井230口(含回注井3口)。
2020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区域:(一)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3—(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本名录对主体工程未作规定但包含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通用工序所属的工程内容确定。
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改建工程内容确定。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就建设项目与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的相符性作重点分析。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新兴行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行业等,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HJ 1146-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平台建设(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146—2020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平台建设(试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 —Supervision platform construction (on trial)(发布稿)本电子稿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20-11-24发布2020-11-24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目次前言................................................................................................................................................. i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 (2)5 建设内容 (2)6 功能要求 (4)7 建设运行要求 (9)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功能要求和建设运行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基础调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状况监测(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功能评价(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台账数据库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数据质量控制(试行)》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HJ168-2020新标准实施后...
HJ168-2020新标准实施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于2020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是对《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的修订。
目前很多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任务均要求按照HJ 168进行方法验证,并提供相关验证材料。
那么新标准实施后,编制环境监测新项目方法验证报告有哪一些具体变化?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第一,调整了准确度的定义。
调整后准确度“由正确度和精密度两个指标进行表征”。
这里面新增的“正确度”概念替代之前的“准确度”。
对于环境监测机构而言,具体的验证工作仍然不变,需要进行精密度和正确度(原先准确度)的验证,构成新的准确度的验证工作。
第二,在《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路线图》里面,把“方法验证”的要求具体体现为四个部分:检出限验证、精密度验证、正确度验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验证。
第三,在方法验证的具体要求内容里面,也有一些更为完善的补充,主要有:1、检出限验证1.1检出限的确定有所补充,增加“与仪器检出限比较,取较大值”。
6.2.1 检出限的验证各验证实验室确定的方法检出限为:按附录A.1.1 方法计算得到的检出限数值,与仪器检出限进行比较,取较大值。
HJ 168-20201.2检出限确定的一般方法中空白试验“以各类便携式、集成式仪器为基础建立的方法标准应根据仪器的性能尽可能增加重复测定次数”。
确定检出限时,一般的方法要求空白试验次数≥7次,“”以各类便携式、集成式仪器为基础建立的方法标准”需要增加次数,建议11次以上。
A.1.1 方法检出限的一般确定方法a) 空白试验中检测出目标物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重复n( n ≥7)次空白试验(以各类便携式、集成式仪器为基础建立的方法标准应根据仪器的性能尽可能增加重复测定次数),将各测定结果换算为样品中的浓度或含量,计算n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公式(A.1)计算方法检出限。
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清单及全文链接
1.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pdf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pdf3.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部分代替 HJ_T 91-2002).pdf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陶瓷制品制造(HJ 1096—2020).pdf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汽车制造(HJ 1097—2020).pdf6.土壤和沉积物铊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0-2019).pdf7.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2-2019).pdf8.土壤和沉积物钴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1-2019).pdf9.土壤粒度的测定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HJ 1068-2019).pdf10.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092-2020).pdf11.水质浊度的测定浊度计法(HJ 1075-2019).pdf12.水质三丁基锡等 4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074-2019).pdf13.水质萘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73-2019).pdf14.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斑马鱼卵法(HJ 1069-2019).pdf15.水质草甘膦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71-2019).pdf16.水质吡啶的测定顶空_气相色谱法(HJ 1072-2019).pdf17.水质苯系物的测定顶空_气相色谱法(HJ 1067-2019).pdf18.水质 15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1070-2019).pdf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代替 HJ_T 355-2007).pdf20.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代替 HJ_T 354-2007).pdf2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代替 HJ_T 356-2007).pdf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代替 HJ_T 353-2007).pdf23.水华遥感与地面监测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1098-2020).pdf24.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pdf25.石油炼制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094-2020).pdf26.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HJ 8.2-2020代替HJ_T 8.2-94).pdf27.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 1090 - 2020).pdf2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pdf2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羽毛(绒)加工工业(HJ 1108-2020).pdf3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pdf3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4—2020).pdf3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0—2020).pdf3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水产品加工工业(HJ 1109—2020).pdf3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101-2020).pdf3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码头(HJ 1107—2020).pdf3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卫生管理业(HJ 1106—2020).pdf3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02-2020).pdf3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 1086—2020).pdf3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料油墨制造(HJ 1087—2020).pdf4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 1083—2020).pdf4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食品制造(HJ 1084—2020).pdf4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pdf4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 1085—2020).pdf44.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09-2019代替 HJ 609-2011).pdf4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广播电视(HJ 1112-2020).pdf46.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 PM2.5)β射线法自动监测技术指南(HJ 1100-2020).pdf47.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HJ 1099-2020).pdf48.环境空气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1076-2019).pdf4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吸油烟机(HJ 1059-2019).pdf5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吸收性卫生用品(HJ 1061-2019).pdf5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化妆品(HJ 1060-2019).pdf52.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377-2019代替HJ_T 377-2007).pdf53.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pdf54.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77-2019).pdf55.固定污染源废气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1079-2019代替HJ_T 39-1999,HJ_T 66-2001).pdf5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袋采样-预浓缩_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78-2019).pdf57.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688-2019代替 HJ688-2013).pdf58.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095-2020).pdf60.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5-2019代替 HJ_T15-2007).pdf59.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20).pdf61.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 1114-2020).pdf62.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代替 HJ_T 101-2003).pdf。
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_权威资料_附图丰富_754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大豆油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10万吨大豆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单位:黑龙江浩泽豆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十月目录概述 (1)1项目由来 (1)2项目特点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3)1总则 (5)1.1评价原则 (5)1.2编制依据 (5)1.3环境功能区划 (6)1.4评价标准 (7)1.5评价内容及重点 (9)1.6环境影响识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9)1.7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0)1.8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15)1.9环境保护目标 (15)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9)2.1项目概况 (19)2.2生产工艺 (28)2.3污染因素分析 (36)2.4污染源源强核算 (38)2.5风险识别 (48)2.6总量 (49)3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51)3.1地理位置 (51)3.2自然环境概况 (52)3.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3)3.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5)3.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0)3.6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93)3.7黑龙江宾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 (95)4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99)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99)4.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0)5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09)5.1施工期 (109)5.2运营期 (11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0)6.1 环境保护投入估算 (130)6.2 环境效益分析 (130)6.3 结论 (13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2)7.1 环境管理 (132)7.2 环境监测计划 (136)7.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39)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1)8.1环境质量现状 (141)8.2环境保护措施 (141)8.3主要环境影响 (144)8.4污染物排放情况 (145)8.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45)8.6结论 (145)附件:1总量计算说明2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污水排放证明3生物质燃料买卖合同4生物质检测报告5项目入园协议6用地批准书7供热协议8监测报告9备案申请回执10承诺函11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附图:1 项目平面布置图2水文地质图3分区防渗图4项目在园区中的位置图概述1项目由来黑龙江浩泽豆业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27°13′51.07″,北纬45°44′59.47″,黑龙江浩泽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资金4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大豆油及瓦饼加工、销售及农业技术推广等。
HJ108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
3.4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5 雨水排放口 rainwater outlet 指直接或通过沟、渠或者管道等设施向厂界外专门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
3
HJ 1085—2020
表 2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备注
原辅料储运、破(粉)碎、脱皮(壳)、 烘干、筛分等工序车间排气筒或废 颗粒物 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干燥设施等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排放口
臭气浓度、氨 a、 硫化氢 a
半年 季度 半年
监测点位
表 3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备注
厂界
臭气浓度 a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氨
硫化氢、氨
半年 半年 半年 半年 半年
适用于所有排污单位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的排污单位 适用于有原辅料储运、破(粉)碎、脱皮 (壳)、烘干、筛分等生产过程涉及颗粒 物排放的生产工序 适用于有氨制冷系统或液氨储罐的排污 单位
5.1.2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
表 1 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排污单 位级别
监测 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备注
重点排 废水总 污单位 排放口
流量、pH 值、 化学需氧量、氨 氮
总磷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全 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 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和 区域生态安全,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0〕46 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 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中国科 学院公告 2008 年第 35 号)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 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 年)(》环 发〔2010〕106 号) 《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
生态安全:指在国家或区域尺度上,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 能完善、格局稳定,并能够为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供 生态服务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生态保护红线概念、特征与管控要求
4.1 概念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 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 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 有重要作用。 4.2 基本特征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其属性特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生态保护的关键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维系国家和区 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态区 域。 (2)空间不可替代性:生态保护红线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定 性,其保护对象和空间边界相对固定。 (3)经济社会支撑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最终目标是在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
目录1 总论 (1)1.1项目由来 (1)1.2编制依据 (1)1.3评价标准 (2)1.4评价因子及评价等级的确定 (2)1.5评价范围 (3)1.6评价重点 (3)1.7环境保护目标 (3)2周围环境概况 (4)2.1地理位置 (4)2.2水文 (4)2.3气象 (4)2.4社会环境 (4)2.5环境背景质量情况 (5)2.6主要污染源和影响生态环境的工程行为 (5)2.7相关发展规划 (5)2.8生态环境状况 (6)3工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7)3.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7)3.2技改扩建项目老污染源情况 (7)3.3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 (7)3.4污染源强分析 (8)3.5拟建项目征地及拆迁情况 (9)4 环境质量与生态现状评价 (10)4.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0)4.2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1)5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5.1受影响环境的基本参数 (13)5.2预测模式及参数 (13)5.3污染源强参数确定 (13)5.4预测结果表达 (14)5.5事故状况及特殊气象、水文条件下的影响评价 (14)5.6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14)5.7生态环境影响 (15)6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6)7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 (17)7.1清洁生产及工艺先进性分析 (17)7.2总量目标确定 (17)7.3总量平衡方案及措施 (18)8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20)8.1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20)8.2稳定达标排放分析 (22)8.3补充对策和替代方案 (22)8.4绿化 (22)9环境风险评价 (23)9.1源项分析 (23)9.2风险评价 (23)9.3风险管理 (23)10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24)10.1征地拆迁安置 (24)10.2人文景观 (24)10.3文物古迹 (24)11产业导向、规划布局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25)11.1产业导向 (25)11.2规划布局 (25)11.3选址合理性分析 (25)12公众参与 (26)12.1公众调查 (26)12.2公示 (26)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8)13.1环保投资估算 (28)13.2运行费用估算 (28)13.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8)14环境监测计划及管理要求 (29)14.1环境监测计划 (29)14.2环境管理要求 (29)14.3环境监理要求 (29)15环评结论 (30)15.1环境可行性分析 (30)15.2环评主要数据及污染治理措施 (30)15.3主要的环保监管措施 (31)15.4环评总结论 (31)附:关于环评报告书简要本的基本格式要求 (32)附则 (3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 (35)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基本问题和编制的标准要求 (4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资料清单(工业项目) (4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资料清单(非工业项目) (47)1 总论1.1项目由来表明项目的由来和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并说明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发布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20)
发布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20)
2020年03月27日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工业炉窑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鞋工业》(HJ1123-2020)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略)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3月2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39731-2020电子工业
3.6 显示器件 display device 基于电子手段呈现信息供视觉感受的器件。包括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
液晶显示器件、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真空荧光显示器件、场发射显示器件、等离子显示器件、曲 面显示器件以及柔性显示器件等。
用与用途,可分为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与辅助材料。具体产品范围见附录 A。 3.3 电子元件 electronic component
电子电路中具有控制、变换和传输电压或电流等独立功能的单元。包括电阻器、电容器、电子变压 器、电感器、压电晶体元器件、电子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电接插元件、控制继电器、微特电机与组件、 电声器件等。
2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908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
HJ 1069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
II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的电子工业企业、生产设施或研制线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子工业建设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 放管理。
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 痕量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最新文档】蓝莓基地规划设计说明-范文word版 (1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蓝莓基地规划设计说明篇一:蓝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报告书目录1 总论 (1)1.1项目概况 (1)1.2项目业主及其技术依托单位简介 (2)1.3编制依据 (3)1.4研究范围及内容 (4)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6研究结论 (5)2 某某县情与项目规划原则 (7)2.1某某县县情 (7)2.2项目规划原则 (9)3 项目建设的背景与必要性 (12)3.1项目建设的背景 (12)3.2 必要性分析 (15)4 产品市场分析 (19)4.1全球蓝莓产业概况 (19)4.2优质蓝莓中国市场概况 (20)4.3 某某省***州某某县蓝莓产业发展现状 (24)4.4市场竞争力分析 (24)5 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关联度分析 (27)5.1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 (27)5.2关联度分析 (29)6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31)6.1建设规模 (31)6.2建设内容 (31)6.3产品方案 (32)7 建设地址与建设条件 (34)7.1建设地址 (34)7.2建设条件 (35)8 技术方案 (37)8.1园地选择与准备 (37)8.2定植 (37)8.3土壤管理 (38)8.4 施肥 (38)8.5整形修剪 (39)8.6病虫害防治 (39)8.7采收及储运技术 (40)9 建设方案 (42)9.1建设目标 (42)9.2总平面布置 (42)9.3园区及道路工程 (43)9.4建筑工程 (47)9.5 公用及辅助工程 (48)10 环保、消防及节能节水 .................................... 53 10.1 环境影响分析 ........................................ 53 10.2 消防 ................................................ 54 10.3 节能节水 (55)11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57)11.1项目实施管理 (57)11.2人力资源配置 (57)11.3人员培训计划 (58)12 项目进度计划与招投标方案 (59)12.1项目建设进度 (59)12.2招投标方案 (62)13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3)13.1投资估算 (63)13.2资金筹措 (65)14 财务效益评价 (67)14.1财务评价依据、原则及方法 (67)14.2基础数据测算 (68)14.3财务评价 (69)14.4不确定性分析 (70)15 社会效益评价 (73)15.1 项目对社会影响分析 .................................. 73 15.2 社会效益分析 ........................................ 74 15.3 生态效益分析 ......................................... 75 15.4 社会评价结论 (75)16 环境影响评价 ............................................ 77 16.1 选址地环境调查 ...................................... 77 16.2 环境保护措施 ........................................ 78 16.3 污水处理方案 ........................................ 78 16.4 预防水土流失方案 .................................... 79 16.5 环境影响评价 (79)17 风险分析 ............................................... 81 17.1 技术风险 ............................................ 81 17.2 人员风险 ............................................ 81 17.3 市场风险 ............................................ 81 17.4 政策风险 (81)18 结论与建议 (83)18.1结论 (83)18.2建议 (84)1 总论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四川省崇州市燎原县100亩优质蓝莓产业化基地建设1.1.2项目业主四川省杺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1.3法人代表1.1.4项目性质新建1.1.5项目建设地址四川省崇州市燎原县1.1.6产品规模项目达产后,优质蓝莓产业化基地年优质蓝莓鲜果50吨。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规定 (2)5选址选线 (2)6设计 (3)7施工 (4)8运行 (6)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和±1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直流输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70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工程HJ/T39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输变电建设项目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将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交流或直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的工程项目。
本标准所指输变电建设项目可以分为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和直流输电建设项目,其中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包括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或开关站、串补站等),直流输电建设项目包括输电线路、换流站和接地极系统。
HJ1113-20203.2环境保护措施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
3.3环境保护设施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HJ2020《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编制说明
附件17《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编制组二〇二〇年五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3)2.1 《指南》是适应生态保护工作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3)2.2 《指南》是新时期生态红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 (4)2.3 《指南》是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4)3标准制定的基本目的、原则和技术路线 (5)3.1 制订目的 (5)3.2 制订原则 (5)3.3 制订依据 (5)3.4 技术路线 (6)4国内外现状分析 (7)4.1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现状 (7)4.2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应用现状 (10)4.3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应用平台现状 (12)5目标定位及工作流程 (14)5.1 目标 (14)5.2 定位 (14)5.3 工作流程 (15)6标准结构框架 (16)7主要条文说明 (17)7.1 适用范围 (17)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7)7.3 术语和定义 (18)7.4 基本原则 (19)7.5 建设内容 (20)7.6 功能要求 (23)7.7 建设运行要求 (36)8与国内外同类标准对比与分析 (37)9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37)10参考文献 (39)《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17年2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核心要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