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⑴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⑵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供图协议,且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主体工程三个月施工需要。
⑶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已经确定,工程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⑷质量与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⑸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已经确定,施工、监理合同已经签订,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⑹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⑺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能够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