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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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一医[2012]86号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根据《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关于宣教、培训及考评基地候选医院相关工作的函》、《关于印发惠州市2012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我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工作,建立建全全国统一、规范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网络体系,探索其有效防治途径与策略,作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在惠州及周边地区实施脑卒中筛查与防控项目防治项目。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完成1.2万例40岁(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防治试点工作任务。

二、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1. 成立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

会、办公室及相关专业(神经内、心内科、内分泌、神经外、整形外、超声、影像、检验等)专家组和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

主任:祝晓芬院长

副主任:方永平副院长

李慧诚副院长

黄林辉副院长

成员:陈志辉医务部主任

余春燕护理部主任

潘文静院办公室主任

马伟东信息部主任

赵萍门诊部主任

钟旭辉医学工程部主任

赖玉莲财务部主任

观晓辉社会工作部主任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主任:陈志辉医务部主任(兼)

秘书:蔡春生孔令恩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专家组

组长:荆国杰(脑病中心主任)

副组长:邱金华(脑病中心副主任)

成员:姚晓腾(脑病中心副主任)

谭小颖老年病科主任

李才明神经内科副主任

马伟东心内科主任

徐少宏手足、整形外副主任

陈利强呼吸、内分泌科副主任

程传虎放射科主任

刘集鸿检验科主任

姜琴康复科主任

黄晓东超声科副主任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组

组长:邱金华

副组长:姚晓腾李才明

2.我院与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并通过居委会、村委会通知筛查对象接受筛查。

3.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我医院的指导下,组成医务人员联合工作组,具体实施脑卒中危险因素初筛,评估风险,治疗和干预,并在在进行追访督导用药等规范化管理。

4.我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集、整理、汇总筛查数据信息,妥善保存个人筛查资料,经专家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协同工作平台。专家委员会及时汇总工作动态,逐级上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二)筛查执行单位(共计12家基层医院)

博罗县横河镇卫生院惠城区桥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城区江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城区小金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东县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博罗县罗阳镇卫生院、

博罗县杨村镇中心卫生院博罗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

博罗县观音阁镇卫生院、龙门县龙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确定我院负责全市筛查点的质量控制和信息上报工作,组织

技术培训、交流和总结并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筛查点按时间进度要求至少完成1000例筛查任务目标。

三、项目内容、考核指标

(一)项目内容

1. 筛查对象:按照整群抽样原则,选取惠城区桥东街道东湖社区、江南街道、江北街道、小金口街道、惠阳区淡水街道、惠东县平山街道、博罗县罗阳镇、杨村镇、长宁镇、观音阁镇、横河镇、龙门县龙城街道等5个县(区)12个街道(镇)为本项目筛查点;筛查对象为40岁以上常住居民(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半年以上在外居住者排除。

2. 筛查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因素初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颈动脉超声检查等。根据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流程,对筛查对象依据以下8项危险因素进行脑卒中高危人群风险评估:(1)高血压病史(≥140/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2)房颤和心瓣膜病;(3)吸烟;(4)血脂异常;(5)糖尿病;(6)很少进行体育运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是每周锻炼≥3 次、每次30 分钟、持续时间超过1 年;从事中重度体力劳动者视为经常有育锻炼);(7)肥胖(BMI≥26kg/㎡);(8)有卒中家族史。(筛查流程见下表)

3.高危个体检查与干预:针对具有3 项及以上危险因素的高危人群,或既往有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者,根据个体危险因素不同,选择性开展相关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并对其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早期临床治疗。

4. 随访:具有3 项及以上危险因素的高危人群,或既往有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者进行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相关超声等方面随访。随访期限24个月。

(二)主要考核指标

1.筛查完成率。实际筛查人数/应筛查人数。

2.高危人群检出率。在受检人群中检出高危人群的比例。

3.高危人群实验室检查率和影像学检查率。

4.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筛查对象中进行脑卒中相关健康知识调查,重点知识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5.随访率。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规划阶段:2012年8月20日-2012年9月31日

1.完善实施规划,做好实施经费预算。

2.确定我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科室设置及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心内科、内分泌、介入科、康复科、血管超声、放射影像、门诊部(包括体检中心)。

3.确定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所需临床师资队伍。

其中:神经内科副高以上医师不少于4人;脑血管病外科副高以上医师不少于3人;超声和放射影像科室副高以上医师不少于3人;专业护士不少于5人。

4.建立高危人群新发TIA和脑卒中报告登记制度,建立脑卒中数据库。

5.确定颈动脉血管超声、经颅多普勒超声(TCD)的设备条件及相关专业人员及开展项目包括CT(24h/7天)、数字减影(DSA)、核磁共振(MR)等设备条件。

6.建立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专业培训所需基本教学设施和场地。

7.建立医院成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相关组织机构文件材料档案,相关工作的职责分工与目标任务规划。

8.制定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计划,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服务患者群众的路径流程和相关便民措施。

9.制定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规划、登记和参加其他各级机构组织的脑卒中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登记制度以及收集组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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