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为了落实三真要求,体现县委、县政府对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关怀,激励在职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补助对象
担任村级正副职离任村干部(包括正副党支部书记,正副村长,正副农会长,初级社社长,高级社社长,正副大联社社长,正副大队长,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正副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联合社社长)。

第二条补助条件
担任村级正副职离任村干部必须同时具备年龄年限和任职年限条件。

1、年龄年限: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任职年限:担任村级正职干部,累计15周年以上;担任村级副职以上干部,累计25周年以上(不满15周年的正职可累计在内)。

3、妇女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上述标准上分别减少3周年。

4、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入党的担任正职离任村干部;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任职
多年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减少5周年。

获得过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减少2周年。

根据《县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暂行办法》,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的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减少3周年。

5、经济联合社社长任职时间的计算办法为:补助对象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任村其它正职时间达到该档次年限(最低年限)2/3的,社长的任职时间按实计算;任村其它正职时间不足该档次年限(最低年限)2/3的,社长的任职时间按1/2计算。

第三条下列情况的处理办法:
1、已故的不再享受;
2、户口迁出本县的不再享受;
3、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包括依法罢免或终止履行职责),本届任期不得计算,处分期限内不得享受;
4、被开除党籍、退党、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的,本届任期不得计算,并从处理的当年算起五年内不得享受;
5、有其它原因不能享受的。

第四条补助标准
根据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担任村正副职的年限划分补助档次。

1、担任正职15周年(含,下同)以上不足20周年的,每人每年补助300元;担任正职20周年以上不足25周年的,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担任正职25周年以上不足30周年的,每人每年补助800元;担任正职30周年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

2、担任副职25周年(含)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3、已享受其它生活定期补助(不包括低保补助)的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符合上述补助条件的)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发给补贴。

第五条补助资金的来源
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定期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根据每年度享受生活定期补助的人数测算所需经费,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条补助对象的确定
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历史事实,以《县村级干部任职档案》为基本依据。

按照个人申请、村党支部申报、乡镇党委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的程序办理。

1、《县村级干部任职档案》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保管,每年底对符合补助的新增对象填写《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呈报表》;
2、《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呈报表》提交补助对
象所在党支部讨论、并公示后上交乡镇党委;
3、乡镇党委审核;
4、县委组织部每年底进行审批。

第七条补助对象的增加
各乡镇党委对当年符合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的对象,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每年12月底前审批。

第八条补助对象的减少
已享受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的对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乡镇党委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办理停止发放手续。

1、已故的;
2、户口迁出本县的;
3、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助对象又任村正副职的;
4、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处分年限内);
5、被开除党籍、退党、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的(从正式处理的当年算起五年内);
6、不支持乡镇、村工作,有拉帮结派、煽动群众闹事,组织参与不正当上访等行为的。

第九条补助款的发放
县委组织部每年月底前,将当年全县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造册抄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生活定期补助款在春节前(每年一次性)存入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对象专户存折。

补助对象减少:补助对象月日前去世的,发该半年补助款,月日后去世的,发该年补助款,其它原因减少的,按月计算发放补助款,次年取消其生活定期补助享受资格,。

第十条补助工作的领导
实行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单位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组织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方关系,把握政策和原则,并做好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定期补助经费及时到位。

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做好报批工作。

第十一条补助工作的宣传
落实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政策是县委、县政府关心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乡镇要借落实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十七大精
神的宣传力度,加强党的宗旨教育。

同时积极做好任职时间较长但又暂不属定期补助对象的离任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离任村干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继续为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第十二条补助工作的纪律
落实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政策,时间跨度大、敏感性强,它直接关系到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县有关部门、乡镇、村要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章办事,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

对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有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实施办法从年月起试行。

过去有关任职多年村干部定期补助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2、对已享受每年300元任职多年村干部补助的对象,本届又当选为村正副职干部的,按原标准发给补助到本届任期满止。

3、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激励保障机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按照尊重历史、注重实际、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建国以来累计达到_年以上(含_年)任职年限且年满__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培训阶段(_月__日前)
制定方案。

_月__日前,成立白龙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派出工作组,制定《白龙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部署培训。

_月__日前后,召开全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镇村干部进行部署安排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阶段(_月__日_月__日)
宣传发动。

_月_日前后,各村(社区)召开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动员会议,会议参加人员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和离任村干部,镇工作组也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宣传文件发放明白纸,使离任村干部了解政策、掌握程序。

调查摸底。

_月_日前,离任村干部到村(社区)领取并填写《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未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依法罢免)、刑事处罚等情况、累计任职年限及国
家或集体办理的养老保险、镇村(社区)发放的固定补贴、一次性补助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依法罢免)、刑事处罚等情况由镇集中到纪检监察和公安等部门开具。

资格认定。

_月_日前,由镇派出工作组到村(社区)牵头组织老党员、村民组长、离任村干部,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逐人逐项对离任村干部提供的《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认定属实后报镇离任村干部领导小组核查认可。

凡不能提供任职文件及文字依据的离任村干部,需提供《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诚信承诺书》,以及_名以上现任村(社区)干部或本镇在职工作人员和_名以上正常离任村干部提供的《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证明承诺书》。

作证明承诺的须是其同期任职或前后相隔时间三年左右的离任村干部,并以健在的村两委离任正职为主证明人。

离任村干部采取不正当手段、作出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虚报骗领套取生活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享受离任补助资格,追回所领款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现任村(社区)干部和镇在职工作人员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一经查实,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享受离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享受资格,追回所领款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村级审查。

_月__日前,经镇离任村干部领导小组初步核查认可的离任村干部,到村(社区)领取并填写《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批表》;镇工作组到村(社区)牵头召开村民代表(扩大)会议(党员代表占党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__人以上),集体逐一审核离任村干部累计任职年限、养老保险、固定补贴、一次性补助等情况。

一榜公示。

_月__日前,村(社区)把村民代表(扩大)会议集体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每个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不少于_份)和每个交通要道口张贴及万村网页等,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期__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无异议,一人一档,报镇审核。

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及时进行复核。

第三阶段:审核确认阶段(_月__日_月__日)
镇审核。

_月__日前,镇对村(社区)上报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累计任职年限、养老保险、固定补贴、一次性补助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同时还要审核村级初审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操作,在此基础上确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建立补助对象名册。

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审核通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名册。

二榜公示。

_月__日前,镇将审核通过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名册,分别在镇和村(社区)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
在每个村民组醒目位置(不少于_份)和每个交通要道口张贴及镇先锋网、万村网页等,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期__天)。

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及时进行复核。

县级审批。

_月__日前,二榜公示结束后,镇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正式名册上报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镇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操作,在此基础上审批补助对象正式名册。

三榜公示。

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批后,在《__报》、中国bull;__门户网、__先锋网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期__天)。

同时反馈给镇,在县、镇、村进行三级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及时调查核实。

第四阶段:兑现补助阶段
本年发放。

_月__日前,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按补助对象正式名册确定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按月打卡发放。

逐年核查发放。

每年__月__日前,由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机构对补助对象及时组织核查,办理增减审核手续,并上报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按每年核定的离任村干部补助对象正式名册确定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按月打卡发放。

三、补助标准
按照离任村干部任职总年限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累计在村任职满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年至满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年至满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四、保障措施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任村干部的关心关怀。

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把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业务指导、享受补助
人员资格审查和工作资料收集,派出的__个工作组负责指导、督查村(社区)按政策、按规程公平公正对享受补助人员进行摸底、评议、公示和上报。

明确责任,规范操作。

村(社区)党组织是落实政策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本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或被举报查实确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追究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凡出现较大数量、较广范围上访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村(社区)自行负责解决。

严把政策,客观公正。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离任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各村(社区)和镇派出工作组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胡__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离任村主要干部的老年生活补助,体现了对农村基层一线的关心关爱。

但与周边县市相比,总体补助较低,要求增加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的呼声较强烈。

现基于您对于我县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待遇的建议,我们充分考虑和吸收您的建议,根据历史基础、现状及周边标准,经多
方调研商议,对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并期望能得到您及全县人大代表、所有关心关爱离任村干部的有识之士的指导与关注。

具体汇报如下:
一、历史情况
2008年,我县首次建立了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制度,并出台了《关于对离任村主要干部实行老年生活补助的意见》(县委〔2008〕50号)。

2013年进行了适当提高,并出台了《关于调整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县委办〔2013〕61号)。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累计任职满5周年的,补助70元/月;累计任职5-9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5元;累计任职10-19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7元;累计任职20-29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9元;累计任职30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11元;累计任职时间超过30周年的,均按任职30周年的标准执行。

即最低补助70元/月,最高补助345元/月。

二、周边情况
建德市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目前执行的是2016年标准:任职5年为基础,每月基数150元。

档次分别为5-9年补助150
元/月,10-14年补助200元/月,15-19年补助250元/月,20-24年补助300元/月,25-29年补助350元/月,30年以上400元/月。

桐庐县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目前执行的是2018年标准:任职3年为基础,每月基数50元。

档次分别为3-4年补助50元/月,5-9年为90元/月,10-14年为130元/月,15-19年为180元/月,20-24年为240元/月,25-29年为310元/月,30年以上390元/月。

三、调整情况
自2019年1月起,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5-9年为第一档,每月90-130元;10-19年为第二档,每月145-235元;20-29年为第三档,每月260-350元;30年及以上为第四档,每月410元(见附件)。

即最低补助90元/月,最高补助410元/月。

按调整后的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测算,全年增加补助资金支出130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104万元,乡镇财政承担26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指导与帮助。

谢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