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试行)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四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应以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循环利用为原则,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塑料、金属、电子废弃物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回收点进行评估和认证。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二章回收点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点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保证废旧物资的安全、规范回收。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点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不得混合存放。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点应当制定相应的收购价标准,并公示给社会公众。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点应当保证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点应当定期汇报回收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利用管理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备,保证废旧物资的安全、环保利用。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利用流程和标准,确保废旧物资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的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废旧物资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
第四章宣传教育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学校、社区等单位的合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活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1.20•【字号】鲁国税发[2004]14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04]14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现将《山东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
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第三条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准予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单位。
第四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属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其回收并拆解销售的报废汽车,可比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生产单位)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免税资格认定及年审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其免税资格,未经认定的,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不得免征增值税。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试行)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随着公司各单位改建、扩建、维修工程逐步增加,原建筑物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量也越来越大。
为加强对原有构筑物维修、改扩建拆除后产生的废旧物资及设备的利用和回收和处理,减少浪费、节约建设资金,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废旧物资主要指维修、改扩建工程对原建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废旧物资和设备,如:暖气、门窗、电线、电缆、钢筋、灯具、管路、型材、门、锁、铁件等仍具有价值的物资,设备为原有系统拆除的设备。
第三条规划发展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公司、项目使用单位在确定项目维修、改扩建方案和设计时应本着“能旧勿新,先旧后新”的原则,对原有建筑能利用的或库存可调剂的回收物资、设备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利用方案。
第四条相关单位职责:(一)、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施工单位对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废旧物资保护方案及现场施工管理;并对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清点、保管和建立台账;(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废旧设备的验收保管、修理复用、出入库和废品处置;(三)、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建设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利用进行协调和指导;(四)、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折价和固定资产的划拨、处置。
第五条工程拆除之前,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物资数量,施工单位报拆除方案,双方明确物资拆除后的完好程度,待拆除后按照双方约定进行验收。
第六条对有重复利用价值的,但本项目中确实不能使用的旧物资,由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保管,并建立台帐,做到帐、卡、物统一。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回收复用的物资要单独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将回收使用情况纳入工程报表中每月报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对于确实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可按照类似物资拍卖价格折价给施工单位,结算时从施工单位工程造价中扣除本部分费用;施工单位不需要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移交设备维修三厂分类保管,并开据接收单,最终由财务部按照公司相关废品管理规定统一拍卖处理。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为,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纸品、塑料、玻璃和其他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品,不包括危险废物、严控废物、报废机动车以及尚具部分使用功能并进入二次流通的旧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废旧物资收购、贮存、销售等回收经营活动。
第四条中山市经贸局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
市规划、发展和改革、公安、工商、环保、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实施管理。
第五条市物资回收行业协会依照国家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或公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废旧物资收购员工作证,并负责定期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有关情况报公安、工商、城管执法部门。
第六条市经贸局应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全市和各镇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应设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专项规划的用地范围内。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依招标、拍卖方式确定经营者。
经营者应设立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机构,接受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资回收行业协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对进出场所的废旧物资进行造册登记。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应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分拣、储存、消防、卫生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设置符合市容管理标准的围墙。
第九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与经营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市、镇总体规划和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专项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三)回收经营范围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四)废渣、废水(液)、废气的处理和噪声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环保要求。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共5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共5篇)第一篇: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经批准报废的各类物资,包括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要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鉴定部门要认真客观鉴定,杜绝浪费闲置现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第六条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存储管理部门,仓库主管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回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条各使用部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
第八条各使用部门物资报废应填写报废申请表,根据不同分类办理相应的报废手续。
一、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可以直接报废,交仓库回收。
公司另行制定直接报废物资目录。
二、固定资产或需要技术鉴定的报废申请由公司技术、设备、工程部门进行现场鉴定,经鉴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维修,无修复利用价值的交分管副总审批做报废处理。
原值在五万元以上的报废申请需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对于废旧物资,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仓库应根据批准的报废申请单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
入库单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一份,计划财务部一份,仓库留底一份。
因技术等原因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确需领用的,可先打欠条后领用,一周内必须交旧。
第十条仓库、计划财务部、使用单位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认真登记核算。
第三章废旧物资利用与处理第十一条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调剂使用的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仓库根据废旧物资库存情况每月填制《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交计财部部长、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废旧物资出售事项,对于金额较大固定资产的处理申请还需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程序,杜绝人为浪费和闲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各公司增收节支工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试行)》(电物资【2015】58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料、有残值的废弃物、包装容器和经鉴定批准不可利用的库存积压及工程剩余物资。
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定资产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应成立废旧物资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物资工作的公司领导副组长:公司物资部长成员:工程部、安质部、工经部、审计部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部门、企划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指挥所属项目的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和废旧物资处置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成立相应的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贯彻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整理、建帐、保管、鉴定,拟定并上报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根据批复进行处置,并进行财务账项处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物资部是废旧物资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围,须协助参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界定第七条以下物资可认定为废旧物资:一、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不能再利用材料(设备)。
如:各种废旧金属、废旧模板、旧配件;旧砼电杆、铁塔、绝缘子、旧电线电缆、旧导线、承力索、旧设备等。
二、整体裁量使用的边角料,如金属制品、导线,承力索,电线电缆,钢、铝绞线等短头。
三、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工具类物品。
四、产品包装物:设备包装箱,电缆盘等。
五、由于技术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自然环境影响或自身物理化学特性,或因能耗高、环保要求等原因处于保管阶段经鉴定后不能继续使用而被淘汰的物资。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利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形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保化”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目标第五条到2024年底,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废旧物资回收率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第六条 2024年,全国废纸回收率达到60%,全国废铁回收率达到70%,全国废塑料回收率达到50%,全国废玻璃回收率达到40%。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根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需要,设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同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管和培训工作。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式和措施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回收、合作回收、代理回收、预约回收等。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通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等途径,获得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体系,确保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废旧物资回收价格、回收渠道和回收方式等信息。
第五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奖励和扶持政策第十三条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储存及处置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经营期间淘汰和报废无再利用价值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等可回收处置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系统全资、控股公司及专业化管理煤炭企业(以下简称“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公司本部废旧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和流程;(二)监督、指导和检查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三)组织处置废旧物资的鉴定和审查;(四)审批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流管理部、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参与处置废旧物资专业性鉴定和审查工作。
第六条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是各单位废旧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储存、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回收管理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各单位在生产、技术改造过程中,不构成产品实体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橡胶、木材、原材料以及棉纱、废油脂等,加工过程中的剩余边角料、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材料、构配件,损坏或报废的机电设备残体等,凡有回收、利用、修复价值或可出售的废旧物资(详见附件《废旧物资管理配套表单》)。
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前应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由各单位生产区队、部门整理并登记造册,经生产区队、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移交至物资管理部门。
物资管理部门对回收物资要认真核对、准确计量和签字确认。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废旧物资储存场地,配备防火、防盗等设施,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废旧物资储存安全。
第十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准确登记入库种类、数量、材质、移交部门、日期、报废审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分类存放,对可造成环境污染及危险化学品应做好安全储存措施。
工厂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工厂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为强化工厂废旧物资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厂实际,制定本《工厂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厂内所有废旧物资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所有废旧物资。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收集1.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
分别以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或者不同颜色的容器进行分别收集。
废弃纸张、包装废料、塑料瓶、玻璃瓶、废铁、废铝等,should 采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进行分类。
2.废旧物资一般由相关部门定点收集,以确保分类规范、垃圾收集车辆能够一次性清理尽。
第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1.废旧物资经收集后,按照废旧物资的不同种类,分别交由专业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确保环保、经济两个因素的兼顾,废旧物资应采用尽可能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方式进行处理。
2.废旧物资处理单位应按照回收和利用的原则,确保处理过程和产品均符合国家和中央政策的要求和标准。
通过回收可再生资源,利用碳排放指标,使得处理流程具备环保、可持续的符合要求。
3.废旧物资处理单位应与工厂协商,制定运输、回收、处理时间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协议,确保与本工厂的协作,实现良性循环。
第五条废旧物资的登记和存储1.废旧物资的登记应按照性质分类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制定存放方案。
2.废旧物资的存储应按照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以便可按需快速取用进行分类存储。
尤其是对于易燃、易腐物品应放置在符合卫生和消防安全要求的设施中存放,并确保成品的安全执行。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出售和回收利用1.废旧物资出售应按照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
2.废旧物资处理正确,可以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均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分类回收、利用。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监管与考核1.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应对本工厂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实施贯彻。
2.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应制定考核标准,对废旧物资处理单位、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及废旧物资收集和存储、分类的环节,分别进行考核。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周转物资的回收管理程序,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更好对周转材料物资跟踪精细化、程序化、回收物资流转化,对场地材料码放美观化以及出入库手续办理、保管、回收率、奖罚、回收费及其结算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以下简称“物资”)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电科是“物资”回收业务的主管部门,设专职管理员,主要负责:1、负责对所有“物资”行使统一管理职能和修复重复利用、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回收计划并指定回收单位。
2、负责对到库“物资”的接收入库及码放地点的指定及对井下物资跟踪和区队库房回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对进入回收库的“物资”,按精细化系统分类,做到图标管理,建立明细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所属主机、完好或待修、报废、出入库时间、原使用单位及地点、库存数量等)。
4、负责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并出具书面材料审定报告,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
第四条经营办是“物资”回收业务的监管部门,设兼职回收监督员,主要负责:1、对回收物资的监督,并配合机电科进行日常检查。
每月末对回收物资系统监督和评比。
2、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
由机电科牵头、经营办、使用单位配合,三方共同审定完成,并由机电科出具书面材料审报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五条周转“物资”验收入库程序1、待回收的“物资”,回收单位按照“物资”的类别,与机电科、供应站库管员取得联系,按照库管员指定的地点码放。
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告机电科管理人员,机电科管理人员将根据机电管理条例给予处罚。
2、放到各库房的“物资”,由回收单位材料员、机电科管理人、库管员三方共同验收,由库管员出具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物资”现状(完好、待修、报废);最后,三方负责人分别在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供应站保管员、回收单位留存、机电科各一联。
2024年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2024年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制度目录第1篇b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办法b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二、废旧物资分类(一) 按用途分类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二)按回收种类分类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2、电器、仪表、仪器类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4、交电、五金、水暖类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7、车辆配件类8、备品备件类9、其它类(如废油等)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
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六、原则上旧物资内部维修的,由公司机修厂负责,需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理的,无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不予结算外委修理费用。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指已经使用过或者不再需要的物品,包括:(一)废弃物,指因使用过程中失去原有功能、已达到事先确定的服务寿命或者不适用于原先所规定的用途,不再作为原来的用途而被废弃的物品,如废旧家电、废旧机械设备、废旧汽车等;(二)生产废料,指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及过剩的废料,如废钢铁、废瓶子、废纸张等;(三)回收物,指通过回收、拆解、处理等方式,能够再次利用的物品,如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电池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活动应当遵循“减量、再生、循环利用”的原则,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观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二)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仓库、场地和设施,并落实有关环境、卫生、安全等要求;(三)熟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四)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制度,保证数据安全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五)具备良好的信誉度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废旧物资收购标准、分拣处理方法和排放标准,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和管理体系,不得舞弊、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依法经营,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事故。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环保、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评估,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安全、规范和可持续。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各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强化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如下:一、废旧物资回收(一)库存材料以旧换新1、库存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领料人领用仓库材料时应持以损坏的废弃材料到仓库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设定专区存放,统一纳入公司废旧物品处理。
日常业务中形成的废纸壳、废铁等,应制定专区存放,不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2、以旧换新履行手续(1)仓库保管应建立以旧换新台账,在以旧换新台账要记录对应仓储系统的出库单的流水号,以便进行盘查。
台账格式如下:以旧换新台账(2)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人员应把废、旧料拿到仓库制定位置,并填制《以旧换新登记单》。
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同时登记以旧换新台账。
(3)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领料人需填写《以旧换新登记单》,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所要更换数量、质量状况、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如到期不还者,仓库管理员上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以旧换新登记单主管经理:领料员:(4)为降低采购成本,交回的旧物资中的配、备件应由专管负责人员负责整理、存放(例如电工类:董世民,水暖类:刘文革,大物业:张晓龙)确认是否能修复利用,能修复使用的进行筛选入库,有仓库保管员建立可修复使用台账,可修复旧件再利用仍需填写以旧换新领用单。
(二)回收物资的管理1、仓库保管员每月对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清理,在月末盘点时对当月发出配备件、耗用物资、材料与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发出物资与回收物资一致。
2、仓储积压、闲置、报废、回收累计打到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由仓库将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列表:写清名称、材质、数量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按照集团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部需要在库管员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理表上签字,专业设备、备件的废旧物资处理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废旧物资处理情况。
中交=物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物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萍洪高速A标段项目经理部]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设A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物资管理机构的职责 (3)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 (4)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 (6)第五章物资仓储管理 (18)第六章物资现场管理 (21)第七章关于原材料进场申报规定 (22)第八章物资采购、贮存和运输过程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 (23)第九章材料价差、量差的控制措施 (23)第十章协作队伍的物资管理 (29)第十一章爆破材料的管理 (30)第十二章物资统计与账务管理 (31)第十三章材料、机械外租合同管理考核办法 (33)第十四章项目竣工物资管理 (40)第十五章废旧物质管理办法(公司制度) (41)第十六章周转材料管理 (47)第十七章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公司制度) (51)第十八章单据报表台帐管理 (62)第十九章附则 (63)物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促进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尽最大可能减少物资费用,降低工程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物资”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种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机械配件、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物资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的设置(一)物资部门人员的组成:1、物资主管;2、物资统计员;3、物资采购员;4、物资保管员;5、收(发)料员。
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并报公司物资主管部门。
(二)物资部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业务工作能力;2、对物资工作认识明确,有责任心,原则性强;3、熟悉物资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4、物资管理人员不允许安排临时工担任;5、项目物资主管和统计人员要保持稳定。
(三)物资部门组建后物资主管要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工程相关文件等。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附4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对外处置流程,使其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指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旧物资。
三、定义各类废旧物资包括:1)矿渣、废铜液、碳渣、。
2)报废阀门、法兰、管材等配件。
3)报废机电及其零部件。
4)各类废油和包装物,如木材、纸板、纸张和包扎带等。
5)其它可回收利用的物资。
四、内容(一)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与保管1、直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渣、液由车间管理人员指定固定的存放地,间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废旧配件由使用部门填写《废旧物资报废申请表》报批后通知废品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以旧换新的工具直接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废旧物资由各部门按要求分类、整理并指定人员送交废品库;各部门集中存放,不得随意摆放。
2、为充分提高废旧物资的处置价值,各类物资必须严格分类入库,不得混合交库。
具体分类要求如下:1)矿渣;2)碳渣;3)废铜液;4)废金属材质配件;5)废塑料材质配件;6)不同材质的各类工具;7)木材、纸张、纸板;3、废品库管员在办理入库时,要确认所交废料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是否有混料与杂质。
如未按要求分类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无法分类时则不计重量并隔离存放;4、各类因质量异常的报废物资必须持经签字审核后的报废单方可办理入库。
(二)回收物资的销售1)处置废旧物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相应法规,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收购单位进行销售。
2)对于经常性的回收物资采用招标或多家买方竞价的方式进行定价销售处置,非经常性物资由财务会计部经多方询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销售处置。
3)对于销售的废旧物资,由库管人员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废品库库管员填制一式三联的出库单(其中一联存财务会计部会计处,一联存库管员,一联存供销部)。
电力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WORD4页)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物资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三)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三)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第七条物流服务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收集、汇总地市及以下公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公司物资部。
(二)负责处置经公司物资部批准的、可自行处理的废旧物资。
第八条资产管理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主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二)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三)参与废旧物资的拆卸管理。
第十条财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1、废旧物资范围:不构成固定资产和不能修复利用的各种物资。
2、废旧低值易耗品~如:废金属材料,废铁、铜、铝等,和配件、各种报废电缆、轴承、输送带、钢丝绳、矿灯、钻头、钢编管等.3、物管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矿物资管理制度~坚持交旧领新制度~坚决做到不交旧料~不发新料。
4、各单位所有废皮带、废旧钢铁、废管子、废轨道、废配件及废有色金属等应统一交到物管科废料仓库。
5、物管科实行专人管理~建立收发台帐~设置1号库和废料场地~矿属各单位所交废旧物资应按物管科要求~卸在指定位置~否则不予开票.6、废旧物资的利用应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所交的废旧物资~必须经相关部门鉴定后~确实不能利用的~才能视为报废物资交物管科。
如发现有修复利用价值~以好充次者~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7、为确保废旧物资的正常管理~鼓励各基层单位开展好双增双节活动~实行对回收上交单位进行鼓励.废旧物资出售后可按收益的15%计提奖励~奖给参与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人员。
8、考核兑现。
废旧物资奖励由物管科负责~物管科月底根据各生产单位交库情况对照物资奖励标准~造表上报经营考核小组考核兑现。
15%的计提奖励~季度造表报矿领导批准兑现。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 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同时顺利完成公司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公司和项目的物资管理水平,防止废旧物资流失和不必要的浪费,规范废旧物资处理,保护环境,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废旧物资的管理。
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及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范围废旧物资是指经过审批同意处理的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库存物资等实物,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及其他可以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第四条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小组。
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机械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纪委书记;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废旧物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物资机械部。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或分管物资机械的副经理;成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废旧物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机料部。
第五条职责1、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审批公司所有的废旧周转材料、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处理,监督各单位废旧物资的处理过程,有权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2、公司物资机械部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申报业务流程办理,监督公司各单位物资使用的闭合管理。
3、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理费用的帐务处理。
4、纪察审计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过程违纪人员做出处理意见。
5、公司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废旧物资处理的实施细则,办理本单位废旧物资处理手续,并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审批和备案。
第六条流程及权限1、项目废旧物资处理需按流程上报公司物资机械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进行办理。
2、废旧物资处理使用表格见附件,审批流程操作以系统流程业务为准,见OA系统'大宗周转材料购置、处置审批流程“和'项目设备购置、配置、报废、处置审批流程“。
3、当批次物资处理金额在三万元(包括三万元)以内的,流程在项目内部审批进行;当批次物资处理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样本(三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样本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监督机制为强化机电设备管理,减少物料消耗,有效控制成本,特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及检查监督机制。
一、废旧物资回收程序1. 各部门在对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完成分类整理后,应立即送至本部门的废旧物资存储区。
若设备无法修复使用,须转交至企业管理部门的废旧物资仓库。
2. 在上缴报废物资过程中,相关人员需遵循企业管理部门仓库保管员的指示,按指定位置存放。
3. 由企业管理部门的仓库保管员出具废旧物资接收证明,并在确认后生效。
4. 企业管理部门的仓库保管员需在每月的____日前汇总当月各部门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评估其价值。
以《废旧物资回收登记表》的形式提交给企业管理部门,由其在月度内进行超支或节约的奖惩。
二、全程监督机制为确保废旧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我们将实施全面的检查监察,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1. 机电科、机电工区、运转工区需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处理流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的重点环节。
2. 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将对运转工区和机电工区进行监督,提升管理人员的意识,增强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全面了解矿场废旧物资的库存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废旧物资管理的检查监察工作。
4. 采取动态监控和介入管理的方式,积极参与和推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工作进度,重点检查废旧物资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效性。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样本(二)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监督机制为强化机电设备管理,减少物料消耗,有效控制成本,特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及检查监督机制。
一、废旧物资回收程序1. 各部门在对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完成分类整理后,应立即送至本部门的废旧物资存储区。
若设备无法修复使用,须转交至企业管理部门的废旧物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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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随着公司各单位改建、扩建、维修工程逐步增加,原建筑物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量也越来越大。
为加强对原有构筑物维修、改扩建拆除后产生的废旧物资及设备的利用和回收和处理,减少浪费、节约建设资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废旧物资主要指维修、改扩建工程对原建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废旧物资和设备,如:暖气、门窗、电线、电缆、钢筋、灯具、管路、型材、门、锁、铁件等仍具有价值的物资,设备为原有系统拆除的设备。
第三条规划发展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公司、项目使用单位在确定项目维修、改扩建方案和设计时应本着“能旧勿新,先旧后新”的原则,对原有建筑能利用的或库存可调剂的回收物资、设备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利用方案。
第四条相关单位职责:
(一)、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施工单位对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废旧物资保护方案及现场施工管理;并对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清点、保管和建立台账;
(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废旧设备的验收保管、修理复用、出入库和废品处置;
(三)、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建设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利用进行协调和指导;
(四)、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折价和固定资产的划拨、
处置。
第五条工程拆除之前,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物资数量,施工单位报拆除方案,双方明确物资拆除后的完好程度,待拆除后按照双方约定进行验收。
第六条对有重复利用价值的,但本项目中确实不能使用的旧物资,由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保管,并建立台帐,做到帐、卡、物统一。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回收复用的物资要单独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将回收使用情况纳入工程报表中每月报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对于确实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可按照类似物资拍卖价格折价给施工单位,结算时从施工单位工程造价中扣除本部分费用;施工单位不需要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移交设备维修三厂分类保管,并开据接收单,最终由财务部按照公司相关废品管理规定统一拍卖处理。
第九条废旧物资处置流程(附件一)。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废旧物资处置流程
附件一:
废旧物资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