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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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构建

员工退出机制作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在企业中持续地实现人与岗、能力与绩效、绩效与薪酬的匹配,以定期的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那些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或由于企业战略调整、流程再造,对那些不再适合于企业战略和流程的人员,依据程度的不同采取降职、调岗、离职培训、提前退休、

使有也很不完善。员工退出机制的缺失使得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能得以顺利实施,影响了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导致员工队伍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的缺乏,各项管理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

那么国有企业如何构建员工的退出机制呢?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根据多年咨询实践经验和深入的人力资源理论研究,从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的现状出发,分析研究了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的现状

要建立并且完善国企员工退出机制,必须清楚知道目前国企员工退出机制的现状,根据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来研究相应改善机制才能够达到真正的改善。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曾起到过决定性作用。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额逐年下降。其中国有企业存在冗员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要提髙企业绩效、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在国企改革中必须解决企业冗员的退出问题。1996年中央出台了下岗减员政策,国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幵展了大规模的裁员。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用传统的人事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模式实施裁员,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面对前所未有的问题。国有企业由于所有制结构和管理体制等的影响,使得国有企业裁员有着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独特特点。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人员退出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称买断工龄)。根据协商自愿的原则,职工退出工作岗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企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2、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企业将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停或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为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部分改制资产作为补偿,成为新企业的股东。

3、提前退休计划。员工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

4、改革劳动用工关系。企业将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的员工转变为社会化劳务用工,通过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

5、分离企业转办社会职能。企业将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如学校、医院、社区,资产和人员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实现员工的身份转变。

6、人员退出。企业利用劳动合同管理手段,对违规违纪的员工作出相应的处罚。性质和情节严重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退出。

二、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组织规模庞大、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从“让利放权”到“政企分开”、“承包经营”,再到目前的“制度创新”等阶段,企业的弊端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呢?

1、外部环境阻碍。一方面,与政策指令相互抵触。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裁员是一种典型的经济转轨时期的政策性、结构性裁员。在市场经济还不健全,国有企业改制没有彻底完成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完全意义上的法人地位没有很好的确立,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裁员的决策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国家政策指导的力度,实行必要的行政干预,是不得已而为之。而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对企业裁员的政策、规定太多,国家的、地方的、企业的等等,有些自相抵触,有些与有关法规抵触,让执行者很难分清究竟该怎么办。另一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差,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的“三条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失业保险)基本就是围绕着中国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减员而展开的。应该说,这三项措施是目前中国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可是这三条保障线的落实情况差强人意。

2、员工退出机制缺失。动力来自于压力,一个没有压力的企业也就没有动

力,没有动力这个企业必定是一潭死水。目前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缺失,还没有把员工退出管理纳入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导致员工能进不能出,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队伍缺乏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各项管理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从而出现很多弊病,如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职位调整、薪资调整不挂钩,职责与报酬不对等,员工士气低落,人才流失等问题。

3、缺乏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方法,导致人员结构不平衡、欠缺公平性。我国的裁员在很大程度上是长官意志,上面定一个指标,下面向上报完成的数字,没有一个规范的、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方法。由于通常精简的是组织结构中的最底层的人员,使一线人员大量被裁减,形成了官多兵少,头重脚轻的人员结构。不仅没有解决人浮于事的状况,反而会出现大量的社会问题。

4、资金筹措困难,企业人员遣散经济补偿与安置资金匮乏。国有企业裁员很多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本来亏损的企业,还要承担由于裁员带来的经济补偿,无疑是雪上加霜。国企如果裁员就必须将被裁的员工妥善安置,不论是对其进行培训为其提供再就业的机会,还是给与其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都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如果职工在这些方面得不到满足,就肯定会拒绝裁员,于是就造成了国企裁员的巨大障碍。

三、对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的建议

人力资源是国有企业管理问题的瓶颈,而人力资源的瓶颈,则是人员退出机制缺失问题。国有企业的很多弊病,如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职位调整、薪资调整不挂钩,职责与报酬不对等;员工士气低落,人才流失等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国有企业缺乏人员退出机制,国有企业的员工退出机制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构建:

1、改善外部环境

(1)关于政策和指令的改进问题。由于裁员是一种异常复杂的组织变革手段,而我国正处在变革的时期,裁员变得更加复杂和千变万化。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和指令一定要讲究时效,即某项政策、指令在哪段时间内、针对什么样的企业有效。为了给企业充分授权,让企业适应市场,政策和指令不应过多强调限制,应注重策略性,即在企业能够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给予企业充分的选择自由。事实上,限制也是必要的,但是限制应更多的体现在法律的功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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