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程序及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程序及要求

按照建设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和《建设部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43号)精神,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申报注册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条件为:

1、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

2、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3、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非现职公务员;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注册人员请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进入注册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申报人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聘用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存档证明应有本人姓名、单位名称及立户号、存档期限且存档期限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应为一年以上);

5、聘用单位为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反映个人、单位名称及金额);

6、不满足4-5条者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或者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张,贴在注册申请表右上角流水号下方;

8、申请人如果是在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9、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10、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11、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申请执业的,应当在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者分支机构备案的同时,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续期注册;续期注册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续期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续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4、5、6、7条同初始注册要求;

8、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交回。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4、5、6、7条同初始注册要求;

8、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并经资质管理部门核查同意;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交回。

申报单位填写《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初始(续期、变更)注册申报汇总表》(见附表1)。

(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条件为:

1、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2、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注册人员请登陆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进入注册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5、申报人受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张,贴在注册申请表右上角流水号下方;

7、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8、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续期注册;续期注册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续期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续期注册申请表(从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4、5、6条同初始注册要求;

7、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房地产经纪人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4、5、6条同续期注册要求;

7、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申报单位填写《2013年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续期、变更)注册申报汇总表》(见附表2)。

(三)申报时间要求:聘用单位对申报注册有关材料审核同意,于2013年5月8日至17日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过期不予受理。

(四)注册费122元。

(五)注意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注册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转发并通知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我省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对通过不同单位重复申报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注册资格。

3、同时具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资格的人员,所获资格只能注册在同一单位。

4、申请人及聘用单位提交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注册资格,停办该单位注册手续。

2013年4月2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