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合伙企业如何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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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如何税收筹划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阅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是在合伙企业中,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

比例分配和分担。由于合伙企业从整体而言带有松散性,不能算是一个独立核算

企业,因此,与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合伙人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

人所得税。

?案例:某合伙企业是由4个合伙人出资组建的,各人的出资均为25%,经营了1年以后,获得了12万元的税前利润。根据现行税法,不对这部分所得征收企

业所得税,而仅在分配利润时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当合伙企业分红时,各合伙

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20000÷4×20%-1250=4750(元)。

?征税后,各合伙人所得的净收益为:30000-4750=25250(元)。这样,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实际税收负担率为:4750÷30000×100%=15.83%。

?值得一提的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可以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在这两种征收方法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也

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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