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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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入院病人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质量,本院制定了《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遵循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旨在规范和优化入院病人的接诊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及时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医疗疗效。

二、接诊流程1. 患者门诊就诊:患者在门诊接待处报到后,医务人员会查看患者的病历和相关检查报告,并安排相应的专家号源。

患者需按照排队顺序等候就诊。

2. 复诊患者就诊:患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到达门诊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及时更新病历。

3. 住院患者接诊:医生在确定患者需要住院治疗后,会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症状及就诊经过,进行体格检查并开展相应的检查。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医生会制定治疗方案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出解释。

4. 入院手续:患者在确定需要住院治疗后,需完成入院手续,包括填写医疗知情同意书、办理医疗保险和支付相关费用等。

5. 住院护理:入院后,护士会进行基础护理工作,并负责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给予相应的护理。

医生会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6. 出院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后,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出院,出院治疗和康复护理。

三、医疗安全1. 诊疗规范:医生在接诊时需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进行诊断和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用药安全:医生在开具处方时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并做好用药指导和监测工作。

3. 检查安全:医生在开展相关检查前应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禁忌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4. 传染病防控:医务人员在接诊时需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确保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五、责任追究1. 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受到不良影响的,医院将实施追责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惩。

2. 对于故意疏忽或违规操作的医务人员,医院将严肃处理,严禁再次从事医疗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入院患者。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2、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患者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及时规范书写病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3、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患者继续进行处理。

4、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患者,交接清楚病情,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5、首诊医师对急、危、重患者,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其他科室医师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患者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6、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部值班室报告,协调处理。

7、凡决定接收人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

医疗查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查房是医院基础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三级检诊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的基本职责,是培养临床医师的重要手段。

为强化查房工作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军队医院医疗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医疗查房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医疗查房的组织形式和主要内容第三条医疗查房分为经治医师查房、主管医师查房、科主任(副主任)查房和值班医师查房等形式。

第四条经治医师查房(一)对新入院患者及时进行初步检诊。

患者到达病区2小时内,经治医师应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系统查体,提出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给予必要处臵;区分患者身份,依据要求下达相应的医嘱;对新入院的急诊、危重伤病员,除立即检诊、救治外,还应及时报告并提请上级医师进行检诊。

精神科常用制度修改版

精神科常用制度修改版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精神科留陪制度精神科探视制度精神科病房巡视管理制度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管理制度精神科病房门锁管理制度精神科病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精神科住院说明(知情)工作制度精神科入院评估制度精神科疗效评估管理制度精神科实施医疗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医疗保护措施知情同意签署制度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制度精神科使用保护性约束的制度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制度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预案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精神科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处理精神病患者危急重症患者应急预案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精神科入院评估和住院流程精神科临床疗效评估流程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实施流程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流程精神科实施保护性约束流程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实施流程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流程精神病患者出院流程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并发症预防规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为加强精神科门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门诊病人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本科疾病认真诊治,对他科疾病,要为患者联系好相关科室。

二、接待门诊病人态度要热情、耐心,禁止与病人发生争吵。

三、在接诊病人时,要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并按照需要进行相关辅助检查,作出明确诊断。

门诊接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脏器官疾病、分泌疾病、营养代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四、对诊断不明确的或经治疗疗效不佳的病例,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看,或请其他当班医师共同讨论。

五、门诊治疗本着“安全、有效”的原则,应严格遵照相关诊疗规,治疗方案应向家属或患者告知。

门诊治疗应选用不良反应少、用法患者易掌握的药物,禁止大剂量用药,要详细向患者交待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首诊病人和复诊病人都应交待相关复查事宜,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六、对病情较重、不宜门诊治疗的患者,应收入院治疗,如患者或家属不同意住院,应交待院外的风险,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精神科管理制度

精神科管理制度

精神科管理制度精神科管理制度1在遵循普通病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精神障碍病人的临床特点,特制定精神病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自杀、伤人、自伤、外走及危重病人的'病情要认真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护理制度,每15分钟巡回一次,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5、病人洗澡时应由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伤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

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钥匙、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保护带等应有固定数量,放在安全固定的地点,认真交接班,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

8、严格钥匙管理,保管好钥匙,进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值班室、病房应随手锁门。

9、病区各种设备,如:电器设备、消防拴、门窗玻璃、锁、床等物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保证安全。

10、每周定期检查病床单位及病人身边有无危险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治疗后查清用物,不得将器械、药品等危险品遗留在病房内。

12、家属探视在探视室进行,探视过程中应有护理人员进行巡视,防止家属给病人带入危险物品和不清洁食物。

13、严格执行给药制度,发药后检查病人口腔,看服到胃,注意观察病人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14、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问题,并给予恰当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精神科管理制度2为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我院实施全天封闭式管理。

一、门诊管理1、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重点高风险区域、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2.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2.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为保证新入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病人,确诊是精神科疾病,或以精神科疾病为主,可收入本科治疗。

首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二、如病人有严重的急需治疗的躯体疾病,应告知家属,与相关科室联系,先治疗躯体疾病。

当精神症状导致患者不配合,影响躯体疾病的治疗时,应在保证躯体疾病的安全、并取得家属同意和配合的情况下,谨慎收入本科治疗。

三、新病人进入病房后,主管医师要详细进行精神检查和躯体检查,并将患者病情和初步治疗方案告知家属,完成相关文书的签字。

四、对病情特殊需留陪的,主管医师按《精神科留陪制度》执行。

五、新病人带入病房后,接诊医师应通知病房当班医护人员,当班护士应立即处理新病人,接待家属,在耐心解释下作好安全检查。

六、新入院病人往往情绪不稳定、不配合,当班人员要加强防护,放在视线内,防止出现安全意外,特别是在安全检查、躯体检查、输液治疗和采取医疗保护措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出现冲动行为。

七、处理新病人,医护要密切配合,接诊医师在采集病史后即应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告知病房工作人员,护士在处理医嘱时,应将医嘱的防范措施告知所有当班人员。

八、新入院病人医护均要严格交接班,特别是非当班医生所收病人,一定要向当班医生交班。

精神科出入院管理制度

精神科出入院管理制度

精神科出入院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科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精神科病人的出入院管理,包括入院、出院、转院、请假、探视等环节。

第三条精神科出入院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精神科出入院管理工作由医院精神科负责,应当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病人进行指导和协助。

二、入院管理第五条精神科病人入院应当由家属或者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精神科医生应当对病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定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第七条精神科护士应当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医院环境、治疗流程、注意事项等,并协助病人适应医院生活。

第八条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病房管理制度,确保病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出院管理第九条精神科病人出院应当由医生出具出院证明,并告知家属或者监护人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精神科护士应当协助病人整理个人物品,办理出院手续,并告知家属或者监护人后续护理和康复措施。

第十一条精神科应当对出院病人进行跟踪随访,了解病人的康复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四、转院管理第十二条精神科病人转院应当由原治疗医院医生出具转院证明,并说明转院原因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精神科应当与转入医院进行沟通,了解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求,确保病人得到合适的治疗。

第十四条精神科护士应当协助病人办理转院手续,并告知家属或者监护人转院后的注意事项。

五、请假管理第十五条精神科病人请假应当由医生评估病情,并出具请假证明。

第十六条精神科护士应当告知病人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并协助病人办理请假手续。

六、探视管理第十七条精神科病人可以接受家属或者监护人的探视,探视人员应当遵守医院规定。

第十八条精神科护士应当告知探视人员的注意事项,并协助病人与家属或者监护人进行沟通。

七、其他管理第十九条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病人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病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一、入院管理制度(一)患者住院持门诊, 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单, 本人身份证, 病历本, 医保卡(参加医保者)及住院费到入出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急、重、危患者优先收治, 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病区护士对入院患者应热情接待, 详细介绍住院患者规则, 佩戴手腕带, 如拒绝使用, 应在护理记录单上注明。

并于15分钟内通知医生进行诊治。

(三)重危患者入院时, 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 并立即通知医生及护士长。

对行走不便的患者应主动搀扶, 护送至病房。

(四)责任护士(值班护士)及时接待患者, 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 并向患者交待床单位配置、物品放置要求, 嘱其妥善保管, 出院时如数交回。

(五)住院患者遵守病房作息时间, 未经医生允许不得私自外出, 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 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负责。

(六)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置和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二、出院管理制度(一)患者常规出院时由主管医师下达医嘱, 护士及时整理病历, 核对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费用, 注销一切治疗, 分别通知住院处、药房、营养科。

(二)当日出院患者于下午到入出院办理处结账, 凭结账单据回病房取出院带药。

次日出院者请在次日上午10: 00之前离院。

(三)病情不宜出院但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者, 医务人员应进行劝阻;劝阻无效者, 由患者或家属在病历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 按“出院”处理。

(四)应出院而不愿出院或不按时出院者, 应做好解释工作, 必要时与其所在单位取得联系, 共同动员患者按时离院。

(五)患者出院前实施出院健康指导, 征询患者意见, 核对患者留下的电话和住址, 以便随访。

(六)患者出院后及时进行床单位终末处理。

三、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一)病人需转科/转院治疗时, 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转院医嘱并与转入科室联系确定床位, 并告知患者或家属。

(二)转出科护士联系转入科室确定转科时间, 根据医嘱通知病人及家属, 做好转科/转院准备并办理手续, 协助病人整理用物。

医院精神科医患沟通制度(标准版)

医院精神科医患沟通制度(标准版)

精神科医患沟通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人文关怀体现在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医疗服务全过程中,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建立相互尊重、理解、信任的新型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切身利益,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现拟制医患沟通制度,以加强医患沟通工作。

一、医患沟通的时间(一)门诊接诊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项医疗处置的理解。

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日志及门诊病历上履行签字互认。

(二)入院时沟通病房医务人员在接收新患者入院时,应首先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在完成病史采集及入院体检后,应按医院相关规定与患者或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并适当地进行卫生宣教。

接诊(主治)医师在做出初步诊断、拟定治疗方案后,签订住院知情同意书,应将患者目前病情、拟采取的治疗方案、医学界目前对此病的认识及诊疗现状、本院对此病的诊治水平向患者或其亲属做详细讲解及充分的告知,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履行告知签字手续。

(三)住院期间沟通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所采取的各项诊疗措施及其相应风险与副作用均应向患者或其亲属进行解释说明;患者病情变化或变更治疗方案时应让患者充分了解相关原因及理由,病情恶化至病重、病危者应有书面告知及签字手续;对于欲实施手术、麻醉、输血、化疗、放疗、植入医用器材、有创诊查、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会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等高风险诊疗活动者,应征求患者(原则上为患者本人,特殊情况下为其亲属或授权代理人)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对特殊情况下变更诊疗措施(如术中改变术式)、患方拒绝、放弃诊疗者,务必告知其原因及可能的后果,争取患方签字,同时做好记录。

(四)出院时沟通患者出院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说明患者在院期间的总体治疗情况及疾病恢复、治愈状况,并详细交待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精神科护理接诊

精神科护理接诊

第二节接诊入院接诊是指病房护士对新入院患者进行首次接触和评估的过程。

由于新入院精神障碍患者大都存在不安全感,容易猜疑,同时对疾病往往无认识,因而对环境和护士较为抗拒,护士在接触过程中应快速判断患者的态度,以专业的态度给患者留下第一印象,尽早与患者建立信任的关系。

在此过程中,也要注意与患者家属的沟通,给予积极的心理支持,打消其顾虑。

[目的]1.让患者尽快适应医院环境,消除或减少对住院和治疗护理的不适应。

2.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卫生宣教。

3.促进护士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建立初步良好的关系。

4.对患者进行初步的评估,了解患者的主要病情和有无危险性行为。

[用物]评估表、病历夹、体重秤、血压计、体温计、生活用品等。

[步骤]1.环境准备安全、舒适,床单元整洁、生活物品摆放整齐。

2.护士准备着装整洁、情绪饱满、熟悉接诊内容和流程。

3.接到入院处通知后,通过门诊护士初步了解患者的主要病情、对入院的态度、是否存在冲动危险行为,有冲动行为患者的体型大小。

4.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环境、物品和人员准备,如有自杀企图、自杀行为的患者,应安排严密监护的房间,并清除环境中的危险物品;兴奋躁动、有伤人毁物行为的患者安排在单间或小房间,以减少环境中激惹因素对患者的影响,同时根据患者体型准备足够的人力和约束用品,以保证需要约束时护患双方的安全;无危险行为、自愿入院的患者尽量安排在相对安静、舒适的房间。

5.患者和家属来到病区,护士起身迎接,主动介绍自己,核对患者身份。

通过观察患者面部表情和与患者简答对话,了解患者此时对住院的态度、配合程度和是否存在冲动危险行为。

如患者表示自愿住院或对住院无所谓,可继续入院接待、介绍和评估;若患者表现抗拒、有冲动过激行为时,先安排患者到房间休息,并通知医生处理,待患者平静时再完成入院介绍和评估。

6.护士边带患者到房间,边向患者介绍病房环境,包括餐厅、卫生间、活动室、饮水间、医护办公室等。

7.送患者到房间,介绍同室病友,协助患者放置个人物品,同时提醒患者保管好贵重物品和不准带入危险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面交监护人或由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登记和保管。

入院病人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入院病人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入院病人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医院治疗服务的质量、病人的安全,保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入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生的治疗和护理,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入院病人应尊重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入院病人的家属和亲友应服从医院的管理,配合医工作。

第五条入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配合医院的检查和治疗。

第六条医院有权根据入院病人的病情、治疗需求和医院的工作情况,对入院病人进行调整或安排。

第七条入院病人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八条入院病人不得随意离院,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经医院同意。

第九条医院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入院病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处罚等。

第二章病人权益第十条入院病人有权享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包括医疗保健、治疗康复等。

第十一条入院病人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及时、有效地向医生反映问题。

第十二条入院病人有权拒绝治疗、手术或其他医疗干预,但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十三条入院病人有权知情选择医疗服务,包括就医机构、医生等。

第十四条入院病人有权隐私保护,医院有义务保护病人的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入院病人有权得到医院的处理和投诉。

第十六条入院病人有权得到医院的医疗费用明细和收据,并有权要求退费等。

第十七条入院病人有权积极参与自身治疗和康复工作,配合医院的各项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入院病人有权得到医院的营养保健、心理护理和其他必要的康复服务。

第三章规范行为第十九条入院病人应保持病房的整洁卫生,做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

第二十条入院病人不得在医院内喧哗、打闹,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第二十一条入院病人不得擅自使用药品,如有需要应按医嘱使用,并如实告知医生。

第二十二条入院病人不得擅自接触电器设备,如有需要应有工作人员协助。

第二十三条入院病人不得擅自接触药品、器械、物品,确需使用应有医生或工作人员指导。

第二十四条入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就医制度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报告。

精神心里门诊的规章制度

精神心里门诊的规章制度

精神心里门诊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心理门诊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精神心理门诊是医院的重要部门,其任务是进行精神心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精神心理门诊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格保守患者的医疗保密信息。

第四条精神心理门诊应以患者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第五条精神心理门诊的工作人员应熟悉门诊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门诊服务流程第六条患者前来精神心理门诊就诊,应先填写就诊登记表,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前往相关科室等待诊疗。

第七条医院工作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有礼貌,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为其提供便捷的就诊服务。

第八条门诊医生在诊疗患者时,应仔细询问病史,全面了解患者的症状,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确诊疾病。

第九条门诊医生应为患者提供详细的诊疗方案,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的需求进行治疗和随访。

第十条门诊医生应注重患者的心理健康,耐心倾听患者的心理困扰,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心理治疗。

第十一条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医生的治疗意见,不得擅自离开门诊或暂停治疗。

第三章门诊卫生管理第十二条精神心理门诊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三条门诊医生在工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保护患者和自己的健康。

第十四条门诊医生在接待患者时应注意文明用语,避免粗暴行为,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十五条门诊医生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带病工作。

第四章门诊纪律管理第十六条门诊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医院管理,不得擅自请假、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门诊工作人员应保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十八条门诊医生在诊疗患者时,应认真负责,不得懈怠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首诊负责制度 (2)

首诊负责制度 (2)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入院病人接诊流程

新入院病人接诊流程

新入院病人接诊流程1.预约挂号:-病人或家属提前致电医院预约挂号。

-医院接待员提供有关挂号需求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相关指示等。

2.住院准备:-定义病人等级:根据病情和医疗需求,医生确定病人的等级,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特殊护理等。

-人员指派:分配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负责病人的住院治疗。

-病床安排:根据病人的等级和床位情况,分配合适的病床。

3.入院流程:-报到登记:病人或家属来到医院接待处进行报到登记,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历本和相关证件。

-住院费用缴纳:病人或家属前往财务处或收费窗口缴纳住院押金或相关费用。

-手续办理:病人或家属填写入院手续、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告知书等相关文件。

-行李安置:病人或家属将行李交给护士,由护士协助将行李安置在病房内。

4.体格检查:-护理评估:入院后,护士根据医生的建议和病人的病历记录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并对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健康状况、饮食和精神状态等进行评估。

-生命体征测量:护士测量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重要生命体征数据。

5.医疗管理:-医生查房:负责病人的医生每天上午对病人进行查房,了解病情进展,并根据需要做出进一步的治疗计划。

-护理计划:护士制定个体化的护理计划,包括协助病人进行活动、记录病情变化、配合医生的医疗指令等。

6.治疗与康复:-医疗操作:根据医生的医疗指令,技术人员进行各种医疗操作,包括输液、注射、抽血、换药等。

-康复护理:康复护理师提供康复评估和治疗,帮助病人尽快康复,恢复生活能力。

7.饮食营养:-饮食配送:医院的厨房根据医生的要求和病人的饮食限制,制定和配送病人的饮食。

8.家属沟通:-家属交流:医生或护士与病人的家属进行定期或需要时的沟通,了解病人的病情、治疗计划和进展,以及回答家属的问题和提供支持。

9.出院准备:-出院计划: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制定出院计划,并告知病人和家属。

-交接手续:相关工作人员与病人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包括支付费用、办理出院证明等。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精神科病房制度管理护理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精神科病房制度管理护理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精神科病房制度管理护理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一、引言精神科病房作为医疗机构中重要的部分,承担着治疗并护理患有精神疾病患者的重要责任。

为了提供优质的精神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照顾和治疗,建立一套健全的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精神科病房制度管理护理的相关要点。

二、病房流程管理1. 患者接待与入院流程患者接待是病房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在接待区域,需要设置舒适的休息区域和接待处。

对于新入院患者,需要进行详细的咨询并填写相关表格。

同时,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和初步评估,以便医务人员了解患者的病情。

2. 病情监测与记录医务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并记录在电子病历系统中。

这不仅有助于患者病情的掌握和治疗计划的调整,还可以提供给其他医务人员了解患者的病情。

此外,还需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精神状态评估、用药情况记录等。

3. 患者护理与治疗计划病房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护理与治疗计划,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个体化的护理。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计划,包括日常生活护理、心理护理、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

三、安全管理1. 患者安全为确保患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需要加强对患者的安全管理。

这包括定期进行危险评估,如自杀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监控和防护措施等。

同时,还要加强对患者的心理护理,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

2. 医疗安全医疗安全是精神科病房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医务人员需要遵守规范的操作流程,如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安全使用药物等。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存储和使用。

四、人员管理1. 医护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病房管理制度要求医护人员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学术交流。

这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参加学术会议、举办病例讨论等方式进行。

2. 人员编制与配备合理的人员编制与配备是病房管理的关键。

根据病床数和患者需求,确保医护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医院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提供高质量的精神科服务,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精神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接收和治疗各类精神疾病患者。

第三条医院精神科遵循医疗法律法规,秉持医学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第四条医院精神科设有院长、副院长、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全科医生、护士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五条患者有享有合法权益,医院精神科应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诊断评估,制订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七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在治疗过程中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九条医院精神科应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

第三章医疗秩序第十一条医院精神科应当遵守医疗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流程,确保医疗秩序。

第十二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第十四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院内部秩序正常。

第十六条医院精神科应当落实医疗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医疗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医院精神科应当严格遵守人事管理规定,合理配置医务人员。

第十八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九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

第二十一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团队协作,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合作共赢。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医院精神科应当积极发展学术研究,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精神科规章制度定稿修改2.26

精神科规章制度定稿修改2.26

目录精神科工作制度 (3)精神科病区管理制度 (4)精神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5)精神科心理测查操作制度 (6)精神残疾鉴定管理制度 (7)精神残疾鉴定规程 (8)精神残疾鉴定流程 (9)精神科病门诊工作制度 (10)精神科入院评估制度 (11)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制指标 (12)精神科住院说明(知情)工作制度 (13)精神科疗效评估管理制度 (14)精神科病室安全管理制度 (15)精神科病房门锁管理制度 (16)精神科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17)精神科实施医疗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 (18)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知情同意签署制度 (19)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制度 (20)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并发症预防规范 (21)精神科使用保护性约束制度 (22)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制度 (23)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24)精神科病房巡视管理制度 (27)精神科重点护理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28)精神科消极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28)精神科冲动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29)精神科出走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29)精神科留陪制度 (30)精神科探视制度 (31)精神科护送患者外出管理制度 (32)精神科会客管理制度 (33)精神科暂停通讯、会客制度 (34)精神科病房配餐室管理制度 (35)精神科封闭式病房进餐管理制度 (36)精神科病人物品登记保管制度 (37)精神科服药制度 (38)精神科请假出院制度 (39)精神科开放制度 (40)精神科健康教育制度 (41)精神康复科管理制度 (42)精神科工娱治疗工作制度 (43)精神科工作制度一、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展精神疾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精神科病房是提供精神疾病患者诊疗和照顾的特殊医疗环境。

考虑到患者的特殊需求,病房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一套细致的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病房中的安全、舒适和隐私。

二、入院安全管理1. 患者接诊- 病房人员应严格把关患者的入院要求和资格,核实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病史。

- 在患者入院时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确保患者没有任何其他合并症。

2. 行李物品管理- 患者的行李物品应当由病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避免患者携带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危害的物品进入病房。

- 患者的贵重物品应当由病房工作人员妥善保管,避免物品的丢失或损坏。

3. 隐私保护- 病房应提供私密的检查和诊断环境,确保患者的隐私不受侵犯,避免他人未经许可的进入患者的病房。

- 实施有效的隐私保护措施,例如在病房门上设置隐私保护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患者的隐私需求。

三、病房日常管理1. 病房环境安全- 病房应保持清洁、整洁,床铺和床单应定期更换和清洗,以确保患者的舒适和卫生。

- 病房内应设立足够数量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灭火器,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2. 病房患者管理- 患者的饮食、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应得到病房工作人员的关注和指导,确保患者的营养和健康。

- 病房应设立专门的巡视人员,对患者进行24小时的监测和照料,定期做好巡视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可能存在的危险行为。

3. 感染病室管理- 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房应设立感染病室,并对容易传播感染的患者进行隔离。

- 病房工作人员应引导患者正确使用手消毒剂,并在必要时佩戴防护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四、紧急情况应对1. 火灾和疏散计划- 病房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和疏散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病区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疏散患者和自己。

- 在病房内设置合理的逃生通道,保持通道的畅通和明确标识,方便患者和工作人员迅速撤离。

2. 自杀和暴力行为防范- 病房应设置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例如安装防护网、强化门锁,并提供安全撤离设施,以防止患者自杀或对他人造成伤害。

精神科服务规范与服务流程

精神科服务规范与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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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
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为保证新入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病人,确诊是精神科疾病,或以精神科疾病为主,可收入本科治疗。

首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二、如病人有严重的急需治疗的躯体疾病,应告知家属,与相关科室联系,先治疗躯体疾病。

当精神症状导致患者不配合,影响躯体疾病的治疗时,应在保证躯体疾病的安全、并取得家属同意和配合的情况下,谨慎收入本科治疗。

三、新病人进入病房后,主管医师要详细进行精神检查和躯体检查,并将患者病情和初步治疗方案告知家属,完成相关文书的签字。

四、对病情特殊需留陪的,主管医师按《精神科留陪制度》执行。

五、新病人带入病房后,接诊医师应通知病房当班医护人员,当班护士应立即处理新病人,接待家属,在耐心解释下作好安全检查。

六、新入院病人往往情绪不稳定、不配合,当班人员要
加强防护,放在视线内,防止出现安全意外,特别是在安全检查、躯体检查、输液治疗和采取医疗保护措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出现冲动行为。

七、处理新病人,医护要密切配合,接诊医师在采集病史后即应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告知病房工作人员,护士在处理医嘱时,应将医嘱的防范措施告知所有当班人员。

八、新入院病人医护均要严格交接班,特别是非当班医生所收病人,一定要向当班医生交班。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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