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黄项目一分部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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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黄项目一分部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办法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中铁十五局集团杭黄项目一分部

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办法及

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铁路总公司和杭黄公司对杭黄铁路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填报、管理和考核工作,满足杭黄铁路站前Ⅷ标施工组织模块及施工日志电子化需要,明确参与人员职责,根据局项目部制定的《杭黄铁路站前Ⅷ标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制定《杭黄铁路站前Ⅷ标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工作在执行本《实施细则》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规定。

第三条电子施工日志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使用、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日常管理。

第四条电子施工日志是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简称三大员)对日常工作的电子化记录,是现场施工情况和工程进度的真实反映,其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和进度及其他现场情况等。

第五条项目部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工作归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其他部门配合工程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杭黄铁路站前Ⅷ标一分部应用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系统的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依据相关标准规范,通过对电子施工日志系统的有效使用、管理和考核,保证施工日志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和有效性,并最终实现施工日志电子化,为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保障。

第八条电子施工日志由项目总工带队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配合管理并负责具体填报工作,与杭黄公司及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做好对接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员权限调整,日常三大员日志的填报、审核、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现场人员填报操作的交接与培训工作,逐级反映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等工作。

第九条本分部每个工点的“三大员”配备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自备),并负责每日电子施工日志的填报。现场“三大员”应熟练掌握电子施工日志的填报操作,更换人员时及时做好培训及工作交接,保证电子施工日志填报的连续性。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十条部门职责

1.各部门根据杭黄公司及局项目部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电子施工日志正常填报的人员安排,细化账号管理、权限分

配、填报范围、时间要求及职责划分等内容,落实逐级管理机制和分工负责制。

2.按要求配备电子施工日志填报软硬件设备,并指定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填报工作正常开展。

3.安质部负责施工安全日志和施工质量日志(含检验批)填报,工程部负责电子施工技术日志、审核及使用培训等工作。

4.对电子施工日志系统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并报局项目部汇总。积极参与杭黄公司和软件服务提供单位沟通解决,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使用程序及要求

第十二条准备阶段

1.建立电子施工日志使用、管理体系。根据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建立本标段内相应使用、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机制,各部门指定相关负责人和使用人员,及时管理各施工工点状态,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2.人员培训工作。由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各分部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有人员变动时,由工程部负责人员交接培训工作。

3.使用设备配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备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确保电子施工日志填报工作顺利开展。

4.系统数据初始化。由项目总工程师统一负责安排,按照要求完成基础信息初始化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管理、相关人员的注册和授权、工点划分和构筑物关联、铁路工程实体结构分解(EBS)。

第十三条日常使用

1.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注册或调整相关用户的角色或权限,维护工点状态,创建工程划分并关联相关工点。

2.“三大员”对当日工作内容进行写实,填报现场具体工作情况,要求当日内上传至系统,3日内完成审核并发布(有委托试验时应以相应试验报告出具之日起开始计算)。

3.施工日志管理员提出修改、补报申请,待日志审批员批复修改、补报的人员和时限,“三大员”按要求完成修改、补报,确保电子施工日志填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施工日志审核员审核电子施工日志填报情况,确认无误后发布。

其中,日志审核员由工程管理部部长负责担任,日志管理员由项目总工负责担任。

5.质量员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及时填写检验批表格,并履行相关程序。

第十四条铁路工程实体结构分解(EBS)变更管理

当发生设计变更或管理机构调整时,计划合同部门同局项目部应及时通过铁路工程实体结构分解(EBS)变更管理模块调整数据库,确保工程实体结构分解(EBS)数据与现场保持同步。

第十五条启用及归档

1.根据杭黄公司文件要求,自2015年8月10日始,在杭黄铁路正式启用电子施工日志,应停止手写版日志和检验批,全面改为使用电子施工日志系统记录施工日志和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打印成纸质文件,且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后作为竣工文件存档。

2.施工日志作为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须从开始之日起连续记录,各工点相应岗位须每日填报直至该工点完工,不得缺漏。

3.影像资料留存。现场应积极使用电子施工日志系统相应模块留存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并至少保存各工点开工、建设、竣工三个时期照片各一份。

4.电子施工日志(含检验批)应及时打印签字,并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归档(不需装订),要求资料完整、连续,由专人负责存档。

第十六条账号管理

各部门要做好日常账号申请、使用和变更管理工作,有关人员离岗前应与接替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并提前告知系统管理员,以便及时更新用户信息,确保工作的延续性。日常使用的账号要妥善保管,账号启用后须及时更改初始密码,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电子施工日志的应用、管理应结合岗位职责,项目部每周对电子施工日志填报情况进行分析,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由管理工作小组共同检查电子施工日志填报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和考核情况。

第十八条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核;

2.考核评委:施工组织模块及电子施工日志管理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3.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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