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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官网】福建工程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怎么?下面是的福建工程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欢送点击!1、贵校是福建省重点建立高校吗?贵校在xx年福建省本科高校开展潜力中排名第几?答:是的。

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函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方案”的试点高校,是福建省重点建立高校。

学校在xx年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潜力排行榜中位列第八。

2、贵校在福建省有哪些专业按本科一批招生?办学地点在哪里?答:学校共有20个专业列入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程造价、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管理、风景园林、环境工程、工业设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运输。

这些专业办学地点均在旗山校区(校本部)。

3、贵校近年文史、理工类在福建省的投档线是多少分?答:我校在闽本科一批投档分数线为:xx年理工类523分(排位约3.1万名),文史类568分(排位约7300名);xx年理工类536分(排位约3.2万名);文史类557分(排位约6900名)。

在闽本科二批投档分数线为:xx年理工类507分(排位约3.8万名);文史类554分(排位约1.0万名);xx年实行三校区同一招生代码,投档分数线为理工类497分(排位约4.7万名);文史类522分(排位约1.5万名)。

我校闽台合作工程(本科二批,理工类)在闽投档分数线:xx年453分(排位约6.2万名),xx年452分(排位约6.5万名)。

其他省份及分专业录取分数请登陆学校招生网join.fjut.查询。

4、贵校艺术类专业是按照综合分录取吗?去年招生分数怎样?答:我校有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两个艺术学类(美术)专业,是按照综合分录取(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教学简报2015年第二期-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学简报2015年第二期-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学简报2015年第二期(总7期)主办: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1月13日≈≈≈≈≈≈≈≈≈≈≈≈≈≈≈≈≈≈≈≈≈≈≈≈≈≈≈≈≈≈≈≈≈≈≈≈≈≈≈≈≈≈教学检查一、毕业设计(论文)外审情况汇总(一)抽查外审毕业设计(论文)外审平均分排名1.排名前30%的院系2.排名前30%至70%的院系(二)抽查外审毕业设计(论文)校内外成绩评价差值排名1.排名前30%的院系2.排名前30%至70%院系注:差值是衡量校外专家评定与校内老师成绩评定的差异性,差值越小说明校外专家评定与校内老师成绩评定越吻合。

(三)关于校内、外评审成绩差异较大的5篇论文复审情况的通报在本次抽查外审毕业设计论文中,有5篇论文校外专家评审成绩与校内教师评审成绩差异较大。

教务处聘请了2位省外专家和1位省内专家,对这5篇论文进行复审,复审情况如下:1. 土木学院有1篇论文校内评审成绩为优秀,校外专家复审成绩在及格及以下;2. 海峡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有3篇论文,校外评审、复审后,指有雷同现象;3. 国脉信息学院网络工程有1篇论文,校外专家复审后成绩基本吻合。

二、实验室检查情况汇总(一)2013-2014学年各实验(实践)中心实验室利用率情况1.排名位居前30%的单位2.排名位居30%至70%的单位注:单间实验室利用率=单间实验室实际节数÷(6节*4.5天*36周)(二)2013-2014学年各实验(实践)中心实验设备在用情况1.排名位居前30%的单位2.排名位居前30%至前70%的单位(三)2013-2014学年各实验(实践)中心计算机使用情况1.排名位居前30%的单位2.排名位居前30%至前70%的单位注:计算机使用率=学生实际上机时数/机房总机时数,机房总机时数=计算机台数×36×5×8小时。

(一学年按36周计,一周按5天算,一天按8小时)院系在线校领导会见台湾高雄市高阶经营管理协会理事长12月17日下午,张建勋副校长会见了来访的台湾高雄市高阶经营管理协会理事长张辰秋教授。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特别提示:申请转入当年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福建省生源学生必须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有资格申请转入,非福建省生源学生高招录取投档成绩必须达到其生源省份当年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以上有资格申请转入。

备注: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教学资源条件、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软件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另行公布。

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2286 3401
监督电话: 纪委办·监审处 0591-2286 3310;2286 303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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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院〔2013〕教64号
关于清理并移交学生有关证书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2013年5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对尚未发放的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行清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5月29日前,院系完成未发放证书的清查和造册工作,填写《福建工程学院院系学生证书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若数量不吻合的需另附正式报告说明。

2.5月30日,院系将历年学生证书签领名单(原件加盖公章)、《福建工程学院院系学生证书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尚未发放证书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未领取原因栏要写明确)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及未发放证书报送教务处。

3.6月上旬,教务处将未发放证书移交学校档案室。

4.对移交学校档案室的证书,学生须凭有各部门完整意见的离校单和身份证原件(欠费的还须附上财务处提供的已交清学费的正式发票)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证书领取审批表》(见附件3)到档案室领取。

5.为加强毕业(学位)证书的管理,从2013届毕业生起,确因特殊原因尚未发证的证书应在第二年的5月份或有关人员离任前交到院系办公室,并由院系于5月底前造册移交教务处,教务处6月份移交学校档案室。

请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院系学生证书发放情况汇总表
2.福建工程学院尚未发放证书情况一览表
3.福建工程学院证书领取审批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1日
院系(公章):
附件3:
福建工程学院证书领取审批表。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院教〔2018〕13号各单位、各部门:为做好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研究制定《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4月8日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简称交换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回校后尽快完成课程学分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申请交流学习时,学生所在学院需充分了解学生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学校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制定和落实选课计划,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备教务处。

正常情况,学生应严格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审定的课程修读。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学分的要求如下:(一)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要修读与本专业原培养方案相对应的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本校该学期开设的学分。

(二)学生要尽可能按本校的培养方案选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鼓励学生尽量多修读课程。

第三条学生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持交流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学习证明原件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批。

第四条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及学分按以下办法认定:(一)学生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名称)与学校相同或相近时,按如下三种情况进行认定:1.学分等于学校该课程学分时,可直接认定。

2.学分高于学校该课程学分时,按学校课程的学分认定,高出部分不能替代其他课程学分。

3.学分低于学校该课程学分但相差学分不低于1学分(含1学分)时,可按学校该课程的学分认定;学分低于学校该课程学分1学分以上,学生应再参加学校相关课程的修读弥补所差学分。

(二)若交流学校课程内容(名称)与学校开设的课程不相同,或课程体系设计不相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课程体系替代修习”,但“课程体系替代修习”方案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制定,书面报教务处审批后才能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闽工院〔2008〕教39号)一、教务处内部岗位职责1.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处长职责: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计划,提出教务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处内会议,研究和决定提交学校领导讨论的重大事项;参加上级组织的综合性会议和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会议,并负责传达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人事管理、考核晋升、评优评奖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抓落实。

分管综合科、教材中心。

副处长职责:对分管的工作负责,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抓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与分管工作有关的、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之外的重要事项,或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参加上级组织的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会议,并负责传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副处长I:负责招生、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和学科竞赛等工作,分管招生办公室、教学实践科。

副处长Ⅱ: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运行与考务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分管教学研究科、教务管理科。

2.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科长职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落实教务处工作计划,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分工与考核;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科室工作有关的、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之外的一般事项,或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报分管处长决定;承担一定的具体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分管本科室的某方面工作,承当一定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处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3.科员、干事、工人岗位职责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完成工作,超出政策、规章制度规定的,有义务提出建议和措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草拟与本岗位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教务处组织原则1.全处职工应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应该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本岗位的工作和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若干事项的通知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若干事项的通知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假设干事项的通知各教学系:为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表格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在征求各系意见的基础上,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文件中的附件进行了修〔制〕定,现将变动内容通知如下:一、修定内容1.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2.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成绩评审表3.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二、新制定内容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2.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3.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承诺保证书和指导教师承诺保证书各系可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和答辩评审标准。

要求作者和指导教师必须填写承诺保证书,承诺保证书要放置在毕业设计〔论文〕中,一般情况下,装订在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后,目录前。

新表格从2008届毕业生开始执行,原相应表格不在使用。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2.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3.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承诺保证书和指导教师承诺保证书4.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5.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成绩评审表6.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二OO八年四月二日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工、理科用表〕学习文档仅供参考1.各教学系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成绩评定采用结构评分的方法,即由指导教师、评审人、答辩委员会分别给分〔以百分计〕。

最后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评定成绩。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文科及经管类用表〕学习文档仅供参考1.各教学系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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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闽工院〔2018〕教 26号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学院认真领会教育部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调研相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验。

2.项目建设应结合专业特点,选定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3.有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学院应至少申报校级1项;其他学院也应积极申报。

4.经学校论证后审批立项的项目,每项拟支持建设经费5万元。

5.请申报学院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发至lxjin@。

联系人:林贤进;联系电话:22863403。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教务处2018年3月14日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实验教学项目名称所属课程名称所属专业代码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姓名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有效链接网址教务处制二〇一八年三月填写说明和要求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2.表格文本中的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3.所属专业代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填写6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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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闽工院〔2017〕教 115号关于报送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材料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上学期末及暑期期间布置的各项工作,请各专业群、各学院严肃认真地准备在暑假期间开展的各项工作材料,务必保质保量,按要求及时报送。

一、报送材料(一)专业群建设资料《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推进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17〕教103号)中要求的各专业群的具体推进落实方案,包含:1.暑期产业(链)需求调研报告;2.专业群教学团队,团队应是跨二级学院、跨专业的,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3.产学研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名单及假期会议记录;4.专业群课程模块,课程模块必须列入2018版培养方案,具有可执行性,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5.专业群校内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6.专业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资料;7.专业群创新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资料。

(二)不满足本科教学条件的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材料根据《关于报送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的通知》(闽工院〔2017〕教75号)要求报送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学校安排最后一次,进行补充完善,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安排,请还没有报送的及需要补充完善的学院按时申报。

二、要求(一)专业群会议为保证报送材料的质量,各专业群需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行业、企业调研,至少召开两场研讨会,对行业企业调研结果及专业群各项建设内容进行科学论证。

研讨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签到记录。

1.由各专业群第一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学院召开校内研讨会,各群相关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实验副院长、相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授和博士代表、教师代表等参加,参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

2.召开校外专家参加的专业群产学研建设与管理委员会会议,对专业群建设材料再次研讨。

(二)不满足本科教学条件的仪器设备材料相关会议为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各学院要针对报送的材料召开院内研讨会和校外专家参与的研讨会。

学院内研讨会参加人员应包含院领导、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授和博士代表、教师代表等,参会人员必须覆盖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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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推荐福建工程学院实验教学大纲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层次适用专业编制部门审定部门:水工程实验技术(上、下):09110178,09110179 :本科: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教研室、实验中心: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审定人签名:二0(八年十一月水工程实验技术》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水工程实验技术课程编号:09110198,09110210一、本课程的学时、学分,实验课所占学时学时:20 学时,学分:1分实验课所占学时:20 学时二、本实验课的配套教材《水处理实验技术》,李燕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水质工程学》,谢水波,姜应和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三、面向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四、本实验课的性质、任务与目的要求课程性质:《水工程实验技术》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必修课程,是水处理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人员所必需的课程。

课程任务与目的: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熟练地掌握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数据分析处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巩固理论课程所学的知识,熟悉几种常见的专业实验操作技能,培养动手能力,提高科学素养,为毕业论文(设计)阶段或将来的工作打下一定的科研基础。

课程要求:(1)通过对实验的观察、分析,加深对《水质工程学》课程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的理解。

(2)掌握一般水处理实验技能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

(3)学会设计实验方案和组织实验的技能。

(4)学会对实验数据进行测定、分析与处理,从而能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

(5)培养创新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五、本实验课的基本理论《水质工程学》课程中涉及实验内容的相关理论和原理,包括:混凝沉淀原理、折点加氯消毒原理、沉淀原理、离子交换除盐原理、活性炭吸附原理、曝气充氧原理、污水可生化性等;实验方案的优化设计:包括单因素实验优化设计、多因素正交实验设计及直观分析;实验数据的分析整理与处理:包括误差分析处理理论、实验数据整理、单因素方差分析、多因素正交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闽工院教[2007]25号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

实行公开考核,择优录取。

各专业系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以内(含10%)。

二、基本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1、学习成绩优良,已学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3、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4、确有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2、招生时由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录取的,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3、定向、委托培养的;4、休学保留学籍的;5、专升本科的;6、应予退学的;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程序1、各专业系根据本系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生数,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专业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专业系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汇总,并根据各专业系的教学资源确定其转专业的计划名额,报分管校长审批,经批准,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3、接收专业系公布咨询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专业系网站接受学生咨询。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专业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兴趣爱好的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在专业系。

福建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入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入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入方案
特别提示:申请转入当年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福建省生源学生必须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有资格申请转入,非本一本二批合并录取的省外生源学生高考分数须达到当年生源地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以上,合并录取的省外生源只能在面向该省录取专业中申请转入。

备注: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教学资源条件、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2286 3406
监督电话: 纪委办·监审处 0591-2286 3310;2286 303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

教 学 动 态 -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 学 动 态 -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学简报2014年第一期主办: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10月15日≈≈≈≈≈≈≈≈≈≈≈≈≈≈≈≈≈≈≈≈≈≈≈≈≈≈≈≈≈≈≈≈≈≈≈≈≈≈≈≈≈≈◎应用技术大学课程改革立项工作完成。

2014年9月,首批34门应用技术大学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及5个应用技术大学改革重点教改项目已完成立项,签订了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合同书,并已下拨了建设经费。

◎我校两门教材拟入选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部属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出版社补充推荐,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全国有1688种教材拟入选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我校蔡雪峰教授主编的《土木工程施工技术》(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张建勋教授主编的《砌体结构(第4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入选。

拟入选教材书目已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上公示。

◎我校加入全国地方高校UOOC(优课)联盟。

以MOOC为代表的网络化课程正席卷全球高等教育领域,国内许多高校也积极应对变革,谋求协同创新、合作共赢。

在国家相关政策引导下,由深圳大学倡导发起并联合地方高校,本着共创、共担、共享的原则,共同组建了全国地方高校联盟,即“优课联盟”。

该联盟旨在整合地方高校校际优质教学资源,形成优质课程共享机制,丰富教与学的方式,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化发展,提升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目前已有60所高校加盟,遍布全国22个省市,38个城市。

我校于2014年9月应邀加入该联盟。

根据章程规定,今后我校将通过应用技术大学课程改革立项,遴选若干特色课程建立MOOC,加入共享平台。

◎组织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

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14]教111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14]教110号)文件,组织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

通知关于编写课程简介的通知

通知关于编写课程简介的通知

通知《关于编写课程简介的通知》根据教务处安排,每门课必须编写课程简介,具体通知见附件。

系办2009年6月15日附件:关于编写课程简介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闽工院〔2007〕44号)文件精神和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估的要求,为了规范全校课程建设工作,统一教学文件格式,充分发挥“课程简介”引导学生选课的功能,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教学管理,现拟对我校“课程简介”的内容及书写格式进行规范。

请组织教师根据新一版培养计划按以下要求进行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一、课程简介的规范格式课程简介二、填写说明1. “课程类别”填写“理论课”或“实践环节”;2.“课程性质”填写“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与专业基础必修课”、“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方向选修课”、“专业必修课”、“系级选修课”或“全校性公共选修课”;3.应填写“开课系(部)”和“开课教研室”;4.“教材”栏按顺序填写:教材名称,主编姓名,出版社;5.“主要参考书”按顺序填写:教材名称,主编姓名,出版社,6.排版建议:(1)字体:仿宋_GB2312(2)字号:五号(3)英文:Times New Roman(4)行间距:固定值19磅三、其他要求1.请各开课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于2009年9月10日前由相关开课单位将公共基础必修课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简介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教学科邮箱jxk@。

2.请课程负责人于9月15日前将编写的课程简介和有关信息填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3.教务处负责公共基础必修课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的汇编、成册工作,其他课程的课程简介由各开课系(部)负责汇编、成册。

附件:课程简介范本教务处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附件:高等数学课程简介。

XX工程学院专业群设置及XX专业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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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闽工院〔2016〕教13号福建工程学院专业群设置及XX专业群建设方案的各学院:根据《福建福建省和委员会福建省财厅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闽教高〔2015〕39号)中推进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围绕服务领域或链,建成紧密对接链、创新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体系,以达到统筹管理、整体建设的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群建设工作,现将设置专业群、组建专业群产学研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及XX专业群建设方案等有关事项如下:一、设置专业群经各学院研讨,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建筑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类、运输类、文化类、生产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等八个专业群,各专业群所属专业见1。

二、组建专业群产学研建设与管理委员会为增强专业群建设与管理,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专业群与链对接,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各专业群产学研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1.委员会组成以专业群的主干专业所在学院为牵头单位组建各专业群产学研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见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2名,成员包括各专业所在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和来自府部门、行业、企业的专家,其中来自府部门、行业、企业的专家不少于1/3.2。

委员会职能(1)研究确定本专业群的建设与目标密切跟踪链转型升级的动态趋势,分析、预测链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趋势,确立专业群服务面向的定位与特色,查找、梳理专业群在适应人才需求上的差距与不足,结合专业群的办学条件和潜力,制定本专业群建设与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2)研究制定本专业群人才培养对链需求的适应能力、整体服务链能力提升的策略明晰链的关键环节与关键要素的构成;确立专业群内部各专业与链关键环节、关键要素的对应关系;明确链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养、素质)的需求,对面向关键环节、要素提供服务的要求;明晰链各关键环节、关键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专业群内部各专业之间相互关联的关系;明确链对专业群内部各专业的共性要求。

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闽工院〔2018〕教149号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检查情况的通报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组织对20XX~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进行检查的通知》(闽工院〔2018〕教10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校外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上学期的试卷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低级错误予以实名通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本学期试卷检查根据审核评估问题整改清单和目标重点进行。

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制,满分为一百分。

2.把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期末考试卷、补考试卷(无补考卷的需提供B卷或C卷)、教学日志以及平时作业等评定平时成绩的支撑材料作为一整套材料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涵盖试题质量、卷面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及试卷装订等方面。

3.本次抽查92门次课程的试卷,其中旗山校区78门次,铜盘校区6门次,鳝溪校区8门次。

总体情况较好,对学生的过程考核、能力考核更加重视,平时成绩以多种形式体现,大题的评分标准更加细化,试卷分析没有用总评成绩进行分析的现象,试卷装订更加认真整齐。

4.这次试卷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试题质量:有的试卷偏难或偏易;个别试卷没有按照学校要求改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比例;有的课程试卷的题型或分值与教学大纲中的不一致;有的试卷客观题所占分值过大;有的试卷综合性题目偏少;有的试卷题型偏少;有的试卷A、B卷试题有重复现象;有的试卷A、B卷题型一致但分值不一致。

(2)卷面质量:有的试卷课程名称与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不一致;有的试卷制作不规范;个别试卷审批表中教研室主任未签字;个别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中单项选择题总分有误;个别试卷中的图形不够清楚。

(3)试卷评阅:有的试卷统分有错误(比如马克思主义学院肖晓琴老师的地下工程(闽台)1601-1602班的《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试卷,有5名学生的统分出现错误);有的试卷分数涂改处未签名;有的试卷评卷人未签名;有的试卷卷面分数涂改过多;得分与扣分同时出现在一份试卷里;试题内答错部分未划线作出标注;出现个别试卷份数与应考人数不一致。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闽工院〔2018〕教7号关于2017届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外审工作的通报一、基本情况2017届全校共有44个专业6075名毕业生,抽查15个学院所有本科专业共306篇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约占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5%。

本次外审论文由华侨大学和福州大学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们工作态度严谨、意见专业性强,重视论文内容的原创性、深入性,注重考查全文结构的合理性及行文的规范性,抓住关键问题进行透彻的阐述和分析。

论文外审成绩绝大部分与校内评定成绩差距不大,说明大多数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委员论文评审客观公正,总体工作态度值得肯定。

二、校内外评审统计情况抽查的306篇论文中,外审成绩比校内评定成绩高的有151篇(占送审论文总数的49.35%),比校内低的有155篇(占送审论文总数的50.65%),和校内基本相同(相差在20分以内)的有297篇(占送审论文总数的97.06%),校内外成绩差别较大的有9篇(占送审论文总数2.94%,其中5篇外审成绩高于校内评定成绩)。

校外评审结果统计分析表三、存在的问题外审毕业论文在选题、内容、结构行文规范性等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详见附件一),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论文选题部分专业选题较为简单、陈旧,创新不够。

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共有5篇选题较为一般,工作量不够,创新性不足。

2、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1篇选题陈旧,英语专业1篇、国脉信息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2篇存在选题偏大且工作量不足。

3、国脉信息学院网络工程专业2篇在选题方面过于大众化,难度太简单。

(二)论文内容部分论文内容深度不够,图纸设计简单、陈述内容过多,缺乏自己观点,结构不太合理,逻辑性差。

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3篇存在图纸设计较为简单,工作量不够饱满,结构简单,图纸存在一定错误,车辆工程专业有1篇三维建模不准确。

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有2篇设计深度不够,未使用最新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篇功能单一,缺乏实用性等。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闽工院[2004]教6号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一、按时上实验课。

不得迟到、早退。

无故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二、注意文明卫生。

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严禁吸烟,进食,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三、学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能启动设备,正式开始实验。

四、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

五、对实验的方法步骤及实验设备如有疑问,应向指导教师提出。

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六、注意安全操作。

如遇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迅速向指导教师报告。

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和实验材料。

凡无故损坏或私自将公物带出实验室者,除追回原物或赔偿外,以违纪论处。

八、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

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追究责任。

九、实验结束时,实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清楚,整理好实验现场后,方能离去。

十、每次实验结束时,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章进行必要考核。

实验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退回重做。

无故不做或不合格重做者,第二次的实验材料费应由学生自理。

十一、本规则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严格执行。

对不遵守本规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

十二、各实验室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补充规定。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二OO四年一月十三日主题词:学生实验守则主送:各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抄送:陈文哲副院长教务处领导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2004年1月13日(共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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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3〕教52号
关于组织做好2013~2014学年
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做好我校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主辅修及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2013~2014学年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确保第二专业(学位)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二专业(学位)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
抄送:校长办公室、学工处、计财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印
附件:
2013~2014学年第二专业(学位)工作安排表
注:根据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不予电子注册;以第二专业(学位)证书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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