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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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主持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规划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背景

2011年4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6)》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近期,国家先后批复同意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批复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深圳国际低碳城建设,深圳市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背景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使轨道交通近期建设项目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新变化新趋势,需对原建设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加快相关轨道线路的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要求,按照深圳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联合开展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编制工作。

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编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9月基本完成。

(二)规划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提出近期拟建设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3号线东延线、4号线北延线、5号线南延线、6号线南延线、9号线西延线和10号线等共8条线路,总长约85.1正线公里(其中,地下线路约62.6公里,高架线路约22.5公里),设车站67座,工程总投资约698.3亿元。

2号线东延线由既有2号线新秀站延伸至莲塘片区,是联系莲塘片区与罗湖中心、福田中心以及南山中心的城市轨道干线,线路全长约3.9公里,设3座车站。

3号线南延线由既有3号线益田站延伸至福田保税区,是联系福田保税区与福田中心、罗湖中心以及龙岗中心的城市轨道干线,线路全长约1.5公里,设1座车站。

3号线东延线由既有3号线双龙站延伸至坪地片区,是联系坪地片区与龙岗中心、罗湖中心、福田中心的城市轨道干线,线路全长约9.4公里,设7座车站。

4号线北延线由既有4号线清湖站延伸至观澜片区,是联系观澜片区与深圳北站、福田中心、福田口岸的城市轨道干线,线路全长约10.6公里,设8座车站。

5号线南延线由既有5号线前海湾站延伸至赤湾片区,是联系前海、赤湾片区与宝安中

心、龙华新区、布吉片区、罗湖中心、的城市轨道干线,线路全长约7.6公里,设6座车站。

6号线南延线由轨道交通三期工程6号线深圳北站延伸至科学馆,是联系福田中心与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的城市轨道快线,线路全长约11.5公里,设6座车站。

9号线西延线由轨道交通三期工程9号线红树湾站延伸至前海片区,是联系科技园、南油、前海等片区与车公庙、景田、梅林、大剧院、文锦等片区的城市轨道局域线,线路全长约10.7公里,设10座车站。

10号线是联系福田口岸、岗厦、莲花北、梅林、坂雪岗、上李朗、平湖等片区的城市轨道局域线,线路全长约29.9公里,设25座车站。

图1 近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示意图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

(一)环境敏感区

本规划涉及的环境敏感区包括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详见表2。

(二)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

(1)节约环境资源

轨道交通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较其它交通方式优势明显,且有利于土地资源整合与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轨道交通使用电力能源,实现大气污染物零排放,且通过替代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可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

(3)规划实施有保障

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在新一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对轨道交通近期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调整和控制,可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2、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

(1)影响沿线地区声环境和振动环境

轨道交通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对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可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2)影响沿线环境敏感区

本规划部分线路和车辆基地位于水源保护区内,部分线路位于生态功能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初步分析,在采取选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生产工艺、严格控制征占地数量等措施后,规划线路对沿线环境敏感区影响有限。

(3)影响地下水

轨道交通地下敷设方式对地下浅层水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阻隔或改变流向影响,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地面沉降;局部地下水壅高对邻近建筑物安全会产生一定影响。若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施工方式,可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4)居民动拆迁产生社会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动迁居民和拆迁房屋,会对居民心理状态、就业安置以及生活方面造成干扰,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规划相容性与协调性分析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贯彻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总体相协调,与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和协调性。

(二)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1)振动影响

轨道交通振动由列车运行时轮轨间相互撞击所产生,经轨枕、道床向线路两侧扩散传播。轨道交通振动所形成的振动波是由横波、纵波、表面波等构成的复杂波动现象,影响因素复杂,传播形态变化不定,其影响须通过实验统计结果定义分析。相关实验结果表明,轨道交通振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道结构、隧道埋深、地质条件、地面建筑物类型及距离等。根据深圳市既有轨道交通线路振动影响现场测试统计,地下线和地面线振动影响范围较大,高架线路振动影响范围较小(振动通过桥梁桥墩传播振动至地面后,经由地面向四周扩散)。

(2)振动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议选择合理的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和隧道埋深,尽量避免直接从敏感点正下方下穿,同时考虑“达标距离表”要求,控制线路两侧用地;重点从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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