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技术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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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工程技术标书
一、项目概况
鸿威“东方嘉园”一期商住楼工程位于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中心地带——高家桥小区,由鸿威(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5万平方米,包括会所、综合楼(1、2栋)、普通住宅楼(5、6、10、11、14栋)、联排别墅(4、9、13栋)、独立别墅(3、8、12栋)等15栋建筑,控制中心设在会所一层。
建设单位:鸿威(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智能化工程设计单位: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环境
(一)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中心地带——高家桥小区
气候条件:温度:-8—40℃,四季分明
各智能化系统及其设备材料应能适合上述工作环境条件,并保证系统在上述范围内能够正常操作运行。
(二)供电电源由“东方嘉园”一期工程总包单位——南京三建项目部提供,乙方自行支付电费给总包。
(三)“东方嘉园”分三期开发建设,其智能化系统分三期建设投入。智能化系统应保证其完整性和合理性,充分考虑分期建设投入的特点,一、二期的系统应具有独立性又有兼容和扩展的接口和余量。因此要求监控中心出口留有足够的供二三期用的备用接口。
三、本智能化系统工程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范围为:可视对讲及IC卡门禁系统、闭路监控及周界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电子公告栏系统以及上述各系统的防雷、供电电源和系统集成等。
(一)居家报警系统仅考虑预留预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将来是否安装由各业主自行决定,费用由业主承担自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商定,请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书中单独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二)各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及其配套设施提供、安装和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三)具体工程内容及各系统要求详见随招标书提供的鸿威“东方嘉园”一期工程
智能化系统招标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1、设计图纸中的工程量外,投标书中的工程量还应包含各系统为达到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而需增加的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
2、定标后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图技术规格书以及招投标文件,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并报招标方确认后,按图施工安装。
3、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可提出建设性优化意见,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优化说明,最终该优化意见是否采纳由招标单位书面确定。
四、现场安装条件和要求:
(一)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接口。
(二)竖井内、地下室和各层的弱电线槽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其它部分的弱电线槽应由投标方负责安装。
(三)板和墙内的线管和线盒已经预埋,其余部分的线管及明装部分的线管由投标方负责。
(四)可提供小型场所给施工方存放物品,但保管责任由施工方自负。
(五)施工方人员不得在现场内食宿。
(六)电梯轿箱的闭路监控视频电缆和背景音乐音频电缆由电梯公司负责安装敷设至电梯井道。
(七)智能化系统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安装,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积极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配合,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准时参加工程例会。
(八)小区内另设有宽频网络、电视、电话等弱电系统。若招标范围内的各系统需利用上述系统或与上述系统集成,应在投标书中特别说明。
五、质量要求
(一)各智能化系统应符合或优于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严禁使用伪劣和冒牌产品。投标书中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随招标文件所提供图纸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二)的功能和技术措施以及供电电源和防雷措施等,必须符合招标书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标书中主要设备及材料均为正规厂家的优质产品,投标方不得为了中标而采
用劣质产品降低造价。
(四)方必须保证安装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一次性通过监理、甲方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六、工期和质量保修期:
(一)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定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应积极作好施工准备,必须保证在2005年12月15日之前进场施工,2006年3月5日前完成开盘区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我司想客户展示,2006年3月5日至2006年5月10日完成全部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招标单位使用。
(二)质量保修期为系统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算起二年。若在质量保修期内,系统或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或损坏,该系统或设备的质量保修期为:在维修或更换后能正常工作之日算起顺延二年。
七、检验、调试和验收
(一)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时,投标方须报请并协助招标方进行货物外观质量检查。
(二)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的要求。
(三)在进行设备单机测试和系统联机调试时,施工方应请招标方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并在相关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系统安装完毕后,施工方应根据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报告提交给招标方。
(五)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供符合宜兴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三套,以及各系统主要设备的说明书、手册等完整的产品资料。
(六)甲方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初验和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后,会同施工单位报请宜兴市建设局、质检站以及宜兴市公安局防范办等其他相关部门对系统功能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七)招标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设计图纸和合同的要求,对各系统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八.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一)各系统完工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二)各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清单,包含名称、型号规格、品牌、厂家产地、数量、单价等。
(三)施工组织计划书。
(四)说明本公司在智能化安装施工方面有哪些突出之处。
(五)家居报警系统的单独报价书。
(六)在招标图中可视对讲和家居报警为两个独立系统,请投标单位提供两个系统合二为一的方案,并单独报价。
九.相关的补充说明
(一)门口主机应有内置感应卡门禁系统,并与门禁系统通用。大堂门口需投标方另设平台安装门口主机。
(二)摄像机安装位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招标方、监理协商同意后作调整修改。
(三)户外和部分室内线管未预埋,由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敷设。
(四)招标图中的围墙的位置仅为示意图,因此红外对射报警系统的设置可根据围墙的实际情况而调整修改。
(五)中央控制室的布置和控制台的设置应与消防系统配合协调。
(六)关于智能化系统简要说明
1、可视对讲系统及IC卡门禁系统
采用可视、非可视分机联网系统。具有可视、对讲、呼叫、开锁等功能。
在小区监控中心设管理主机,与本系统相关的门禁系统随门口机联网至管理中心,用IC 卡门禁取代可视对讲的密码开门功能。防止密码泄露。会所一层监控室设管理主机一台,小区出入口设围墙机一台。别墅只设二次确认门口机(即小门口机),不设电控锁及闭门器。
2、闭路电视监控与周界防范系统
在小区出入口重要区域(路段)安装摄像机对各监控点进行现场、实时录像及监视。室外的监控点均设置自动光圈镜头的摄像机。
本系统主要由前端(摄像机)和终端(中央监控室)两部分组成。前端由安装于各位置的摄像机、镜头、防护罩及支架等组成;终端设备主要由安装在监控室内的数字硬盘录像机、彩色显示器等组成。周界探测器设计选用双光束红外对射探测器,该系统的设备安装需外墙建设单位、园林规划单位共同协调进行,避免设置位置不合理,灌木遮挡对射光束路径的情况发生。根据周界形状以及联动摄像机的监视范围前端红外对射探测器选用30~80米的。在小区四周墙上设红外线对射探头,报警主机设在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