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乡级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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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普简报第7期 - 杭州统计信息网

经普简报第7期 - 杭州统计信息网

经济普查简报第12期(总第12期)杭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二○○八年七月一日本期目录上级来风国务院经普办组织开展“2008’经普感怀”有奖征文活动市办信息我市组织开展“经普杯”统计法知识大奖赛宣传依法普查与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南京市经普办来我市调研交流经普试点夯实经济普查基础我市在名录库维护上创新路富阳试点国家统计局副司长贾楠一行指导富阳经普试点工作区县(市)动态桐庐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拱墅区党政网上开设经普专栏临安市乡镇级经济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毕上级来风*国务院经普办组织开展“2008’经普感怀”有奖征文活动为了配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务院经普办决定于2008年7月1日―2009年3月31日,在“中国经济普查网”开展“2008’经普感怀”有奖征文活动,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以及对经普工作的感怀,以营造一种关注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征文的形式、文体和字数不限。

征文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由国务院经普办组织评委会统一评定。

其中一等奖3名(各800元)、二等奖10名(各500元)、三等奖20名(各300元)。

获奖作品将全部汇编在有奖征文相关书籍中。

国务院经普办希望广大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市办信息*我市组织开展“经普杯”统计法知识大奖赛宣传依法普查与相关统计知识为更好地宣传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确保普查成功与普查数据质量,杭州市经普办与杭州市统计局借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25周年之际,将联合组织开展“经普杯”统计法知识大奖赛,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包括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在内的统计知识。

为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经普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意识;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观念;提高广大普查对象主动配合、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此次大奖赛的决赛将安排在杭州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并在黄金时段播出。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关府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安府发〔2023〕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统筹开展好投入产出调查,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准确掌握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一)普查对象。

全县行政区划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署办发[2008]87号
【发布部门】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8.06.03
【实施日期】2008.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87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经行署领导同意,决定重新调整充实铜仁地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 / 1。

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小结

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小结

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总结杭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富阳综合试点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在国务院经普办和浙江省经普办的统一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的要求模拟普查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试点,到达了检验方案、积累经历、锻炼队伍的目的,得到了国务院经普办与浙江省经普办指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

现将试点工作总结如下:一、根本情况为检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获得组织施行经济普查的经历,国务院、浙江省经普办决定在我市富阳进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试点。

为配合国家、省在富阳开展的综合试点工作,我市主动承当了富阳市最大的一个街道—富春街道作为市级综合试点区域。

富春街道市级综合试点是国家试点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整个试点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试点用〕?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富阳试点施行方案?的要求,由杭州市试点办独立组织完成。

富春街道,位于富阳市中部,地域总面积103.95平方公里,共有19个社区、20个行政村,试点普查涉及2876家单位和10332家个体户,试点普查单位数和经济总量约占整个富阳市的四分之一左右,试点普查对象涉及9大类、48张普查表。

富春街道不但企业和个体户家数多,而且情况比拟复杂,因此面临的工作难度也相对较大,但在国家与省经普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试点人员的辛勤努力下,整个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到达了预期目的。

从3月下旬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场,到6月中旬根本完成,将需要两年时间完成的普查各环节工作压缩到2个多月的时间,先后经历了准备、施行和总结三个阶段。

期间,全面模拟了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机构成立、宣传发动、划分普查区、绘制普查区地图、选调普查员、组织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普查表管理、数据录入、复查审核、质量抽查等整个工作流程。

二、主要做法1、组建了强有力的试点工作机构。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展,市经普办专门成立了由市、县、街道三级共同参与的经济普查试点指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落实试点经费42万元,市统计局副局长、市经普办主任周建华担任试点指导小组组长,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徐国伟任试点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统计简报》

《统计简报》

《统计简报》石固乡统计xx年12月4日做好基层工作加强法制宣传12月4日,我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九校师生等企事业各单位,选择集镇赶集,进行有关单位法制宣传。

大力宣传法制工作乡党政办统计工作,同时也对《国家统计法》宣传着了资料发放。

就统计资料当天共发放240份。

发放对象有各单位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人民群众,过往车辆。

通过这此活动,对当地及社会加强统计法的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统计及相关部门发放宣传资料从小学法、懂法、树立法制观、道德观、学会知法、用法、不犯法第二篇:统计简报狠抓基础基层建设全面推进统计工作城阳乡统计工作以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为纽带,以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这一工作重心,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领导高度重视。

城阳乡党政领导一直非常重视统计工作。

书记、乡长经常关心、支持统计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不断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党政领导对市、县、乡的统计基础数据资料每期必看,并进行分析研究,将统计数据资料应用于指导城阳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

二、强化队伍建设。

我乡建立了健全的统计机构组织,明确了分管统计工作的副乡长及统计办公室负责人职责,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统计人员,负责辖区工业、农林牧业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三、物质资金保障。

在硬件设施方面,乡政府为统计管理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及相关辅助设备,这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打下良好基础。

在统计工作经费方面,每年初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重点保障,确保各项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四、基层基础建设。

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培训,使我乡拥有了一支充实而稳定的基层统计队伍。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城阳乡督促各村加强基层台帐建设工作,特别是台帐的建立情况、原始记录情况。

在统计档案方面,要求定期整理年报、定期报表和相关统计资料,并及时归档、立卷、保存。

五、狠抓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及市县相关规范文件纳入普法规划中进行宣传。

重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表彰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表彰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表彰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0.02.01
•【字号】渝经普组字[2010]1号
•【施行日期】2010.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表彰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
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经普组字〔20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国务院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者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体任务已顺利完成,取得了丰硕成果。

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表彰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各地区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226个单位“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燕等1202名同志“市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受到表彰的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为全市普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重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二○一○年二月一日附件:
重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鲁山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鲁山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附件
鲁山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跃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涛(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范存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冯一牧(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玲(县统计局局长)
奚松峰(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新枝(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成员:刘新伟(县编办副主任)
祝全智(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斌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春发(县监察局综合室主任)
杨尚林(县交通局副局长)
何会远(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中学(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玉生(县煤炭局总工程师)
张娜(县旅游局副局长)
郎筱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孟书利(县卫生局纪检书记)
赵宗清(县广电局副局长)
王东峰(县文化局党组成员)
李贵君(县统计局纪检组长)
陈建克(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杨天福(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张金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雅谦(市银监分局鲁山监管办事处副主任)
阮清照(人行鲁山县支行纪检组长)
俎秋玲(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任随庆(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军杰(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洪涛(县地税局征管局局长)
张跃华(县武装部后勤科科长)
闫中(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孟庆凡(县邮政局副局长)
李剑锋(中国移动鲁山分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 屠永杰(中国联通鲁山分公司副经理)
刘建伟(中国网通鲁山分公司副经理)
朱广坤(中国电信鲁山分公司副经理)
王西超(铁通鲁山分公司经理)。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政文〔2008〕79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加强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的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康思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徐金沙县政府办副主任林福生县统计局局长成 员:郑梦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蔡国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华新县人事局副局长余建猛县发改局副局长颜一宁县经贸局副局长郑华山县外经局副局长陈华丰县教育局副局长邱筱彬县科技局副局长陈密罗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水霖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戴金钟县民政局副局长黄荣林县司法局副局长林宝明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英灿县建设局副局长李智平县交通局副局长郭德强县卫生局副局长王南斌县广电局副局长李福林县统计局副局长林华智县农调队队长黄更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苏亚民人行永春中心支行副行长姚智胜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王文曲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朱铭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燕生县邮政局副局长李南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福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华智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2008年6月底前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主题词:经济管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通知抄送: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办,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协办,县政协经科委,省、市驻永各单位。

桐庐环境功能区规划(定稿)

桐庐环境功能区规划(定稿)

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桐庐县人民政府二零零八年二月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鹤忠副组长:吴金富(县环保局)成员:金世勇(县发改局)皇甫瑞国(县建设局)汪文清(县环保局)江明德(县国土局)汪来宝(县水利局)周华新(县林业局)王华杰(县农业局)仇文富(县经贸局)余德泉(县统计局)钟玲珠(县交通局)潘志琪(县旅游局)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技术组成员名单由县生态办另行下文。

(桐政办[2006]131号)《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责任表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市环科院桐庐县环境保护局项目负责人:刘瑜(工程师)参加编制人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卢瑛莹(工程师)张雍(工程师)杭州市环科院:高玉蓉(工程师)盛海燕(工程师)桐庐县环境保护局:汪文清(副局长)胡存有(科长)洪敏储云峰审核:谭湘萍(教授级高工)吴金富(局长)第一部分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性质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根据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类型、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将区域划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明确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的过程。

第二条规划目标根据桐庐县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生态环境要素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全县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设臵区域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门槛,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以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为政府开展区域性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环境决策基础,为环保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提供基本依据。

第三条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以桐庐县整个行政区域为规划范围,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2005年;近期:2006-2010年;中远期:2011-2020年。

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庐政办〔2018〕13号

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庐政办〔2018〕13号

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庐政办〔2018〕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庐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1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5月25日庐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安徽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297号)、《合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环保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指导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全区境内有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杭政函[2008]93号•【施行日期】200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8〕9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8〕1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

(二)主要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

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是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宣传组、方案设计组、单位名录组、专业组具体分为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能源、科技、数据处理组、资料开发应用组、执法检查组、督查督办组和后勤保障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分工是: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具体包括印章的管理与使用;研究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文件,编发工作简报;协调办公室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各级普查机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普查工作计划,研究起草单位清查方案及实施细则,统一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综合培训、数据质量抽查;组织研究起草普查公报,组织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和各普查业务小组的相关工作.宣传组负责各种宣传品的设计、制作,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组织各区县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方案设计组负责制定普查方案、普查用标准和目录,统一负责综合方案的问题解答,以及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单位名录组负责协调北京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登记资料的相关事项,以及普查之后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清查表及基本单位调查表填报工作的组织实施.专业组负责参加研究并贯彻本专业的单位清查方案、普查方案,负责本专业普查表的布置、问题解答与数据处理,配合数据处理组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汇总等数据处理工作,参与数据质量抽查,负责专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数据处理组负责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制订,普查统一数据处理平台的研制、普查制度在平台上的装载,提供专业程序与统一数据处理平台的转换接口;组织数据处理程序的人员培训与问题解答,数据接收、逻辑审核、汇总、数据反馈,参与数据质量抽查;配合各专业进行普查资料开发,以及普查数据库建设.资料开发应用组负责研究起草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组织并对普查综合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对普查资料开发应用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党和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督促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予以曝光.督查督办组对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受理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办和案件督办.后勤保障组负责提出并落实经费预算,管理经费开支,督促检查下级普查机构有关经费和设备的落实与管理情况,负责普查物资的采购和其他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综合协调组与其他各工作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综合协调组的日常工作联系.二、办公室例会制度办公室实行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和专业例会制度.办公室全体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及成员组成,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主要传达上级指示、通报重要事项、审议重大事宜、部署有关工作.办公室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各组组长组成,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主要研究决定经济普查工作中的有关重要事项.主任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安排办公室有关成员列席主任会议.专业例会由副主任或办公室各组按照分工召集并主持,主要研究、协调和处理办公室工作中的一些专业问题,对全市普查工作进程进行判断和分析,研究解决普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形成决议.专业例会每周一召开,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迟.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由综合组负责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发至各专业组和各区县经普办.办公室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和专业例会的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综合组负责,会议纪要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会议召集人应责成有关单位提前一天将会议讨论文件提交与会人员.如对会议地点有特殊要求,至少应提前三天通知综合三、公文审批、印发及归档制度一公文的分类:经济普查公文分为请示、报告、通知、通告、函、会议纪要和简报等七种.二公文的审批及发送范围:办公室公文以经济普查办公室名义发文,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发文如涉及其他副主任分管的工作事项,须经有关主管副主任审核后签发;属重大事项,应由主任签发;报领导小组或市政府的文件,由主任签发.经济普查办公室发布的决定和规章,由主任签发.各工作小组不得以各组的名义对外行文.拟文部门负责人应对报送签发的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并签报,统一送综合协调组审核后,送有关主管领导签发.公文签发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公文内容.如需改动,须征得签发人同意.办公室公文的发送范围:⒈请示——发送上级领导机构.⒉报告——发送上级领导机构.⒊通知——发送各区县普查机构,一般打印40份;发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般打印50份;同时发送以上二个范围的除特殊原因需调整发送范围外,一般打印90份.⒋通告——向社会发布.⒌函——发送函中商洽工作的部门、单位或个人.⒍会议纪要——主要发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组组长,各区县普查机构.必要时可抄报国务院普查办,抄送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⒎工作简报——发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普查机构,国务院普查办、各省市普查办,一般打印150三公文的管理和归档:综合协调组负责公文的统一编号、用印和编印.办公室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和归档由综合协调组与北京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办公室、资料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综合协调组负责各类普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公文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按照档案管理的统一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具体要求:签批原件1份,纸介质印刷件2份,与印发件一致的电子版文件文字文件提供Word或文本格式,表格提供Excel格式1份.普查工作结束后,由综合组将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后,交资料管理中心.办公室文件的批办工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凡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普查机构报送且需办理的公文,由综合协调组按公文办理程序批转,并负责文件办理情况的督促.各组不得自行受理应由办公室办理的文件.四、考勤及外出报告制度综合协调组应随时掌握主任、副主任外出的情况和.各工作小组组长外出,事前需向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并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处理其外出期间本组的日常工作.副组长外出,需向组长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各工作小组成员外出,需经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在外出期间的有关工作情况,应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通报.各工作小组的人员考勤工作由所在组负责.五、普查经费及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普查经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由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管理、使用,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为保障普查工作需要而特别添置的办公设备,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统一购置和管理,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维护和保管.。

桐庐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简报第2期

桐庐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简报第2期

桐庐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简报第2期本期目录上级来风*吕祖善省长要求“切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杭州市常务副市长要求增强“三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县办信息*我县进行乡级“五落实”情况检查和人普工作调研*我县建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我县召开人普办主任第一次会议*我县建立第六次人口普查乡级信息员制度*我县召开部门联络员工作会议人普知识*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如何组织实施第六次人口普查?上级来风吕祖善省长要求“切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切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列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之一。

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吕祖善省长要求切实搞好人口普查工作。

吕省长指出,今年将进行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切实摸清楚我省人口底情,并结合人口普查成果,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促进人口良性均衡发展。

杭州市常务副市长要求增强“三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3月23日,杭州市政府召开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人普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三方面要求:第一,充分认识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首先,搞好人口普查,是党和政府制定战略决策的需要;人口资料是各级政府制定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信息,人口普查是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搞好人口普查,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

开展人口普查,获得人口状况的准确信息,有利于我们对基本市情的把握,有利于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再次,搞好人口普查,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市正处于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发达城市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各项工作都需要有人口普查数据为依据、作支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筑府发[2009]97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筑府发〔2009〕9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经济普查办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市所有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经过全市各有关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贵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经取得了圆满成绩。

普查从准备工作到普查登记、资料编码、数据处理已历时两年时间,各级普查机构和近七千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各项工作要求,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经国家、省级数据质量抽查,取得了高质量的普查数据。

在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鼓励他们对普查工作做出的贡献,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经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推荐和评选,市人民政府审核决定,授予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等45家单位“贵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吴廷玉等200人“贵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贵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奋力拼搏、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继续做好经济普查的资料开发利用工作,为夺取全市经济普查的全面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贵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名单附件2:贵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个人名单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1:贵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名单第二次经济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名单(12个)贵阳市统计局、云岩区人民政府、白云区人民政府、小河区人民政府、云岩区统计局、南明区统计局、花溪区统计局、开阳县统计局、息烽县统计局、修文县统计局、清镇市统计局、乌当区东风镇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全省先进集体名单(15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局运管处、南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南明区后巢乡人民政府、云岩区三桥路街道办事处、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乌当区统计局、白云区都拉布依族乡经普办、小河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开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息烽县小寨坝镇人民政府、修文县扎佐镇人民政府、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金阳新区金阳街道办事处、贵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名单(45个)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贵阳日报社、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南明区太慈桥街道办事处、南明区二戈寨街道办事处、云岩区政府办公室、云岩区财政局、云岩区中北街道办事处、云岩区延中街道办事处、云岩区普陀街道办事处、云岩区黔灵镇人民政府、花溪区贵筑办事处、花溪区清溪办事处、乌当区新创社区、乌当区新天街道办事处、白云区统计局、白云区艳山红镇人民政府、小河区统计局、小河区平桥街道办事、开阳县教育局、开阳县财政局、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开阳县冯三镇人民政府、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息烽县永靖镇人民政府、修文县久长镇人民政府、修文县六广镇人民政府、清镇市占街镇、清镇市红枫湖镇、金阳街道办事处二甫村组织协调奖(1个)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附件2:贵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个人名单第二次经济普查全国先进个人名单(42名)南明区谭筑李国江周瑛司艳丁增贵佘小薇云岩区聂雪松田儒雄张淑芹鲍忠仁张保兰王敏花溪区曾明强徐国霞杨俊乌当区肖平韦勇莫静白云区陶若冰王维王克祥小河区马宁宇王晓宇开阳县罗晓斌刘福梅谭晓薇息烽县黄永辉王绵祥修文县杨贵华邓慧娟清镇市罗筑榕姚荣梅金阳管委邹勇市直机构申振东曹玉珍胡海燕徐勇周园涂彪申晓希尹强熊武冬第二次经济普查全省先进个人名单(86名)南明区孙艳李永琴张燕谢斌杨莉聂筱轩赵菲杨霞方菊敏何青郑辉云岩区徐阳泽黄栋全肖登英谢朝勇张忠于李春杨郑一姚春燕张云沈代书花溪区谌业华邓彩红彭佳万张迎汤正彩全彦乌当区罗晓凤刘青陈光明李祉惠罗文超夏奎芬白云区李国华唐正军胡如龙吴惠珍刘显武皮仕玉小河区罗朝明孙莉娜周密王治前汤群周磊开阳县李华李栋谭健左春碧杨安芝饶鸾刘明峰息烽县邹华侨张娴杨朝丽王龙修文县余广英魏建珍 XXX 雷松曹章锐清镇市王国金邹俞袁才智袁玉权金阳管委会薛敏包小玉市直机关杨青唐纯庆姚梦兰卢晓呜张樱包士林谌生全熊雁裴俊谭平段作琦周冰贺敬 XXX 韩梅宋伟邓刚张萍王织瑜贵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市级先进个人名单(200名)南明区吴廷玉彭健陈苏平葛岳雷后国宁和平何洪波王蓓冯涛胡泓陈辉喻志伟叶本枝 XXX贵彭芳熊莉何兴明云岩区杨天华邱斌邵琪许玫刘有刚朱丽雅姜曙光张亚文罗兵翟莉莫辉杜新胜刘纯杨骏霍博陈瑶汤伟秦龙张勤刘菲花溪区罗明涂贻荣张娜夏中华徐瑜陈勤周丹田艳吴春常赖万荣罗忠班利英徐忠海罗万令于红艳乌当区杨忠琴董筱仙邓福苹杨怀菊罗远刚周永惠陈胜利陈强余佳丽张林 XXX英夏德刚张燕李登洋王芬白云区晏学维吴继红王莉陈举华殷金忠廖爱玲万贵刚吴红黄申慧张润秀胡熙严冬智罗建国赵明鑫刘先科小河区XXX华张蕾李晖赵杰屠波吴笛彭杰董丽萍开阳县王选忠董金权陈兴艳朱远国王菲皮杏宋贵阳龚小丽李星颖陈栎饶宇熊礼松陈永利方利吴鹏郭鑫周训芬息烽县周礼祥王玉华姜登高杨静波盛利刘大敏查长文倪帮美程荣琴杨孝银黄倩曾再义李国洋 XXX伟袁静修文县胡春贵张选云宋顺敏谭晓玲雷昌云包华王陆秀应锡珊郭利琴雷忠秀路绪英武厚洪许朝莲陈荣群何健清镇市龙配彪黄海霞李伦平李萌余玲陈坤卢启刚唐松芝张强胡波韩文菊张兴红李克竞曹兰李为海金阳管委会费树珊李云菊市直机关杨锐郭涛古素华耿立波江楠张红枫张志刚彭超吴大文毛兴无杨祖成张旭丽邬丽春肖金姚遥李锴耿丽佳刘昶刘筑玲曾庆兴王远志梁祖碧刘心悦毛长春汪建莹刘贤王强袁明亮肖飞刘红霞梁楚黔陶平仙胡继贤姚安华路海燕陈天娥郑国玺梁春梅顾清XXX 王波郭超才邹健陈君郑艺聂晓秋。

单位清查工作联络员制度

单位清查工作联络员制度

单位清查工作联络员制度桐庐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联络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等地单位清查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力争各类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不错,县经普办决定建立单位清查工作联络员制度。

一、县经普办县经普办成立二个联络员组〔分组名单附后〕,分别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库区单位清查工作的检查、指导。

要紧职责:1.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经普办每日上报的«日报表»进行汇总,对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并按上级单位清查方案的统一规定拟订处理意见。

2.负责与市经普办的对口联络,并按«日报表»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单位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形、存在问题、计策建议等及时上报市经普办。

3、负责收集、记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经普办在入户调查、表式审核、数据录入、分类出表、资料比对、查漏补缺等环节中显现的问题,对能够按本县经普办统一规定口径当场能够答复的问题,在当场答复的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对无法当场答复的问题,由县经普办研究后统一答复;对有争议的问题,需请示市经普办后,以县经普办统一下发的书面问题解答为准。

4、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单位清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调研,及时和谐、解决工作中显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推动本地区单位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经普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经普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单位清查工作联络组,由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组成。

要紧职责:1.负责对所属普查区每日上报的«日报表»进行汇总,对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并按上级单位清查方案的统一规定拟订处理意见。

2.负责与县经普办的对口联络,并按«日报表»的要求及时将本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单位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形、存在问题、计策建议等及时上报所在县经普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7•【字号】顺政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顺政办发〔2015〕2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切实做好本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4〕4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我区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我区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杨卫东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聂燕山区民政局局长成员:董建华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克祥区教委主任宋鹏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王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赵振英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刘振河区农委主任申志红区旅游委主任马朝龙区文化委主任董杰昌区卫生计生委主任赵金荣区民宗侨办主任欧阳华洲区政府外办主任赵殿江区财政局局长徐晓武区交通局局长苏东海区水务局局长李成区体育局局长解长春区统计局局长李长勇区园林绿化局局长韩凤桐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局长杨鸣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陈长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付建军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梁军区党史区志办主任孙仲秀区园林中心主任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为: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本区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普查宣传;负责地名普查的业务培训、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成果报送等工作,组织成果编制和专家评审验收,建立地名和区划普查成果数据库;负责提供建筑和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道路街巷名称、居住区名称、建筑物名称,以及本部门已有的地名档案资料。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衢州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衢州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衢州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衢政办发[2013]172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衢州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我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衢州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占跃平(市政府)副组长:谢土你(市政府)潘佶(市统计局)卢向东(市规划局)成员:汪土祥(柯城区政府)邓荣海(衢江区政府)陆寿泉(龙游县政府)王子平(江山市政府)顾建华(常山县政府)邹燕辉(开化县政府)傅金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詹瑾(市西区管委会)胡高春(市委宣传部)毛根法(市农办)张宏辉(市发改委)朱士华(市经信委)杜长青(市科技局)俞宏伟(市民宗局)毛勇(市公安局)冯德荣(市民政局)王德华(市财政局)姜红生(市人力社保局)田俊(市国土局)杨继(市环保局)徐骋(市住建局)王光华(市规划局)姜明才(市交通运输局)邵建良(市水利局)王土木(市农业局)吴渭明(市林业局)黄韬(市文广局)王国榕(市审计局)颜文(市统计局)陈水平(市旅游局)周利青(衢州军分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卢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6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1%人口抽
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公布日期】2005.06.01
•【字号】
•【施行日期】2005.06.0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浙人调领〔2005〕3号)精神,加强对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王叶青
副组长:
潘昌德(县府办)
陈小明(县统计局)
柳浩宇(县公安局)
石献平(县卫生计生局)
成员:
潘昌才(县委宣传部)
梅进前(县发展计划局)
蓝朝星(县财政局)
陈海明(县民政局)
叶东明(县工商局)
张贤忠(县人劳社保局)
周光平(县教育局)
杨一平(县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杨一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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