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法律责任。
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违法责任追究三项内容。
事故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
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配置;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应 急,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本岗操作技能)合 格上岗。
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行为,要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规定了发生火灾,相关人员不履行义务或 者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要负有的法律责任。
针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所应负的法 律责任
3 法律责任
1)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 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可并处罚款; 2)大型群众性活动 责令改正、责令停止举办,可并处罚款。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或罚款。 3)建筑构建和建筑材料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可并处 罚款,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或罚款。
三、我国安全生产立法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 法规(行政、地方); 规章(部门、地方政府);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国家、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 责权一致的原则; 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违法:
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 上有过错的活动。
3)危险物品肇事罪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5)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6)消防责任事故罪 7)重大飞行事故罪 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9)交通肇事罪
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徇私 舞弊而造成严重后果应付的刑事责任: ☉贪污罪 ☉受贿罪 ☉渎职罪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按法的层级分: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 按宪法和其他法律分 按特殊法和一般法分
2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 2)社会主义法制(立法、执法、守法)原则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原则
法律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责;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法的定义
广义的法: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 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非成文法。
2) 法的特征 1 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 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 ; 3 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特种作业人员由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2、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内容
“三同时” 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特种设备; 危险物品管理;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劳动防护 用品;重大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减少损失,防止 扩大;坚守岗位,配合调查。
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的权利;民事法律尚有 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知情权;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4)营业性场所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停业,可并处 罚款,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或罚款。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罚款或拘留。
6)火灾事故单位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和推卸责任,故意 破坏现场或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处警 告或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 告、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先”:
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 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 法在先。
3、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安全职责包括: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 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 理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处 罚轻于刑事处分。
由国家机关实施,对象是违法的行为相对人;必 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实施。
2 行政处罚的原则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内容提要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相关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二)、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三)、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体系的基本框架
1、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二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 1)工作人员犯罪
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 他严重后果的,(3年以下);特别恶劣的 (3 年-7年)
(第13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2)有关单位Baidu Nhomakorabea
☉有关单位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应负的刑事 责任: (3年以下) (3年-7年)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犯罪的特征: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违法性; 行为具有故意或过失;行为具有应受处罚性。
刑罚:审判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 一种强制处分。
刑事责任:指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实施刑 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一后 果只能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安全生产犯罪: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 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处 以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有11条要 追究刑事责任。即依刑法追究。包括:重大责任事 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 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 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 任,由法院作出司法判决。
4、工会的地位和权利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 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三同时”监督
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纠正单位侵犯从业 人员合法权益,建议解决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或事故隐患,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的生命安 全时,建议撤离)。
5、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国家实行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人员
群众性活动:制定预案,申报,检查合格。
5)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教育;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 消防法第14条以外,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每日巡查和记录;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 演练。
3、灭火救援
第三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 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 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 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
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2 消防组织 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1)核电站、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 的其他大型企业。
5)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事故报告和处置规定
不但要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追究责任,同时 查明负有审批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 域内发生的生产事故,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内容: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 保护;接受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 争议处理;其他。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陈述权; 申辩权; 复议权; 诉讼权; 索赔权。
3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1)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如: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关闭等。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刑事犯罪基本知识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 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 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财 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 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事处罚的,都 是犯罪。
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地方政府职责: 组织指挥的核心位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建立 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在应急救援时的职责: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 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2)安全位置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 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城市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 全地带。符合防火要求,不符合的,限期解决。
3)消防“三同时”。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申报;经检查合格。
违法的种类:
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违宪行为。
安全生产法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产,适用本法。
基本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 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 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 火灾预防
1)消防规划: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 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 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 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 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4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企业,责令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 用或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或者处警告。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 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反本法的规定,要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 五日以下拘留。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是保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需要; 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有利于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 素质; 有利于增强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 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